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矿区搬迁补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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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横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041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矿区搬迁补偿
分类号: D913.1
页数: 2
页码: 172-173
摘要: 1959年随矿区的开发,矿区压煤村庄需要搬迁。1969年县革委内务组兼管此项工作。1970年由县民政局管理。1977年县设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农村搬迁组。
关键词: 经济补偿 赔偿制度 损害赔偿

内容

1959年随矿区的开发,矿区压煤村庄需要搬迁。1969年县革委内务组兼管此项工作。1970年由县民政局管理。1977年县设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农村搬迁组。1981年建矿区农村搬迁办公室。1986年石横设搬迁办公室,配干部1人,由1名副镇长兼管。 石横镇压煤村5个:查庄、南大留、北高余、西铺、北大留。1986年,北高余村东南部半个村首批搬迁,在村北建起北高余新村。其余4个村尚未实施搬迁。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石横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1997.8

《石横镇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在内容上,以记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重点,详今略古,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在编纂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严密考证,秉笔直书。纵观全志上起清朝末年,下至1987年(大事记和少量章节下限酌情下延),百年间,大事要事,无不备载;横看党政军文、社会百业,其沿革、兴衰、变迁及概要,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可资可鉴,是一部揽石横古今,昭当代后世的历史文献和乡土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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