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队伍】县委政法委员会是负责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由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政法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执法督查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县610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年底干部职工11人,其中干部11人,工勤1人;9个乡镇党委均配有政法委书记。
【“平安利津”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利津”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两个一把手任组长的 “平安利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相应建立和调整充实了办事机构。年初,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政法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利津”建设动员大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平安利津”的实施方案》,对全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与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县委常委会议先后3次专题研究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利津”建设工作。县综治委先后召开例会4次、五部门联席会议2次,对阶段性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2004年,共对7个因防范措施不得力而发生重大案件的村实行了一票否决。
【“严打”整治斗争】年初,部署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春季严打整治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自5月1日起到6月底,又在全县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严打整治斗争。下半年,自9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以“打抢劫、打抢夺、反盗窃”为主要内容的“两打一反”专项行动。同时,建立完善了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派出所、驻片刑警中队、交警中队配套联动的出警、处警快速反应机制。2004年,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70起,破获现案164起、隐积案106起,査处治安案件67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54人,其中刑事拘留113人,治安拘留317人,取保候审106人,劳教7人;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了8.6%,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3%、7.7%。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推进信访工作“网底工程”建设。在全县开展了信访工作“两级三无”联创活动,构建起了县、乡两级领导接访体系。全面推行群众逐级上访和信访承诺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部实行“四定二包”责任制。制定了《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若干规定》,规范了信访程序,保证了群众依法、有序地进行信访活动。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超前化解矛盾。县综治办与全县9个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建立了
“县综治办一乡镇、县直部门”二级综治信息电子网络台帐,及时向市综治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年内,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1起,调处257起,调处成功率为95.2%。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注重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年内,县委、县政府投资470余万元, 构筑起了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防控体系建设为框架,以“110”快速反应机制为依托,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建立健全了“布点一管片一控面”链条式阵地控制机制,堵塞防控上的“真空”地带和“盲区”。完善信息集控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城区人口信息网络化管理,使城区人口信息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治安大清查和追捕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油区治安集中整治】坚持“油区治安重中之重”的方针,深化工农共治共建,维护了利津油区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年初,全县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了非法“三小一点”和私接乱拉油田水电气现象及影响油区安全生产的区域。11月初,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油区秩序整治行动,着重解决影响油区治安的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区域,收到明显效果,年内全县没有发生重大涉油刑事案件。
【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工作机构,健全了综治网络。各乡镇均有一名副职兼任综治办主任,并配备了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2~3名工作人员,做到了综治工作有人抓。各村都配齐了综治工作机构,健全了五支队伍,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加强了对基层综治工作机构的硬件建设,各级综治办基本实现了“四有”(有人员、有房子、有制度、有办公设施)。
【国家安全工作】全县各级高度重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县里成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年初,制定了国家安全工作要点,并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并设国家安全工作联络员,健全了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中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督导检查,有效防止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政法队伍建设】年初,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了“四整顿”活动,在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顿,强化了“五条禁令”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进一步增强了政法干警的纪律意识。以着力解决执法不公、纪律作风涣散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切实树立起七种形象为核心,在全县政法部门开展了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自6月份开始,以“学习英雄事迹、找准自身差距、促进工作提高”为主题,深入组织开展了学习任长霞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切实提高了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
