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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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2251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16
页码: 456-478

内容

附录垦利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行政,使县政府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县政府在各项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指示、决定,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 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听取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要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第三条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提髙依法行政水平;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积极主 —332—动地做好工作;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树立大局意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县政府组成人员和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第四条县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政府工作部门的局长、主任。
  第五条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主持县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县长工作。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县长外期间,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第六条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副县长、县长助理按照分工处理分管工作,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同时,可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县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第八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工作人员搞好政务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协调落实县政府决定事项和县长、副县长交办事项,协调县长、副县长活动。
  第九条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首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个人分工负责制。
  第十条县政府工作部门受县政府统一领导,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行使权利。
  第十一条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办或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协调,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部门行政首长需要向县政府汇报的事项,应向分管副县长汇报;确需向县长汇报的,应事前征得县长同意。
  第三章政务会议第十二条县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及工作调度会议等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县政府全体会附录议。由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吸收各乡镇长、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市驻垦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视情邀请县委有关部门、县纪委、县人大和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县人武部以及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的负责人列席。
  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年召开1至2次,必要时由县长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总结部署和决定县政府的重要工作。
  (三)讨论分析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四)讨论通过其他需要由县政府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乡镇长根据会议内容列席相关议题的讨论。
  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决定召开,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在会议组成人员超过半数时方能召开。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听取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和县政府部门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三)研究审议需要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和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要事项;讨论通过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和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草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县财政预决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等报告。
  (四)讨论通过县政府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部署工作等。
  (六)讨论通过其他需要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组成,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乡镇长根据会议内容列席相关议题的讨论。
  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周召开1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
  (二)研究审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或财政大额预算调整项目。
  (三)研究区划调整、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以县政府名义的表彰等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交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研究安排下步工作任务。
  (五)讨论县长和副县长的重要讲话稿。
  (六)研究讨论县长认为有必要集体研究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县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由县长、副县长或县长、副县长委托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涉及2位以上副县长分管工作的,原则上由主管副县长召集会议,会前就议题涉及内容由主管副县长征求有关副县长的意见。
