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机构队伍】县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人口调査队、财务股、宣传教育股、规划统计股。下设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利津县计划生育协会与县计生局合署办公。全局干部职工69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6人,包括髙级职称5人,中级20人,初级21人。9个乡镇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城区管委会设计划生育办公室。
【概况】2003年,全局上下紧紧围绕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努力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提髙人口素质,控制人口数量。年内全县出生3179人,计划外出生13人,计划生育率达99.6%;人口出生率10.9%。;人口自然增长率4.1%;女性初婚1836人,晚婚率达99.6%;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综合避孕节育率达90.2%;流动人口建档率、发证率、验证率均达100%;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三结合”帮扶率为2.3%,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考核目标要求。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突出,连续9年获得全市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和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服务网络和文艺节目、文图宣传品等形式,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计划生育工作良好氛围。结合“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的“双进”活动,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着力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计生政策赶大集、培训、考试等多种形式对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一方面,增强了计生工作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提髙了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髙了人民群众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教育广大育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规范婚育行为,计划生育的观念深入人心。
【技术服务】积极开展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村(居)、单位活动,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普遍开展生殖保健系列化服务,初步形成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计划生育率连续7年达到95%以上,统计合格率连续5年达到97%以上;多孩率连续5年控制在1%以内;性别比连续5年控制在108以内;积极发挥县乡计生服务站的服务功能,大力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全面提髙技术服务水平。在搞好宣传、正确引导的基础上,坚持“六好”、“四无”、“双知情”的标准,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的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各乡镇通过站内服务和上门随访,全面了解各种措施的避孕效果,努力提高综合避孕率,降低意外妊娠率、大月份引产率,更好地维护了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以优质服务为重点,大力开展优生咨询、监护、围产期保健、性健康、妇科病、不孕症的咨询、检查和诊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的发生率,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8月份,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考选了6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考选后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长平均年龄下降了10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人,全县计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
【依法行政与综合治理】一是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取消一孩生育证审批制度,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发放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取消二孩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实行 “四术”免费,依法落实各种奖励待遇。2003年,筹措资金306余万元,为全县25476户独生子女户兑现了120元/年的现金。二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査活动,对广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收支两条线”、“七个不准”执行情况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査,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坚决落实目标责任制。县公安、工商、民政等43个职责部门,全部建立了部门垂直负责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査,年终有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人群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督査力度,实行“一票否决”。
【村民自治】统一制定村级工作制度规范,依法修改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在村级建立起“一章程、两书、一公开栏、一监督小组”,即《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和村计生工作人员签订的《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责任书》、村委会和育龄夫妇签订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监督小组。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充分参与《章程》的修改完善过程;村级干部负起责任,进一步规范干部群众的执法行为和婚育行为。