【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注重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年内政法各部门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调研宣传信息稿件203篇,其中国家级19篇,省级13篇,市级171篇。3~4月份,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利津”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张林渠牟国强)
【610办公室】县610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2月,列县委序列,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2004年,县610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的指示精神,坚持“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打击极少数”和“深挖打击、教育转化、宣传揭批”三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先后开展了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四无”乡镇创建活动和严厉打击,全县处“法”工作持续保持平稳态势,被授予“全省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全市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一是坚持敏感日控制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七一”、“七一三”、“八一”、“十一”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二是为做好宣传揭批工作,积极与宣传、科技、文化、电视等部门紧密配合,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揭批活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深入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增强了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开设县、乡两级培训班11期,学员的思想认识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四是把9月份定为“调查研究月”,对重点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并根据调研情况进行了分类,确定了不同的教育转化方式和监控措施。期间上报调研文章5篇,充分发挥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参谋部、协调部、作战部” 的作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张官迎张玉国)
审判
【机构队伍】县法院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等11个机构和陈庄人民法庭、司法技术鉴定中心(2004年9月由原“司法技术室”更名)2个下属机构。年底干部职工79人,其中,中央行政编制人数58人,地方全额事业编制人数15人,工勤人员6人。
【概况】2004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90件,审结、执结2105件(含旧存案件)。受理诉讼案件1343件,审结1341件,审结率为99.85%,诉讼标的额1.05亿元。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47件,执结764件,执结率为102.2%,执结标的额1546.38万元。“庭前调解”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2月,县法院被山东省档案局评为“档案管理先进单位”,法院机关工会被东营市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称号。8月,陈庄人民法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立案工作】全年共审查或受理民商事案件1247件、行政案件34件、执行案件575件、督促程序案件90件、特别程序案件2件、办理刑事自诉案件登记2件、民事再审案件登记5件;向庭前调解组分案1300次,向审判庭、执行庭分案1245次;一次开庭排期1199次、二次开庭排期187次。
【刑事审判】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9件128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数量下降2.5%,案犯人数上升24%。其中自诉案件5件,公诉案件74件。在被判刑的128名案犯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5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84人,被判处管制、拘役、单处罚金和自诉案件调解结案的共计22人。积极探索刑事审判新途径,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2004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3件,占结案总数的54.4%。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案件5件,占结案总数的6.3%。当庭裁判案件47件,占结案数的59.5%。案件平均审限为21天。刑事案件连续17年无上诉、抗诉情况发生。
【民商事审判】2004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31件,审结1226件。解决争议标的总金额1.05亿元,创历史新高。审结破产案件4件,破产债务总额为4850.64万元,为企业化解不良贷款2000余万元。庭前调解案件平均审限8天,案件一次调解结案率达75%。庭前调解带动了全院民商事案件审理期限的大幅下降。全院庭前调解结案527件,庭审调解结案406件,调解结案率达76.1%。
[行政审判】2004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3件,审结36件(含旧存案件)。受理非诉执行案件189件,执结203件(含旧存案件),执结标的额146.53万元。行政审判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印制行政诉讼维权、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法律知识手册2万余份。在县公路局等行政机关举办培训班6期。行政庭与县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行政执法座谈会,全县33个行政执法单位到会就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执行工作】 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执行案件558件,执结561件(含旧存案件),执结标的额1399.85万元。注重法制教育,严格执行程序,避免矛盾激化。实行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在执行合议制、公开执行、悬赏执行等执行方式上进行大胆探索,避免了执行权的高度集中,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高效执结了一大批要案、难案。
【审判监督】全年受理重审案件6件,审结5件,未结1件(当事人正在做鉴定)。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5件,当事人均服判息诉,2004年无提起再审案件。完善利津县人民法院卷宗评查、归档管理办法。评查案件1759件,卷宗2200册。其中,民商事案件1064件,1395册,刑事案件70件,160册,行政案件20件,40册,执行案件513件,513册,鉴定案件92件,92册。协助审理案件20余件,审判监督工作在中院年度考核中取得第一名。
【信访工作】2004年,涉及“三农”问题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县法院加强了信访力量。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319人次(含诉前咨询),来信21件,立案受理2090件,转办50件,息访290件。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接访2次,接待处理涉诉上访案件9件,246人次。
