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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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横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0106
颗粒名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1
页码: 88
摘要: 1978年以后,全社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关键词: 承包制 联产承包 中国

内容

1978年以后,全社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联产到组责任制:1980年,公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精神,在坚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由生产队统一计划,统一使用劳动力和资金,统一管理和使用大型农具,统一核算分配的前提下,对作业组实行“五定一奖”,即定地块、定产量、定费用、定报酬、定奖惩,超产奖励,初步克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联产到组责任制的实行,使全社粮食亩产达681斤,比1970年增长79.7%,粮食总产4232.67万斤,比1970年增长43.8%,创70年代最高水平。
  联产到劳责任制:1981年,在联产到组责任制的基础上,全社推行“五定一奖”联产到劳责任制。发挥集体经营与分工协作的长处,把个人的劳动成果与劳动报酬直接联系在一起。全公社41个生产大队、250个生产队,51865人,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1982年,全公社粮食亩产达到736斤,比1980年增长9%,人均分配139元,增长39%,人均口粮496斤,增长10.2%。
  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公社党委根据中共中央[1982]一号文件精神,在“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下,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做法是:土地按生产队的人口或人劳比例,分户经营,签订合同。以地定产,种植自由,产品除上交国家任务和集体提留外,全部归农户。集体耕畜作价到户,定期收回价款。农户或集体使用给予适当报酬。对成片果园承包给专业组或专业户,签订合同,集体按年份提留。对道路林网树木,有的树随地走,成材后归农户或按比例分成。对成片山林固定专人管理,规定奖罚。有的实行专业承包,成材后按比例分成。梯田堰边的花椒树等随承包土地谁栽谁有,收入归已。集体小型农具作价后归农户所有。各类水面,由专业户承包或联户承包。
  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意见》,向农户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并制定具体政策进一步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是延长土地承包期,承包期由1~3年,延长到15年以上,果园延长到20年以上,荒山荒滩延长到30年以上。二是调整口粮和提粮指标,动粮不动地,实行责任田、口粮田互补。三是本着有利耕作和管理的原则,合理调整土地。至1987年,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日臻完善。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石横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1997.8

《石横镇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在内容上,以记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重点,详今略古,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在编纂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严密考证,秉笔直书。纵观全志上起清朝末年,下至1987年(大事记和少量章节下限酌情下延),百年间,大事要事,无不备载;横看党政军文、社会百业,其沿革、兴衰、变迁及概要,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可资可鉴,是一部揽石横古今,昭当代后世的历史文献和乡土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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