【协会工作】2003年,全县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562个,会员人数36040人,会员小组1835个,理事人数3496人,工作人员1753人,宣传服务阵地551处。全县各级协会组织充分发挥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网络优势,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服务活动,引导和帮助群众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推动全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一是加大计生协会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标语、明白纸、演讲、知识竞赛、墙报和“计划生育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新政策,倡导新风尚,摒弃旧习俗,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二是大力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组织整顿和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协会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努力发挥协会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让协会会员为其他育龄群众做出样子,带动和引导他们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大“三结合”工作力度。2003年,全县共投放“三结合”扶持资金130.76万元,协调贷款153.42万无;创办“三结合”示范基地32处,建“三结合”示范园舍2955处,创办“三结合”项目1602个,扶持户数1602户,扶持率达到了2.3%以上,96%的被扶持户人均收入超过本村平均水平。
(李先华商光军)
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生活】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72.79元,增长13.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040.32元,增长29.3%。其中食品支出1584.01元,增长19.0%;衣着支出772.89元,增长6.0%;交通和通讯支出662.63元,增长53.0%;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971.38元,下降5.8%;居住支出383.98元,增长115.5%;医疗保健支出490.02元,增长48.1%。年末单位从业人员达到14705人,同比增长7.5%。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达到11496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869元,增长1.8%。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6.7平方米,增长19.2%。(参见《城镇住户情况表》第265页)
城镇住户情况表
【农村居民生活】农民收入持续稳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67.79元,比去年增加348.40元,增幅达11.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39.76元,同比增长1.0%。其中,食品消费支出853.83元,与去年基本持平;衣着消费支出143.49元,下降5.3%;居住消费支岀350.60元,增长1.4%;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111.41元,增长4.0%;文教娱乐消费支出437.60元,增长15.5%;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38.06元,增长4.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5%。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彩电74台、电冰箱21台、洗衣机41台、摩托车49辆、空调机5台、固定电话85部、移动电话34部、影碟机15台、照相机8台。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5.63平方米,增长4.1%。(参见《农村住户情况表》第266页)农村住户情况表(张黎明刘汉民)
民政
【机构队伍】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会事务股、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6个股室,下设烈士陵园办公室、火化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副科级单位)、福利公司4个事业单位。年底有干部职工38人,其中行政12人, 事业人员26人。
【概况】2003年,县民政局干部职工以保障群众权益,管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民政为民,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现代化理念,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创造性地开展民政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山东省基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继续保持 “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社会事务管理】10月1日实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执行法定结婚年龄,全年办理结婚登记2825对,离婚登记62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60人次,补领结婚证3人次,收养登记62件,登记合格率达100%。投资270万元新建了殡仪馆,12月30日正式投入运营。开展移风易俗,树立了全县健康、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一年来査处违规丧葬行为2起,火化尸体1789具,火化率达99%以上。收养登记工作做到了手续齐全,资料翔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办理登记39件。
【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议事和村务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对新一届村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增强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定期对村委会工作进行检査指导。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组织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社区资源、社区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和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加大了对地名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地名委员会,理顺了地名管理体制及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职能,投资440万元,制作门牌号10万余块,230块路、街、巷牌已全部安装完毕。
