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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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301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C913
页数: 19
页码: 364-382
摘要: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人口调查队、财务股、宣传教育股、规划统计股5个股室;下设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计划生育协会与县计生局合署办公。
关键词: 社会生活 人口

内容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人口调查队、财务股、宣传教育股、规划统计股5个股室;下设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计划生育协会与县计生局合署办公。年底干部职工68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4人,包括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6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21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17人。全县9个乡镇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城区管委会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均配备专职计生工作人员。
  【概况】2004年,全县计生系统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是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转变观念,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年内全县共出生3442人,其中合法生育3424人,合法生育率99.5%,自然增长率5.3%。,人口出生率11.8%。;女性初婚2018人,晚婚率52.8%;综合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在98%以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证率、建档率、验证率均在98%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107.5:100,“三结合”帮扶率2.3%,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责任目标考核要求,连续10年获得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年终考核一等奖,连续11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无技术事故和技术质量投诉现象,连续14年保持低生育水平,在全县部门单位行风评议和民意测验中群众满意率达98%。2004年,利津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县计生局被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彰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宣传教育】
  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主线,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开辟宣传阵地、健全服务网络和表演文艺节目、发放图文宣传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开展“双进” (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计生政策赶大集、培训、考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计生工作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提高广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水平。6月,分别在利津镇、北岭乡召开全县晚婚晚育工作现场会,推广这两个计划生育乡镇的经验做法,查找全县晚婚晚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7月,组织了全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节目汇演,通过生动形象的舞台表现,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技术服务】
  一是继续以深化“两项特色”活动为载体,在全县开展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村(居)、单位活动;同时,围绕生育、节育、不育问题,普遍开展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健全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计划生育率连续8年达到95%以上,统计合格率连续6年达到97%以上,多孩率连续6年控制在1%以内,性别比连续6年控制在108:100以内。县、乡(镇)服务通过站内服务和上门随访,全面了解避孕效果,努力提高综合避孕率,降低意外妊娠率和大月份引产率,维护了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二是在搞好优质服务的同时,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2004年,投资30余万元,铺设光纤1000米,县、乡(镇)配备微机40台,在全省率先建成计划生育“数字化”服务站,成为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集信息采集、网上传输、育龄群众信息査询、综合分析为一体的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增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 (室)的功能和服务水平。5月,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来利津县调研,对正在开展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依法行政与综合治理】县计生局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2004年,取消一孩生育证审批制度,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同时取消二孩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实行“四术”免费,依法落实各种奖励待遇,全县27187户独生子女户奖励费全部以现金形式兑现。自3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清理违法生育、违法收养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共清理出往年瞒漏报11例,错报4例。1~5月份,査处违法生育8例,有力地刹住了在个别乡镇发展并蔓延的违法生育、违法收养歪风, 确保了全县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同时,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广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收支两条线”、“七个不准”执行情况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效地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极大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目标责任制,协助县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等43个职责部门建立起部门垂直负责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在全县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人群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督查力度,实行 “ 一票否决”。
  【村民自治】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婚姻登记条例》的相继颁布实施,2004年3月,县计生局在推广“一章程、两书、一公开栏、一监督小组”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体制的基础上,增加了与未婚青年签订晚婚协议书1项内容。同时,将晚婚晚育有关内容和奖励优惠政策纳入到《章程》之中,把修改《章程》的过程变为广泛发动群众、宣传群众、让群众充分参与的过程,使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截至2004年底,全县512个行政村普遍建立起“ 一章程、三书、一公开栏、一监督小组”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体制,全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协会工作】2004年,全县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562个,会员人数3040人,其中农村计生协会510个,包括先进协会231个,合格协会231个,后进协会48个。各类企业和流动人口聚居地计生协会共8个,其中国有、集体企业1个,三资企业1个,民营企业6个,组建率达100%。全县各级协会组织充分发挥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网络优势,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了各种宣传服务活动,引导和帮助群众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提高了全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加强基层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国家“一法、三规”和省《条例》的宣传力度。二是结合省市的要求,抓点带面,培养乡级典型2个,村级典型27个。三是结合利津县实际,制定了《村级协会工作制度规范》,有力地促进了村级协会制度建设。四是继续推行“三结合”工作。各级协会利用会员之家、科普园地等场所,办起了致富实用技术培训班,互相学习和交流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的技术经验,通过“一帮一”活动,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学科学、学技术、上项目,实现脱贫致富。2004年,全县共投放“三结合”扶持资金133.23万元,协调贷款45.6万元;创办“三结合”项目1523个,扶持户数1523户,扶持率达到2.3%以上,96%的被扶持户人均收入超过本村平均收入水平。
