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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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2001年》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411
颗粒名称: 法制
分类号: D909.9
页数: 9
页码: 146-154
摘要: 中共利津县政法委员会是全县负责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由书记副书记、秘书和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政法委机关有工作人员8人。
关键词: 法制 法制制度

内容

中共利津县政法委员会是全县负责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由书记副书记、秘书和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政法委机关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干部7人,工勤1人。
  利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单位。由一名政法委副书记兼任综治委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2名。
  县直机关党委和12个乡镇党委均配有政法委书记。
  [工作概况]2000年,利津县政法委和县综治办以维护社会政治为重点。围绕党和国家的政治大局和利津实际,充分发挥政法工作的职能,坚持“从严治警”的工作方针,抓好队伍建设,提髙干警素质,促进公正执法,坚持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抓住“严打”不放松,开展治安整治和油区治理,确保社会治安和油区稳定,加大査处经济犯罪、强化民事、经济审判,加大法律服务力度,探索和推进司法改革,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综治措施,保证全县政治稳定。
  一、强化领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3月2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政法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0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与12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和县直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责任书。县委召开常委会8次,县委书记和县长办公会6次,县综治委例会5次,主任办公会8次,联席会3次,对政法和综治工作作出阶段性安排,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全县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完善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考核干部征求意见制度,建立综治工作一票否决权制,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査究通报和黄牌警告制度。年内,对12个因防范不力而发生重大案件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
  二、严厉打击惩处各种刑事、经济犯罪活动,促进和保障社会稳定1、深入“严打”整治斗争,本年度相继开展了冬季百日严打斗争、“打拐”专项斗争、秋季严打斗争和油区12次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强化办案质量打击各种犯罪。全年共査各类刑事案件249起,破获116起,其中大案112起,检察院批捕47起61人,提起公诉51起66人,县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起72人,审结52起64人,立查各类经济案件15起17人,挽回损失180万元。坚持严打与严防、严治、严管有机结合,—122—法制抓好内部单位和重要部位的防范,加强高密度巡逻,全方位防范,联网联动,防止各类犯罪活动发生。进行专项治理,破获拐卖妇女案1起,解救被拐卖妇女17人,进行烟花爆竹清理整顿,加大对“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净化了社会环境。组织公安、文化、工商部门对影视、图书文化市场和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20余次突击检査、取缔非法摊点19户对32名不法分子进行了处罚。
  2、发挥司法职能,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服务经济建设。县法院发挥依法调节、保护、规范经济活动的职能、年审经济纠纷案件447起,审结民事案件1097件。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深入开展。开通“148”专线服务、加强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建设,建起11处司法调解中心,在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双基”建设1、开展综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月份集中组织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岀动宣传车、设置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及维护稳定的责任意识。狠抓了普法工作。在利一路建立了灯箱式“普法宣传一条街”,各乡镇村也建立“普法一条街”,加强了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最大限度地预防青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组织司法人员培训班、干部法制轮训班、副科级以上干部轮训班等各类普法培训班65期,培训普及骨干825人,轮训近万人。
  2、强化综治工作“双基”建设。调整全县综治和政法组织,充实调整农村“五支队伍”,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本做到机构、人员、报酬、责任、制度“五落实各级综治办落实了“四有”。加强了“双基”建设。
  3、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全县普遍建立流动、暂住人口管理站,加强档案管理,办证率、登记率达到100%,出租房屋治安保证书签订率达100%。对70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
  4、做好纠纷调解和涉法案件联合接访工作。年内调解民事、经济纠纷769起,调解成功731起。县“五长”联合接访案件15件,处结14起。
  四、积极稳妥做好''法轮功”处理工作。一是强化包保工作。层层签订了对“法轮功”练习者査控责任状。二是强化清査工作。公安、文化等部门对“法轮功”有关资料及非法宣传品多次集中查缴,并公开销毁。三是强化截堵工作。在县境出入口设置堵截点,杜绝“法轮功”练习者出境上访。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分层次,分阶段对所有“法轮功”练习者进行监控和教育转化。五是强化信息通报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奖惩措施。六是严肃处罚有关责任者对在国庆节期间造成“法轮功”练习者外出,负有管教和监控责任人员,给予了处分。七是发挥国家专政机关威慑力,对6名进京滋事者和8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及非法印制“法轮功”反动宣传品的人员,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有5人被劳教。同时积对其他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进行了调査摸底工作。