【双拥工作】一是确定大桥路为双拥一条街,在县电视台设立了双拥专栏,按时播放双拥专题片及双拥活动新闻;在县城主要街道、路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显要位置及驻军营区设立了双面大型喷绘灯箱式宣传牌和 “军人、革命伤残军人优先”、“军车免费”等标志牌;各乡镇建立了双拥宣传永久标志牌,各村制作了宣传口号,加大双拥宣传力度。二是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设立了专门帐户,实现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经费由民政局统一管理;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达到了2250元,非农义务兵家属达到了1000元,在乡“三属”、革命伤残军人和复员军人优待金达到750元,其中孤老的达到1130元;出台实施了“三老”优抚对象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了“三老”优抚对象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每年20万元,实行专户储存,滚存使用;“四证”发放工作全部完成,9月,顺利通过省双拥检査团的检査验收。
【退伍安置】按照“重视人才,对口安置”的原则,推行完善“五公开二监督”,增加了文化理论考试。同时,拓宽安置渠道,加大向非国有制经济企业单位的分配比例。举办了退伍军人岗前培训班,聘请了县人大、政协、纪委有关领导进行了严格监督,县民政局、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参与,圆满完成了今年城镇户口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专业士官共114人的安置任务,向市推荐安置50名,县国有企事业单位24名,非国有制单位40名。积极为退伍军人落实了待分配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8.9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加强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实行销售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服务守则、工作守则,制作文明用语展板,举办培训班2次,规范服务。加大福利彩票宣传力度,翻修广告牌5块,喷绘38平方米,配合市福彩中心完成了“六月好运”、“十月有礼”宣传活动。为满足广大彩民需要、开拓农村市场和增加我县福利基金销售额,积极向市申请增设大型投注机1台、小型投注机10台。全年电脑福利彩票销售额达315万元,即开型彩票2万元。
【社会救助】实施贫困户动态管理和城乡低保、社会互助、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分类救助办法,救助受灾群众1.2万余人次,发放救灾款145万元,救灾帐篷10顶,各类慰问款物达82.5万元。组织全县为非典防治捐款15万元。为荷泽、济宁灾区捐款5.5万元,棉衣6018件、棉被3706床。实施“赈灾资助建房”工程,为90户困难户建房225间。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34户909人,其中2003年新增城市低保户80户212人,农村低保对象1795户241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85万元。集中供养五保老人736名。
【老年幸福工程】老年幸福工程是政府“2003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投资404.6万元,对全县8处乡镇敬老院进行扩建,新建房屋347间,包括楼房1栋30间,修缮房屋41间。投资290万元,建设凤凰居委会、北园居委会“星光计划”示范点2处。
【民间组织管理】2月,全省民间组织工作现场会在利津县召开,与会代表参观了北宋镇、利津镇民间组织示范点;8月,在济宁市召开的全省民间组织信息化建设培训班上作了典型发言,并对利津县民间组织信息化管理成果进行了现场演示,11月,在全省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经验交流会上,县民政局和北宋镇作为典型进行了交流发言。全年依法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350个,发展社会团体4个,为外商办理民办非登记1个。
【机关建设】不断加强民政队伍建设,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现代化办公技术的应用,教育广大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提高民政队伍整体素质,积极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改善提高办公、生活条件,新配备微机5台,达到各股室一台,并实现了宽带上网,投资6万元硬化了路面和广场,建立了篮球场,配备了运动器材,创造职工文化生活的浓厚氛围。加强基层民政办公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数字民政建设进程。深入搞好调查研究,扩大民政宣传,加大信息上稿量,全年上报信息38篇。其中,市级采用3篇,省级以上刊物采用4篇。
(高仲甲刘朝红)
劳动和社会保障
【机构队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社会保障股(加挂劳动工资股牌子)、劳动争议处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5个股室;下设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年底干部职工52人,其中局机关干部13人,下属单位干部职工39人。
【就业再就业】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岀台《中共利津县委、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职责的通知》等文件,召开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和全县就业暨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开展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县政府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签订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就业工作的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向乡镇政府下达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任务,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就业职责;实行就业工作督査考核制度,把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就业工作纳入政务督査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了就业工作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加大政府就业资金投入,为全县符合条件的1432名失业职工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充分发挥乡镇和社区在就业方面的服务功能,狠抓就业平台建设,在全市率先建起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安排专人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县政府把劳动力市场建设工程列为今年全县“十件实事”之一,多方融资78.5万元实施劳动力市场改造,8月份投入使用。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通过电视广告、发放简章、进村入户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劳动就业工作;创办工作简报,发送到各乡镇、企业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通报就业信息;依托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失业职工培训,全年培训失业职工273人,培训预备制人员100人;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利用三个月的时间,组织指导三阳公司在德州一次性培训新招人员1000人,利用乡镇党校,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就业指导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岀务工或就地向非农产业转移。