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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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横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065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婚姻
分类号: C913.1
页数: 1
页码: 262
摘要: 建国前的婚姻多系父母包办,男女双方须门当户对。富者可娶妻纳妾,贫者花钱买童养媳,有的终身无妻,俗称“打光棍”。由于父母包办婚姻,婚后感情不合者占一定比例。1939年妇救会成立后,曾发动妇女开展“反封建、反虐待”的斗争,提倡婚姻自由,反对父母包办。
关键词: 恋爱 家庭 婚姻

内容

建国前的婚姻多系父母包办,男女双方须门当户对。富者可娶妻纳妾,贫者花钱买童养媳,有的终身无妻,俗称“打光棍”。由于父母包办婚姻,婚后感情不合者占一定比例。1939年妇救会成立后,曾发动妇女开展“反封建、反虐待”的斗争,提倡婚姻自由,反对父母包办。但是,时值战争年代,区公所尚无力对婚姻问题进行管理。1948年,本地解放后,对要求离婚者,由区公所予以判决。1950年5月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区组织各级干部进行学习和宣传。1950年下半年,实行男女自愿结婚、离婚等登记手续,提倡喜事新办。1965年,公社组织干部群众重新学习婚姻法,对提倡晚婚晚育、禁止早婚和草率结婚起到一定作用。1981年1月1日,国家又颁布新婚姻法,凡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自愿可持户口簿和大队介绍信到公社民政办公室登记结婚。据统计:1978年登记结婚的557对,1979年546对,1980年590对,1981年677对,1982年640对,1983年940对,1984年971对,1985年1040对,1986年703对,1987年605对。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石横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1997.8

《石横镇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在内容上,以记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重点,详今略古,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在编纂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严密考证,秉笔直书。纵观全志上起清朝末年,下至1987年(大事记和少量章节下限酌情下延),百年间,大事要事,无不备载;横看党政军文、社会百业,其沿革、兴衰、变迁及概要,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可资可鉴,是一部揽石横古今,昭当代后世的历史文献和乡土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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