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机构队伍】县委政法委员会是负责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由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政法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执法督査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县610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年底干部职工11人,县直机关党工委和9个乡镇党委均配有政法委书记。
【综治工作】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和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委常委会先后5次研究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重大工作及时研究和部署。县委、县政府与9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和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0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各乡镇与村、村与户、县直部门与职工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县综治委先后召开例会4次、五部门联席会议3次,对阶段性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综治工作以一票否决权制、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査究通报制和黄牌警示制三项制度为手段,完善奖惩机制,对4个因防范措施不得力而发生重大案件的村实行了一票否决。
【“严打”整治斗争】全县政法各部门通力合作,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先后组织部署“春季严打斗争”、严打整治“夏季攻势”、“三打三防三整治”冬季严打会战和百名民警大巡逻活动等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犯罪的发生。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20起,破获176起(包括隐积案),査处治安案件304起(同比下降24.2%),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781人,其中刑事拘留58人,取保候审64人,治安拘留201人,劳动教养4人,其他处理454人,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年初,调整充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转和调处工作的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利津县关于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的预案》,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了责任,确保及时处理。规范完善“五长联合接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县级机关归口办理、乡镇领导集日接访、村两委定时定点集中办公、信访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排査调处,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信息排查网络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和重大事件。实行责任制,对重点人员以及可能诱发大规模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案件,落实了县级领导,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调解工作人员三级包案责任制,确保重点案件的调处化解。【油区治安】年初,县综治委印发《关于开展油区治安暨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对非法“三小一点”和私接乱拉油田水电气现象及影响油区安全生产的部门和区域部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重点整治。自5月初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管线打眼盗油、破坏井口和单井管线盗油,盗窃油田水、电、气,破坏盗窃油田电力设施,非法收购、炼制、倒卖原油、非法“三小一点”等违法行为和问题进行治理,取缔收油点6处,窃气点9处,捣毁窃气塑料管线近万米。县综治办与油田供水公司综治委联合行动,对利津镇、北宋镇、明集乡的用水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新装水表45块、整改15块,并全部新建了水表房,规范了油区的用水秩序。
【“创安”活动】认真开展“治安防范年”和创建“零案社区、单位、村庄,,活动。县综治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印发具体的创建规划、实施方案、考评标准和规章制度,召开调度会议和现场会,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导组定期到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检查指导。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任命25名创建活动联络员,及时准确掌握全县的创建活动动态。活动中实施分类指导,严格考核,做到创建一批,见效一批,巩固一批,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综治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机构,健全综治网络。各乡镇都有一名副职兼任综治办主任,并配备了专职综治办副主任和专职科员。二是督促各行政村配齐综治工作机构,健全综治队伍,完善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机构的硬件建设,各级综治办基本实现了“四有”(有人员、有房子、有制度、有办公设施)。
(张林渠牟国强)
与“法轮功"斗争
【机构队伍】县610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2月,全称“中共利津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利津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2003年8月,更名为“利津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3人,年底干部职工3人。
【概况】2003年,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继续坚持“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打击极少数”和“深挖打击、教育转化、宣传揭批”三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四个纳入”为总抓手,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教育转化攻坚和深挖打击的力度,全县处“法”斗争形势持续保持平稳的良好态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制度建设】一是工作制度建设。8月份调整充实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处“法”领导责任制、政治责任制、工作督査制、责任追究制和群防群治责任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办公室制度建设;资料管理、立卷归档、文件保密科学化、规范化,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加强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强化了工作督査,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市610办公室《关于下发信息调研制度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在6个乡镇和8个县直部门设立信息调研点,选配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深厚,能适应当前处“法”工作需要的信息调研员,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考核措施。全年上报信息50余条,被市采用30余条,并以工作简报为载体搭建处“法”工作信息平台,促进了处“法”工作深入开展。
