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方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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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横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0092
颗粒名称: 剥削方式
分类号: F301.1
页数: 2
页码: 84-85
摘要: 封建地主阶级依靠土地所有权残酷剥削农民,剥削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出租、放债、雇工。
关键词: 地契 封建土地所有制 国有土地

内容

封建地主阶级依靠土地所有权残酷剥削农民,剥削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出租:地主出租土地有包租制、分租制和钱租制3种。包租制,即一切耕种费用归佃户负担,地主坐享收租,有物纳和钱纳。物纳因地区作物种类而异,一般分夏秋两季交纳,也有的分3期交纳。包租制凭契约,时间3~5年,规定无论丰歉须如数交纳。若无力交纳,可将地租转为债务或以他物抵租,或以劳务抵租。分租制,即佃户和佃主同分产品,人工、畜力、农具及一切田间操作归佃户负担,肥料种子多由佃主负担,农产品分配方法有3种:其一、平均分配。其二、佃户4成,佃主6成。其三、佃户3成,佃主7成。分租制有1年、多年两种,无押金,不立约。钱租制,基本与包租制相同,不同的是以钱交易。一年两次交纳,一次在清明前后,一次在霜降前后。
  放债:地主放债一般月息3分,称高利贷。农民借债指地做保,无地户借债无门。借粮,春借100斤玉米或高梁,麦后还100斤麦子,如麦后不归,秋后还200斤玉米。无论何种借贷,必须由借贷人找好保人,立借约,签字画押,方可借贷。
  雇工:分为短工、长工。长工大都农历二月二上工,十月一下工,待遇一般为500斤至800斤粗粮。长工主要负责田间劳动,兼干挑水、喂牲畜等杂活。麦秋农忙,地主还要雇月工或日工,称“短工”,日工资5~20斤粗粮或小麦不等。还有雇割草或放牛的儿童,称雇牧童。
  附:石横村地主尹祚廷调查材料
  石横村尹祚廷,是解放前石横一带的头号大地主,俗称“北楼”。
  全家9口人,有土地2600亩,住房面积占地近百亩,能驻军队一个营,其中楼房3幢,平房200余间。正方形的围墙高10余米(含女墙),围墙四角建有四个“炮楼”。南正阳门,仿北京的崇武门建筑模型,不过门高仅比崇武门低矮三层砖,以示“不犯上”。还有东大门和偏西正阳门。
  “北楼”南面有10亩花园,内有假山真水,苍松翠柏,奇花异卉。
  自己种着护庄地500亩,耕耩锄割收全靠雇工操作,另外2000余亩土地,由几十户佃户分种,南高余,范家庄、邱家林等村都有他的种地户(当时称“庄子”)。两名掌柜(闫英廷、王昭峰)掌握经济收入和支出的大权。
  雇长工20人(守门、管花园、赶车等),饲养员6人,8名厨师(男、女各4人),农忙时雇短工若干人。尹祚廷和他的两个儿子一日三餐,均得三荤三素。聘塾师1名,教其二子读经书。
  为出村方便,修建了略小于城门(原来石横村周围有城墙)的东便门和西便门,并有守门卫士1名,早开晚关,其马车出入不绕道而行。
  大牲畜有:马4匹、骡子8头,驴2头(推磨用),出车四大套,农忙三犋齐耕。大车2辆,马车(轿车)2辆。
  年剥削量520,000斤(市米)。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石横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1997.8

《石横镇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在内容上,以记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重点,详今略古,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在编纂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严密考证,秉笔直书。纵观全志上起清朝末年,下至1987年(大事记和少量章节下限酌情下延),百年间,大事要事,无不备载;横看党政军文、社会百业,其沿革、兴衰、变迁及概要,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可资可鉴,是一部揽石横古今,昭当代后世的历史文献和乡土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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