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山东河务局制定《黄河堤防绿化和收益分配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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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市黄河志》
唯一号: 151332020220001062
事件名称: 1972年山东河务局制定《黄河堤防绿化和收益分配办法》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38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72年
结束时间: 1972年

事件描述

1972年山东河务局制定《黄河堤防绿化和收益分配办法》规定:“国有队营,收益分成”,对更新的成材树株按“国五队五”分成。护堤员由所在生产队记同等劳力工分,参加生产队的统一分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护堤员的报酬因堤段和所在村的经济情况不同,分配形式各异:有的村每年发给护堤员现金40〜250元不等;有的村从集体提留中每年补给粮食300〜500斤;有的就护堤段附近拨给土地1〜2亩,为护堤员耕种,收入全部归护堤员;有的堤上的一切收入全归护堤员,进一步调动了护堤员的工作积极性。

知识出处

东营市黄河志

《东营市黄河志》

黄河三角洲的开发日益引起世人瞩目,《东营黄河志》的诞生,为根治黄河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据,也为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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