  专题办公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县政府领导各自分工职责范围内的专门问题。
  (二)协调解决分管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的问题。
  (三)研究协调需提交县政府集体研究决策的有关问题。
  凡涉及经费、编制安排的,严格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县政府工作调度会议。由县长、副县长或县长、副县长委托县长助理、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
  县政府工作调度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调度县政府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协调解决单项工作中的问题。
  (三)研究调度县长、副县长认为有必要调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按照惯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参加县政府全体会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人武部部长出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协一名333垦利年鉴副主席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
  第十九条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县政府办公室征求县长、副县长意见后,拟定参加会议范围,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汇总, 县长审定;专题办公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会议议题中凡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由主办或牵头部门在会前进行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协调意见应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经主办部门协调意见不一致的,报分管副县长协调或由分管副县长委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调,协调后部门间意见仍有分歧的,主办部门应在县政府有关会议上将分歧意见列明,并提出倾向性意见。凡需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有明确具体的建议和上级有关政策依据,涉及法律法规的,要有具体条文解释。凡属副县长、县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决定、审批的事项,或会前未经协调的事项,不安排县政府会议讨论研究。
  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起草议题材料。议题材料要简明扼要,表述准确,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于会议召开前3天报县政府办公室,一般议题材料由县政府办公室文秘股把关,规范性议题材料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把关。
  第二十条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务工作中需县委、县政府共同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通报的事项,必须先提交县政府研究后,再提报县委、县人大或通报县政协。
  第二十一条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由县长签发;县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受委托召开的县政府专题会议,会议纪要应由委托的县长或副县长审阅同意后印发。
  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如作新闻报道,需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重大问题请示县长。
  第二十二条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的会议组织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工作调度会议的会议组织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或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会议指定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与会,凡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经批准后,将替代列席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县政府根据需要召开全县性会议(包括电视电话会议),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贯彻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部署全县性工作。
  拟以县政府名义召开或拟请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会前向县政府办公室写出报告,列明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参会范围、议程等事项,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或报请县长批准后方可召开。
  县政府工作部门召开的业务性、行业性会议,确需乡镇长或副乡镇长参加的,由分管副县长批准。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提倡开短会、小会、电视电话会;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应尽量合并召开。原则上每年4月、5月、8月、9月为县政府无会月,在此期间无特殊情况,县政府不召开全县性会议。县政府召开的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性会议一般每年不超过6次,会期不超过半天。除县政府召开的重要综合性会议外,一般会议只安排主持人和一个讲话人,其他县政府领导不陪会。
  第四章公文审批第二十四条审批公文,应当遵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报送县政府审批的公文,应由其主要负责人签署,并以正式文件送县政府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照县政府领导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送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除县政府领导直接交办事项且不需以正式文件呈送的之外,一律不准直接报县政府领导。
  第二十六条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报送县政府审批的公文,如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会签或联合报县政府审批;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县政府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七条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应由有关部门代拟合同文本,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
  334附录第二十八条县政府部门、单位提请县委、县政府共同审批的公文,首先送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运转,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再送县委办公室按有关程序办理。除非特殊紧急的事项,一律不准直接呈送县委,更不准双份同时呈送县委、县政府。