【教育转化】一是制度保证。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解教人员接茬帮教工作的意见》,从交接、跟踪期、谈话、帮教、回访、鉴定、政策落实和档案管理八个方面对接茬帮教作出规定和要求,为巩固教育转化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复,挫败“法轮功”邪教组织策反的图谋奠定制度保障。二是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启动“送科技下乡”活动,扶持发展原“法轮功”练习者农业种植、养殖专业户104家,其中无偿补贴18.2万元,协调低息贷款13.8万元,进一步发展了经济,密切了党群关系。
【宣传揭批】制定宣传揭批计划,联合宣传、科技、文化、电视台等部门,组织开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图片展、“拒绝‘邪教'校园行”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揭批活动8次,受教育群众5.6万人;10月30日,联合县法院、城区管理委员会在凤凰小区举办“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普法教育、图片展和法律咨询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时转载、转播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的有关宣传揭批报道,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防范监控】坚持敏感日控制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所有的“法轮功”练习者重新确立包保责任人,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拉网式排查;重新修订防范堵截方案,堵截点设施、人员齐全,并进一步扩大了监控范围;在元旦、“五一”、“5.13”、“7.22”、“10.1”、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敏感日,对不放心人员、重点人员实行24小时全天侯监控,做到了死盯、死守,不留死角;加强了对电视网络传输的安全管理,防止“法轮功”分子破坏和插播电视信号,确保全县电视节目的安全播放。确定9月份为“调查研究月”,重点对24名不放心人员逐一进行了谈话,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根据调研情况进行了分类,确定了不同的教育转化方式和监控措施,【深挖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法轮功”顽固分子。结合“严打整治”斗争,组织专项搜查活动7次,清理整顿网吧78个,印刷场所127处,并对6名“法轮功”重点人员进行了搜查,立案1起,破案1起,抓获现行犯罪分子1人,打掉地下组织1个,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盖新民张玉国审判
【机构队伍】县法院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等11个内设机构和陈庄人民法庭、司法技术室2个下属机构。年底干部职工76人,其中,中央行政编制人数56人,地方全额事业编制人数15人,工勤人员5人。
【概况】2003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725件,同比增长14.6%,审结1682件,审结率为97.5%,诉讼标的额6009.2万元, 同比增长215%;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56件, 执结744件,执结率为98.4%。
【立案工作】2003年审查受理民商事案件1240件,行政案件75件,非诉执行案件92件,刑事自诉案件登记2件,民事再审案件登记2件,特别程序案件公示催告立案1件,执行案件602件,督促程序案件51件。处理信访来访群众124人次。5月在立案庭设立三个庭前调解组,庭前调解结案532件。
【刑事审判】2003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1件94人,案件数比上年增长9.46%,审结75件86人(其中判决72件,调解1件,自诉当事人撤诉2件)。在判决生效的74件84人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3年以上10以下13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4人,缓刑、拘役、管制等其他刑罚58人,免除刑事处罚7人。从刑事犯罪的类型上看,81件案件中,交通肇事18件,故意伤害13件,盗窃8件,过失致人死亡、抢劫各5件,受贿4件,强奸、贪污、容留卖淫、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各3件,其他21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刑事犯罪仍然居高不下,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6.9%。从罪犯的身份看,工人7人,农民70人,国家工作人员7人,未成年人1人,老年人1人,有犯罪记录的8人。
【民商事审判】2003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569件,同比增长12.4%,审结1520件,结案标的6009.18万元,同比增长214.31%。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21件,人身损害赔偿等人身权纠纷案件132件;审结财产损害赔偿、宅基地等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等案件68件。在民商事审判中,与市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合同纠纷案件与往年相比,有大幅度提高,全年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046件,标的额达2928.65万元。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全年共为诉讼当事人缓交、减免诉讼费20.5万元,其中,为特困企业缓交诉讼费64件57809.2元,为告诉求助的8位孤寡老人缓交诉讼费1.06万元,对因生活困难接受国家救济的人员免收诉讼费2.9万元。共审结企业破产案件5件,无一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行政审判】共审结行政案件84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40件,涉案标的额52.43万元,其中为税务机关执行中建八局税款一案标的达40余万元。深入乡镇政府驻地大集宣讲行政法律法规5次,为利津县行政机关、乡镇政府和企业上行政法制课8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
【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744件, 执结案件标的金1823.32万元,分别比去年增长28.8%和103.9%。
【审判监督】审判监督庭对全院审结、执行和鉴定案件的卷宗及时评査,评査案卷1500件,占总结案数的60%,评査无差错。建立了再审、重审和抗诉案件逐案审査分析制度。对卷宗评査情况及时反馈到庭室和案件主审人并提出建议。
(孙洪武杨兴山)
检察
【机构队伍】县人民检察院内设侦査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下设综合科、侦査一科、侦查二科)、渎职犯罪侦査局、控告申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政工科、办公室、装备技术服务站,共11个科、室、站、局。全院共有在职干部职工37人,其中检察员28人,检察行政人员6人,工勤人员3人。
