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性林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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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7899
事件名称: 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性林场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22/001
起始页: 016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12月15日

事件描述

1998年12月15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东政字〔1998〕129号文件)批准将国营一千二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性林场。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利津年鉴》(1999年卷)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采用分行业记事的办法,系统地记载各行业、各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实况,所用资料为1998年度,与《利津年鉴》(1998年卷) 相衔接,保持了历史资料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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