【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2004年,为提高法院机关效能,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在全县法院系统内部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建立起以立案庭为审判、执行工作指挥中心,审监庭密切配合,各业务庭为骨干的流程管理体制。制定了《利津县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利津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运行办法》、《利津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办法》、《利津县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证据交换办法》、《利津县人民法院卷宗评查归档管理办法》、《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操作规程》等制度,加强了审判工作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改进、完善流程管理,审判流程运行更加顺畅。规范用人制度。根据《法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行中层正职竞争上岗制度,7名年轻干警走上中层正职岗位。【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 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加强对法官和审判活动的管理,以“公正与效率”为主线,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实现了“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严重违法违纪、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目标。在2004年全市法院“双十佳”评选活动中,两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十佳法官”和“十佳标兵”。
【审判大楼开工建设】随着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现有的审判庭已不能满足需要。根据最高法院“两庭”建设的要求,6月,审判楼开工建设。审判庭设计4层,面积3500平方米,框架式结构。截至年底,审判楼主体框架已完工。
(孙洪武杨兴山)
【机构队伍】县人民检察院内设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犯罪侦査局、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政工科、办公室、装备技术服务站,共10个科室(站),下属反贪污贿赂局。年底全院在职干部职工37人,其中检察员27人。
【概况】2004年,县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县政府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立“平安、规范、创新、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扎实地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公正执法树形象”和开展向任长霞学习等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按照院党组“稳定办案数量,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办案安全”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地立查了一批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挥协调。每一起案件从初査、取证、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到案件的突破、预审、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都亲自指挥,具体调度,并与办案人员一起分析案情,制定侦査方案。尤其是在案件突破的关键时期,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亲临一线指挥调度,随时对一些重大问题做出果断决策,确保了侦査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是创新办案机制,保证案件质量。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激励作用,根据人员组合,将反贪局划分成三个办案小组,推行“办案组责任制”,把反贪局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办案小组,分解到每一个办案人员身上。在对各小组的考核中,严格执行两个“一票否决”,即“出现办案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出现错案一票否决”。将《办案安全手册》、“办案警示语”发给每位干警,要求干警在办案时首先制定“办案安全防范预案”,配备应急用的“小药箱”。同时,进一步清理完善了与侦查办案有关的程序和规则,形成了从线索受理、移交、初査、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认真执行、严格落实了人民监督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逮捕决定、拟作撤案和不起诉处理的三类案件实施重点监督,确保了自侦案件的办案质量。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在社会上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在部分县直机关和乡镇以出动宣传车上街宣传、散发材料、解答咨询、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深入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两次走进直播间,积极宣传预
防职务犯罪工作好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同时在工商、税务、土管、公路、交通等“管钱、管证、管照”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预防点,提出了“四分离”的工作建议,即:“定费与收费相分离,办案与核审相分离,罚款与收缴相分离,预审材料与核审批准相分离”,变过去一人、一部门办到底的工作程序为多环节、多人承办的流水作业程序,加强了执法部门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药,有效地防止了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认真筹备了全县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会议,向全县政法、执法部门发出了“公正执法、保障人权”倡议书5000余份,收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对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其中贪污案7件7人,挪用公款案4件4人,受贿案3件3人,滥用职权案件1件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的查处,在全县引起较大震动,促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严打”斗争】县检察院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着力推进“平安利津”建设,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从快批捕、起诉了一批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及多发性刑事犯罪分子,保证了“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健康进行。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60件93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的63人,逮捕率为68%。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2件134人,其中经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的72件119人,全部为有罪判决。2004年,在创建“平安利津”活动中,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了春季严打、夏季严打、油区治安集中整治及各类专项
打击和整治行动,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盗窃、抢夺等暴力及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确保了全县的社会稳定。