【概况】2003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以制治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的建院原则,以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以“创新、规范、发展”为主线,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业务取得新进展,开创了全县检察工作新局面。年内,县检察院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被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按照检察机关“稳定办案数量,确保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保证办案安全”的要求,把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控告、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明确主攻方向,突出査办大案要案,査办党委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有震动、有影响的贪污贿赂案件。全年共立査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4件14人,其中大案9件9人,案件终结率和移送起诉率均为92.4%,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4万元。
【“严打”整治斗争】年内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刑检全体干警站在“严打”整治斗争第一线,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63件74人,经审査批准和决定逮捕55件63人。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95件108人,经审査提起公诉80件87人,年内办理的批捕案件和公诉案件无错捕、错诉现象,办案准确率100%。
【刑事诉讼监督】年内,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10人,追捕漏犯7人,追诉漏犯4人。
【民事行政检察】全年共受理和立案审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件,对认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的12件,均向市检察院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控告申诉检察】年内,注重发挥桥梁、窗口作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件(次),初査案件102件。全年没有出现因工作不力而发生“两访一户”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监所检察】全年共驻看守所检查252天,安全检査54次,针对驻所检査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条,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消除事故隐患1次。
【检察技术】全年共办理各类技术案件28件,其中检验鉴定4件,文证审查20件,提供技术协助4件。
【预防职务犯罪】年初,起草《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呈报县人大常委会,5月15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轨道,这一创新做法,受到省检察院的好评。年内,先后到县工商局、县油区办等部门上法制课1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960余人。为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8份。撰写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文章9篇。11月7日,与汀罗镇党委、政府共同组织召开了涉油乡镇预防职务犯罪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有力地促进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张建功崔汝禹)
公安
【机构队伍】县公安局内设办公室、国内安全保卫股、反邪教侦察大队(610办公室)、户政管理股、治安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査大队、消防大队、政工股、控申股、法制股、财务股、油区治安办公室、城市治安管理办公室、治安拘留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股、防暴大队、出入境管理股、纪委(警务督察大队)17个股、室、大队。直属机构有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单位)、刑警大队、指挥中心、巡警大队(三个副科级单位)、利津县看守所(股级单位)。下设利津镇、明集、盐窝、北宋、陈庄、北岭、虎滩、汀罗、刁口、渤海农场、开发区11处公安派出所,其中开发区派出所为副科级单位。年底全局工作人员共241人,其中内退、病休46人。195名在职人员中,副处1人,正科11人,副科40人,干警132人,工勤11人。
【概况】2003年,全县公安机关业务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基本实现了“管好队伍不发生问题,干好工作让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县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防止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工作目标考核督察考核优胜单位、招商引资先进单位、招商引资优质服务单位。
【“严打”整治斗争】根据全县的社会治安实际,先后部署开展了春季严打斗争、严打整治“夏季攻势”、“三打三防三整治”冬季严打会战和打“两抢”专项行动,落实严打责任制,推行警力下沉的警务模式,把全县划分为南、北两个战区,从局机关抽调民警充实一线警力,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开展严打斗争,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年内,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56起(包括隐积案),查处治安案件407起,査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960人,其中刑事拘留87人,治安拘留276人,取保候审65人,劳教6人,打掉犯罪团伙11个,成员39人,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
【刑侦工作】以侦察破案为中心,不断加强刑侦基础业务建设,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区域治安专项整治等重大警务活动,充分发挥本职作用,成为打击犯罪的主力军,先后破获了以“3.17”放火案、“5.2”抢劫出租车案、“8.16”杀人案、“11•12”出租车抢夺案等为代表的一批大要案件50余起,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牢牢控制了全县的社会治安局势。
【治安管理】全面强化管理、监督、整改措施,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先后组织开展了娱乐服务场所专项治理、枪支弹药、爆炸、剧毒危险物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建筑装卸市场集中整治、油区治安专项整治、陈庄自行车销售市场整治等活动,全年共立査各类治安案件338起,打击处理711人,其中刑事拘留14人,逮捕6人。査处涉爆案件6起,收缴非法枪支40支、烟花爆竹160万头,收缴氟乙酰胺药剂200余克,其他违禁鼠药388包,违禁鼠药剂85瓶。
【户政管理】以加强户籍管理为中心,完善重点人口管理机制,强化对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年内办理居民身份证7928个,办理城镇户口382人次,办理准迁证203个,办理落政法—119—户1205人,登记暂住人口3822人。
