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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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560
颗粒名称: (四)法制
分类号: D90
页数: 12
页码: 143-154
摘要: 《利津年鉴》1999卷中对法制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法律 法制

内容

政法委员会〔机构队伍〕中共利津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负责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由书记、副书记、秘书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政法委机关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干部7人,工勤1人。
  利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单位,由一名政法委副书记担任综治委办公室主任,有工作人员2人。
  县直机关党委和12个乡镇党委均配备有政法委书记。
  〔工作概况〕1998年度县政法委、综治办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完善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综治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实现综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目标,全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一、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年内,县委、县政府于2月28日召开全县政法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1998年政法综治工作任务,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与12个乡镇党政一把手签订年度责任书,县委常委5次、县委书记和县长办公会6次专题研究综治工作;召开油区治理、“双基”建设,“严打”斗争专题调度会8次;县综治委召开例会4次、主任办公会12次,下发文件12个,13次召开乡镇分管政法和综治工作的党委书记、县直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任务,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建立党政领导抓综治工作档案制度,实施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和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制度,把综治实绩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挂钩,今年对全县12个因防范措施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鞭策了后进。由于责任约束机制的建立,发展了综治工作的大好局面。
  二、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年内按照上级部署,先后开展了“冬季严打整治”,“春季治安整治”、“扫黄打丑”、“扫除海霸”、“严打百日会战”等专项斗争。组织了8次集中行动,9次治安大清查、16次突击行动。先后侦破“7.20”大盖村杀害幼女案,“8.15”刘强系列盗窃案,“9.25”盖西村强奸幼女案,杨伯凯、杨汉桥诈骗案等,摧毁刘义忠为首的特大诈骗集团,捕获了梁树彬等一批久捕未获的逃犯。年内全县刑事发案91起,其中大案38起,与去年同比下降24%;破获刑事案件80起,破案率87.9%;抓获各类犯罪分子676名,打掉犯罪团伙13个,追捕逃犯117人,9名案犯自首;缴获脏款脏物折款37万元。查处治安案件243起,处罚499人;查没盗版及非法音像制品382盘、图书1350册,捣毁卖淫窝点3处,查封电子游戏厅2处。同时立查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案件17起17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
  三、加强“双基”建设,落实治本措施。1.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综治组织机构,完善防范网络。对县直部门、乡镇综治和政法组织进行调整充实,基层干警、综治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调整综治薄弱村“两委”班子成员109名。健全全县综治办事机构1123个,农村治保组织510个1785人,调解组织511个1023人,普法组织510个6058人,帮教组织201个603人,巡逻组织511个2686人,做到机构、人员、报酬、责任、制度5落实。2.加强政法、综121治队伍建设。对干警集中进行教育整顿活动,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了“五个一”目标责任制活动:每个政法基层单位抓一个业务示范村,培养一个安全文明村,转化一个治安后进村,每名政法干警帮教一名解教人员,担任一所学校校外辅导员,活动成效明显。3.抓综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巩固落实“四有”,完善制度、档案。4.加强基层政法组织改革。加强12个乡镇派出所建设,所长竞争上岗,搞好基层司法所改革,实施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分离。5.以警区为依托,加强“三防”建设,全县设40个警务区,划分80个责任区,发挥110指挥中心及报警服务台作用。6.做好调解工作和涉法案件接访。年内受理案件41起,已结39件,调解民事、经济纠纷1262起,成功1210起,成功率96%。7.加强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管理。办理暂住人口证1087个,办证率100%。8.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201名刑释解教人员实行档案管理,全部落实帮教措施。
  四、开展系列“创安”活动和“三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1.开展创建全国安全文明油区活动,促进油区稳定。根据省市维护油区治安稳定,创建全国安全文明油区活动精神,县政法委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打、防、治、堵、管、建”六管齐下,维护油田稳定。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县长和22个部门组成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专门办公室,召开调度会,签订创建责任书,加强创建工作领导。加大油区整治力度,对全县6个重点油区排查摸底,进行“拉网式”清查整治,规范油区水、电、气管理。健全油区治安队伍,全县已建油区治安联防队125支,820人,其中县级2支150人,乡级11支110人,村级112支560人,加强了油区巡逻、守护工作。开展工农共建,促进油地经济发展,全县已结成工农共建对子70对,签订协议45对。促进油区安定、团结、发展。2.开展创建全县文明小区、单位、村庄活动。县委、县政府召开大会作了专题部署,下达实施方案。在全县12个乡镇509个行政村和县直120多个部门、单位开展了创建活动,有330个村和65个县直单位达到了安全文明标准,分别占行政村和县直单位的65%和55%。同时在全县开展了“创建安全文明路”活动,查处各类违章14951车次,滨港路城区段被市验收命名为“安全文明路”。实施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包村工程,对82个村重点培养,督促指导,树立了典型,带动了后进。3.推进“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围绕上级提出的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强化措施,全面实施“三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方案。着重突岀“三个重点”,强化“四条措施”,做好“三篇文章”。三个重点是:内容上突出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对象上重点抓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学法,手段上抓普法骨干培训;四条措施是: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科学组织、周密安排,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培训骨干、搞好讲座;三篇文章是:在领导干部学法上做文章,在学习专业法上做文章,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做文章。在全县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知识测试,完成答卷6万份;培训普法骨干,举办培训班25期,培训骨干535人;办干部法制轮训班8期,轮训干部4000人;组织全县75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普法考核证法律知识考试;上法制课15场,受教育青少年学生2万余人;创建了 “普法一条街”10条。