  人民生活【城镇居民生活】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26元,同比增长11.5%,其中工薪收入8812元,增长11.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126元,同比增长41.9%。其中,食品支出1848元,增长16.7%;衣着支岀779元,增长0.8%;交通和通信支出854元,增长28.9%;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042元,增长7.3%;居住支出477元,增长24.2%o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7.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了0.5平方米。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年末单位从业人员达到14451人,在岗职工13950人。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达到12818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043元,增长9.9%。(参见《2004年城镇住户情况表》)2004年城镇住户情况表项 目 计量单位 附加单位 数量一、家庭人口情况1、调查户数 户502、家庭人口数 人 户 3.03其中:有收入者人数 人 户 1.83无收入者人数 人 户 1.203、家庭人口在外用餐人次数 人次 户 1.32社会生活—321—(续表)项 目 计量单位 附加单位 数量二、居民住房情况1、现住房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人 32.342、现住房总使用面积 平方米 人 27.183、现有住房市场价估计值 元 户 62137.624、购房实际支出金额 元 户 41277.485、饮用自来水 % 806、饮用纯净水 % 207、有厕所浴室 % 788、暖气取暖 % 969、炊用液化气燃料 % 100三、家庭收入情况1、家庭总收入 元 人 9776.68其中:工薪收入 元 人 8811.622、可支配收入 元 人 9226.07四、家庭支出情况1、家庭总支出 元 人 8534.06其中:消费支出 元 人 6126.03服务性消费支出 元 人 1432.832、购房建房支出 元 人 03、社会保障支出 元 人 525.44五、主要消费品年末拥有量1、摩托车 辆 百户 522、自行车 辆 百户 2203、彩色电视机百户 1184、家用电脑 台 百户 465、空调器 台 百户 866、淋浴热水器 台 百户 867、普通电话 部 百户 1028、移动电话 部 百户 【农村居民生活】农民收入大幅增加,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粮食直补、农业税降低3个百分点等政策的全面落实,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870元,比上年增加502元,增长14.9%。其中: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2014元,增长14.6%;工资性收入增长迅速,达到844元,增长18.6%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96元,增长15.2%。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042元,恩格尔系数为38.6%;农民用于文教娱乐消费支出(不含学杂费)142元,增长65.9%。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7.0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4平方米。(参见《2004年农村住户情况表》)2004年农村住户情况表社会生活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步伐加快】
  年末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400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137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961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达到11009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加人数达到218116人。“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均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到10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达5556人,比上年增加2228人。
  【农民生活方式变化较大】近几年来农村潜在的生产力得到较大解放,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农民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为“三个转变”、“两个形成”。“三个转变”:一是由封闭型、保守型向开放型、开拓型转变。市场经济条件下,安贫乐道、不思进取的旧思想、旧观念,逐步被勤劳致富、勇于开拓的新思想、新观念所代替。二是由自给自足型向商品经济型转变。广大农村特别是率先富裕起来的村庄,农民群众在生活消费趋向上,不再满足于过去的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等消费,而是向“住房要宽敞,吃饭讲营养,家具求高档,穿衣追时尚”发展。三是由单纯物质型向“物质一文化”型转变。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农民消费形式趋向多样化,求知、求美、求乐方面舍得花钱。对部分青年调查的情况来看,业余时间读小说、杂志的占81.2%,看电视的占89%,看报纸的占69.4%,打扑克、下棋的占36.1%,聊天的占23.2%。“两个形成”:一是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正在逐步形成。二是与农村的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互帮互利、团结协作的新型人际关系开始形成。
  【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一是从消费结构上看,存在着物质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多而精神生活消费相对减少的问题。据对农民现金收支情况调查,2004年在吃、穿、住上的花费分别比2003年增长3%、17.3%、5%,用于亲友礼仪交往和喜丧事花销增加9.6%。二是从消费观念上看,追求奢侈、贪图安逸的思想有所抬头,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观念逐渐淡薄。据调査统计,认为“艰苦朴素不合时宜”的占17%,认为无所谓的占38%,二者相加高达55%。三是从消费心理上看,互相攀比的思想比较严重。四是从消费现象上看,一些陈规陋习有所抬头。最明显的就是“人情风”日益盛行,成为农民的一个沉重负担。五是当前农村封建迷信活动抬头,一些丑恶现象时有发生。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相对偏低;二是缺乏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三是缺乏必要的组织服务机构和规章制度;四是文化阵地建设与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需求尚有很大距离。
  (综合稿)民政【机构队伍】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股、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会事务股6个股室;下设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副科级单位)、烈士陵园、殡仪馆、福利公司4个直属事业单位和东营市颐寿老年服务中心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底干部职工38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26人。