  第二十九条县政府领导审批公文时,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则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条以县政府名义制发公文,由县政府办公室起草或把关,送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分管副县长把关后,由县长签发。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 “请示”、“报告”,以及向不相隶属单位制发的协调资金和其他重要工作的“函”,由县长签发,县长外出期间由常务副县长签发。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属县政府领导批示办理的,由县政府办公室把关,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县长签发;属县政府办公室职权范围内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
  第三十一条以县政府或者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应当少而精,注重实效。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确需经县政府批准后发文的,可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加“经县政府同意”字样。实行公文限时办理,确保公文传递及时、准确。
  第三十二条利用政府计算机通信专网传输的政府电子公文,包括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会议通知等,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章督查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第三十三条县政府领导对分管的工作,应及时作出周密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实现任务目标。县政府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工作的部署和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第三十四条对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他需要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负责落实并督查的事项,县政府办公室应及时立项通知、检查催办、汇总报告落实情况。具体工作由县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承办。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并严格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
  第三十五条县政府每年年底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具体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第三十六条对领导同志的批示件,要严格按照领导批示内容和时限要求转有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办理结果,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书面报告批示领导。
  第三十七条加强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监察。监察内容是:监督检查是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做到令行禁止;监督检查廉洁勤政、高效务实、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情况;监督检查是否按规定要求落实重要改革措施、工作部署及重大任务,是否实现工作目标;监督检查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等。具体由县监察局负责。
  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依法办事、服务承诺、及奖惩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第六章政务活动第三十八条县政府领导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或部署工作时,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或进一步协调、处理、督办的,应通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由主任安排副主任提前介入。一般性活动或不需办公室参与、了解的,一般不安排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尽可能减少方面秘书随同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第三十九条邀请县政府领导参加的内外事活动,一律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不得直接向县政府领导发出邀请或发送请柬。
  第四十条除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外,县政府领导一般不参加接见、合影、颁奖、剪彩、典礼等应酬性活动;不出席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召开的各类表彰会、纪念会、座谈会;不为乡镇、部门召开的会议发贺信、贺电;不为乡镇、部门的活动题词、题字。除重点工程、重大对外合作项目及有重要社会意义的活动外,县335政府领导不出席乡镇、部门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
  第四十一条县政府及部门、单位领导因公出国或赴港澳的审批手续,按照《东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 (或赴港澳)审核审批暂行规定》办理;应邀赴台交流的,按照对台交流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县政府部门、单位正职出访,由县政府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县长审核,报县长、县委书记签批后按规定办理;副职出访,由县政府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县长签批后按规定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人员出访,需事先征求分管副县长意见,同意后再按审批程序办理。
  第四十二条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对外友好往来方面的活动,需邀请县政府领导出席的,应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拿出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领导审定。涉及台湾人士来访的,由县台办拿出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国家部委和省、市政府部门及外县来宾来垦利考察指导工作,原则上由对口部门负责陪同接待,县政府领导一般不全程陪同。重要接待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或安排。县政府部门的上级或外地对口业务部门、单位的一般性考察、指导工作或来访,除特殊情况或来宾有特殊要求之外,不得邀请县政府领导参加,需要邀请的,通过县政府办公室向县政府领导请示。接待费用由负责接待的部门、单位承担,确需专项经费的,由接待部门按程序向县政府写出申请。
  第四十三条县政府领导—336—政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应从严掌握。一般性的会议、活动、会见原则上不报道。新闻单位对由县政府组织或者经县政府批准的活动的报道,须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签。
  第七章外出请假报告第四十四条副县长、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出差、出访,应事前向县长请示,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告知县政府办公室。出差、出访返回后及时向县长报告。
  第四十五条乡镇长出差、出访3天及3天以上的,应事前向县长报告。县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出访3天以下的,应事前向分管副县长报告;3天及3天以上的,应事前向分管副县长、县长报告。以上人员请假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应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代为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名单送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告知县政府办公室。
