第五节 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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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54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182
摘要: 1955年,检察院始对看守所进行检察,提出了改进监管工作的建议。1983年,在看守所设常驻检察员。1986年,检察员与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携手共建文明看守所,受到省、市检察院的表彰。 1956年以后,检察机关对监外犯人和监管单位,坚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外执行的犯人,均能及时收监;其他几类犯人,在服刑或缓刑和假释、保外就医,考验期间,无重新犯罪者。
关键词: 肥城县 检察机关 检察制度

内容

1955年,检察院始对看守所进行检察,提出了改进监管工作的建议。1983年,在看守所设常驻检察员。1986年,检察员与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携手共建文明看守所,受到省、市检察院的表彰。
  1956年以后,检察机关对监外犯人和监管单位,坚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外执行的犯人,均能及时收监;其他几类犯人,在服刑或缓刑和假释、保外就医,考验期间,无重新犯罪者。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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