【刑事检察】刑事立案监督,全年共初查立案监督线索14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件,发岀通知立案书3份,公安机关立案3件。刑事侦查监督,全年共批准逮捕12件30人。
【民事行政检察】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的,以提请抗诉为主要手段。全年共受理和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件,经审查提请抗诉8件,建议提请抗诉3件,终止审查2件。
【监所检察】全年共驻所检察286天,与看守所联合安全检查46次,配合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教育18场次,个别教育160余人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2次,纠正违法15次,消除事故隐患1次,依法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监所检察工作,在2003年荣获市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2004年顺利通过了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验收。
【控告申诉检察】 充分发挥桥梁、窗口作用和双重监督制约作用。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80件(次),接待群众来访58人次,自行初查案件线索36件,移送立案13件。工作中,对集体上访和告急上访及时疏导,妥善处理,为维护稳定做出了贡献。
【检察技术工作】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县检察院一直把办案质量视为生命线,将审查复核和补充固定证据贯穿于办案的始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对重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建议,确保案件诉的出、判的准。对案情复杂或在定性上有分歧的案件,县检察院及时召开检委会,严格把关,确保在各个办案环节上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2004年,县检察院办结的案件无一错捕、错诉和漏捕、漏诉,案件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全年共受理法医技术案件86件。重点开展了文证审查,检验鉴定工作,为办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服务大局推出新举措】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选出了10个载体,着力提高服务大局工作新水平。一是研究制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定,进一步拓展服务大局工作的新领域。二是根据双方自愿原则,有重点地选择部分国有、民营及外资企业,由民事行政检察科牵头,与企业共签法律服务协议书,常年为这些企业义务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挽回损失。三是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因受犯罪侵害,失去劳动能力,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又难以获得赔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致使子女面临辍学的农户,以捐钱、捐物等形式,积极开展救助失学儿童活动。四是深入开展“亲民、爱民、助民”活动。到汀罗镇对部分特困户进行了走访慰问。在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干警又捐献人民币3000余元。还向部分小康文明创建村捐赠图书155册,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五是与有关执法部门协商建立了案件处理通报制度。在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强化法律监督,有效杜绝和克服了以罚代刑、瞒案不报、降格处理等现象的发生。六是研究制定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意见,从全院抽调骨干力量,县里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干警将在第一时间及时赶赴现场,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能成案的,对犯罪嫌疑人及时做出批捕决定,不能成案的,帮助平息事态,维护社会稳定。七是超额完成县委今年分配给的956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八是邀请有关政法部门召开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题研讨会,以整合政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九是在2003年县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决定的基础上,在涉油乡镇建立了专门机构和办公场所,做到了制度和宣传材料上墙,形成了具有现实警示教育意义的预防基地。十是将2004年作为“公平正义执法年”,向全县政法、执法部门发出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障人权的倡议书5000余份,以倡树现代司法文明,将创建“平安利津”活动推向深入。
(徐成溪岳桂民)
公安
【机构队伍】县公安局内设办公室、国内安全保卫股、反邪教侦察大队(610办公室)、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户政管理股、治安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消防大队、政工股、控申股、法制股、财务股、油区治安办公室、城市治安管理办公室、治安拘留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股、防暴大队、出入境管理股、纪委(警务督察大队)18个股、室、大队。直属机构有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单位)、刑警大队、指挥中心、巡警大队(三个副科级单位),利津县看守所(股级单位)。下设利津镇、明集、盐窝、北宋、陈庄、北岭、虎滩、汀罗、刁口、渤海农场、开发区11处公安派出所,其中开发区派出所为副科级单位。年底全局工作人员共249人,其中内退、病休44人。205名在职人员中,副处1人,正科13人,副科42人,干警137人,工勤12人。
【概况】200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公安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二十公”和全省“二十一公”精神,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全面强化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岀了积极的贡献。年内,县公安局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执法为民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省精神文明建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被市委授予“基层满意的县区涉农部门”荣誉称号,被东营市精神文明建委员会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被利津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利津人民卫士”荣誉称号。其中,利津县看守所被公安部记一等功,陈庄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一级派出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优秀治安大队。
【治安管理】全面强化管理、监督、整改措施,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局,适时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努力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在建筑装卸市场集中整治活动中,严厉查处强揽工程、强装强卸、阻碍施工等案件,先后治安拘留35人,有效地维护了县城区建筑市场秩序;在娱乐服务场所的整治工作中,立查“黄、赌、毒”案件15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98人。在“烟花爆竹百日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枪支弹药、爆炸、剧毒危险物品的专项清理收缴工作,共收缴非法枪支58支、子弹200发、烟花爆竹40箱。
