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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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479
颗粒名称: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921.12
页数: 8
页码: 156-163
摘要: 本文描述了县人民政府设置机构其中包括: 一、肥城县九区抗日联合办事处,二、肥城县抗日民主政府, 三、肥城县民主政府,四、肥城县人民政府, 五、肥城县人民委员会 ,六、肥城县革命委员会,七、肥城县人民政府。
关键词: 地方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机构组条例

内容

一、肥城县九区抗日联合办事处 1939年5月,为坚持团结抗日方针,争取肥城县长田家滨一起抗日,根据中共泰西地委和八路军东进支队首长的指示,成立肥城县九区抗日联合办事处,代行县政府的职权。办事机构设一科、二科、三科。
  二、肥城县抗日民主政府 1939年10月在四区(今王庄乡)东焦庄建立,经各界人士民主推选于会川为县长。至1945年8月,县长更迭5次,下设10个办事机构。
  三、肥城县民主政府 1945年9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改称县民主政府,王少芬任县长。至1949年9月,县长更迭4次,下设15个办事机构。
  四、肥城县人民政府根据《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规定,1949年10月,县民主政府改称县人民政府。至1955年9月,县长更迭2次,下设18个办事机构。在编干部、职员307人,比1950年增加158人。
  五、肥城县人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组织法》规定,1955年9月县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肥城县人民政府改称肥城县人民委员会。至1966年3月,历经6届,县长更迭4次。下设32个办事机构。在编干部914人,其中县直机关干部363人;公社、管理区干部551人,超编136人。
  六、肥城县革命委员会1966年5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1967年2月群众组织夺了县人民委员会的权。1968年8月18日,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肥城县成立了由解放军、领导干部和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常委和委员,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9月,设办事组、政工组、生产组、内务组、计划组、工业组、财贸组、农林组,公安机关军管组。10月,增设民政组、卫生组。
  1970年,设两部一室,即县革委政治部,辖组织组、宣传组、群工组、直工组、教育组;县革委生产指挥部,辖内务组、财贸组、计划组、工业组、农业组;县革委办公室。并设电信局、邮政局。恢复人民银行肥城县支行、水利局、计划生育办公室和供销社。
  1971年3月,复设粮食局。
  1972年1月,复设民政局、计划统计局、劳动局、工业局、交通局、物资局、财税局、卫生局、农业局。8月,复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9月,复设工商行政管理局。
  1973年1月,复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建设银行肥城县支行。2月,设外贸局。6月,复设公安局。8月,改设邮电局。
  1974年2月,设体育组。
  1975年3月,设防空办公室。6月,复设体育运动委员会。8月,设重工业局、轻工业局、农业局、林业局。9月,设基本建设局。10月,复设教育局、文化局。11月,设广播事业管理局。12月,复设人事局、计划委员会、公社工业管理局。 1976年3月,设农业机械管理局。4月,设工业交通办公室、财政贸易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文化教育办公室。
  至1976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设有办事机构39个。革命委员会主任更迭3次。
  七、肥城县人民政府 1980年5月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撤销肥城县革命委员会,恢复肥城县人民政府建制。 1983年10月,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县人民政府进行机构改革,下设27个职能部门:政府办公室、民政局、人事局、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价局、林业局、水利水产局、商业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化局,将农业局、畜牧局、沼气办公室、区划办公室合并为农牧局,将多种经营办公室和社队企业局合并为多种经营社队企业局,将教育局、体委合并为教育体育局,将计划生育局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合并为卫生局,撤销财税局,分设财政局、税务局,增设审计局,将经委、重工局、轻工局、职工教育办公室合并为经济委员会,将建委、城建局、环办、人防办合并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至1987年,肥城县人民政府下设53个办事机构,连同乡镇政府共有编制人员1095人,其中县机关495人,乡镇600人。实有在职人员986人,其中县直机关466人,乡镇520人,缺编109人。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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