  【概况】2004年,县民政局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救济救灾、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等项重点工作均上了一个新台阶,三项工作取得创新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省民政厅评为 “全省先进婚姻登记处”。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真执行低保政策,提高保障标准,实现了应保尽保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从1月开始实施《利津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残疾人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暂行办法》,城乡低保金通过邮政部门进行社会化发放。在认真、全面排查基础上,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调整,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城市低保对象由2003年的334户、909人增至385户、1001人。从4月份起提高了城市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补齐150元,提高到180元,人均月保障额提高了35元,达到70元,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73.93万元。入冬后,为全县385户城市低保户发放了取暖补助费,每户发放240元,共计9.2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由去年的1795户、2419人增至3679户,4555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2%, 全年发放保障金、保障粮折款241.49万元,并将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个人负担资金部分由市财政补助,共计4.555万。
  【社会救助】2004年,全县雹灾、涝灾等自然灾害严重,农作物受灾面积26890公顷,成灾面积19577公顷,绝产面积233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9715万元,给受灾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困难。县民政局及时査灾、准确报灾、积极指导灾民抗灾自救,向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申请救灾资金138万元,争取了大批棉衣、棉被,进行科学合理发放,同时做好春节、春荒、夏荒和冬季群众生活安排。其中,春节期间发放资金10万元、面粉20万斤、食用油2万斤;4月,发放救灾款18万元,保证了春荒期间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7月,发放救灾化肥115吨,折款20万元;9~11月,实施了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投资30.6万元,救助贫困户24户,建房51间;11月中旬,投放救灾救济资金20万元,购买棉衣2000件、棉被2000床,发放到缺衣少被的贫困户手中。临近春节,争取救灾救济资金40万元,解决了1000户城乡贫困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认真落实城乡两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户的社会救济工作,全县纳入农村低保的计划生育户有167户,占总低保户的9.3%以上,救济178户,占总救济户数的9%。把薄弱村帮促作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努力从思想上重视、生活上关心老干部,老干部 “两费”全部得到按时、全面落实,并在“老人节”期间,对全体离退休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老年幸福工程】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长效机制,集中入住人数由原来的425人增加到689人,集中供养率达95.03%。老年幸福工程被确定为2004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狠抓落实,认真按照《利津县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主动与乡镇协调、积极向领导汇报和加强调度、加大督査力度、到外县参观学习等方法,确保了工程的按期完成。按照《东营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11号)要求,将五保供养经费按市、县、乡1:1:1的比例、每人每年2200元供养标准进行了足额落实配套。将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合作医疗费共7250元全部由市财政补助。为五保老人提高生活补贴费每人每年至社会生活400元,共计29万元。加强了敬老院内部管理,充实院领导班子队伍,完善了居民设施,推行院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管理运行机制。东营市颐寿老年服务中心运行良好,自7月份开始接纳老人入住,年底入住老人25名,职工12名。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服务质量好,员工素质高,赢得了广大入住老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双拥工作】积极做好优抚对象安置工作,做到抚恤金按国家规定标准兑现,优抚金按市规定标准兑现。2004年底,全县共有优抚对象15000人,其中“三属”122人、伤残军人280人、复员军人700人、病退军人1715人,全年发放抚恤补助金250万元。享受复退军人定补2372人,其中,复员军人657人,退伍军人1715人,全年发放定补金191.16万元。积极探索建立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问题。上半年对退伍军人定补和自然减员情况进行了核查,向县政府递交了自然减员经费的核査报告。“八一”期间,组织全县各部门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慰问款物7.5万元。另外,完成了市民政局组织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的上报工作;投资8万元对烈士陵园纪念厅等设施进行了维修;清明节期间组织全县举行了悼念革命烈士大会;投资4.2万元新建了陈庄镇郭屋村七烈士纪念建筑物,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实施“五公开二监督”加文化理论考试、档案考核的办法,实行一次性安置。纪检、人事、劳动、武装等部门共同参与安置军人的文化理论考试和档案考核工作,并邀请了县人大老领导进行全程监督,安置结果向社会公开。2004年,全县115名转业士官、城镇退伍义务兵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其中,争取市油田名额46个,分配到县事业、企业单位69人。大力开发农村籍军地两用人才,帮助他们就业。2004年,全县农村籍退伍军人较多,占总体比例较高,县民政局在做好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农村籍退伍军人介绍职业,主动与利津县三阳纺织公司、胜利油田开发中心和东营市保安公司协调,安置了80名农村退伍义务兵,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殡仪服务】加大殡仪馆投入和管理力度,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在2003年投资300多万元实施殡仪馆整体搬迁的基础上,2004年投资150多万元,加强了殡仪馆附属设施建设,修建院墙650米,完成馆内硬化7000多平方米,新建870平方米办公楼一栋,大大改善了殡仪服务环境,提高了服务功能。狠抓内部管理,调整殡仪馆领导班子,充实年轻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了各项服务、管理制度,努力为丧主提供优良的服务环境。加大对丧葬用品市场和违规丧葬行为的查处力度,革除封建陋习,努力维持全县科学、文明的丧葬新风尚,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4年,火化尸体1656具,火化率达99%。
  【婚姻登记服务】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登记行为。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制作展板7块,印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各乡镇、婚姻登记处进行集中发放;加强了电教宣传,成立了婚姻法律咨询中心,对广大青年进行婚姻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2004年,全县累计受教育人数达8000余人次。二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公开相应的政策法规、登记的条件、程序、时限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全部经过正规培训,取得了上岗证书,实行挂牌服务,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杜绝了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截至年底,共办理结婚登记2478对,离婚登记128对,补领结婚证111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对福利彩票事业的宣传力度,年内举办销售员培训班2次。上半年,利津县举行了中国社会福利彩票“即开型”大奖组第一次销售活动,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21万元。在乡镇新增小型投注站5个,现共有大、小型投注站28个。全年电脑福利彩票销售额达350万元。