【严打整治】2004年,县公安局根据全县的社会治安局势,实行警力下沉的工作模式,落实严打责任制,把全县划分为两个战区,先后部署开展了春季、夏季严打斗争、“两打一反”和全省“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70起,破获现案164起、隐积案106起,査处治安案件67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54人,其中刑事拘留113人,治安拘留317人,取保候审106人,劳教7人;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了8.6%,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3%、7.7%。在打击、防范“两抢”专项行动中,在县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城区出入口设立了4个盘查堵截点,对过往可疑车辆、行人进行检查、盘查,对携带赃物、作案工具的可疑人员进行审查,从中发现违法犯罪人员,先后治安拘留115人,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195辆。在巡逻防范工作中,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72人,破获各类案件93起,缴获机动车13辆、摩托车62辆及其他物品一大宗。
【刑侦工作】以侦察破案为中心,不断加强刑侦基础业务建设,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在严打斗争、区域治安专项整治等重大警务活动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年内,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70起,破获现案164起、隐积案106起,三起杀人案件均胜利告破,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了8.6%,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牢牢控制了全县的社会局势。
【户政管理】以加强户籍管理为中心,完善了重点人口管理机制,强化了对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年内办理居民身份证10774个,办理小城镇户口195人次,办理准迁证445个,办理落户1660人,登记暂住人口3240人。
【交通管理】以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行路面承包责任制,强化路面管控,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活动中,对途经利津的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共劝返运输车辆827台次,暂扣驾驶证194本,卸货转运1700余方。年内,共发生交通事故164起,死亡40人,伤207人,直接经济损失45.3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9.91%,2.44%、0.98%、41.18%,全年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消防管理】在消防工作中,以宾馆、饭店、超市、集贸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督促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消防安全防范制度,有效地杜绝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共发生火灾事故15起,财产损失85000元,火灾起数同比下降了6.3%。全年无发生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看守管理】看守工作以确保安全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加强设施装备建设和信息建设,以创新的思维提高了教育矫治、深挖犯罪的能力,推进了看守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实现了安全、规范、文明的总体目标,创出了45年安全无事故的业绩,连续8年被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12月30日,县看守所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治安拘留所在严格管理和加强教育上下功夫,对拘留人员进行多方面的教育,年内治安拘留317人,无一人申诉、上访,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10”报警服务】年内,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处警2527起,接受群众求助124起,救助危难群众82人。
【互联网等上网场所治理】在“网吧”等互联网专项治理行动中,在各网吧推广使用了ID卡实名制上网系统,先后组织开展集中检査活动5次,共取缔无证经营的网吧3家,治安处罚8人。
【基础设施建设】本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科技投入,完善防范网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实施了“平安利津”建设工程,投资470余万元,历时三个月的时间,在110报警服务台开通了“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遍布县城区主要进出路口的城市道路电视监控系统,以警务用车为主要目标的GPRS卫星定位系统,覆盖全辖区的350兆警用集群通讯系统,重点要害部位、商业网点防抢防盗的触摸式报警系统等五大功能系统,构筑起了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防控体系建设为框架,以110快速反应机制为依托,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投资80余万元,对公安四级网进行了全面改造,开通了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开展“百名民警大巡逻”活动】针对入冬“两抢”、盗窃等案件高发的特点,县公安局组织巡警、交警、派出所和局机关的120名民警组成8支巡逻队,在交通要道设置了4个治安检查点,采取步巡与车巡相结合、便衣与着装相结合、路巡与设卡相结合的方法,对县城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县城区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了80%,群众的安全感大大增强。
【大练兵活动】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开展大练兵活动的部署要求,全面提高公安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县公安局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大练兵”活动。县公安局在大练兵活动中本着“全警参与,机关带头,重在基层”和“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牢牢抓住了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循序渐进,区分层次,解决了练什么的问题;二是战训结合,能者为师,解决了怎么练的问题;三是明确标准,完善机制,解决好如何考的问题,用标准来牵引,用达标升级来推动,用兑现奖惩来激励。确保了大练兵活动收到实效,全面提高了全局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彻底解决了以前“理到辩时方词穷,拳到打时却无招,腿到跑时方恨软”的尴尬局面。
(陈军李辉)