【消防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快城镇公安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切实整治火险隐患,全年共发生火灾事故16起,财产损失48万元。全年无发生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监管工作】县看守所以确保安全为重点,不断加强硬件建设,年内完成了监室改造,安装了12个智能系统,提高了看守工作的科技含量,大力推行规范化严格执法、人性化文明管理,把心理咨询引入到看守工作中,实现了安全、规范、文明的总体目标,创出了43年安全无事故的辉煌业绩。治安拘留所在严格管理和加强教育上下功夫,对拘留人员进行多方面的教育,年内拘留人员276名,无一人申诉、上访,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法制工作】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全局执法单位和办案民警的执法素质和办案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实现了执法工作无败诉、无赔偿、无冤假错案、无刑拘超期、滥用强制措施、无被复议撤销和变更的案件的目标,全市执法质量考核考评连续三年优秀。
【110报警服务】110报警服务台共接警1127起,接受群众求助396起,査处违法犯罪分子106人,救助危难群众53人。
【基层基础工作】改革警务运行机制,完善警务区、警务工作站建设,深入落实公安部“7.31”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狠抓辖区内各种治安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使用,加快派出所基础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利用进程。从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人手,实行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责任制,使出租房屋和暂住流动人员管理开始走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6%以上、办证率达到90%以上,出租房屋许可证办理率和治安责任书签定率均达到98%,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犯罪,确保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大讨论活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县公安局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大讨论”活动,采取措施,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保持了队伍发展的良好势头。一是签定《利津县公安局严禁刑讯逼供责任书》,提高民警对“三项治理”、公正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教育整顿,采取自己查、领导点、群众帮的方法,每名民警深入査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彻底整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内部,由局纪委、督察大队携带测酒仪深入各基层单位明察暗访,测试民警、协警1200余人次,抽查快餐店、酒店300余家。在外部,全局专门制作了350个统一标识的“五条禁令”监督牌,悬挂于各酒店醒目位置,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增强了民警的自律意识。
【教育培训】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外岀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努力打造“学习型”公安队伍。年内90名中层以上干部分别参加了省厅、市局组织的“端正执法思想”培训班,64名民警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学习十六大精神,落实五条禁令,开展大讨论活动” 培训班,60余名民警参加了县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轮训,12月上旬,县公安局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协警培训班,使民警和协警的培训面达到了100%。
【百名民警大巡逻】针对入冬“两抢”、盗窃等案件高发的特点,县公安局组织巡警、交警、派出所和局机关的120民警组成8支巡逻队,在交通要道设置了4个治安检査点,采取步巡与车巡相结合、便衣与着装相结合、路巡与设卡相结合的方法,对县城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县城区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了80%,群众的安全感大大增强。
(陈军王建民)
【利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利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设4个乡镇中队和5个股、所、室,现有干警54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负责全县117.5公里省道,680公里县乡道,1万余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
2003年,县交警大队加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以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活动为载体,开展“集中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等专项行动。采取设点和巡逻相结合的方法,严査严纠机动车无牌无证、超载超速,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等严重违章行为,査纠违章车辆4010台次,暂扣证件268个,治安拘留17人,维护了全县的道路畅通,县城畅通工程达到了D类三级管理水平。在全县开展“新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和“交通安全社区”活动,交通法规深入人心;工作中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重点路段重点巡査,24小时不间断,有效地控制另外事故的发生。年内,共发生交通事故775起,伤732人,死亡53人,直接经济损失107.1万元,其中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7.3%、7.2%、29%。2003年,县交警大队被市公安局授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大队”称号,县交警一中队被省交警总队授予“创建平安大道先进中队”称号。
(刘云龙李炳俭)
司法行政
【机构队伍】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基层工作股(挂安置帮教股牌子)、法制宣传教育股(挂普法办牌子)、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下设“148”法律服务中心。年底在职干部职工17人,其中干部14人,工人3人。三级公证员1人,四级公证员2人。各乡镇设法律服务所,2003年各乡镇恢复重建司法所,共有司法所长9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0人。