五是安置措施到位。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48人,登记失业率1.8%;劳动保障部门举办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家,社会开办的中介机构1家;全年通过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的达到4076人次,其中,女性求职2338人次,占求职总人数的57%,实现就业3468人次,其中女性2658人次,占本期介绍成功总人数的77%;全年共有1308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为2.6%;全县劳服企业总数3家,从业人数96人,创造增加值3.87万元,实现利税3.8万元;全年建立劳务输出培训基地1个,组织劳务输岀1214人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6103人。
【劳动保险】一是认真做好失业职工失业金发放工作。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员达到7510人,全年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85万元,领取失业金的失业职工总数2792人,每人每月发放失业保险金247元,全年发放失业保险金750万元,支付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6万元,向建设局和城区管委会公益性岗位支付岗位补贴和养老保险补贴42万元。二是按时足额为全县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保险金。保险事业处在狠抓养老保险费收缴的同时,按时足额为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共为全县1271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1100万元,并为3000多名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薪金制退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120元生活补助。为全县1417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354万元,发放率均达100%。三是农村养老保险。重点开展了村干部、富裕村、富裕户的人保工作,加强管理,加大保费收缴力度;对城区失地农民调査摸底,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打下基础。全县有9个乡镇,508个村开展了农保工作,参保农民20791人,收缴养老保险费666.30万元,为136名农民发放养老金46.53万元,全部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四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底,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4006人,其中在职12003人,退休2003人。全年收缴医疗保险费71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6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55万元,全年支出个人帐户342万元,为359人次的住院参保职工报销医药费211万元,为212人的门诊慢性病参保职工保险医药费67万元。年内,投入将近80万元上了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全县11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零售药店联网,方便了职工购药。五是工伤生育保险。全县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620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200人,全年征缴生育保险费30万元,支岀了22万元,享受待遇的人员有138人。
【职业培训】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根据市场需要及时设立和调整培训专业,全年开设纺织、缝纫、烹饪、计算机、市场营销、食品加工6个专业,培训人员157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540人,培训劳动预备役人员1030人。
【企业工资分配】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3家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其他企业实行工资定点年度包干。落实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线以2002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608元为基数,指导线基准线为10%,上线为16%,下线为4%。调整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310元提高到340元。最低工资实行率100%, 发布了劳动力市场价位,企业经营者年薪试点企业达到18户,集体协商确定工资的试点企业达到6户。
【劳动执法】一是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检査突击周”专项治理、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社会保险稽核、禁止使用童工检查、美容美发专项检査治理、劳动保障年检等活动,共检査用人单位495户次,査处违法单位96户,促签劳动合同2122份,修正违法劳动合同条款32条,纠正违法厂规、厂纪40余条。二是妥善处理信访举报案件。全年共办理信访举报案件37起,其中,办理省、市转来的信访案件4起。37起案件中,涉及养老保险8起,劳动关系10起、工资18起,解救人质1起,接待职工来信来访193人次,为民工追要工资49万元,维护了职工合法的权益和全县稳定的大局。
【劳动仲裁】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起,按期结案率均达100%,为企业职工讨回经济赔偿120余万元,企业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及时公正,规范运作,完成工伤认定11起,办结关于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
(巴宏图杨红燕)
民族宗教
【机构队伍】利津县民族宗教管理由县委统战部负责。
【概况】点多分散,不正规,信教群众大多是以老、弱、病、残、妇为主的弱势群体;大多家庭生产生活及经济状况处于一般或下游水平,没有正规的传教布道人员,信教很不正规;外地有些传教人员时常到县内非法传教,严重干扰了信教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针对这种情况,县委统战部在搞好社会调研的基础上,本着“保护合法、打击非法、逐步引向正规”的原则,深入基层调査研究,适时在各乡镇聘请了11名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宗教工作逐步走向正规,解决了有人问,有人管的问题。
【主要宗教】基督教为境内主要宗教,信教人员涉及全县9个乡镇中的7个乡镇,66个村;基督教私设聚会点16个,许可的1个,总计17个;基督教信教总人数325人,其中男71人,女254人;受洗人员20人;信教人员中,女性年龄最大的95岁,年龄最小的16岁;男性年龄最大的87岁,年龄最小的27岁。学历最高的是高中,大部分是初小和文盲。全县基督教活动点的共性是:都是自封传道人。
(张建民张建辉)
老龄工作