  【民间组织管理】以“积极培育、壮大规模,热情服务、规范发展”为宗旨,不断加大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工作力度。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协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利政办发[2004]117号),为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04年,全县农村经济协会21个,成为结构完善、行为规范、作用显著的农村经济性专业社团组织,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上半年,东营市政府在利津县召开了 “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经验交流会”,与会人员参观了北宋镇芦笋协会、葡萄协会、食用菌协会基地和芦笋茶厂、葡萄罐头加工生产线,县民政局做了经验介绍。加大对非法民间组织的査处力度,与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对非法民间组织进行集中査处,回收民间组织登记证书2个,对长期不活动又无经费来源的职工技术协会等6个社团给予撤销登记,对未办理法人变更手续的5个社团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截至2004年底,全县有合法民办非企业组织495个。组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职工为东营市慈善总会捐款659875元。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是制定 《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了两名骨干人员与组织部联合办公,指导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召开了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下发了《关于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换届选举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三是举办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对各乡镇副书记、副乡镇长、组织委员、工作区区长、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驻乡镇督导组全体成员进行了培训。四是通过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宣讲团”宣讲、发动群众致信等形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11月初,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开始。本着先易后难、层层推进的原则,分三批进行。坚持民主选举,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不搞任何形式的指派和内定,让广大选民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确保了整个工作的公开、公正、合法。截至2004年底,全县512个行政村中,已完成村委会选举247个,当选村委会成员730人,完成支部换届41个村,占实现书记、主任“一人兼”95%,两委交叉任职99%。
  【地名工作】 筹措资金30余万元,对城区街道进行了规范,高标准完成了路街牌设置工作,全县10万余块门楼牌已制作完成。
  【机关建设】2004年,县民政局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为契机,狠抓机关自身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机关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通过抓学习、抓制度、抓管理、抓环境治理,着力打造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的民政干部队伍。坚持周六学习日制度,采取读书会、座谈会、集中理论学习等多种学习形社会生活—327—式,深入开展了向民政楷模周国知同志学习活动,认真开展思想、纪律、工作、作风“四整顿”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了勤政为民意识;修订完善了民政局15项规章制度,公开服务承诺,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意识;制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实行了考勤刷卡制度,形成了严谨、有序的良好机关作风;明确办公区、生活区卫生责任人,定期检查,严格奖惩,保证了工作、生活环境井然有序。二是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积极参与“信用利津”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小康文明村创建活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开展“三德”教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县“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4年被评为“东营市基层满意部门”、“全县史志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三是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住宅小区”、“安全文明户”创建活动,实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夜间专人值班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内部秩序良好。四是发挥民政职能,全面落实计划生育职责。成立了婚姻法律咨询中心,宣传晚婚晚育、科学优生的适宜年龄和新型婚育文化,引导广大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自中心成立以来,接受咨询者1000余人次,全县晚婚晚育率大幅度提高。
  【社区综合服务楼开工建设】为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县民政局开工建设了以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服务、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社区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88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10万元。2004年,争取资金40万元,完成打桩,主体工程建设正【机构队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社会保障股(加挂劳动工资股牌)、劳动争议处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伤保险6个股室;下设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5个事业单位。年底干部职工51人,其中局机关15人,下属单位干部职工36人。
  【巩固“两个确保”】把“两个确保”工作作为机关头等大事来抓,将破产终结企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职工全部纳入失业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2004年,为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170万元,年底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人数为574人,累计领取人数已达4496人;为离退休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为全县1435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1240万元,为1466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725万元,发放率均达100%。
  在进行中。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为解决全县农村无房或危房贫困户的“住房难”问题,为市政府2005年度“双十工程”的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争取资金30万元,为24户贫困户建房41间。工程于9月份开工,11月竣工。县民政局做到了严把救助对象确定关、建房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了贫困户安全过冬。
  (高仲甲董润水)劳动和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为全面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促进全县劳动就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县劳动局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劳动就业工作的着力点,认真实施《全县职业培训五年规划及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工作。主要依托劳动力市场开展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借助县职业教育中心培训新生劳动力,督促招工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指导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指导和转移培训。2004年以来,组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参加全县业务培训班2次和全市培训班1次,参训人员在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6月22日至7月2日,会同各乡镇政府连续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8期,劳动保障部门安排人员授课,主要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指导、劳动法规辅导和劳务输出动员,乡镇政府组织本乡镇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部分有意外出务工群众参加了培训,培训人员1500余人。全年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共培训失业职工城镇失业人员169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433人。
