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涝灾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东营市黄河志》
唯一号: 151334020220000013
专题名称: 旱、涝灾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118.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旱、涝灾据建国前近四百年的历史资料统计,旱灾年占38.5%;涝灾年占26.5%。大旱、大涝平均十年一遇。其成灾规律是,旱灾多发生于早春和晚秋,涝灾多见于夏、秋之间。因年平均降水量只有601毫米,而6~9月份降水竟占全年降水的70%;年平均蒸发量高达1944.2毫米,而4〜6月份蒸发量高于同期降水量的6~7倍。故旱多于涝,涝重于旱,旱、涝灾情几乎连年发生。历代府、州、县志常有:“百里如焚”,“舟行陆地”,“饿殍遍野”的悲惨记述。建国后三十余年的统计,旱灾平均1.5年1次,涝灾平均2.5年1次,均造成范围不一、程度不同的农业减产或绝产。

知识出处

东营市黄河志

《东营市黄河志》

黄河三角洲的开发日益引起世人瞩目,《东营黄河志》的诞生,为根治黄河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据,也为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