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肥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520020210001530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人民武装警察 |
分类号: | E277 |
页数: | 2 |
页码: | 179-180 |
摘要: | 1939年10月,县锄奸部设短枪班。1940年2月,短枪班改称“五一”大队,配干部战士42人。同年7月改建为保卫队。1950年9月,保卫队改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肥城县中队,隶属公安部队山东总队泰安大队,受县公安局领导、指挥,在编67人。1955年8月,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县设中队,在编30人,隶属山东武警总队泰安大队,列入公安局建制。1963年1月,武警中队改称公安中队。1966年6月,改属县武装部建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肥城县中队,仍接受公安局的领导和指挥。1976年1月,县中队复称武警中队,接受县公安局和泰安武警支队的双重领导。1987年,武警中队有干警28人。 |
关键词: | 武装警察 中国军队 公安部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