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联系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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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473
颗粒名称: 代表联系制度
分类号: D921.11
页数: 3
页码: 151-152
摘要: 在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期间,以区为单位组成代表小组,由代表小组长同常委会保持联系,反映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要求。
关键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机构组织法 国家权力机关

内容

在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期间,以区为单位组成代表小组,由代表小组长同常委会保持联系,反映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要求。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后,1957年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系、选民联系的办法》,县人民代表以区组成大组,以乡组成小组,每月召开会议,收集征求选民和代表的意见要求,向县人民委员会反映。1966年3月,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后,因受“文化大革命”干扰,联系代表制度中断。
  1980年5月,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建立后,先后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与人民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关于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暂行规定》等。全县各乡镇和厂矿建立代表小组、联合代表小组72个,共召开代表座谈会186次,参加1655人次。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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