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派劳务合作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6》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6341
事件名称: 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派劳务合作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17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3月29日

事件描述

2005年3月29日,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派劳务合作的意见》(垦政发〔2005〕6号)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外派劳务合作工作开展,同时带动农村和城镇富余劳动力的有序高效转移,这就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创造良好的外派劳务合作环境,真正发挥垦利县作为全省外派劳务基地的优势,树立垦利外派劳务品牌,一要加强对外派人员进行各类培训,同时,对外派人员亲属和担保人进行集中宣讲教育和培训;二要鼓励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为外派人员提供担保;三要把外派劳务工作列为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政务督查考核重要指标;四要加强外派人员的抵押担保工作;五要为外派人员指定一家医疗机构为定点查体单位,减半征收各种费用并对查体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同时要协助外派人员办理健康证;六要为出国务工人员办理护照手续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七要对违约外派人员抵押房产的执行和担保人的经济责任追究,提供全力支持和配合,并做到30天内限时结案;八要加强劳务输出管理,每发生1例外派人员逃逸违约事件,3年内不再向其所在村或工作单位提供外派劳务指标;九要做好外派劳务人员回国后的善后工作,认真履行务工合同的外派劳务人员在回国后创办经济实体的,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十要每半年召开一次外派务工人员家属和担保人参加的座谈会,中秋节、春节前给在外工作人员致函慰问,及时了解和掌握外派人员在外工作和思想状况;十一要定期开展外派劳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行为,确保县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作为全县唯一对外劳务培训、推介机构。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6

《垦利年鉴2006》

本书记载了垦利县辖区内2005年各行各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共设25个栏目:特载、大事记、垦利概况、黄河口、政党政务、群众团体、军事、政法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