  【劳动就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就业工作,定期召开全县劳动就业联席会议,就劳动就业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统筹城乡就业,在做好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同时,合理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2004年以来,在统筹城乡就业方面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所的作用,不断增强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服务功能,通过组织县内企业招工,开展县外劳务输出,鼓励农民从事多种经营,多形式多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全年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1120人,其中,转移新增劳动力2597A,劳动部门直接组织县外劳务输出586人。同时,通过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协调建设、民政等部门,采取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办法,安置“4050”(指年龄在40-50岁之间)下岗职工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扶持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开展技能培训,联系县内外企业,安排有技术专长的下岗职工再上岗。全年共安置下岗职工1320人,其他城镇下岗人员109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78%,始终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针对县内企业招工困难的问题,在外引劳动力方面做了积极努力。先后与徐州、聊城、荷泽以及山西省的平定、盂县、河南省滑县等地进行了联系洽谈,以优惠政策招才引智。在徐州为利富德招进了48名劳务工。
  【社会保险】2004年,县劳动局扩大社会保险征缴面,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健康开展。逐步把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征缴面。工作中三措并举,抓宣传,抓重点,抓执法。通过新闻媒体、会议文件、进厂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引导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社会保险;采取“重点突破,由易到难”的工作方法,在搞好调查的基础上,选定部分重点企业和业户,实施重点突破,带动其他;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査,对拒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单位,纳入劳动监察程序,依法责令整改。各项措施的实施,促进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开展,全年共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810万元,新扩面731人;收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2663万元,参保范围达到100%;收缴失业保险费188万元,新扩面1100人;收缴农村养老保险费40万元,基金滚存达670万元;收缴医疗保险费890万元,全面完成了各项保险扩面征缴任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行工伤保险工作,通过积极努力,全县工伤保险工作于12月份正式启动,并完成了部分企业的参保登记工作。
  【劳动执法监察】一是进一步扩大劳动监督监察范围,把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招商引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全部纳入检查范围。二是开展劳动保护专项检査。先后两次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劳动力市场专项整顿、维护未成年工和童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査、职业技能鉴定专项检查、部分纺织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用人私招乱招、不办招聘手续、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带资、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努力解决好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重点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对工资支付作出明确规定。联合县建设局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依法査处。与县信访局等单位配合,对岀现拖欠问题的,及时介入,及时处理,全年共办案45起,追回工资75万元,案件处结率达100%,维护了全县稳定的大局。四是认真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和信访工作,及时公正地处结劳动争议和投诉举报案件,共处结劳动争议案件26起,涉及职工26人,为企业职工讨回经济赔偿81万元,按期结案率达到了100%。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会、企业家协会三方协调劳动关系会议制度,妥善处理企业内部矛盾纠纷,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及时公正地处结劳动争议和投诉举报案件,全年共处结劳动争议案件26起,涉及职工26人,为企业职工讨回经济赔偿81万元,按期结案率达到了100%。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工死亡的突发事件6起,依法为死者亲属协调处理死亡补偿金80多万元,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郭涛高一瑞)民族宗教【机构队伍】县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设兼职副主任1名。
  【概况】2004年,县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倍加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法规宣传】《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是山东省第一个宗教方面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经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 《条例》悬挂于各宗教活动点,使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及时了解《条例》,用《条例》约束自己的言行。二是要求每处宗教活动点集中学习《条例》全文,做到知法、守法。三是活动点村党支部、村委会办公室悬挂《条例》,使基层党支部知法、懂法、用法,遵照 《条例》的各项规章管理宗教事务。四是在各乡镇、城区管委会党委办公室悬挂《条例》,使党委“一班人”重视《条例》在农村的学习宣传,提髙党委“一班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自觉性。年内编写《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明白书》250本,印发各乡镇、有关村。
  【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推进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和“平安利津”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利津县实际,制定了《利津县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一是基层调研。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办公室组成调研组,深入北宋镇大牛村、明集乡马四村就少数民族工作进行调研,通过走、访、看、谈等形式,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密切联系,推动全县民族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积极参与“泰山民族杯”民主法制知识竞赛。广泛动员全县各界参加省民委、省司法厅、泰安市政府、大众报业集团联合举办的“泰山民族杯”民主法制知识竞赛,共收到答卷1000余份,达到了既增长知识又加强团结的良好效果。
  【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县委统战部选派代表参加了在聊城市举办的全盛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聆听了全国宗教权威专家和教授的讲课,收效显著。对民族宗教工作所面临的复杂国际国内形势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明确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所担负的历史责任,增强了做好今后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还参加了在孔繁森同志纪念馆举行的“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参观了孔繁森同志纪念馆。组织推荐刘朝祥参加了全市伊斯兰教第二次代表大会,推荐陈远志参加了全市基督教第二次代表大会。
  【宗教专题会议】11月16日,召开了全县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各乡镇、城区管委会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上一阶段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各乡镇对宗教活动点整顿情况的汇报,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对下一阶段全县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各乡镇、城区管委会签订了2005年宗教工作责任状。