  第八章民主监督第四十六条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县政府定期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人民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并报告办理情况。
  二〇〇三年五月三十日2003年垦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综合】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338309万元,比上年增长27.1%,增幅提髙6.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79007万元,增长8.6%;第二产业增加值215479万元,增长38.4%;第三产业增加值64930万元,增长15.0%o价格总水平有所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7%,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4%。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年末,全县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4303户,注册资金9888万元,从业人员8688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9.3%、32.8%和21.1%;私营企业614家,注册资金58276万元,从业人员8989人,分别增长51.6%、75.4%和50.3%。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全年共引进投产及在建项目324个,到位外来固定资产投资14.36亿元。胜通集团与天轮公司钢帘线、东辰摩托尼斯永磁无刷电机、凯银集团乳制品、胜利丰江电池等一批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相继落户。
  各项改革继续推进。企业改革不断深化,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完善,农附录民负担明显减轻;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行,政府粮食调控能力得到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
  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层次不高,农民增收渠道不宽;工业经济总量较小,管理水平较低;第三产业发展不够快,县域经济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农业】 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3279万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农业总产值37488万元,增长17.8%;林业总产值1772万元,增长70.5%;畜牧业总产值25543万元,增长9.2%;渔业总产值36461万元,增长8.8%。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产品产量变化较大。全年棉花种植面积14222公顷,比上年增长94.2%;总产量13440吨,增长105.9%。粮食总产量93280吨, 比上年下降15.4%。其中,夏粮(小麦)42066吨,下降22.4%;秋粮51214吨,下降8.7%0油料总产量1432吨,下降24.0%;蔬菜总产量82720吨,下降17.5%;水果总产量6605吨,增长15.9%0林业生产快速发展。全年造林面积3181公顷,比上年增长 Sl.7%。其中,用材林2866公顷,经济林200公顷,防护林115公顷。林木覆盖率13%。
  畜牧、水产两大产业规模快速膨胀。新建畜牧养殖小区31处,其中奶牛小区11处,存栏达2000头。据抽样调查,年末生猪存栏9.6万头,比上年增长35.8%;大牲畜存栏6.1万头,增长1.7%;羊存栏19.3万只,增长3.8%;家禽存养量351.6万只,增长3.5%。全年生猪出栏8.5万头,增长15.1%;牛出栏2.1万头,增长20.5%; 羊出栏18.7万只,增长6.2%; 家禽岀栏356.2万只,增长7.3%。肉蛋奶总产量3.9万吨,比上年增长9.6%。其中,猪肉6068吨,增长9.7%;牛羊肉4847吨,增长14.7%;禽肉4275吨,增长7.3%;禽蛋20361吨,增长0.7%;奶类2604吨,增长245.0%。
  水产养殖面积28667公顷。其中,内陆养殖面积10333公顷,海水养殖面积18334公顷。精养、半精养面积10000公顷。水产品总产量73000吨,比上年增长6.3%。其中,内陆水产品20000吨,增长13.6%;海水产品53000吨,增长3.7%。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继续改善。年末农用机械总动力3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6%。其中,农用排灌机械7760台,5.58万千瓦;农用拖拉机12292台,14.75万千瓦;农用汽车708辆,3.55万千瓦。全年机耕、机播、机收作业面积分别达到43.80千公顷、28.98千公顷和22.12千公顷。农村用电量2709.8万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8.2%。化肥施用量(折纯)9979吨,增长10.2%。有效灌溉面积22333公顷。年末,通汽车村321个,通电话村332个、38927户,自来水受益村321个。
  【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高速增长。4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89290万元, 比上年增长42.2%。其中,国有企业4641万元,增长32.1%;集体企业4919万元,增长9.7%;其他有限责任公司68945万元,增长41.7%;股份有限公司93432万元,增长41.2%;私营企业14723万元,增长163.5%;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2355万元,增长50.5%。轻工业增加值9924万元,增长112.8%;重工业增加值179366万元,增长37.5%。
  工业产销衔接水平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8.83%,比上年提高0.4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企业99.42%,集体企业97.85%,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00.04%, 股份有限公司98.58%,私营企业94.32%,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104.76%。轻工业产品销售率98.17%,重工业产品销售率98.86%。
  主要产品产量有升有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纱产量6299吨,比上年增长45.5%;汽油51089吨,增长16.2%;柴油62801吨,增长7.1%;液化石油气33134吨,增长76.1%;供电量40558万千瓦小时,增长100.0%;自来水生产量448万吨,下降1.1%。
  经济效益大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18099万元,比上年增长55.5%;实现利润47654万元,增长59.4%;实现利税65349万元,增长44.9%。总资产贡献率16.13%,资本保值增值率143.33%,资产负债率337垦利年鉴66.72%,流动资产周转次数3.31次,成本费用利润率11.01%,全员劳动生产率111958元/人。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14.72%,比上年提高17.73个百分点。
  建筑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县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的15家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52980万元,比上年增长6.4%;竣工产值47946万元,增长6.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7.5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2%;竣工面积35.51万平方米,增长1.6%。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4048万元,比上年增长117.5%。按经济类型分,国有经济投资61856万元,增长41.7%;集体经济投资75501万元,增长139.6%;个体经济投资4442万元,增长48.8%;其他经济投资82249万元,增长203.5%。按投资种类分,基本建设投资86874万元,增长174.4%;更新改造投资39702万元,增长32.2%;其他投资12327万元;城镇私人建房投资1139万元;房地产开发投资5202万元;农村固定资产投资78804万元,增长151.2%。