  (张林渠牟国强)公安〔机构队伍〕利津县公安局内设:指挥中心、办公室、纪检股、法制股、政工股、户政股、政保股,治安股、控申股、消防科、油区治安办公室、刑警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等18个股(科)室。下设利津镇、北宋、汀罗、盐窝、陈庄、南宋、明集、北岭、虎滩、集贤、傅窝、刁口、渤海农场13处公安派出所。全局共有干警223人。
  〔工作概况〕年内,利津县公安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坚定不移地实行“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努力改革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以争创全国优秀公安局为载体的 “树立利津公安新形象”,“创建人民满意公安机关”和“警力下沉”、“开门评警”等活动,全县公安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1998年利津县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
  (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以确保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安全为前提,适时部署开展了“春季严打斗争,,、“严打斗争冬季行动,,,“百日破案会战”和“冬季治安严打整治斗争”等活动,取得了辉煌战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利津镇派出所抓获了盗窃自行车、脚蹬三轮车犯罪嫌疑人刘强,3天追回被盗自行车19辆。刑警大队在各派出所配合下,相继将强奸幼女并一贯进行流氓搔扰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朱茂林,多次奸淫幼女的犯罪嫌疑人杨凤山,流窜河口、利津多次撬门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国强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抓获归案。
  二是摧毁了一批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团伙。利津镇派出所在北于村挖岀一个重大盗窃团伙,团伙主要成员于载军、于春贤落入法网,盗窃电机、油布、卡壳皮等物资一大宗。淄博市的边洪新等5名犯罪嫌疑人窜到利津县石油化工厂,以买油为名,盗窃原油50余吨,经过深追细挖,一举摧毁了私刻利津县石油化工厂财务章,诈骗汽油、柴油160余吨的犯罪团伙。盐窝派出所一举摧毁了以赵培东、张风奎、李先勇等3名盗窃团伙,破获案件8起,追缴脏物一宗。
  三是攻破了一批影响大、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县公安局侦破了盖玉红(女,15岁)被害案,还及时破获了贾群先强奸案、李绪华强奸未遂案、“4.19”现金抢夺案等。
  四是捕获了一批在逃案犯。基层干警深入村户,摸查线索、秘密控制、架网守候,先后抓获了贾斌、韩培岩、李振滨、崔丙亮等一大批逃犯。
  1998年,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90起,破获81起,其中大案41起,破35起,破积、隐案329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566名,抓获在逃犯43名,其中刑拘135名,转逮捕66名;打掉犯罪团伙14个,抓获团伙成员47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0余万元。
  (二)强化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全县公安机关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适时组织开展了油区治安整治、扫黄打丑、收枪治暴、整治沿海治安秩序等专项斗争,加强了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县局抽调专门警力组成了“扫黄打丑”123专案组,对卖淫嫖娼、制黄贩黄和经营非法出版物等不法活动进行了清查和打击。共清查公共娱乐服务场所300余个、私人出租房屋400余处,查处卖淫嫖娼案件43件、查处卖淫嫖娼涉案人员149人。在收枪治暴工作中,共收缴非法枪支1124支,其中自制火药枪1027支,猎枪50支,气枪34支,自制手枪式火药枪13支。取缔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个体作坊13户。整治了沿海治安秩序,开展了“扫除海霸”专项活动,一举打掉了7名扰乱沿海治安秩序的不法分子,对海匪、海霸进行了严厉打击。加大了对油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涉油专案组”。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周密部署对油区治安进行了重点治理。全县共立查治安案件251起,全部查结,治安处罚540人,其中治安拘留420人,罚款110人,警告9人,劳教1人。
  (三)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全县公安机关把做好各级“两会”、“党代会”的安全保卫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精心研究部署,制定周密方案,强化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各个环节上的安全保卫工作。政保、内保、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警力,深入县直各部门和厂企单位,进行广泛社会调查、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搜集反馈“三情”信息25条,并与有关单位一起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各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村、户调查研究,对摸查出的上访老户和集体上访、群众性的纠纷事件或苗头,及时组织力量靠上教育疏导和调处,化解矛盾、平息事态、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促进了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
  (四)强化措施“三大改革”取得成效。
  县公安局强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行“基层派出所、刑侦工作、110建设”三大改革取得了成效。在派出所改革中,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把争创“人民满意派出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抓管理、抓防范上来。全县12个派出所设立了40个警务区,划分了90个责任区。落实了所长、警长、责任区民警三级治安责任制。形成了“一区一警、一警多能、一包到底、责任到人”的新的警务运行机制。在刑侦工作改革中,按照“边改革、边工作、边完善、边提高”的思路,通过警校毕业生全额补给和抽调精兵强将等办法,及时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问题,顺利完成了侦审合一的过渡。
  在110建设中,县局筹措资金300万元,建起了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指挥中心大楼和110报警服务台。开启了电话排队、信息检索、电视监控、电视自动报警等九大功能系统。各警种、各派出所都建立了110值班室,成立了110机动队,24小时值班备勤。各警务区都设立了110出警点,随时受理群众报警和求助,推进了110的社会化进程。全县共接处警1885起,其中查处刑事案件129起,治安案件275起,处理纠纷204起,处理交通事故、火灾、灾情事故169起,接受群众举报、救护、咨询等470起,群众求助648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24人。