  【清查摸底】11月16日 -12月15日,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牵头,县公安局、县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各乡镇、城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进行了一次少数民族情况全面调查,摸清了全县少数民族基本情况, 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归并治理】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组成专门调査组先后在3月份和10月份两次对全县的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査。分赴全县有基督教活动点的6个乡镇的18个村,在乡镇党委和有关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大力配合下,通过走、访、看、谈等形式,对全县基督教活动点进行了“拉网式”普查。通过两次普查,认真总结了全县基督教活动点的特点,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整改意见,先后形成了《利津县宗教情况调査报告》和 《利津县宗教活动点归并治理工作意见》。通过活动点的归并治理,全县有比较规范的活动点9个,使全县的宗教活动点均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活动点依法登记,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活动点,逐步完善,规范管理,待条件成熟时,予以登记。建立了县、乡、村宗教工作网络机制和责任制,明确了乡镇党委一名副书记分管宗教工作,宣传统战委员和宗教工作联络员靠上抓,村党支部具体负责联络、监督,使宗教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的齐抓共管格局,为全县经济和社会治安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机构队伍】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县政府老龄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与县委老干部局合署办公,编制3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事员1名。组织、人事、财政等28个部委办局为成员单位,配有老龄工作联络员。各乡镇设有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村设有老年人工作委员会,配有主任、副主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配套的老龄工作网络。
  【概况】2004年,全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六个老有”积极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基层老年组织建设不断加强,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老年人作用有效发挥,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全县老龄事业快速协调发展,老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04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老骥立功”活动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督查考核优胜单位”。
  【老年人情况】 截至2004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3495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70岁以上老年人15304人,80岁以上老年人3026人,90岁以上老年人295人,百岁老人2人,是典型的老年型县。(参见 《2004年全县老年人分布情况统计表》、《2004年全县90岁以上老年人情况统计表》)2004年全县老年人分布情况统计表单位 老年人数 单位 老年人数北宋镇 5607 北岭乡 2746利津镇 7307 陈庄镇 6567明集乡 1919 汀罗镇 4213盐窝镇 4395 刁口乡 187虎滩乡 2014 合计 349552004年全县90岁以上老年人分布情况统计表单位 老年人数 单位 老年人数北宋镇 38 北岭乡 34利津镇 72 陈庄镇 24明集乡 27 汀罗镇 24盐窝镇 53 刁口乡 0虎滩乡 23 合计 295【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县政府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事务所等窗口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县法院对涉老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老年人,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对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理和曝光,年内妥善处理涉老案件3起,减免诉讼费、律师费近万元,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教育】以县老年大学和基层老年学校为主阵地,大力实施老年教育。县老年大老龄工作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提高,成立了县老年大学民政分校。第四届老年大学的232名学员顺利毕业,第五届招收学员344名,开设了12个专业16门课程,成为全市办学早、规模大、管理规范的一所正规化老年学校。基层老年教育实现了较大突破,8个乡镇老年学校全部挂牌成立,基层老年教育做到制度、人员、场所三到位,为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创造了有利条件。
  【尊老敬老】一是县政府印发了《利津县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县集中供养“五保”老人689名,供养率达95.03%,免费为“五保”老人加入了医疗保险,生活补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全年发放生活补贴费29万元。二是养老金做到社会化发放,年内为1435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1240万元,为1466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725万元,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农村老人达到215人,全部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三是老干部生活待遇妥善落实。为离休干部提高了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为企业离休干部增加了误餐补助、油区补贴和住房补贴,人均月增资350多元,解决了长期以来企业离休干部与党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待遇不平衡的问题。为离休干部提高了住房补贴,人均增加160多元。老干部医疗费全部兑现,解除了老同志的后顾之忧。四是敬老养老形式多样。县老龄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为全县3026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1089360元救助金(附表);县妇联、团县委深入开展“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县环保局、县公路局开展了“寿辰敬老”活动;利津镇枣园村、虎滩乡西虎村、北宋镇前林村等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村分别实行了发放养老金制度;利津镇姚刘村为老年人免费加入农村合作医疗、电话入网、家庭财产保险,西街村把每年正月十五定为本村敬老节。营造了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参见《2004年全县80岁以上老年人救助金发放统计表》)2004年全县80岁以上老年人救助金发放统计表单位 人数 (人) 单位 人数 (人) 资金 (元)社区 18 6480 汀罗镇 381 137160北宋镇 431 155160 明集乡 209 75240利津镇 543 195480 北岭乡 271 97560盐窝镇 391 140760 虎滩乡 166 59760陈庄镇 616 221760 合计 3026 1089360【老年人优待政策】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涉老部门及服务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落实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结合实际积极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县广播电视局、县通信公司为独居老年人减免了有线电视安装和使用费;县卫生局协调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减免病历手册费、门诊挂号费近万元;县建设局对县城驻地所有收费公厕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全县金融系统在服务窗口设置了老年人优先标志牌,为老年人领取工资、办理金融业务优先提供服务。2004年为全县老年人办理优待证2.2万余份,办证率达到65%。为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新增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229万元,人均150元,省、市规定的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老人节”庆祝活动】一是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献爱心活动。