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督查考核工作的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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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427
颗粒名称: 关于加强督查考核工作的意见
其他题名: 中共利津县委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督查考核工作的意见
分类号: D631.19
页数: 2
页码: 42-43
摘要: 为了促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试行意见。
关键词: 政治工作 督查工作 考核工作

内容

为了促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试行意见。
  一、目标设置按照县委、县政府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分别确定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各企业的年度工作目标,汇总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考核内容(一)乡镇以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业产业化和农水五大会战、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科技工作、利用外资、油区和油地结合工作、小城镇建设、乡村公路建设和维护、创办示范服务基地、按时发放教师工资、生猪定点屠宰等为主要内容。
  (二)县直部门、单位分党群系统(含人大、政协机关)和政府系统两类进行考核。以职能发挥情况,县委、县政府决策贯彻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
  (三)企业以当年实现利税、上缴税金、技改投入、经济运行指标为主要内容。
  (四)对财税三局征收任务、特殊贡献(一)文献选辑17实行单独考核。
  根据考核情况,乡镇、部门评定出优秀单位、良好单位、较差单位;企业评定出明星企业、先进企业。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
  三、考核程序(一)自查申报。每年年末,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照考核内容、标准进行自查,对工作完成情况写出书面说明报县督查考核办公室。各类企业有关情况,由经贸委、商贸委、乡镇企业局、工商局负责提报。
  (二)审查核实。对县直部门、企业申报、提报情况,县督查考核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听汇报、实地调查、群众评议等形式逐项审核;对乡镇的申报情况,由县督查考核办公室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结果审定。由县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对申报和审核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形成最终考核评定意见。
  (四)兑现奖惩。县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奖惩建议提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查批准后,兑现奖惩。
  四、激励与约束1.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对评为优秀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对当年度考核评出的乡镇前3名、党群机关前5名、政府部门前12名,县委、县政府表彰,给予单位主要领导一次性物质奖励。
  3.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单位的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授予“优秀领导干部”称号,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记功。
  4.对当年考核列为较差单位的主要领导,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视情况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诫勉、降职、免职。
  5.对评为“明星企业”、“先进企业”的企业,县委、县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实行重奖。对县属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纳税大户,分档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6.对评为“农业生产单项冠军”的单位,县委、县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对超额完成收入任务的财税部门和特殊贡献突出的单位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被 “一票否决”的单位,不能被评为优秀单位或明星企业、先进企业。
  五、组织领导(一)切实加强对督查考核工作的领导。县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年度考核工作,县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督查局合署办公。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督查考核工作的领导,把督查考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部门、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强化调度。县督查局、督查考核办公室要把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作为督查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及时调度进展情况, 及时反馈情况。
  (三)严格考核。县督查考核办公室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好半年综合督查和年终督查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此意见由县督查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1999年6月6日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利津年鉴2000年卷》

《利津年鉴》2000年卷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了利津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全貌,反映了利津县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成就,具有一定的年度特色、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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