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山东人民政府颁布老解放区夏征农业税暂行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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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1251
事件名称: 1950年山东人民政府颁布老解放区夏征农业税暂行办法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5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5月
结束时间: 1950年

事件描述

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老解放区夏征农业税暂行办法》,规定分夏秋两季以户为单位征收农业税,全年统算,按常年总产量的13%征收,地方附加按农业税征收额的15%附加。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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