  【交通、邮电】 交通运输业继续增长。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622公里,321个村通了柏油路。受“非典”疫情影响,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58万人,比上年下降24.3%,周转量1764万人公里,下降51.8%;货运量346万吨,增长8.7%,周转量4190()万吨公里,增长10.8%。
  邮电通信业继续发展。全年—338—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000万元, 比上年增长38.0%;完成通信业务总量2518万元,下降0.8%。全县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到63002门,其中市话18840门,农话44162门。年末本地电话用户55764户,比上年增长2.5%。其中,市话16186户 (包括小灵通),下降10.4%;农话39578户,增长8.9%。电话普及率达到26.3部/百人,比上年增加0.7部/百人。年末移动电话用户4.1万户,比上年增长43.4%。
  【贸易、外经】 消费品市场活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2万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县城区零售额26172万元,增长12.1%;县以下零售额23950万元,增长13.2%。按行业分,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24161万元,增长14.2%;餐饮业零售额17220万元,增长60.3%。按经济类型分,国有经济零售额5776万元,增长4.2%;个体、私营经济零售额35906万元,增长18.8%。
  年末城乡集贸市场47个,集市贸易成交额29841万元,比上年下降15.4%。
  外经外贸有新发展。全年合同利用外资298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78.8%,实际利用外资1860万美元,增长416.7%;实现进出口总值1844万美元,增长120.6%。其中,岀口1502万美元,进口342万美元。年末,全县外向型企业48家。其中,获得自营进岀口权的37家,外贸流通权的3家,“三资”企业8家。
  【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收入不断增加,连续14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全年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318万元,比上年增长31.1%,年度总财力25883万元;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4829万元,增长16.6%。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25万元,其中当年结余2万元。
  存贷款增加较多。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64907万元,比年初增加85658万元。其中储蓄存款310717万元,增加3850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96711万元,增加86349万元。全年货币净投放34183万元,比上年少投放2598万元。
  保险事业继续发展。全年保费收入7301万元,比上年增长16.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913万元,增长1.9%;人寿险保费收入5388万元,增长22.9%。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572万元,比上年增长0.1%。其中,财产险赔款985万元,下降10.3%;人寿险赔款及给付587万元,增长24.3%。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124人,其中高级386人,中级1908人。
  全年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1275万元。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6项,有7项科技成果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组织申报专利技术93项。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县有普通中学14所,在校生16345人,专任教师987人;职业中学1所,招生821人,在校生1655人,专任教师附录107人;小学37所,招生2393人,在校生15910人,专任教师695人。学龄儿童入学率99.87%。幼儿园167所,在园幼儿5421人,教职工366人。
  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县吕剧团全年演岀108场,新排上演剧目14个。现代吕剧《老憨上任记》获中国戏剧文学奖铜奖、山东省法制文学奖一等奖,《准绳》获山东省法制文学奖二等奖,小品《相亲》获山东省“古贝春杯”小品相声大赛三等奖。公共图书馆1个,馆藏总量6.36万册;文化馆1个;档案馆1个;农村文化大院280处。
  广播电视事业有新进展。广播电台平均日播音4小时,电视台平均周播岀105小时,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100%。年末有线电视用户16000户。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卫生事业机构13个,床位645张,卫生技术人员759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90人,注册护士192人。农村卫生室261个,乡村医生265人,有321个村实行了合作医疗。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步入了经常化、制度化,被评为山东省“全民健身月”活动先进单位。
  【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全年岀生人口1994人,出生率9.39%;死亡人口1304人,死亡率6.14%, 人口自然增长率3.25%。年末总人口21238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3883人;60岁以上人口24997人。
  居民生活继续改善。据抽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30元,比上年增长10.2%;人均消费支出4791元,增长5.7%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12元,比上年增长14.5%; 人均生活消费支岀1722元,增长5.3%。年末每百户农民拥有彩电43台,电风扇185台,摩托车22辆,电冰箱11台。
  职工工资水平继续提高。年末在岗职工人数17422人,比上年增长2.2%;年平均工资12329元,增长9.7%。
  注:文中所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垦利县市民信用公约一、热爱垦利,维护形象二、遵纪守法,讲求公德三、崇尚文明,善待宾朋四、团结互助,顾全大局五、平等竞争,公道正派六、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七、尊老爱幼,和睦邻里八、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九、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十、诚实守信,有诺必践垦利县公务员信用守则一、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三、遵章守纪,令行禁止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五、办事公道,有诺必践六、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七、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八、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九、礼仪端庄,树立形象十、与时俱进,建功立业2003年垦利县十佳文明新事1、公车改革唤来廉政新风2003年10月份,垦利县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基层行政管理和廉政建设,减少基层税务机关公车支岀费用,提高行政效率, 在全县地税系统推行了公车改革,将原有的13部公车进行拍卖,办公用车实行到社会上租车。租车费用根据各分局的业务量、人员指数等因素来核定年度租车费用。这一改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为今后的公车改革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市县两级领导都给予高度关注。公车改革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解决了财务负担过重的问题,费用开支比改革前节约42%。二是解决了公车私用、利用效率低的问题。三是消除了公车事故隐患,减少了公车管理的工作量。四是解决了雇用工劳动关系不稳定易引发劳动争议的问题。