【利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正科级单位,隶属县公安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交管股、车管所、事故股5个股、所、室,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城区中队4个中队,年底有正式干警59人,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3名。负责全县117.5公里的省道,680公里县乡道,41169辆各类机动车,33661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2004年,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党委和市交警支队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交通民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全国“二十公”和全省“二十一公”会议精神,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以开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狠抓源头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实行综合整治,城乡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全年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34起,死亡40人,受伤205人,直接经济损失77.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9.52%.7%、24.91%、38.31%,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一是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新机制。5月14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分管县长分别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责任状,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量化分解到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建立起政府负责、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二是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力度。为全力排查各类交通事故隐患,大队积极与安监、交通、公路等职能部门联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主要对辖区主干线公路进行了全面调查,查找事故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三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步健全完善。2004年,大队筹集资金50万元在城区供销商厦路口安装高标准红绿灯一处、在凤凰广场路口安装黄闪指示灯一处,改建三处红绿灯,投资30万元对全县的城区道路重新进行施划标线。同时,积极协调交通、公路等部门在一些重点路段、路口设置限速、让行标志,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治理超限超载2004年,大队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在大桥路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活动。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大队成立了以大队主要领导为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动员大会。在治理超载工作中,全体干警认识统一、步调一致、措施得力,大队对治理超载工作每周一调度,带班负责人及时汇报在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大队及时研究工作方案、调整警力。二是科学调整警力,明确职责分工。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勤制、大队领导带班制和中层干部负责制,并抽调后勤10名干警组成治超预备队,大队与治理超载的基层单位签订了治理超载工作责任状,并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明确了各中队负责人为治理超载的第一责任人。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惩处力度。为震慑违法行为,组织人员对闯岗人员依法进行了传唤,对4名严重违法者进行了治安拘留,形成了依法严管的态势,有力的震慑了违法行为。全年出动干警11680人次,警车4160台次,检查过往车辆14170台次,劝返超载车辆7463台次,暂扣车辆219台,滞留驾驶证46本,276个驾驶员被扣分,卸货转运46000余方。
“四小”机动车治理全县农用运输车、摩托车5万余辆。2004年,大队先后开展了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面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活动、打击“双抢”专项整治活动等。大队将农用车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提高农用车、摩托车的挂牌、办证率。全年共出动干警4016人次,出动警车1168台次,暂扣无牌“四小”机动车486台,对128名严重违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人员依法进行了治安拘留。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工作。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先后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万家活动、“珍爱生命、安全出行”集中宣传活动、“五进”活动启动日、“三项创建”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二是认真开展了“五进”宣传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单位和家庭,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形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全年,共出动警力950人次,宣传车30台次,播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事故安全VCD50场次,制作交通宣传挂图展版150块,复制公安部“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光盘100套,上交通安全课86场次,培训义务宣传员7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三是充分发挥了各类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大队积极争取新闻部门的支持,努力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全年,省级新闻媒体用稿23条,市级新闻媒体用稿56条,交警支队采用信息167条;在省电视台播出节目4次,县电视台播出节目21次。
车辆管理车管所在积极开展业务整顿,抓好源头管理的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市窗口单位综合评比中,被评为“青年文明号”。2004年,共办理挂牌手续4840付,办理驾驶证3105本,审验驾驶员12350名,检测机动车6245台。培训队共举办培训班7起,培训驾驶员1336名, 驾驶员及格率达98%。
事故处理在狠抓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路巡路査力度,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全年共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3680人次,警告4608人次,处罚3810人次,暂扣车辆1670台次,滞留证件2368本,参加交通安全警卫任务38次。
科技强警大队投资100余万元,对城区主要路口增设了电视监控系统,配备了三台移动式电子警察和2台数码相机。实现了交通违法数据库的网上办公,有效杜绝了 “说情风”的干扰,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刘云龙李炳俭)
司法行政
【机构队伍】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基层工作股(挂安置帮教股牌子)、法制宣传教育股(挂普法办牌子)、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5个科室,下设“148”法律服务中心。年底干部职工18人,其中干部15人,工人3人。包括三级公证员1人,四级公证员1人。各乡镇设司法所、法律服务所,2004年乡镇司法所长9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0人。
