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坚持阳光执行、执行案件督办制等方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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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6》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6451
事件名称: 2005年坚持阳光执行、执行案件督办制等方法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21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

事件描述

2005年,坚持实行债权凭证、债权转股权、阳光执行、执行案件督办制等方法,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执行结案率。共受理执行案件592件,执结592件,标的额3476.75万元,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执结率最高,积存案件最少,在全市执行工作会议上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实行“换人执行制度”,每个执行员拿出部分自认为难以执行的案件,另行组织人员执行,改变了执行工作“一人包办难监督”的情况,起到很好的效果。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6

《垦利年鉴2006》

本书记载了垦利县辖区内2005年各行各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共设25个栏目:特载、大事记、垦利概况、黄河口、政党政务、群众团体、军事、政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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