  2、供暖价格听证会暖了居民心垦利县物价局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协代表、居民代表和供暖企业代表,对2003年冬季供暖价格进行听证。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每平方供暖价格确定为18.5元,与往年比为消费者减少开支50多万元。达到了消费者满意、政府支持、企业理解的目的。
  3、农民自己的科技教育周2003年11月,市教育局驻西宋乡二十一户村包村工作组,在二十一户村组织了为期一周的科技教育活动。组织群众白天学339垦利年鉴习农业实用新技术,晚上观看科教片以及故事片,既丰富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教育活动内容,又向村民传授了急需的实用新技术,同时还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这一活动受到了二十一户村广大村民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参与。
  4、特殊时期的特殊团费在2003年5月份非典时期,正在埋头苦读,备战高考的垦利二中高三文科班的同学们得知学校的教职工在为抗击非典捐款后,他们主动找到班主任老师,积极要求交一次“特殊团费”,为抗击非典尽一点力。全班同学捐出特殊团费163元,献给了抗击非典事业。这件事在全校引起强烈反响,极大地鼓舞了全体师生抗击非典的信心和决心,广大师生主动大扫卫生死角、喷洒消毒液等,积极抗击非典。这件事充分体现了新时期中学生强烈的集体主义感和积极为社会奉献的高尚品质。
  5、企业家爱心救助贫困生走进大学校门2003年8月,万达集团总经理尚吉永、万达集团副总经理张纪敏、万达集团副总经理巴洪杰分别捐款4000、3000、3000元,资助了10名困难学生走进大学的校门。垦利县企业家个人捐款资助困难大学生的善举赢得社会的赞扬,倡树了团结互助的中华美德。
  6、青年志愿者支农抗非典2003年5月份,董集乡组建了来自乡镇机关、企业的50余名团员青年参加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利用节假日,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为群众提供技术信息服务。非典期间,他们主动承担起了隔离农户的农活。还与农村弱势群体结对,开展“一助一”结对活动,在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帮助的同时,为他们提高致富信息,帮助他们寻找就业门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7、公选楼长随民心社区管委会实行楼长管理制,在居民楼中开展了公选楼长活动,由住楼户选举本楼的楼长。由居民自主选举楼长,解决了居民楼管理难的问题,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责任心强。楼长上任后,楼区内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居民普遍感到安全了,方便了。非典期间,楼长还担负起了本楼的流动人口的登记、消毒等工作。该做法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欢迎。
  8、农民自办研讨会西宋乡大三合村的村民邀请美国付氏饲料公司付太清,滨州华克种禽有限公司蛋鸡孵化厂厂长苏继平等7名专家教授,与畜禽养殖户共同举办了畜禽养殖销售研讨会。届时,全乡养殖户代表10()多人参加了研讨,交流了经验,切磋了技术,增进了感情。
  9、拳拳孝心献给孤寡老人在农村构建合作医疗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东营市角洲石油助剂厂厂长秦乐民,在得知全乡有90余名五保孤寡老人需要缴纳医疗保险金后,他主动找到董集乡的分管同志,要求为五保老人交纳合作医疗保险金。他将900元现金交到合作医疗主管部门,为90余名孤寡老人办理了医疗保险人保手续,献上了一个私营企业老板对家乡老人的深情厚谊。现在,大多数孤寡老人已享受到了合作医疗保险的好处。
  10、把光明送给孤寡病残人垦利县供电公司永安供电所的团员青年对辖区的“老、弱、病、残、穷”客户坚持定期进行走访,检查线路,安装调试用电器,提供服务,并经常到镇福利院开展献爱心活动。
  340附录受省部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受表彰单位荣誉称号颁奖单位垦利县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单位国家科技部县法院民二庭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团中央县国税局团支部全国先进团支部..团中央县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三等奖国家档案局县地税局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县统计局第五次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国务院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实验一小爱国教育全国示范小学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实验一小全国小学数学改革实验学校全国小学数学教改研究会实验一小全国第三届创新杯学术大奖赛先进集体中国教育学会反馈教学研究社实验一小全国反馈教学先进单位中央教科所课题组实验一小小学数学教改先进集体中国教育学会小学数学教学研究社县实验中学作文教学先进集体华中师范大学语文教学与研究杂志社。第四届新世纪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组委会县石化公司2003年中国石化工500强企业中国化工管理协会、中国化工情报协会县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百强企业中国石油化工协会、国家统计局县人寿保险公司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党委垦利县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省委、省政府县国税局省级文明单位省委、省政府县地税局省级文明单位省委、省政府县河务局省级文明单位省委、省政府县交警大队省级文明单位省委、省政府县一中省级文明单位省委、省政府胜坨镇省级文明单位省委、省政府万达集团省级文明单位省委、省政府供电公司省级文明单位省委、省政府341垦利年鉴受市厅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受表彰单位荣誉称号颁奖单位县财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综治委县纪委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省纪委县人大2003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人民权利报》社县人武部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济南军区山东省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教育“十佳”单位省军区政治部县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单位省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全省统战宣传工作三等奖省委统战部县信访局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省信访局县档案局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省人事厅、省档案局全省档案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档案局县党史史志办公室优秀成果三等奖省委党史研究室团县委少先队工作红旗单位团省委县妇联“三八”红旗