  (五)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突破。
  一、档案工作有了新突破。重点抓了档案规范化建设,仅用三个月时间,从县局到12个派出所完成了档案室的规范化建设和整档立卷工作,县局档案室经市局、省厅考核,评为省“一级档案室”。
  二、看守工作有了新突破。县看守所在36年安全无事故和全省先进看守所的起点上,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改革、深化管理教育工作,1998年创出了37年安全无事故的好成绩,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
  124三、控申工作有了新突破。把控申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窗口,把“视群众为父母”的承诺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推行了“三定一包”工作法,落实了“局长接待日”、“限时办结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被省厅评为“全省公安信息系统文明窗口”。
  四、治安拘留工作有了新突破。把拘留所办成了教育、改造拘留人员的特殊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对拘留人员进行教育,定期进行回访和跟踪教育,达到了“三无”标准(即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无一人申诉、无一人上访)。被省厅评为“全省先进拘留所”。
  五、交警管理有了新突破。年内,筹措资金40万元,新上了一套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车管、驾管、违章查处、事故处理计算机化管理。被省交警部队定为“交警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试点单位”。
  (牟兴泉赵顺刚)检察〔机构队伍〕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查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刑事技术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政工科、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共11个科、室局。全院共有干部职工37人,其中有检察员27人,助理检察员7人。
  〔工作概况〕1998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突出抓好反腐败,认真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加强执法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开创了检察工作新局面。
  年内,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有新突破,“严打”斗争取得新成果,各项检察业务取得新进展,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被利津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年内,该院把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加大了打击力度,立查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9起1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8起18人,占立案总数的95%,经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8万元。特别是立查了以原县城建委副主任李秀春为首的城建委系统受贿窝案和原县医药公司经理程方林受贿案,原集贤乡民政助理孙义珍贪污案等几起在全县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推动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和廉政建设。
  结合农村财务整顿,开展了查办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案件,先后对陈庄镇、盐窝镇、北宋镇等10多个村进行了帐目清理。立查了盐窝镇前邢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学利贪污案,北宋镇梁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梁玉国贪污案等6起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案件,促进了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稳定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长期重大的政治任务。年内,该院坚决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把“严打”斗争的锋芒直指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暴力犯罪以及流窜犯罪和团伙犯罪。如发生在该县的孙德生涉嫌强奸案、张树友125等6人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等,都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提前熟悉案情、掌握证据、从快批捕、从快起诉,体现“严打”方针。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各类案件76件108人,其中批准逮捕56件63人。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5件80人,经审査已提起公诉60件75人,另有5件5人正在审理中。
  〔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进行执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一年来,该院对刑事诉讼、刑事审判、民事和行政诉讼等工作加强了执法监督。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重点纠正和防止打击不力。在侦查监督中,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全年共对侦查工作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3件次。依法建议追捕追诉漏犯2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重点监督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及轻罪重判问题。在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中突出抓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的抗诉工作。全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8件、立案审查14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的案件全部被市检察院采用。经过对案件的执法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
  〔法纪检察〕年内,该院按照高检院关于“把法纪检察纳入反腐斗争总体格局”的指示,对法纪检察管理的“侵权”、“渎职”案件,主动出击、积极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法纪案件5件,进行初查5件,为惩治官吏腐败和司法腐败现象作出了贡献。
  〔监所检察〕全年共收押人犯177人,共处理在押人犯142人,其中投劳42人,释放100人。为了搞好驻所检察,该院多次与看守所召开联席会,分析情况,研究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监所安全。全年共驻所检察280天,联合安全检查22次,自行检查180次,检察长到所检查11次。同时,加强了对监所内执法活动监督,确保了法律在监管场所的正确实施。