【机构队伍】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县政府老龄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与县委老干部局合署办公,内设老龄老干部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办事员1人。各乡镇、村设有老年人工作委员会,配有主任、副主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配套的老龄工作网络。
【工作概况】2003年,全县认真贯彻实施《利津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围绕“六个老有”积极开展工作,大力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认真落实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活动,发挥老年人作用,推动了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3433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97%,70岁以上老年人口14635人,80岁以上老年人口2730人,90岁以上老年人口233人,百岁老人3人,是典型的老年型县。(参见《2003年老年人分布情况表》第271页、《2003年全县90岁以上老年人情况统计表》第271页)
2003年老年人分布情况统计表
2003年全县90岁以上老年人情况统计表
【尊老敬老】开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尊老敬老“六有”活动。一是为新到60岁年龄的农村老年人新签赡养协议书2247份,农村老年人的老有所养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把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列为今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8处乡镇敬老院新扩建房屋350间,改建、修缮房屋93间,全部达到一级标准,为全县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创造了有利条件,孤寡老人入院率达到97%。二是是推行合作医疗。在农村大力推广合作医疗制度,“三无”、孤寡和困难老年人由集体统一人保,享受大病统筹的一系列待遇,全县老年人加入合作医疗率达到98%,农村老年人的老有所医有了保障;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实行医疗保险统筹,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加入了医疗保险统筹,离休干部实行公费医疗,全县老年人实现了老有所医。三是以老年大学为龙头,大力实施老年教育。截至年底,县老年大学在校学员232人,设立8个班级,开设12门课程,是全市规模最大、管理规范的一所正规化老年学校,学校坚持“学、乐、为”相结合的办学路子,教育方式灵活多样,广泛吸收社会老年人入学,服务社会。春季举办了大秧歌短训班,培训学员60人;组织学员举办消夏文艺晚会,到利津镇西街、县宾馆、县劳动服务公司、武警中队等单位慰问演出7次。四是县老龄办、老干部局、文体局、建设局、民政局等单位通力协作,开展老年群众性广场文化。全县老年文体专业队伍80多支,县城日常坚持文体活动的老年人达2800人,极大的丰富了老年人精神生活。五是老年人老有所为,积极参与全县三个文明建设。汀罗镇老干部张义田为非典防治捐款300元;广大老年人在全县各项建设事业中大有作为,县政协原副主席、老年大学副校长王惠民被评为东营市“十佳文明市民”,离休干部赵立民被评为全省老干部先进个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宣传《老年法》,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县司法局成立“12348”法律服务热线,对老年人实行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县法院对涉老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理和曝光,年内妥善处理涉老案件3起,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兑现农村老年人的优待政策,为农村13969位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税费218万元,人均156元,70岁以上老年人实现了“零负担”,有效减轻了家庭养老压力,提高了养老质量。(参见《2003年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农业税减免情况表》第272页)2003年全县7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免除情况统计【老人节庆祝活动】一是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9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庆祝老人节及老干部“双先”表彰大会,对近五年来涌现出的21个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40名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县五大班子领导走访慰问了95岁以上老年人,送去了茶具、保健用品,为每位百岁寿星发放了1200元长寿补贴金。各单位、乡镇都开展了走访慰问老干部、髙龄老年人、敬老院孤寡老人活动,送去了节日礼品以示祝贺。二是加强节日宣传,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县委常委、副县长、老龄委主任徐天华同志发表了庆祝老人节电视讲话;县老龄办录制了6集老龄工作系列报道,县电视台进行了播放;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制作悬挂了尊老敬老横幅200余条,有关部门还通过制作大型宣传牌、宣传标语、宣传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老龄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起了尊老、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丰富多彩庆祝活动。9月份,承办东营市“兴东杯”老年门球赛、第十八届“长寿杯”老年人门球赛,山东省第五届“凤凰制药杯”老年农民门球赛,取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县老年腰鼓、秧歌队参加了全市庆祝老人节文艺汇演;县委老干部局、民政局、老龄办、老年大学联合举办了老年人书画展,共展出作品100余幅;县老年大学举办了“迎国庆、庆老人节”文艺汇演;县委宣传部、老龄办、老体协、京剧联谊会联合举办了庆老人节京剧演唱会。
【“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年“活动】年初,县老龄办出台了《利津县关于开展“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对开展“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部署。采取“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办法,共培养出37个典型村和158个先进村。通过“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理顺了乡村两级老龄工作机构,加大了基层老年组织建设的投入,规范了工作程序。各乡镇普遍建立“两室一场”、永久性宣传标语、宣传牌,典型村和先进村建立了老年活动室、阅览室、宣传一条街、一面墙,县城驻地建立了大型老龄宣传牌,全县共建设永久大型宣传牌8个,宣传灯箱22个,宣传标语5000余条;各级工作机构统一了牌子、制度,县老龄工作机构实现“七上墙”,乡村两级老龄工作机构做到“五上墙”,建立了“四簿一册”,工作制度健全,老年人的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老年人优待政策】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单位出台了配套措施,保证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县老龄办、广电局、通信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老年人安装、使用有线电视享受优待的通知》,60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安装、使用有线电视均享受半价优惠;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老年人看病就医享受优待的通知》,各医疗机构在服务窗口设置了“老年人优先”、“凭证优惠”等标志,老年人就医免收门诊挂号费、病历手册费;今年为24320位农村老年人进行了13项免费査体,并把査体结果录入“利津县社区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档案”;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无劳务负担,70岁以上老年人实现了“零负担”;全年办理老年优待证17000余份,办证率达到55%;3月份对县城老年人进行调査摸底,建立了“老年人信息库”,免费为200多个老年家庭建立了家庭档案。
