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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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1167
事件名称: 1991年10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3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10月28日
结束时间: 1991年10月

事件描述

1991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 国发〔1991〕6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要求在保证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的情况下,对粮食实行长年放开经营政策,取消“大米由粮食部门统一收购,其他部门、单 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的规定。中央和地方实行专项储备粮制度,当市场价格下跌时,政府按保护价定额收购储备,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当市场价格过高时,政府按合理价格抛售一部分储备粮,以稳定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知识出处

东营市粮食志

《东营市粮食志》

该志收录了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以来的粮食史实,重点反映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建市后东营地区粮食流通发展变化,史料翔实, 记录全面,为研究东营市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历史依据。 粮食历来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东营域内的粮食流通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抗战时期,三县抗日民主政府相继设立粮食工作部门,筹集粮草,服务抗战,开辟了清河军区、渤海垦区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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