  〔控告申诉检察〕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7件次,其中来信30件次,来访37人次,涉及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7件,法纪案件2件,自行初查举报线索9件9人。在工作中,紧紧围绕稳定开展工作,文明接待群众来访,对集体上访和告急上访及时进行疏导,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化解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检察技术运用〕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获取证据、鉴别证据、固定证据、审查证据。一年来,经过检验鉴定,现场勘验等办理案件26件,其中现场勘察1件、法医鉴定5件、文证检验1件、文证审查17件、物证摄像2件。从而确保案审的正确性、科学性。
  (李吉胜孙晓军)法院〔机构队伍〕1998年利津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庭、民事庭、经济庭、行政庭、执行庭、告申庭、办公室、政研室等8个机关庭室。下辖北宋镇(1998年4月由北宋法庭和店子法庭合并)、利津镇、盐窝、陈庄、北岭、罗镇6处派出法庭,其中,利津镇、陈庄法庭为中心法庭。全院共有干警81人(含病休2人,内退4人),其中审判员47人,助理审判员16人,法警5人。
  126〔工作概况〕一年来,县法院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指导思想,围绕“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基本任务,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全面加强了各项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2151起,标的额4014.64万元,案件数同比上升12.7%,标的额同比下降12.8%,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年内,利津县人民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先进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0件88人(含旧存3件3人),审结案件67件85人。在刑事案件中,公诉64件82人,均判结结案,自诉案件3件3人,均调解结案。在所结案件中,盗窃案件22件30人,抢劫案件6件7人,贪污案件7件8人,受贿案件7件7人,放火案件1件2人,交通肇事案件6件6人,破坏电力、易燃设备案件5件12人,伤害案件5件5人,拐卖妇女案件1件1人,强奸案件4件4人,其他案件5件6人。在判决结案的82名人犯中,判处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4人,判处5年以上不满10年的9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30人,其他刑罚的37人,免刑的2人。在刑事审判中,全院已连续11年上诉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案件,审判案件质量居全市首位。
  〔民事审判〕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237件,同比上升18.1%,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20件,债务纠纷案件895件,人身伤害赔偿案件65件,财产损害赔偿案件16件,宅基地、土地纠纷案件11件,房屋、财产纠纷案件24件,抚育、赡养等其他纠纷19件。在民事案件中经调解结案的1006件,判决144件,撤诉的81件,其他处理的6件。
  〔经济审判〕全年共审结经济案件822件,标的额2181.23万元,在经济案件中,购销合同案件178件,标的额662.38万元,工程承包合同案件34件,标的额131.41万元,财产租赁合同案件14件,标的额31.38万元,农村承包合同案件9件,标的额21.02万元,企业承包合同案件6件,标的额10.8万元,货物运输合同案件3件,标的额4.46万元,借款合同案件556件,标的额1199.70万元,其他经济纠纷案件22件,标的额120.70万元。在经济案件中,经调解结案的760件,判决处理的31件,撤诉的28件,移送处理的3件。
  〔行政审判〕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25件,同比上升38.9%。在行政案件中,治安案件4件,土地案件14件,减负案件3件,其他案件4件;经判决结案14件,裁定处理11件;上诉案件1件,经二审维持原判。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50件,标的额45.48万元。经过审理行政案件,依法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对农村“三乱”案件审理中,该院组织专人到乡镇农村调查研究,掌握了农民负担现状,为减负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依法为现役军人李克永的母亲免除了 “三提五统”款,深得群众赞誉。
  〔执行工作〕该院加强执行力量。强化执行措施,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克服“执行难”,大力开展了执行会战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先后召开了3次执行人大会,集中对47名被执行人公开开庭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共执结案件627件,标的额1149.66万元,其中执结—127—积案337件,标的额899.62万元。
  〔告申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40件次,其中审查立案2084件;适用监督程序提起再审6件、审结4件。在告申工作中,该院充分发挥接待来访,审查立案,申诉审理三大职能,切实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避免了矛盾激化及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该院围绕严肃执法,公正裁判这一工作重点,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深化改革。改革以公开审判为重心的审判方式,强化庭审功能和合议庭职责。改革以择优竞争为主的人事管理制度,逐步推行优胜劣汰、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加快办公自动化进程,更新交通、通讯设备,搞好与审判方式改革配套的“两庭”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执法质量和工作效率。
  (邢建华张东霞)司法行政〔机构队伍〕利津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普法股、基层股,下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有干部职工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1人。各乡镇设有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有基层工作人员40人。
  〔工作概况〕1998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各级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坚持以改革统揽全局,大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强化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和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内,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高,为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内调整充实了县、乡、村各级普法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全县各级共有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638个,成员2520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各级有人抓的普法组织网络。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学法。