【概况】2003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各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干警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县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决策的实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制发《利津县2003年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依据。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部门、单位建立了学法日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人员、考核“四落实”。全年举办干部法制轮训班16期,轮训人数3500余人;全县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演讲报告会、法律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举办法制报告会20场次,广大师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利华益集团、雅美公司等大中型企业聘请政法干警作法制讲座5场次。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配合“非典”防治工作,把《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岀动宣传车、散发明白纸、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到乡村、学校、市场,开展送法活动,散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悬挂横幅、挂图3000余幅,举办培训班3期。四是拓展普法新领域。与滨南四矿结成“普法结对”友好单位,签订了“联谊书”,举行了隆重的“普法结对启动仪式”。副局长张东霞以“三德”教育为主题,为滨南四矿股以上干部120余人作了生动的法制讲座。五是成立“四五”普法宣讲团,推进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10月10日,召开“四五”普法宣讲团成立大会,聘任21名法律骨干为宣讲团成员。进一步整合了全县法学教育资源优势和教育优势,拓展了全县公民学法的途径。全年作法制讲座10场次,使不同教育对象受到了相应的法律知识教育。六是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12台,设咨询点5处,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县电台、电视台连续进行了宣传报道,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受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
【公证工作】制定实施公证改革方案,实行错证、假证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公证工作管理,公证业务数量、质量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2003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8件,涉及标的额3500余万元。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85人次,代拟法律文书42件,拒办公证12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 “证明、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全县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基层工作】一是就乡镇调委会建设和司法所重建调研。5月上旬,就乡镇人民调委会及乡镇司法所人选问题到乡镇进行调研,成立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印发《县法院、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县委组织部重新任命了9名司法所长,恢复乡镇司法所。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6月初,联合县法院对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系统培训,为乡镇调委会建设打下了人才基础;8月,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明集乡召开,推进了乡镇调委会建设的进程,各乡镇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做到了标识牌、徽章、印章、文书、调解员证“五统一”;县委、县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政务督査内容,10月,配合督査局对各乡镇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2003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259件,调解成功246件,成功率91%;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査活动4次,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乡镇司法所配合公安派出所对2003年度以来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当前去向等进行了全面调査摸底,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不失控。当年刑释人员23人,解教人员3人,均得到妥善安置、帮教,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在欧式商业街南首租赁4间房屋作为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购置了必需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并制作大型宣传牌,做到服务承诺制度(服务内容、援助程序、服务标准、服务纪律、投诉与监督)及工作人员职责上墙,基本达到了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二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设。对全县的敬老院、五保户、残疾人等作了细致调査并逐一登记造册;结合《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法律援助条例》进行深入宣传,出动宣传车深入到全县各个乡镇敬老院等弱势群体较集中的地方,散发法律援助宣传图画、《条例》读本,宣讲法律援助有关知识,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年内办理援助案件36起,减免当事人费用12万元。
【“148”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的职能作用,为群众释疑解难。3月16日,组织开展了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日活动。县五大班子领导亲临宣传现场,散发宣传材料1万余份。全体干警在县城主要位置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12348”法律服务专线走进千家万户。2003年,“148”法律服务中心解答法律咨询电话219次,接待来访38人次,出警6人次,受理事项涉及邻里纠纷、土地承包、赡养、合同、工伤事故、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防止纠纷激化5件,制止上访事件2起。
(吕志刚李秀梅)
・小资料・
★什么是科技企业孵化器?
指专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机构、场所,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它是一个为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可租用场地、技术咨询、融资、工商注册、法律等方面配套服务的设施;是一个创造成功的、创新型的新企业的综合系统,旨在成功造就一批创新活力的企业;对那些尚处于幼小阶段的企业,有组织地、适时地供给其成长起所需要的“营养条件",以促使其健康成长。
★什么是城市二元经济结构?
一般认为,城市二元经济结构是指发展中国家传统部门(如农业)比重过大、现代经济部门发展不足以及城乡差距十分明显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实现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