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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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46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7
页码: 151
摘要: 本节描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历届大会和会议。
关键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 国家权力机构

内容

建国后,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1949~1952年先后召开五届肥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53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本县权力机关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和检察署(院)检察长。在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之前,召开乡镇(公社)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乡镇政府(公社管理委员会)的乡镇长。“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中断。1980年5月、12月分别恢复县和公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代表选举 建国前,历届各级人民政权由各群众团体和各界人民协商推选代表,组成县和乡镇政府的领导成员。
  建国后,根据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1949年10月,肥城县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由党、政、军、农民、教育、学生、妇女、工商和开明士绅各界协商推选。1950年,民主选举第一届乡政权。195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全县进行普选,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县、乡政权。1958~1987年,先后召开了县、乡镇(公社)第3~11届人民代表大会。1953年以来,每届选举前,县、乡设选举委员会,负责划分选区、选民登记、安排选举程序、公布选举结果等事宜。县人民代表的选举,第一届至第六届采用间接选举,即由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1980年5月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改为直接选举,即由各选区的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各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基层选举时,常住人口663378人,有选举权的344568人,占总人口的51.94%,实际参选的322500人,占有选举权人口的93.6%。无选举权的318810人,占常住人口的48.06%。其中:不满18岁的313211人,占无选举权人口的98.24%;精神病患者252人,占0.08%;停止使用选举权的168人,占0.053%;剥夺选举权的5179人,占1.62%。
  历届大会和会议
  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49年10月29日~11月2日在伊家沟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冬季生产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和副主席。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4月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夏收、夏征、夏种工作,妥善安置救济灾民,搞好拥军优属,禁止种植大烟、吸毒贩毒活动等问题。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和副主席。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10月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结束土改、颁发土地证、抗美援朝和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宣传教育,加强干部、群众思想工作等问题。选举产生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和副主席。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12月25~27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讨论发展生产,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动员参军等工作。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52年10月3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和代表提案审查处理情况的报告;审定了《冬季工作建议和老根据地建设计划》,通过了《开展农副业生产和物资交流为中心任务的八点建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1953年3月23~27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农林生产计划(草案)》,春季生产工作的建议,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报告。
  第三次会议,1953年7月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和关于秋季生产工作的建议》,通过了《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的决议》。
   二、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4~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1955年2月2~7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
  第三次会议,1955年9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代表提案审查处理的报告》,《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至此,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宣布撤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3名,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法院院长。王瑞甫当选为县长,孙秀敏当选为副县长。自此,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6年12月31日~1957年1月7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选举产生第二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5人,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秀敏当选为县长,李克杭、徐汝卿、刘志成、范洪林当选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1957年6月3~7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夏季工作意见。原县长调离,会议补选了县长,增选1名副县长。
  第三次会议,1957年12月17~2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代表提案审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6月2~7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的报告,会议在“大跃进”的影响下,提出了“要大办农业,大办地方工业,使各项工作全面跃进”的口号。会议选举第三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3名,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英俊当选为县长,李克杭、张效平、徐汝卿、范洪林当选为副县长,并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5人。
  第二次会议,1960年1月31日~2月4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和议案审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等。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0年12月2~5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196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总结了“大跃进”的经验教训,讨论了国民经济调整问题,确定了1961年的工作计划。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5人,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英俊当选为县长,张效平、李克杭当选为副县长,并选举出席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0名。
  第二次会议,1961年10月27~30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关于代表资格审查与议案审查处理情况的报告。原县长调离,会议补选了县长,增选2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第三次会议,1962年7月15~1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全国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总结上年度工作,把争取国民经济进一步好转确定为会后的中心任务。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5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5人,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宏光当选为县长,张效平、李克杭当选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1964年12月22~24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的报告和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会议增选1名副县长。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6年3月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报告。会议确定,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学习毛泽东著作,发扬不断革命的精神,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胜利。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7人,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宏光当选为县长,张效平、孙子杰、李国民当选为副县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68年8月18日,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肥城县革命委员会(列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至1976年10月,先后设主任3人,副主任12人(其中军代表3人、群众代表2人、领导干部7人),常委22人、委员16人。孙继佩当选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78年6月25~28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关于《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加快建设大寨县的步伐,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和《1978~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草案)》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县革命委员会委员79人,选举了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经清当选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曹学亮、张效平、李德恒、刘志太、李志民当选为副主任。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0年5月9~1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安排的报告。会议要求全县人民:“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把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建成繁荣富强的新肥城而努力奋斗”。会议选举产生了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恢复了肥城县人民政府,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增范当选为人大主任,张印堂、李志民、张效平、高省三、阴毅民当选为副主任;张本安当选为县长,汪明培、母兴连、李德恒、贾志珍、井玉龙、刘志太、肖思瑞当选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1982年1月7~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全县人民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大胆改革,持续稳定地发展国民经济。
  第三次会议,1983年2月22~23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1981年、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概算》的报告。选举产生了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7名。
  第四次会议,1984年1月11~14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了《肥城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议》。会议增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5名,因原县长、检察长离职,补选了县长和检察院检察长。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5月10~15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和《1984~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步伐,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全面完成“六五”计划。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张增范当选为人大主任,郭东升、李志民、井玉龙、周广鑫、刘培甫、阚昭东当选为副主任;汪明培当选为县长,李正明、母兴连、赵锡奎、张振宗当选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1985年3月28~3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原县长调离,补选了县长。
  第三次会议,1985年6月1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选举产生出席泰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共选举141名代表。
  第四次会议,1986年5月15~18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预决算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增范,副主任郭东升、李志民请求辞职的决议。补选了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原县长调离,补选了县长,增选了1名副县长。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3月10~14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肥城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概算》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肥城县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会议要求各级政府继续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坚持把改革开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加快全县经济发展步伐,努力发展各项事业。坚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全面实现“七五”计划打下坚实的基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肖思瑞当选为人大主任,井玉龙、尹祚起、刘培甫、赵锡奎、刘洪河、韩光当选为副主任,仲崇高当选为县长,杜允盈、张同玉、杨西轩、袁明英、刘洪府当选为副县长。李继仰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阴法文当选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7年11月20~23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出席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78名,补选了检察院检察长。
  三、常务委员会: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1949年10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委员5人,主席1人,副主席2人。至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均设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专职工作人员。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0年5月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设人大常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下设办公室,配专职工作人员。
  1984年5月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增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事机构增设调研科和代表联络科。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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