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月山东省地方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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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1178
事件名称: 1994年1月山东省地方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4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1月1日
结束时间: 1994年2月19日

事件描述

1994年2月19日,省政府印发鲁政发〔1994〕14号文件《山东省地方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省和各市地、县 (市、区)都要建立地方粮食风险基金,用于保护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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