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价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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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横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053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物价监督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222-223
摘要: 1955年石横供销合作社配备了专职物价员。1969年石横供销合作社领导机构中有1名主要负责人分管物价工作。
关键词: 物价管理 物价监督 物价政策

内容

建国初,供销社经营的商品定价以减轻中间剥削、平抑物价、稍有利润为出发点,制定商品零售价。对社员供应的主要商品,实行公开成本,民主议价,掌握平均毛利率不超过7%,并实行主要商品明码标价。设尺、秤接受群众监督。 1952年对私营工业品实行加工定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打紧地区差价,限制长途贩运。主要采取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实行产、运、销三者有利的价格。基层社从国营公司进货享受3%优待价,其商品供应比市价低,可给社员以优待价。合作社按照国家“稳定物价”的决定,对供求紧张、价格上涨的物资,就运用优势物资力量集中大量供应。至1952年底,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1956年5月,对铁锅、鞋帽、农用小家具、砖、瓦、灰等部分工业品、建筑材料进行评审定价。同年,石横供销社执行县社对商品的审价规定:一、基层社经营的商品,属于日用杂品、手工业产品、土特产品,一律由县社统一规定零售价,不经批准,一律不准自行变更。二、凡供销社经营的商品,私商零售价一律与供销社价格统一,并实行明码交易。供销社的物价员要经常检查其价格执行情况,严防以次充好。三、调整价格前要保密,防止私商投机倒把。四、收购农副产品要执行优质优价,劣质劣价,反对提级提价和压级压价。 1958年,原管理制度失控,物价失调,呈混乱局面。1962年供销社本着“有利于农业生产,有利于国家积累,照顾群众利益”的精神,开展自营业务,在农村市场通过议购议销,活跃了市场。1963年,对轻重工业品,农副产品及进口商品收费定价。1964年,对医疗卫生、运输收费、药品价格进行审批、调整,公社交易所制定物价管理制度。 1966~1976年,放松了对物价的监督,市场物价失控。变相涨价、随意提价现象不断发生。 1980年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规定:凡是国家规定牌价的商品零售价格,一律按国家规定执行;议价商品按规定的价格,只能降低,不许提高。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指示,供销社对各门市部进行物价检查。检查的主要品种是一、二类日用工业品,包括棉花、化纤布;农业生产资料中的化肥、农药、农机;副食品中的烟、酒、糖、茶等140多个品种。纠正了某些单位零售进货再加费用和平价进,议价销,同一市场,多种价格的现象。1981年根据有价必审的原则,以日常消费品种原材料价格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查处违价商品,没收非法收入。随后在工商等系统配备专(兼)职物价员,建立商品牌价登记、审价、调价、盘点等物价管理制度。同年,公社建立义务检查组。 1985年5月,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生猪派购任务,对生猪收购和猪肉销售不再统一规定价格。对牛羊肉、鲜蛋、海产也同时开放,实行议购议销。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石横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1997.8

《石横镇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在内容上,以记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重点,详今略古,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在编纂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严密考证,秉笔直书。纵观全志上起清朝末年,下至1987年(大事记和少量章节下限酌情下延),百年间,大事要事,无不备载;横看党政军文、社会百业,其沿革、兴衰、变迁及概要,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可资可鉴,是一部揽石横古今,昭当代后世的历史文献和乡土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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