  五、强化油区治安,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和后进村集中整治工作1、强化油区整治力度,净化油区环境。一是对重点油区乡镇排查摸底,进行“拉网式” 整治。二是加强油区水、电、气管理,维护油田生产秩序。三是加大油区巡逻,及时査处盗窃、破坏油田设施、倒卖油田物资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整体防控能力。五是开展工农共建,促进油地经济发展。
  2、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加强领导,加强监督“创安”活动。二是树立典型,推动活动的深入。先后培养了国税局、地税局、北宋镇、傅窝乡、北宋镇前林村、汀罗镇裕后村、利津镇扈家滩村等不同层次、类别的“创—123—法制安''典型,推动了“创安”活动的深入。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评选、争创活动,营造社会安定的氛围。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一'’工程,致富奔小康、争创文明“窗口”等活动。全县509个村全部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达到“十星级”的20768户,占总户数的38.1%。全县已有12个乡镇、380个村、115个县直单位达到安全标准。分别占全部乡镇、村、县直单位的100%、74.4%和89.1%。有7个单位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单位。
  3、开展后进村集中整治。一是摸清底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二是抓班子建设、调整18个村党支部班子。三是抓财务清理,推行村务公开。四是抓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打击村霸。五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村级工作。
  六、强化政法队伍建设。1、开展“反特权、促公正、保稳定”活动。县政法委认真抓好从严治警,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开展多种有效的整顿教育活动,实现“管好队伍不出问题的目标,落实“三项教育''目标。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围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办案,吃拿卡要、收贿受贿、贪赃枉法、作风粗暴、欺压百姓等一系列腐败现象,认真加以解决。
  2、深入开展“三个代表”和“双思”教育,狠抓集中整顿和基层队伍建设,在干警中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觉向上的机制,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保执法部门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有机统一。
  (张林渠牟国强)[机构队伍]利津县公安局内设:指挥中心、政工股、纪检组、治安股、户政股、控申股、法制股、安全保卫股、财务股、办公室、油区治安办公室、城建治安办公室、看守所、拘留所、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装备大队、经侦大队等20个股室、所队。下辖利津镇、南宋、北宋、明集、盐窝、北岭、陈庄、虎滩、集贤、傅窝、汀罗、刁口、渤海等13处公安派出所。2000年底全局有干警238人,其中科级干部74人。
  [工作概况]2000年,县公安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想,发挥“团结实干,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争先创优”的利津公安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这个工作大局,以“三项教育”为载体,抓班子,带队伍,强化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严打与防范并举,严厉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立案各类刑事303起(其中大案172起),破获案件104起,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13人。其中刑拘102人,转捕47人,取保候审106人,确保了利津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年内,利津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公安局长牟兴泉被省公安厅给予荣记“个人二等功”奖励。
  一、从严治警,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
  年内,县局按照“强化教育、堵塞漏洞,从严管理,从严査处”的治警方针,贯彻落实市公安局3个局长令,从“四抓”入手(即抓学习,抓延伸,抓载体,抓査摆),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三项教育''活动。全局“三项教育”活动,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受到了省市公安机关领导的好评。在强化监督方面,建立起了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实行了“人盯人”工作法(即局长盯党委成员,党委成员盯分管股、所、队长,股、所、队长盯单位民警,全体民警盯党委成—124—法制员)。在社会上推行了群众举报制度。全局形成了严密的监督机制,有效地遏制了干警执法不严、越权执法、刑讯逼供、接处警不及时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全体干警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全局呈现出纪律严明、工作扎实、作风过硬的大好局面。
  二、深入开展“严打”和整治斗争。年内县公安局根据本县实际,相继开展了冬季百日 “严打”斗争、“打拐”专项斗争、秋季“严打”斗争和油区治安治理等12次专项整治活动。根据辖区特点、把全县划分为三个战区,从局机关抽调50名干警组成三个破案组,六名局领导分片包干、驻扎一线,亲临指挥,全部沉到 “严打,,斗争第一线。1至10月份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6起,其中破大案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刑事拘留91名,取保候审49人。另外,还治安拘留203人,罚款处理205人。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 “打拐”专项斗争中,解救被拐卖妇女17名,其中网上被拐妇女3名,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在“扫黄打丑”专项斗争中,査处卖淫嫖娼案件26起,摧毁卖淫窝点6处,査处涉案人员60名。在城区建筑市场专项治理中,打击了强装、强卸、霸头、恶棍,依法处罚了22名不法分子,警告处理120人次,规范了建筑市场行为。在清理整顿 “烟花爆竹'’专项斗争中,经过沿路布控,深入作坊,对生产、储运、销货进行全程监督检査、共检査涉爆单位21处,取缔非法生产场点2处,非法储存点2处,査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26箱、黑火药制剂500公斤,半成品1000千余盘。在油区集中整治中,采取防打并举,标本兼治,层层落实油区保卫责任制,有效地预防重大涉油案件的发生。
