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作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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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横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055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作风建设
分类号: D05
页数: 2
页码: 233-234
摘要: 七区区委建立后,要求每个党员要严守党的机密,坚持对敌斗争,严禁剥削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对于叛变投敌的给予严惩;对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丧失阶级立场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关键词: 党的建设 党的指导思想 党的组织

内容

七区区委建立后,要求每个党员要严守党的机密,坚持对敌斗争,严禁剥削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对于叛变投敌的给予严惩;对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丧失阶级立场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为保证镇反、抗美援朝、土改收尾和“三反、五反”运动的进行,结合整党,对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分子、投机分子坚决予以清除;对阶级觉悟不高或有某些错误但不是坏分子的党员,坚持“团结、爱护、教育、改造、提高”的原则,进行帮助教育。 1953年后,为保证《关于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的贯彻执行,工作的重点是查处党员贪污盗窃、破坏公共财产和违反自愿互利政策、丧失阶级立场等错误行为;检查党员隐瞒产量;抵制出售余粮,套购国家粮食,囤积居奇,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等错误行为。 1957年在整风反右斗争中,虽向党员干部提出“要畅所欲言,把心里话说出来,大胆暴露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的要求,但由于运动中犯扩大化错误,致使部分干部被错划为“右派分子”。 1960年9月,为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党委贯彻县纪委制定的《党员八项守则》,密切了党群关系,带领群众战胜暂时困难。对个别经受不起困难考验和违法乱纪的党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961年在“反右倾保守”中,虽提出“要保护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但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致使对敢于说实话的党员干部作了错误的处理。 1979年7月,党委认真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对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同时,认真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对反右倾时被错误处理的全部平反纠正,恢复名誉,对“四清”运动中及前后的历史案件,认真进行了复议,根据实际情况,均作了妥善处理,共平反冤假错案249起。 1983~1987年,党委贯彻上级下发的《关于纠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建房分房中不正之风的意见》、《为制止乱涨价、乱摊派不正之风的意见》、《关于在建立村民委员会中保护集体财产的紧急通知》、《关于实现全县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林木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坚决查处共产党员索贿问题的决定”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中纪委“立即煞住用公款请客送礼、吃请收礼的歪风”通报的通知》、《关于农村党员监督小组和村民监督小组工作试行条例》和《关于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批准权限和手续的暂行规定》等,促进了党风的好转。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石横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1997.8

《石横镇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在内容上,以记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重点,详今略古,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在编纂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严密考证,秉笔直书。纵观全志上起清朝末年,下至1987年(大事记和少量章节下限酌情下延),百年间,大事要事,无不备载;横看党政军文、社会百业,其沿革、兴衰、变迁及概要,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可资可鉴,是一部揽石横古今,昭当代后世的历史文献和乡土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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