(胡锡岭李振启)
精神文明建设
【机构队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隶属于县委宣传部,年底干部职工3人(其中主任由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具体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査研究,拟定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意见、规划;对全县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实施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拟定、实施及考核;指导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评比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油地、军民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概况】2003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髙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档次,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全面快速发展。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全国第一个“道德教育宣传日”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县电台、电视台开设专栏、专题,组织讨论会、座谈会,利用黑板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纲要》精神,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按照“信用利津”建设部署,把诚信建设作为突破口,推动整个道德建设的发展。年初,组成千人宣讲团进村入户宣讲信用知识,广泛开展送道德春联、送戏、送图书下乡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3〜5月份,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德教育月”、投资软环境和“信用利津”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干部信用知识学习的督査力度,举行软环境和信用知识考试,开展“学习先进找差距,解放思想促发展”活动,在全县上下营造“讲文明、重诚信、谋发展”的浓厚氛围,组织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干部群众参加全省“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大讨论知识竞赛,获一等奖和三等奖各1名,组织参加市“双创杯”道德知识竞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利津大桥路显要位置制作了“信用利津”大型公益宣传牌,安排窗口服务行业及执法执纪部门到县电视台表态承诺,深化招商引资软环境治理整顿工作,落实“信用利津”建设工作任务,增强干部群众的诚实守信意识。与县财政局联合举办“会计诚信建设”知识竞赛活动,规范会计秩序。认真履行职责,调度和督査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信用利津”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信用利津”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顺利通过了市里对“信用利津”建设工作的专项督査。
【文明村镇创建】创造性地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结对文明共建”活动,提髙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一是组织召开全县实施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挑选了50个省、市级文明单位和市直驻利津工作队驻村工作组,与50个先进村结成帮扶对子;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在全县50个后进村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二是把工作投入点放在三农上,把工作落脚点放在为民办实事上,以结对文明共建为重点,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协调推进,实现城乡文明的互动“双赢”。三是开展文明诚信一条街创建活动。出台《县委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文明诚信一条街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建设工作全面展开。截至年底,汀罗镇南码村、前崔村,利津镇姚刘村村、枣园村的文明诚信一条街建设达到了一类标准,北岭乡维新村、陈庄镇郭屋村、汀罗镇裕后村、利津镇西街村、虎滩乡西虎村、盐窝镇南十村的文明诚信一条街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四是深入开展文明信用村、户创评活动。制作文明信用工程展板、文明信用户展示榜,为每个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卡,有效地优化了农村文明信用环境。北宋镇有60%以上的村达到文明信用标准,北宋镇和刁口乡的文明信用乡镇创评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抓好了南码村等10个小康文明示范村建设,为全市小康文明村评选命名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认真做好全市实施文明信用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全县共有北宋镇等4个单位获全市实施文明信用工程先进单位,髙春华等4人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文明行业创建】以窗口服务行业及执法执纪部门为主要对象,以政府提速、软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深化全岗位全行业规范化服务。一是修订完善服务承诺条款,降低收费标准,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开展创建规范化站所活动,进一步优化了基层窗口单位软环境。三是开展金融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治理整顿恶意偷逃金融部门债务的行为,营造文明诚信的金融环境和投资环境。四是加大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开展文明经营区、文明贸易市场及“‘五好'党员门店”创建活动,县农信社开展了评选文明诚信个体私营企业活动。五是积极组织开展文明诚信药店(药房)创评活动,利津县药材公司第一营业部和利津县中心医院药房分获市文明办和市药监局命名的全市第二批文明诚信药店和文明诚信药房荣誉称号。县供电公司彩虹工程、县国税局思想政治工作全方位渗透及“金税”工程等示范工作继续深化,推动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六是积极发挥政府和社会监督作用,搞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推动了文明窗口和文明行业的规范化服务。各具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起了服务经济、营造文明、廉洁髙效的行业新形象。