尤其是在领导干部学法方面,各级党委普遍成立了中心学习小组,定期专题学法;同时,司法局配合组织、人事、统计等部门举办了多次干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实行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考核证制度,并进行了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开办了领导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使领导干部普法学习向高层次、系统化发展,有力的促进了社会性普法和依法治理。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在搞好常规普法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普法。在县电视台开辟普法栏目、组织观看普法文艺演岀,乡村建设“普法一条街”等,有力的扩大了普法教育的社会效果。四是落实依法治理,努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基层依法治理方面,在全县农村实行了村财乡管、村务公开、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治村工作逐步深入,在专项治理方面,实行了 “五长联合接访日”制度,对及时妥善的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行业依法治理中,机关、学校、企业、金融系统等各行业全面实施依法治理,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128〔基层司法和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为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行了“两所”分离。县司法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首先在明集乡进行了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分离试点。分离后,司法所以组织指导普法,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为主,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法律服务所的主要职能是面向基层,为法人和公民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法律服务。“两所”分离后,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都得到了强化。为推动这一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批转了县司法局《关于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任务,推广明集经验,全面推行两所“分离”。年内,多数乡镇已实现了“两所”分离的改革任务。二是为加强企业司法和人民调解工作,为企业改制、解困提供服务和保障,在中型以上企业开展了建立司法办公室的工作,年内共建成3处,并进行了人员培训。企业司法办公室建立后,发挥了参谋、管理、预防、宣传、服务五项职能,对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处理涉法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学英模、创“四无”(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无调处不当致使矛盾激化,无群众性械斗,无集体性上访)活动,多次组织民间纠纷排查调处集中行动,把大量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年内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129起,调处成功率达96%,防止了多起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是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利津县司法局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指导思想,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使法律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一是制定了关于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全面规范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标准,按照“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努力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二是成立了县法律服务中心,壮大了法律服务队伍。三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得到加强。“两所”分离后,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专职不专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他们积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法律服务组织业务指标同比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年内,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4700余件,涉及标的额3.424亿元。律师事务所和县法律服务中心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8家,办理刑事案件9起,民事经济案件170起,接待法律咨询48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87份,从县境外挽回经济损失131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办公证和办理见证3000余件,为基层单位和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5家,办理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案件25起,代写法律文书258份,解答法律咨询1142人次,有力的维护了全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队伍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县司法局在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中深入开展了以思想、作风、纪律、组织为重点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坚持政治建警。认真执行政治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做公仆,为民奉献”等多种形式的政治活动,使全局干警的精神面貌和社会形象大为改观。二是突岀业务强警。年内举办了基层司法业务培训班,派出多人多次参加省市举办的对口培训,并有15名同志参加各类自学进修,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干警业务能力的提髙。三129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健 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了党的基层组织,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 (商光宇李学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提高了领导.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利津年鉴1999年卷》

《利津年鉴》(1999年卷)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采用分行业记事的办法,系统地记载各行业、各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实况,所用资料为1998年度,与《利津年鉴》(1998年卷) 相衔接,保持了历史资料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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