【概况】200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各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干警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制发《利津县2004年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依据。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建立学法制度、定期学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了学法计划、学法内容、学法人员、学法考核。在党校干部培训或轮训时,开设了法制必修课,强化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县700余名领导干部统一进行了普法考试,落实了领导干部普法考核证。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平安利津”法制宣传月、法律下乡、《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12•4”法制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搞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与“小康文明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采取听、査、看等方式对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行多次督导检查,全县确定的26个示范村全部达到了创建活动的标准和要求。五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现状,与县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采取听汇报、学生问卷测试、座谈、查看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县一中、县二中等8处学校进行了学校法制教育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督导调研,开展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活动。撰写的调研文章被省《法制报》全文刊登。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省、市、县电视台分别进行了宣传报道。各学校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有效地杜绝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六是拓展普法新领域。与滨南二、三、四矿结成了“普法结对”友好单位,签订了“联谊书”,举行了隆重的“普法结对启动仪式”,增强了油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油地秩序的稳定架起了联谊桥。七是进行“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督导检查。12月份,由县领导带队,县司法局领导同志组成两个督导调研组,重点抽取县直14个单位进行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导调研。调研活动达到了挖掘、培养典型,树立样板的目的,为迎接2005年省、市“四五”普法检査验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基层工作】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司法所按照省、市要求,在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法律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均有了新的提高,5个乡镇司法所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二是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査调处工作。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基础上,局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乡镇、村居对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査工作进行指导,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水平。2004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311起,调处296起,调处成功率达95.2%,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乡镇司法所配合公安派出所对2004年度以来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当前去向等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不失控。全县62名刑释解教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帮教,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实施农村合同监管,依法规范农村事务管理。针对利津县农村大量矛盾纠纷产生的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利津实际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全县乡镇农村推行了“实施合同监管,依法规范农村事务管理”的新举措。截至年底,各乡镇均成立了 “合同监管中心”,对农村依法实施合同监管。2004年,规范旧合同1504份,监督签订新合同251份。
【公证工作】制定公证年度目标实施方案,强化公证服务意识,提高公证服务水平,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实行错证、假证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管理,公证业务数量、质量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2004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8件,涉及标的额3000余万元。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126人次,代拟法律文书46件,拒办公证8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 “证明、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全县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法律援助】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设。对全县的敬老院、五保户、残疾人等作了细致调査并逐一登记造册,结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深入宣传,出动宣传车深入到全县各个乡镇敬老院等弱势群体较集中的地方,散发法律援助宣传图画、《条例》读本,让法律援助有关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办理援助案件42起,减免当事人费用22万元。二是加强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在欧式商业街南首购买了4间房屋作为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购置了必需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并制作大型宣传牌,做到服务承诺制度(服务内容、援助程序、服务标准、服务纪律、投诉与监督)及工作人员职责上墙,达到了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
【“148”法律服务】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的职能作用,为群众释疑解难。3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日活动。县五大班子领导亲临宣传现场,散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全体干警在县城主要位置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12348”法律服务专线走进千家万户。2004年,“148”法律服务中心解答法律咨询电话526次,接待来访125人次,出警16人次,受理事项涉及邻里纠纷、土地承包、赡养、合同、工伤事故、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稳定。
(吕志刚韩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