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垦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垦利县粮食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5》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6934
事件名称: 2004年3月垦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垦利县粮食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14/001
起始页: 017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4年3月30日
结束时间: 2004年3月

事件描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垦利县粮食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垦政办发〔2。04〕25号)指出:按照省、市粮食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改革粮食补贴方式,实现由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补贴的范围是2003年秋季播种的小麦(以目前正在生长的小麦实际面积为准);补贴的标准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执行。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核实、公示、确定三个环节组成。乡镇政府、村委会是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小麦种植面积的进行核定、公示、核实后,根据小麦种植面积和市里确定的统一补贴标准,确定对各乡镇的补贴金额。填制《粮食直补兑付通知书》,由乡镇财税办公室、管区工作人员组成数个兑付工作小组,集中时间将现金直接兑付到种植户手中。对每个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实施阶段要切实把握政策,严格纪律,切实做到“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书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五不准”, 即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截留、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不准任何部门、单位、村、组或个人为农户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5

《垦利年鉴2005》

《垦利年鉴2005》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了垦利区2016年度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全貌,反映了垦利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成就,具有一定的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