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公安消防大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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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5》
唯一号: 151331020220000424
机构名称: 垦利县公安消防大队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14/001
起始页: 0046.pdf
起始时间: 1989年

机构描述

垦利县公安消防大队前身系1989年成立的垦利县公安局消防股,后称县公安局消防科,1995年改称为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当时,仅有3名干部,在县公安局办公楼工作,担负着全县防火监督工作,灭火依靠县炼油厂专职消防队。2001年8月,建设成了标准型的消防站投入使用,所属中队也随即成立,编制30人,命名为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第六中队。 大队担负着垦利县范围内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的重要职责,拥有先进的大功率灭火消防车3辆及各种抢险救援装备。从建队自今,共灭火、抢险救援(附僧援周边县区)600多起,抢救遇险人员40多人,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上亿元,大队官兵先后成功处置了2003年垦利镇西冯村油罐火灾及2004年垦利县液化气站液化气泄漏事故。 建队以来,大队三次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全省先进消防大队”、“全省后勤建设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15人荣立三等功,每年都有许多官兵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士兵”等各种荣誉。同时,消防监督人员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依法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和建筑审核,共依法审核建筑工程261个,验收建筑工程302个,杜绝了初期火灾的发生,为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和垦利县的腾飞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5

《垦利年鉴2005》

《垦利年鉴2005》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了垦利区2016年度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全貌,反映了垦利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成就,具有一定的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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