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芳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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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4》
唯一号: 151330020220000405
人物姓名: 黄梅芳
文件路径: 1513/01/object/PDF/151310020220000017/001
起始页: 0347.pdf
性别:
出生年: 1958年3月
籍贯: 利津县虎滩乡

传略

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1958年3月生,利津县虎滩乡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7月参加工作,同年在山东省北镇农校毕业后,分配到利津县虎滩乡良种场,先后任技术员、副场长;1985年12月任利津县虎滩乡党委副书记;1987年3月任利津县虎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89年12月任利津县盐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1年2月任利津县盐窝镇党委书记;1996年4月任东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1年1月任东营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2002年5月任东营区委副书记;2002年12月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筹建处主任;2003年3月任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他参加工作后,在虎滩良种场承担了玉米自交系330繁育,鲁棉1号、5号、小麦泰山1号、长乐5号提纯复壮项目,受到惠民地区及省种子公司领导的高度评价。1985-1996年在乡镇任职的10年间,先后参与完成黄淮海土地开发和盐窝镇土地整平及诸多桥涵闸田间配套工程、盐窝镇村村通公路工程,修建了镇卫生院、中小学楼房等设施。1996~2002年在东营区任职的7年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使东营区公检法基础设施达到全省一流标准,固定资产达3亿元。同时理顺油区管理体制,取消落地原油回收队,制止偷盗原油的不治之症,取得油地关系的空前团结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主持完成了东营市商河路路段改造工程房屋拆迁工作,实现了2003年东营市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2002年参与组建了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确立了城市管理体制,科学设置内设机构,被省政府称为“青岛经验,东营做法”。他因政绩突出,在任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和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有:1991年获市级先进个人,1994年获山东省尊师重教先进个人,2001年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并荣记二等功。2002年因在“双创”工作中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三等功,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高度评价。2003年因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被市政府荣记二等功,并晋升一级工资。他所领导的单位,还获得全县教育卫生先进单位、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全省双拥模范城等等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4

《利津年鉴2004》

出版者:山东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县境概况、政党政务、群众团体、军事、政法、综合经济管理、金融保险、黄河、社会生活、社区开发区、服务指南、附录等26个栏目,记载了利津县辖区内2003年各行各业的基本情况和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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