  三、“三大改革”取得成效。县局把110报警服务工作,作为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110报警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年内,共接处警2123起,其中査处刑事案件99起,处理交通、火灾等灾害事故198起,接受群众举报、咨询356起,群众求助722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6人,救助危难群众67人。
  县局把改革和加强刑侦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重点来抓。改革了工作体制,建起了打击刑事犯罪的新格局。刑警大队筹集资金10万元,从公安部购进多波段光源、照像器材等先进的刑侦技术设备,改造装饰了刑侦技术楼,提高了刑侦科技手段和办公条件。在省厅组织的刑警中队等级验收中,全部达到了合格标准。
  县局把争创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来抓。从抓规范化管理人手,进一步完善了内务管理,强化了派出所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在所容所貌上实现了重点突破。北宋、利津镇、集贤、刁口、陈庄等派出所积极开展“创规范化站所”活动。被评为 “市级规范化窗口单位。”四、其他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全局外出招商180人次,接待来访客商85人次,已投产营业项目27个,在谈项目14个,计划投资总额3510万元,已到位外来固定资金2142.2万元,名列全县前茅。
  安全保卫工作,加大了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査处力度。年内共治安拘留2人,刑事拘留14人,劳动教育5人,收缴"法轮功”宣传材料1000余份。
  经侦大队成功地査处了21起经济犯罪事件,査处犯罪嫌疑人2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6.3万元。
  法制工作依法审核办理治安行政案件82起,刑事案件106起,取保候审各类犯罪嫌疑人106人。
  看守所工作大力推行规范化管理,实现 “安全、规范、文明”的总体目标,创出了39年安全无事故业绩,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
  (牟兴泉崔武杰)法制检察[机构队伍]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审査批捕科,审査起诉科,法纪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刑事技术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政工科、办公室、装备技术服务站、反贪污贿赂局共12个科、室、站、局。全院共有干部职工40人,其中检察员35人,助理检察员1人。
  [工作概况]2000年县人民检察院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办好案子、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突出査办职务犯罪、“严打”和执法监督三项工作重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保持了全省“五好人民检察院''称号,全年检察工作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 “集体二等功”一、査办贪污贿赂案件成绩显著。
  年内,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加强了对査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经过严密组织,突出査办重点,集中优势兵力,明确主攻方向。全年共立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59件17人,其中贪污案件7件9人,受贿案5件5人,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立案査处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的大案6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特别是对8起企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对推进企业改制,防止国家和集体财产流失起了很好作用。
  二、坚持“严打”斗争,维护了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是全党工作的大局。在“严打”斗争中,坚持依法“从重从—126—快”的方针,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对一些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加快审査速度。年内,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各类审査批捕案件63件84人,经审査批准,决定逮捕的49件66人。受理各类审査起诉案件72件92人,经审査提起公诉的63件83人。年内批捕的案件中,无一错案。起诉案件中,无一人申诉;査办案件准确率达100%。年内,还与林业、公安、法院等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乱占滥用林地,毁坏路域林木等不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
  三、加强监督,各项检察业务有新进展。
  刑事执法监督,突击了立案监督、侦査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全年共初査立案监督线索9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8份,通知立案书1份,公安机关据此已立案8件8人。在审査批捕、起诉工作中,既做到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保障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年不批准逮捕18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错案1起。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重点放在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问题上。全年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件次。
  民行检察工作,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根本目标,以提请控诉为主要手段,突出重点、积极办案,全年受理和立案审査民事申诉案件17件,提请控诉8件,出庭支持控诉5件7次,法院已审结的4件全部作了改判处理。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公民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1万余元。
  法纪检察工作,克服了发现难、査证难,认定难等客观因素,知难而进,全年初査渎侵权案件6件,其中立案査处1件司法人员非法拘禁案。
  监所检察工作,全年共驻所检察280天,与看守所联合安全检査15次,配合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教育13场次,个别教育122人,针对看守所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3次。
  控告审诉检察工作,注意发挥桥梁、窗口法制作用和双重监督制约作用,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58件,接待来访69次,自行初査案件49件49人。