县五大班子领导到敬老院、乡村走访慰问了部分老年人及95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为百岁老人发放了长寿补贴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生活走访慰问老干部、高龄老年人、敬老院孤寡老人活动,送去了节日慰问品。二是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老人节期间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活动的通知》,对节日庆祝活动做岀全面部署。县委常委、副县长燕浩林发表了庆老人节电视讲话,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悬挂庆老人节过街横幅200余幅,有关部门还通过出动宣传车、制作大型宣传牌、宣传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老龄工作,在社会上营造了关心老年人,重视老龄工作的舆论氛围。三是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县老体协、县文体局、县委老干部局、县老龄办联合举办了庆祝建国55周年暨老人节老年人健身运动会;县委机关老干部党支部举办了“庆老人节”娱乐健身活动;县民政局、县老年大学、县实验二校、县实验二幼等单位联合开展了庆老人节文艺联欢会;利津镇开展了第三届“老年长寿杯”门球赛。四是参观旅游活动形式多样。县委老干部局组织20余名离退休老干部参观视察了全县工农业生产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县人大、县教育局、县公路局、县环保局、县国税局、县林业局等单位都组织本系统离退休老同志外岀参观旅游活动;陈庄镇、明集乡、虎滩乡等乡镇分别组织老年人到新世纪广场、清风湖公园、凤凰广场、黄河大桥等地进行参观视察,使广大老同志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五是召开座谈会,共商发展大计。各单位及乡镇都组织老年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召开了座谈会、茶话会,通报全县及本单位工作,征求意见、建议,为本部门单位建言献策,与老同志们沟通思想,增进了解。五是为老年人健康查体。县委老干部局为全县离休干部进行了健康査体。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为老年人进行了免费査体,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十佳孝星”评选表彰活动】7月份,县老龄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三级“十佳孝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过层层推荐,逐级评选,共评选县级孝星10名,乡镇级孝星90名,村级孝星4900名,县乡村三级分别设立“孝星光荣榜”。10月2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庆老人节暨全县“十佳”孝星表彰大会,对在社会各界涌现出的10名县级孝星进行了隆重表彰。各乡镇、村都采取不同形式对所选孝星进行表彰鼓励,在全社会掀起了敬老养老,争当孝星的浓厚氛围。
  【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3月份,县老龄办、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全县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了“读敬老书、写敬老文、做敬老事”活动,征集申报敬老好事迹、好文章、小孝星500余件(名)。活动中县委老干部局被省五部门表彰为“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宣传部、教育局、妇联、团委、利津镇被市政府表彰为“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石成英、扈书堂、赵庆社、伦同刚、曹连华、赵兰会6名同志被市政府表彰为“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盐窝镇黄瑞爱被授予全国“孝亲敬老之星”,此外还获得省市级敬老好文章22篇、敬老好事迹16件、小孝星17名,营造了敬老爱老的浓厚社会氛围。
  【老有所为、奉献社会活动】 结合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和小康文明村活动,3月份,县委老干部局、县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老干部、老年人中开展“老有所为、奉献社会”活动的通知》,号召老年人发挥余热,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积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载体,建立了老干部联络员制度,在全县聘请了13位老同志担任工作联络员,定期为老龄老干部工作建言献策。在村级设立了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红白理事会、民事调解等老年组织,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维护社会治安、移风易俗、参政议政等方面发挥作用。活动中先后树立了汀罗镇毛坨村王光坤参政议政、南码村老年人义务清扫卫生,盐窝镇南十村李树生创办经济实体,北宋镇前林村老年人义务护井等老有所为的好典型,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成为促进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精神文明建设
  【机构队伍】 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隶属于县委宣传部,年底干部职工3人(其中主任由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具体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意见、规划;对全县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实施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拟定、实施及考核;指导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评比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油地、军民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概况】2004年,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了一系列声势强、影响大、效果好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促进了全县三个文明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9月,利津县被评为“全省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
  【“信用利津”建设】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信用利津”建设的意见》,以诚信教育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信用利津”建设。一是组织广大居民参与东营市“国税杯”信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强化道德意识和信用意识, 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的信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县企业家的整体素质,树立诚信意识;'举办“个体工商户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班”和诚信文明经营户讲座, 开展争创“诚信文明经营户”、“消费者满意商店”、“无假冒伪劣商品一条街”活动,引导广大经营业户文明经营、遵纪守法,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二是围绕个体工商户个人信用征信、评价、查询和税收登记工作,开展全县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共评出A级纳税人16户、B级纳税人95户、C级纳税人170户、D级纳税人49户。三是把“信用利津”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结合起来,组织55个执纪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开展“政府效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效能投诉和效能考评工作,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一系列工作制度,制定处理投诉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加大投诉处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开展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保留审批事项223项, 减少了27%。对全县139个收费单位的1311大项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取消收费项目125项,遏制了各种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五是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成立个人征信监督委员会,公开评级机构和评级标准,修改完善《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重大决策基本程序的规定》、《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管制定出台《个人信用管理条例》、《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办法》等规章制度,把政府信用査纠、失信企业惩罚、个人违约行为的约束和制裁纳入其中,加大监督和惩戒力度,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制约,处处守信、事事方便”的社会环境。