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县农村推行了“三监管”制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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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6》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6438
事件名称: 2005年全县农村推行了“三监管”制度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20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

事件描述

2005年,针对村干部用权、用章不规范和缺乏监督的问题,在全县农村推行了村级公章、经济合同、工作程序“三监管”制度。主要是在乡镇成立“三监管”办公室,对村级用章行为和程序严格把关;村集体签订经济合同,乡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进行监督。通过实行“三监管”,村级事务从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发生。全县农村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1%。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6

《垦利年鉴2006》

本书记载了垦利县辖区内2005年各行各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共设25个栏目:特载、大事记、垦利概况、黄河口、政党政务、群众团体、军事、政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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