  (李际胜孙晓军)法院[机构队伍]利津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告审庭、办公室、政研室、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等10个庭、室、科、队。下辖利津、陈庄、北岭3处派出人民法庭。当年6月份成立法院机关工会。7月按上级法院机构改革要求,对部分法庭进行了调整,撤销告审庭,成立立案庭,改民事审判庭为审判监督庭。利津法庭纳入院机关流程管理。到2000年底,全院在职干警78人,其中审判员46人,助理审判员1人,法警7人,职工4人,书记员及行政人员20人。
  [工作概况]2000年,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工作大局,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惩治犯罪,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全院各项审判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全年共审结各种诉讼案件1852件、诉讼标的额3.1亿元,案件审判件数比上年下降17.7%,标的额比上年上升138.46%.[刑事审判]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依法对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盗窃、破坏油田生产等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给予了刑事处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4件94人(含积案4件4人)。其中公诉案件70件90人,自诉案件4件4人,已审结72件92人(未审结的2案仍在法审审限内)。在已审结的74件案件中,公诉案件判决结案69件89人,公诉机关撤诉1件1人。自诉案件4件4人,调处3件3人。在全年审结的案件中,故意伤害案件16件19人,盗窃案件22件36人,抢劫案件4件6人,强奸案件3件3人,贪污案3件4人,受贿案件6件7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交通肇事案件8件8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件1件2人,职务侵占案件2件2人,过失致死人命案2件2人,破坏电力设备、敲诈、破坏生产经营、非法行医、诈骗、放火等案件各1件1人。在判决结案的犯人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人,被判5年以上不满10年的9人,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58人。
  [民事审判]全年共审结民事案1242件,标的额2168.81万元。其中离婚案件1873件,解除非法同居1件、抚育4件、赡养1件、财物纠纷3件、收养1件、房屋纠纷9件、财产赔偿9件、继承3件、宅基纠纷1件、其它不动产7件、人身损害赔偿94件、借贷纠纷170件、债务纠纷715件、买卖纠纷10件、合伙经营纠纷7件、劳动报酬纠纷8件、侵害荣誉权、侵占经营场所、代销、不当获利等14件。
  [经济审判]年内,经济审判是全院的“重头戏”。全年共审结经济纠纷案件509件,诉讼标的额2.89亿元,其中,买卖合同188件、工程承包合同39件、借款合同164件、农村承包合同42件、财产租赁合同8件、承揽加工合同10件、委托合同1件、其他合同纠纷41件。全年受理企业破产案件25件,审结16件,标的额2.55亿元,破产企业债务总额3.52亿元,其中银行债务占2.22亿元,涉及破产职工人数2689人,除县物资配套公司裁定驳回外,其余154个企业破产完毕。法制[行政审判]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1件,审结了30件,所收案件中,诉讼县政府1件、诉讼乡政府11件、诉讼村委会1件,其余为诉讼县公路局、交通局、地税局等行政案件。所结案件中,判决3件、裁定准予撤诉12件、裁定驳回起诉13件、调解结案2件、上诉1件。所审结案件全年上诉无改判,无发回重审现象。全年受理行政案件120件、执结113件,执行标的额109.4万元。其中,乡政府申请执行4件、工商局申请执行12件、公路局申请执行51件,城建委申请执行6件、税务局申请执行28件、水利局申请执行8件、广播局申请执行10件、盐务局申请执行1件。
  [执行工作]全年共新接收执行案件470件,旧存29件,标的额1217万元,全年结案549件,标的额1917万元。其中执结和解313件,标的额1190万元,中止236件,标的额727万元。结案数和标的额分别比上年增长153%和97.5%。
  [立案工作]成立立案庭以来,共立案1126件,其中民事案件572件,经济案件165件,刑事案件47件,行政案件19件,执行案件258件,非诉执行案件65件。立案庭调解、撤诉案86件,送达921件、1400余次,其中直接送达963次,邮寄送达437次(件),诉讼保金49件,先予执行8件。书记员共计出庭780次,记录各类案件551次。全年接访2507件,立案1950件。
  (邢建华杨兴山)司法行政[机构队伍]利津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基层股、普法办;下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2000年8月设立)。现有干部职工29人。其中有三级律师1人,四级律师6人;三级公证员1人,四级公证员2人。各乡镇设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共有司法助理员5人,法律工作者30人。
  [工作概况]200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司法局按照“围绕大局搞服务,强化基础促发展,深化改革求突破,建好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律和法律保障的两大职能,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整体上水平。在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三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五年规划,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普法队伍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调整充实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658个,成员2520名。其中县直129个,成员468人;乡镇529个,2052人,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普法依法治理组织网络。县普法办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了普法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层层签定了普法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普法组织领导保障体系。二是发挥普法阵地作用,强化宣传教育职能。以党员为阵地,在县、乡党校举办干部法制轮训班,提高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以各级各类学校为阵地,加强了对在校生的法制教育。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为阵地,扩大了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以 T48”为阵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全县共创法制建“普法一条路”30余条,高标准灯箱式“普法一条街”1条,“普法一面墙”86块,宣传橱窗100个。三是突出重点,强化教育效果。首先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级党委成立了学法中心组。县直各部门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中落实了普法考核证制度。