集体、“幸福进家”活动先进单位、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省妇联县法院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高院县法院少年法庭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高院、团省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先进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县科技局山东省火炬计划管理先进集体省科技厅县科技局全省科普工作先进单位省科学技术协会县民政局民间组织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县人事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单位省委组织部县计生局全省计划生育创新奖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先进集体省计生委“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建设新兴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 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基层计划生育中专函授教育先进单位省计生委《人口导报》发行、通讯报道工作先进单位省《人口导报》社全省计生文艺节目调演优秀奖省计生委、省文化厅342附录受表彰单位荣誉称号颁奖单位社会管委会山东省社区建设示范区省民政厅县广播电视局全省广播电视管理先进集体省广播电视局县广播电台、电视台集体记者一等奖省广播电台、电视台县地税局全省财贸金融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省财贸金融工会地税胜坨分局、直属分局省级青年文明号团省委、省地税局县建设局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县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省建设厅县统计局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先进单位省人事厅、省统计局流通消费价格调查统计先进集体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大队投入产出调查先进集体省统计局县司法局法制宣传先进单位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县环保局环境监理先进单位省环保局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县油区办山东省油区工作先进单位省油区办县海洋与渔业局全省海域工作先进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厅渔监执法先进单位渔业安全生产目标量化管理先进单位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县交通局全省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交通行业省文明办、省交通厅交通局车辆购置附加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先进集体省交通厅县物价局业务股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省物价局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全省先进物价检查所县文体局全省全民健身月活动目标先进单位省体育局“古贝春”杯小品相声大赛三等奖省群众文化协会、省艺术馆法制文学一等奖省文化厅、省普法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全省先进经侦大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县公路局双河公路站文明公路站省交通厅县农业局全省农业质量、市场及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省农业厅343垦利年鉴受表彰单位荣誉称号颁奖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县河务局黄河科学技术奖省河务局黄河绿化先进集体省绿化委员会县一中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省教育工会中学生运动会优秀组织奖省教育厅实验一小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团省委、省少工委胜坨镇全省“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活动先进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美在家庭”创建活动示范镇省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胜坨镇经管站全省经管系统先进单位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郝家镇党校先进基层党校省委宣传部郝家镇农技站全省农业推广先进集体省农业厅郝家镇妇联全省妇女工作先进集体省妇联西宋乡省二级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单位省档案局西宋中学全省中小学多媒体网络课题件评比演示观摩活动一等奖省电化教育馆西宋乡十八户村民自治模范村民委员会省民政厅县农行先进单位省农行县人寿保险公司女职工双文明示范岗省人寿保险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省级优秀营销队省财产保险公司县通信公司山东省第四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省消协县供电公司农村供电规范化管理“单项先进县供电企业”、省一流供电企业、农网改造先进集体、深化“彩虹工程”推进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先进供电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县供电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山东省优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山东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胜坨供电所、永安供电所深化“彩虹工程推进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先进集体”省电力集团公司胜坨供电所、郝家供电所“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示范窗口单位胜坨、郝家、双.河、永安、黄河口供电所规范管理供电所344附录受表彰单位荣誉称号颁奖单位县石化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省科学技术厅全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先进企业省经贸委县自来水公司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爱卫会垦利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政务督查考核先进单位、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一等奖市委、市政府县政府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单位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县妇联、县民政局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先进单位县政府“双十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县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县政法委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同 “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集体县直机关工委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集体县信访局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县保密局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县法院刑庭“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县公安局“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县计生局市级文明单位、全市“十佳”育龄群众之家县审计局、教育局、实验中学、实验一小、通信公司、农村信用社、县国税局、县国税局胜坨分局、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市级文明单位县财政局市级文明单位、庭院绿化先进单位县环保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进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单位、全市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县交警大队、县防疫站、胜坨镇、黄河口镇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集体胜坨镇、垦利镇工业发展先进乡镇永安镇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345垦利年鉴受表彰单位荣誉称号颁奖单位县人大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先进乡镇市人大县政协东营市“富海杯”统战理论政协知识电视竞赛一等奖、全市统战政协百题知识竞赛组织奖市政协县纪委、监察局全市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市纪委县国税局纪检工作先进单位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表彰单位县委督查、政务督查考核先进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机关、县环保局、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科技局、县妇联、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油区办、县国税局、县经济开发区、县计生局、县供电公司、县通信公司、县工商局、胜坨镇、郝家镇、县中行、县建行、县农行、县工行、县农信社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胜坨镇、郝家镇、黄河口镇、县委办公室、县纪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县直机关工委、县财政局、县计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河务局、县供电公司、县农信社、县公路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县计生局、县司法局、黄河口镇党委、县委宣传部“十送十创奔小康”活动先进单位黄河口镇党委、董集乡党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广播电视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畜牧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董集中学、石化有限公司、县交通局、胜通集团、万达集团、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县国税局、永安镇牛圈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郝家镇、胜坨镇、社区管委会、县司法局、县人行、县法院、县国税局、县计生局、县供电公司、郝家镇司法所、孟家村、万达集团、胜坨镇派出所、胜坨教委、胜坨综合办、黄河口镇栾家村、东增林村、四村、永安镇综治力、、牛圈村、西十四村、垦利镇派出所、司法所、渔洼村、董集乡东范村、东户村、西宋乡综治办、派出所、红光边防派出所346附录荣誉称号受表彰单位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县法院执行二庭、立案庭;县检察院政工科、公诉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刑警大队、黄河口镇派出所;县司法局基层股信访工作先进单位郝家镇、西宋乡、黄河口镇、胜坨镇、县民政局、县人事局、县计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机关、县教育局、县法院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县法院、胜坨镇、县教育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胜坨镇党委、政府,黄河口镇党委、政府,永安镇党委、政府,董集乡党委、政府,西宋乡党委、政府,郝家镇党委、政府,红光工委、办事处,垦东工委、办事处,社区管委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西宋乡、郝家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胜坨镇:计生服务站、县第二医院、县公安局胜坨镇分局、张西村、工农村、林子村;垦利镇:西尚村、新安村、吴旺村、西双河村、五一村、复胜村;黄河口镇:栾家村、东增林村、西增林村、万尔村、建林村、双义和村;永安镇:牛圈村、新十五村、西十四村、中心村、后李村;董集乡:石家村、刘王村、宋王村;西宋乡:赵屋村、宋坨村、西张村、朱家村;郝家镇:耿家村、孟家村、后岳村;社区:石化有限公司、县建设局、县国税局、县计生局、县粮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畜牧局软环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县招商局、县国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供电公司、县法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通信公司、胜坨镇土地整平工作先进单位胜坨镇、郝家镇产学研结合先进单位胜坨镇、万达集团、胜通集团、宏远纺织有限公司、万得福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东辰集团、石化有限公司经济运行十佳企业宏远纺织有限公司、三合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化有限公司、华得利玻璃棉有限公司、县供电公司、天轮钢丝有限公司、胜通集团、东辰集团、万得福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万达集团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胜坨镇政府、郝家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外贸出口先进企业胜通科工贸有限公司、万达集团有限公司、万得福植物蛋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县纪检委、县地税局、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国税局、县委办公室、县人事局、县法院、县妇联、县国土资源局、胜坨镇、郝家镇、县政法委招商引资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招商局、县投诉中心、县外经贸局、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347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

《垦利年鉴》(2004)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03年垦利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展现了全县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业中的新成就、新创造、新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垦利年鉴》(2004)的出版将进一步坚定全县上下加快发展、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鼓舞广大干部群众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士气和斗志,促进垦利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同时,也为国内外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垦利、关注垦利、研究垦利、支持垦利提供了全面、系统、翔实的权威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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