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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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428
颗粒名称: 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
其他题名: 中共利津县委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
分类号: D631.19
页数: 2
页码: 44-45
摘要: 为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村民自治工作,走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与群众自治相统一的计划生育道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干群关系,促进我县计划生育工作上档次上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关键词: 政治工作 计划生育 地方自治

内容

为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村民自治工作,走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与群众自治相统一的计划生育道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干群关系,促进我县计划生育工作上档次上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内容以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村民自治的指示精神为指针,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本着面向基层、夯实基础、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原则,按照依法治县、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总体思路,深化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理顺工作关系,真正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的下移,努力走出一条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道路。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按照中央关于计划生育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真正落实到村党支部、村委会两个一把手,并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达到政务公开。
  (二)在各级党政领导的指导下,各村计划生育及其相关的事务,由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直接行使权利、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
  (三)依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订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作为村委会和村民共同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
  (四)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领导和村计生办的指导下,依靠并充分发挥村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带动广大育龄群众, 落实村民会议决定,执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广泛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活动。
  二、实施步骤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注重实效,本着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具体步骤和计划是:1.指令性指标:按当年度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执行。
  2.试点阶段:每个乡镇选1—5个村作为试点。
  3.推行阶段: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乡镇从实际出发,积极完成推行比例,确保1999年底全县有40%以上的行政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其中,刁口乡达到100%;付窝乡达到60%;北宋镇达到50%;明集乡达到50%;南宋乡达到50%;利津镇达到40%;陈庄镇达到40%;虎滩乡达到40%;北岭乡达到40%;集贤乡达到30%;汀罗镇达到30%;盐窝镇达到30%。
  到2000年底,确保全县60%以上的村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其中,付窝乡达到80%;北宋镇达到70%;南宋乡达到70%;明集乡达到70%;陈庄镇达到60%;利津镇达到60%;集贤乡达到60%;北岭(一)文献选辑19乡达到60%;虎滩乡达到50%;汀罗镇达到50%;盐窝镇达到50%。
  到2001年底,确保全县80%以上的村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其中,付窝乡达到95%;明集乡达到95%;北宋镇达到95%;南宋乡达到90%;陈庄镇达到90%; 利津镇达到85%;北岭乡达到85%;集贤乡达到85%;虎滩乡达到80%;汀罗镇达到80%;盐窝镇达到80%。
  到2002年,确保全县96%以上的村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三、奖惩措施1.对已实行村民自治的村,育龄妇女减少查体次数,可优先实行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年终对村干部给予适当奖励。
  2.以全面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指标为前提,年度内自治村创建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2分,完不成年度指标的扣20分,加减项目纳入年度《责任书》一并兑现奖惩。
  3.凡完不成年度指标的,单位不能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计生办主任不能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
  4.凡连续三年考评在未位和不能按计划推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乡镇,给予责任人降级或降职处分。
  四、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把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认识。农村基层计划生育实行村民自治是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上的重大变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刻认识实行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对这项工作负总责,亲自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协调调度,注重研究探索改进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突出服务和村级自治的新路子。分管领导要根据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要求,主动开展工作,保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直接责任人,要根据县、乡的计划和要求,全面抓好工作,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上档次、上水平。
  各级要注意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实行村民自治应当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乡镇都要根据实际制订自己的实施方案,特别是要慎重确定第一批试点单位。工作既要抓紧,又要稳妥,不刮风,不搞“一刀切”,要注意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利津年鉴》2000年卷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了利津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全貌,反映了利津县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成就,具有一定的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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