其次,在全县中、小学落实了“两聘用''制度。聘请法制副校长23名和德育、法制辅导员123名。其三,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共举办法制培训班6期,法制讲座6期,派员外出学习100余人次。其四,抓好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全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12期。经过三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各行业的依法治理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公证工作]年内,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443件,其中民事公证2252件,经济公证188件,涉外公证3件,涉及标的额490余万元。在民事公证方面,主要办理了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继承权、民事赔偿协议、确认产权、解除收养、房屋租赁等项公证。依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开办了育龄夫妇计划生育合同公证,既缓解了干群矛盾,又理顺了管理关系,从而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轨道,对控制人口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面开展经济合同公证的同时,注重为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服务。在农业生产方面,主要办理了种植业承包、林业承包、开发性的“四荒”承包、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等公证事项,共办理农业各类承包合同公证107件。公证工作在稳定农村局势,深化农村改革以及强化农村经济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大大减少,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城市经济建设方面,主要办理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抵押贷款、劳务、商业租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企业改制等合同公证,依法维护了合同的效力,提高了合同的履约率。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积极开展了涉外公证业务。公证书使用地涉及日本、加拿大,为当事人出国提供了有效证明。
  [律师工作]严格按照《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业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了建所以来的最好水平。年内共承办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5件,民事诉讼代理18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5件,解答咨询760人次,代书210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近千万元。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与中国银行利津支行票据兑付纠纷一案,双方争议标的额达4500万元。利津县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利津支行的委托,指派丁文顺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先后经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两审结案,利津支行胜诉。基于本案的影响和判决结果的指导性,最高法院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刊登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年第4期上。这是全市律师所和律师本人的名字首次以胜诉方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全国审判权威公报上,标志着利津县律师所和律师已具备了办理全国性案件的业务水平。年内,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积极参与了全县企业破产、改制工作,为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贡献。律师所负责人及律师多次出席、列席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为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策提法律意见,当好参谋。县法律援助中心10月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开辟了一条为贫者、弱者、残者提供法律救济的渠道,完善了律师工作体系。
  [基层工作]司法局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努力探索为农村社会稳定的经济发展服务的新形式和新途径。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适应新时期农村人民—129—法制内部矛盾出现新情况、新特点,在各乡镇普遍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设立了调解庭,调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化解农村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成为依法化解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加强了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做到了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轮训1次,提高他们对各类民间纠纷依法调处的能力。年内,开展民间矛盾纠纷苗头378个,均给予及时调处。其中调处成功363件,成功率96%.制止上访案件8起,同时,基层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帮其困,使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及时解决生活出路问题,有效地防止了重新犯罪。三是基层法律服务组织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538件,其中调解各类纠纷150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纠纷37件,办理见证、协办公证1351件。四是“148”法律服务专线积极实践 “文明服务、有询必答、送法上门、满意万家” 的服务承诺。一年中共解答法律咨询电话305次,接待来访74人次,出警25人次。通过“148”专线工作,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防止激化28件,制止以上访事件13起。
  (商光宇李学良)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1年

《利津年鉴2001年》

《利津年鉴》(2001年卷)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采用分行业记事的办法,系统地记载各行业、各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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