六是加快利津信用网络建设步伐。从政务公开、服务承诺、企业金融、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入手,采集政府机关、职能部门及企业的信用信息,入网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网站上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披露失信行为,信用使用者可以通过网络直接了解到相关企业的信用状况,向社会提供企业资信情况。七是突出抓好金融信用、中介组织信用和产品质量信用建设,大力开展创建金融优质高效服务区活动。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整顿、规范和管理工作,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和律师等专业服务领域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摸底,按照有关的具体规定登记造册。大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的食品达到了16类104种产品,为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奠定了基础。为企业提供标准资料160份,提供标准咨询1000余人次,办理各类企业标准登记217家,产品300个,全县产品标准覆盖率98.2%以上。八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严格创评程序,规范创评机制,延伸服务链条,在全县农村中形成了“创建文明信用村、争做文明信用户”的浓厚氛围。截至年底,全县有4个乡镇被评为“文明信用乡镇”。
  【文明城市创建】制定下发《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在城区显要位置制作宣传牌,在县电台、电视台开设“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专栏,在城乡主要街道和路口设置了公益性宣传牌,同时,利用集市发放宣传提纲、名言警句等宣传材料,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组织开展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四项集中整治”活动,举办创建文明城市暨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开展以“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 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推动了创城工作的深入开展。5月中旬,召开全县机关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场会议,对县地税局、公安局、利华益集团机关规范化建设经验进行推广。出台 《利津县文明机关暂行管理办法》,在全县掀起了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热潮。县直各部门单位把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机关作为加强机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总抓手,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机关工作方式,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县公安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把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载体,着力在人的素质建设和环境建设上下功夫。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各部门支持配合,深入开展了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了“绿色小区”、“文明家庭”、“文明楼道”评选及各类志愿者队伍服务社区居民活动,组建了文化辅导、普法宣传等五支队伍,引导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共同维护社区秩序,文明社区的格调不断升华。加强社区硬件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购置健身器材,建起老年活动中心,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制定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绿地保护制度,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
  【小康文明村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小康文明村工作实施方案》,挑选出8个市直驻村单位、17个省市级文明单位与25个市县级小康文明创建村结成帮扶对子,突出重点,文明共建,打造样板,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县小康文明村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聘请省、市规划设计院专家为150个村编制了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村庄规划。为确保村庄规划的实施,结合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和村内主街道硬化工程,对各创建村进行了重点安排,村内主街道全部达到了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有文化的要求,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二是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县吕剧团、县电影公司等单位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指导农民成立自己的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排自演反映农民奔小康的各类文艺节目,深受农村干部群众欢迎。为优化农村文化环境,积极建设“小康书屋”,在全县开展了向小康文明村捐赠图书活动,捐赠适合农民群众阅读的农业科技类图书2.5万册。加快建设完善文化设施,加大对文化大院和文化广场的建设力度,为农民群众接受教育、休闲娱乐和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开辟了阵地。三是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大力实施千村万户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利用利津科技电视台定期播放科教片,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发家致富本领。全年制作播放农业科教专题30多期。农业、水产养殖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定期到创建村举办棉花种植、蔬菜病虫害防治等实用技术培训班,向农民传授实用技术。县、乡农技人员和郭屋、毛坨等蔬菜、食用菌、淡水养殖专业村建立了长期的技术指导关系。2004年,先后举办农业、水产、畜牧等培训班346期,培训农民达2.8万人,为创建文明村培养科技示范户50多户,发展食用菌种植、大棚蔬菜、冬枣、葡萄、淡水养殖等专业户800多户。四是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明进农家”、“卫生进村庄,健康在家园”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从每个家庭做起,搞好庭院、居室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破陋俗、树新风。大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十星级文明户”等各类评选活动,并深入开展了“十佳孝星”评选表彰活动,促进了社会风尚的好转。2004年,全县有8个村达到市级小康文明村评选标准,有17个村达到县级小康文明村评选标准。
  【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行风热线万人评”等活动,在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中组织开展了“倡树行业新风,塑造文明形象”为主要内容的行业文明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了评选文明诚信药店(药房)、文明诚信个体私营企业、文明经营区及五好’党员门店”等创评活动,增强了服务意识,促进了行风的好转。加强对各级文明单位的管理。2004年全县复査合格的200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6个、县级文明单位37个,淘汰省级文明单位1个、县级文明单位1个,新增省级文明单位2个、县级文明单位8个。2004年的市级文明单位尚未批复。
  2004年省级文明单位县地税局县供电公司县教育局县公路局县检察院中国农业银行利津县支行县河务局中国网通利津县分公司2004年县级文明单位县供销社、县农机局、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实验二校、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委老干部局、县计生局、县农业局、山东移动公司利津分公司、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审计局、县粮食局、县督查局、县新华书店、县实验二幼、团县委、利津镇一中、国税局北宋分局、地税局汀罗分局、县盐务局、县残联、县司法局、文县体局、地税局北岭分局(顾国岭尚凡刚)

知识出处

利津年鉴2005

《利津年鉴2005》

《利津年鉴》(2005年卷),记述利津县辖区内2004各行各业的基本情况和重要信息,为方便实用,部分资料适当上溯或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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