【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结合城市化战略的实施,大力宣传落实《利津居民道德规范》、《利津居民十不守则》,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争做文明新事、争当文明市民。在县电视台设立了“文明市民访谈”专栏,邀请东营市十佳文明市民孙广美、黄瑞爱、王惠民等同志谈经验体会,引导市民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专题节目,对乱贴乱画、乱闯红灯、乱踏草坪、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教育广大市民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城南路灯箱广告栏上张贴宣传标语,建设双拥一条街。在建市20周年之际,在全县集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组织了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及文艺晚会等活动,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热情,塑造了利津文明市民的新形象,提升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以凤凰小区的落成为契机,组织城区管委会及凤凰居委会的同志到东营区参观考察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制定了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方案,充分调动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热情,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提升了凤凰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带动了城镇居民的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髙。
【文明单位】2003年,全县复查合格的200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6个、市级文明单位34个、县级文明单位26个,淘汰省级文明单位1个、市级文明单位3个、县级文明单位1个,新增省级文明单位2个、市级文明单位7个、县级文明单位19个。
2003年省级文明单位
供电公司 农业银行 国税局 地税局 公路局 教育局 县河务局 通信公司 利津分公司
2003年市级文明单位
利津一中国土局人事局交通局财政局县二院交警队人行利津县支行北宋镇西孙村劳保局汀罗镇裕后村公安局物价局邮政局统计局卫生局计划局山东凤凰制药厂油区办利津镇枣园村利华益集团检察院气象局北宋镇国税北岭分局水利局水文站农信社民政局职教中心实验一幼陈庄镇地税陈庄分局农发行实验一校招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汀罗镇南码村金利公司利津二中
2003年县级文明单位
实验二校中心医院妇联老干部局机关党工委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工商局建行林业局督査局审计局科技局供销社防疫站计生局新华书店图书馆保险公司经贸局移动公司农业局法院消防大队粮食局农机局实验二幼药检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团县委利津镇一中国税北宋分局地税汀罗分局北宋镇前林村利津镇棗家夹河村雅美公司
【好支书王友成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利津镇崔林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友成同志的先进事迹,并在省、市各大媒体及《人民日报》、《乡镇论坛》等国家媒体刊播。编辑出版了《好支书王友成》一书,在县区及市直部分部门单位举办了“王友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市“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教育活动中将“王友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取得了良好效果。制作了王友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VCD光盘,发放到全市各基层党组织,为全市树起了新时期农村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的一面旗帜。
【十佳文明市民】2003年,利津县实验二校高秀琴同志荣获“全市十佳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高秀芹,女,43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数学教师。
高秀芹积极推行教学改革,大胆进行教学实验,探索出独具特色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起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教学成绩稳居全县前列。在2001年和2002年的全市数学创新能力竞赛中,她辅导的学生总评成绩列全市第一,其中有6名学生进入全市前十名。她四次执教东营市公开课,先后获得东营市优质课一等奖、创新教案一等奖和首届教科成果推广“单元达标教学”优质课一等奖。她刻苦钻研教学理论,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有6篇教学论文在《东营日报》发表,3篇论文在《东营教育研究》发表,3篇论文获得省二等奖,2篇论文在《山东教育科研》发表。1999年承担了东营市教育系统 《以思维训练为突破口,提高课堂效率》实验课题,实验结论编入“九五实验科技”一书,在全市推广使用。
高秀芹有一颗善良的心,她爱生如子,先后资助多名贫困学生,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1995年,高秀芹了解到学生张娜父亲多病、母亲无工作、家境贫寒后,自愿与她结成了“一助一”救助对子,每月从工资中拿出一部分钱给张娜,还经常为她购置学习用品和衣服等。在高秀芹的资助下,张娜现已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2001年,高秀芹又资助了河口区六河乡小学赵盼同学,每学期资助她200元钱,每个假期都将赵盼接到家住几天。当年,高秀芹又用县政府奖给自己的1000元劳模奖金资助了汀罗镇金盆小学的十名学生,目前,受到高秀芹资助的学生已有二十多人。她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推广,《党旗映红黄河口》和《新时期楷模》两书也收录了她的先进事迹。
二十多年来,高秀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中都取得了突出业绩。她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教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东营市教学能手、东营市第四批劳动模范、东营市科研成果推广先进个人和东营市百名科研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顾国岭薄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