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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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564
颗粒名称: 法院
分类号: D916.2
页数: 3
页码: 150-152
摘要: 《利津年鉴》1999卷中对法院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机构组织法 法院

内容

〔机构队伍〕1998年利津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庭、民事庭、经济庭、行政庭、执行庭、告申庭、办公室、政研室等8个机关庭室。下辖北宋镇(1998年4月由北宋法庭和店子法庭合并)、利津镇、盐窝、陈庄、北岭、罗镇6处派出法庭,其中,利津镇、陈庄法庭为中心法庭。全院共有干警81人 (含病休2人,内退4人),其中审判员47人,助理审判员16人,法警5人。
  〔工作概况〕一年来,县法院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指导思想,围绕“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基本任务,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全面加强了各项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2151起,标的额4014.64万元,案件数同比上升12.7%,标的额同比下降12.8%,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年内,利津县人民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先进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0件88人(含旧存3件3人),审结案件67件85人。在刑事案件中,公诉64件82人,均判结结案,自诉案件3件3人,均调解结案。在所结案件中,盗窃案件22件30人,抢劫案件6件7人,贪污案件7件8人,受贿案件7件7人,放火案件1件2人,交通肇事案件6件6人,破坏电力、易燃设备案件5件12人,伤害案件5件5人,拐卖妇女案件1件1人,强奸案件4件4人,其他案件5件6人。在判决结案的82名人犯中,判处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4人,判处5年以上不满10年的9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30人,其他刑罚的37人,免刑的2人。在刑事审判中,全院已连续11年上诉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案件,审判案件质量居全市首位。
  〔民事审判〕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237件,同比上升18.1%,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20件,债务纠纷案件895件,人身伤害赔偿案件65件,财产损害赔偿案件16件,宅基地、土地纠纷案件11件,房屋、财产纠纷案件24件,抚育、赡养等其他纠纷19件。在民事案件中经调解结案的1006件,判决144件,撤诉的81件,其他处理的6件。
  〔经济审判〕全年共审结经济案件822件,标的额2181.23万元,在经济案件中,购销合同案件178件,标的额662.38万元,工程承包合同案件34件,标的额131.41万元,财产租赁合同案件14件,标的额31.38万元,农村承包合同案件9件,标的额21.02万元,企业承包合同案件6件,标的额10.8万元,货物运输合同案件3件,标的额4.46万元,借款合同案件556件,标的额1199.70万元,其他经济纠纷案件22件,标的额120.70万元。在经济案件中,经调解结案的760件,判决处理的31件,撤诉的28件,移送处理的3件。
  〔行政审判〕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25件,同比上升38.9%。在行政案件中,治安案件4件,土地案件14件,减负案件3件,其他案件4件;经判决结案14件,裁定处理11件;上诉案件1件,经二审维持原判。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50件,标的额45.48万元。经过审理行政案件,依法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对农村“三乱”案件审理中,该院组织专人到乡镇农村调查研究,掌握了农民负担现状,为减负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依法为现役军人李克永的母亲免除了 “三提五统”款,深得群众赞誉。
  〔执行工作〕该院加强执行力量。强化执行措施,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克服“执行难”,大力开展了执行会战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先后召开了3次执行人大会,集中对47名被执行人公开开庭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共执结案件627件,标的额1149.66万元,其中执结积案337件,标的额899.62万元。
  〔告申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40件次,其中审查立案2084件;适用监督程序提起再审6件、审结4件。在告申工作中,该院充分发挥接待来访,审查立案,申诉审理三大职能,切实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避免了矛盾激化及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该院围绕严肃执法,公正裁判这一工作重点,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深化改革。改革以公开审判为重心的审判方式,强化庭审功能和合议庭职责。改革以择优竞争为主的人事管理制度,逐步推行优胜劣汰、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加快办公自动化进程,更新交通、通讯设备,搞好与审判方式改革配套的“两庭”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执法质量和工作效率。
  (邢建华张东霞)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利津年鉴》(1999年卷)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采用分行业记事的办法,系统地记载各行业、各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实况,所用资料为1998年度,与《利津年鉴》(1998年卷) 相衔接,保持了历史资料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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