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中若干问题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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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432
颗粒名称: 关于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中若干问题规定
其他题名: 中共利津县委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分类号: D631.19
页数: 4
页码: 51-54
摘要: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就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中的若干问题作的规定。
关键词: 政治工作 农村党支部 村委会

内容

为加强和改进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村民自治工作健康发展,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就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中的若干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领导体制1.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领导村民委26利津年鉴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必须明确: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委会及集体经济级织、群团组织等所有村级组织都必须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村民自治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
  2.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责分工。为使村两委班子履行好职责,必须坚持和做到:第一,党支部领导村委会等村级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搞好全村两个文明建设,讨论决定村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其他村级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二,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村级民主决策程序处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本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尽的义务,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等。第三,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里全面工作,村委会主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委会工作,抓好村务管理,并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村两委成员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积极主动地做好分管的工作。
  3.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协调原则。党支部对村委会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支持、保障和监督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抓大事、抓重点,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把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与发挥村委会作用、完善村民自治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两委成员分工负责制,善于调动两委成员的积极主动性。村委会既要依据《组织法》所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重大事情及时向党支部请示和汇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部署的任务。
  二、严格程序,民主决策重大村务1.重大村务的范围。根据《组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重大村务主要包括: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级班子年度工作计划、集体收支预决算、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修订村规民约、村庄规划、村办公益事业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村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完善和变更;集体资产的处理;土地承包、宅基地和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方案;“三提五统”等税费的收缴办法及使用;“两工”标准及使用;财务收支情况等。重大村务实现民主决策的形式是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2.民主决策的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民主决策重大村务的程序是:(1)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党支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根据本村实际,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提出决策方案;(2)召开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方案;(3)党支部负责召集党员大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讨论酝酿和修订;(4)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后,村两委或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形成决议。
  3.组织实施。重大村务按照程序经群众民主决策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无(一)文献选辑27条件地服从和执行。村两委成员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分工,认真抓好决策事项的落实。重大村务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质询、评议和监督。
  4.其它村务。除重大村务应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外,一般村务要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村党支部书记是村两委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各种会议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议事情况存档备查。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村干部任免工作1.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带头缴纳三提五统,无违法行为,党员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3)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搞宗族派性,群众威信髙;(4)廉洁勤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热心为全村群众服务,有奉献精神,不谋求个人私利;(5)年富力强,熟悉市场经济知识,具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能力。支部书记驾驭全局和解决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比较强,年龄一般控制在50岁以下,新任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髙中以上文化程度。
  2.村党支部成员由本村党员大会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民主选举,并报乡镇党委批准。届中任免,也可由党支部提名,报乡镇党委经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后审批、任免。
  3.村委会成员由村民会议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组织法》规定的程序,民主选举产生或罢免,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4.村会计、保管、文书的安排使用,以及村计生、治保、调解等组织负责人的兼任,必须由党支部考核提名、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查批准。
  5.村两委成员的分工由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每个成员的素质状况,统筹考虑后确定。
  四、村级财务的管理1.各村要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村财村帐由乡镇“双代管”,不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直接管帐。财会人员要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乡镇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财会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调换,如需调换必须经乡镇政府批准。
  2.各村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3—7名群众威信髙的村民组成,任何人不得随意撤换。村两委成员及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直系亲属均不得进入理财小组,村两委要保证理财小组充分发挥对集体资产的审查监督作用。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履行好职责,对不负责任的,要提请村民代表会议予以撤换。
  3.村级一切开支必须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进行审批。重大开支由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在全县农村全面实行财务支出“多笔会签”制度,财务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单据,单据必须至少由经手人、村委主任、党支部书记三人共同签字,注明开支原因,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查并加盖其专用章,报乡镇农经站审核合格后方可记帐。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付款、记帐。
  3.村财务收支情况每月由村民主理28利津年鉴财小组审查及乡镇农经站审核一次。经审核合格后每月10日必须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内容要详实具体,并利用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明确答复有关质询。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及有关资料要留存建档。乡镇党委每月要对村级财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不按时公开或弄虚作假、对群众异议不予答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1.村党支部印章和村委会印章由村文书管理,村文书不是党员的,支部印章由组织委员管理;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由理财小组组长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管理公章。
  2.使用党支部和村委会印章,要严格审批手续。一般事项需要使用印章,要分别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批准;凡涉及宅基地、计划生育等重大事项需要使用印章,必须分别由党支部会议、村委会议或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涉及经济责任和签订经济合同的,还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3.村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的使用,需由理财小组成员集体对签字手续已完备的原始凭证认真审查后,方可加盖。
  4.未经研究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为强化印章管理者、批准用印人的责任意识,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备案制度,记录好每次用印的时间、事由、盖印数量、批准人签名等,存档备查。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利津年鉴》2000年卷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了利津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全貌,反映了利津县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成就,具有一定的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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