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股、预算外股、行政事业股、农业股、会计管理股、农税稽查股、农税综合股、经济建设股、财政监督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设农业税征收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三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年末职工32人。2003年,县财政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这个大局,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培植财源,精心组织财政收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5318万元,同比增长26%;完成财政支出21179万元,同比增长21.75%,连续14年实现收支平衡。财政局继续保持了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安全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财政系统“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并被授予市三八红旗集体、市依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市全民健身月先进单位、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财政收支】2003年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表。
【预算资金管理】2003年,县财政预算认真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协调组织收入,促进了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科学运筹财力,严格依法理财,合理安排支出,集中资金保重点,基本满足了改革、发展、稳定的总体要求,保证了政权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较好地发挥了财政预算作为经济枢纽和核心的调整作用。
财政收入情况: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县2003年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1361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5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12.5%,比上年增长25.99%,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31.1%。其中,县本级收入9806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2%,比上年增长25.69%。
财政支出情况:2003年,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支出为18977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1179万元,占预算的111.6%,同比增长21.58%。其中县本级实际完成支出13223万元,完成预算的112.92,比上年增长20.75%。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03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318万元,中央和省税收返还4719万元,各项补助及转移支付5325万元,上年结余521万元,减去专项上解629万元,全县当年财政总收入为25254万元;全县当年财政总支出为2482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结余25万元,从而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
【预算外资金管理】2003年,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遏制了 “三乱”行为的发生,规范了执收单位的收支行为。扩大预算外资金统管范围,与县监察局、物价局、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清理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前2个月完成年初计划。收支情况为:预算外202财政•税务资金收入为5542.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4825万元的114.87%,绝对额超71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8个百分点。预算外资金支出为5241.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4825万元的108.64%。结余为300.9万元。其中,专项结余14.5万元,政府调控结余286.4万元。
【住房资金管理】2003年,根据市政府决定,将县住房资金管理权限进行了划分。住房公积金划归市垂直管理,在垦利县设驻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垦利管理部。管理部通过狠抓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运营,开展个贷业务,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320多万元,为经济适用房建设提供支持。全县公积金开户单位140个。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21个,企业19个。行政事业单位中,全拨的79个,差拨的3个,自收自支的39个。公积金余额达到了2569万元,比同期增长48%。其他住房资金仍然归县财政管理,至年底,存量为1903.5万元,其中,单位住房基金为1359.6万元,城市住房基金543.9万元。
【社保资金管理】2003年,制定出台《垦利县社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社保经办机构经办社保基金的财务行为,收缴社保基金220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50%,同比增长115%。继续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资佥投入,投入优抚对象、农村低保、城镇低保、残疾人保障金、再就业资金632万元。及时拨付“非典”防治经费138万元,确保了非典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医疗保险办法,积极参与医保资金的测算、审核和监管(县财政共负担269万元,其中县直187万元,乡镇82万元),确保了资金有效利用。
【国有资产管理】2003年,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及处置程序的通知》,转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处置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资产购置和处置程序,及时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各有关资产处置,共办理资产处置手续55项,资产原值876万元。加强公物拍卖机构监管,严格执行资产拍卖程序,将公、检、法机关移交的罚没收缴车辆及时公开拍卖,上缴财政56465元。积极搞好改制企业调查摸底工作,针对破产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相对较多的难题,起草了《国有亏困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做好资产评估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抽查工作。积极组织协调经贸局等四个部门对垦利县三家棉花加工和收购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对实收资本进行了产权界定,对企业所审报的数据进行了资金核实,为社企分开做好准备工作。
【基建财务管理】2003年,垦利县加大了对基础设施的投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达3095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1376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建资金的管理,管好用好有限的建设资金,推动垦利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制定了《垦利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的会计核算办法,指导各个重点工程指挥部建立帐薄,规范会计核算和收支行为;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并实行与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联合在每周三集中办公的制度,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中存在的有关计划、财务等方面问题。同时以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实施财政委托审查为重点,加大了对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力度。在对200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分类建立了2003年重点项目档案20项,其中农业项目5项;基础设施项目15项。
【会计管理】严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2003年,组织参加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共72人,合格人数为35人,合格率为34%。为提高通过率,安排了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参加培训人员共37人。完成会计从业资格年检工作,对1108名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进行了年检。
针对许多部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乡镇及办事处财税办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资料展评工作。会计电算化培训步入正常轨道,取得一定成效。为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使会计人员从繁重的记帐中解脱出来,根据实际情况,在县职教中心设置会计人员电算化培训、考试点,并经省市两级验收合格,于4月份开始首批人员培训,全年培训7批,227人,考试合格216人,考试合格率达到95.1%o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全面推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使用计算203垦利年鉴机替代手工记帐的有关规定,对全县已购买和使用计算机模块记帐的单位进行全面了解调查,并对这些单位的计算机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经单位申请,县医院、国土资源局、油区办等五单位通过市级验收。组织全县会计诚信知识竞赛答卷活动,参加答卷人员1800人。
【税收征管】2003年初,分解落实收入任务,按照目标责任制严格督查考核,配合税务部门,强化征管措施,认真清理欠税,坚持依法依率计征,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同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落实县农业特产税税改政策,对部分特产税科目分别进行了划转农业税和取消的处理,并暂停征收了乡村公益事业金,减轻了农民负担。抓好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机构组织建设,认真选聘协税员,构建县、乡、村三级征收网络;全面推行“定时间、定地点、定税额”的“三定”征收模式,在各乡镇建立了农业税征收服务大厅。全县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共入库1245万元,其中,农业税完成1056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53万元,契税完成136万元。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推行和完善“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等管理办法,强化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收入的管理。
【政府采购】2003年初,下发了《垦利县二00三年度第一批政府采购目录》,不断扩大采购范围,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加油纳入政府统一采购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蓝天、胜东正星及中石化东营市第33加油站等3家加油站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站点,并于9月全面运行。同时,加大后续监管,一方面加强对全县政府采购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一方面,强化内部、用户和供应商管理,制定了《政府采购八不准》、《采购回访制度》等规定。2003年采购金额共计1500万余元,同比增长130%,其中汽车63辆,计964万余元,电脑、空调、办公家具及附件金额536万余元,为单位节约资金150万元。
【财源建设】2003年,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相继岀台了《垦利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垦利县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从年度预算中安排10()万元扶持工业经济发展,重点用于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安排150万元用于科技孵化器建设,安排70万元用于扶持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安排15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龙头项目贷款贴息,安排165万元用于波尔山羊及奶牛补助等,培植壮大了一批财源。大力争取上级资金,通过积极申报,全县有5个农业龙头项目被列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范围,争取财政贴息资金180.54万元;万得福公司大豆分离蛋白项目和挪亚公司蛋黄派项目,申报为省级扶持项目,获得省级扶持资金250万元;争取省、市扶持项目35个,到位财政扶持资金849万元;向市财政争取“双增工程”建设项目3个,落实项目资金180万元。认真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兑现奶牛养殖县级奖励36.56万元,市级奖励45.06万元;拨付黄河口镇生产村养殖小区、西宋乡北于村奶牛养殖小区建设补助资金各5万元,垦利良种肉羊补助资金9万元;借鉴外地经验,存入农村信用社贷款保证金600万元,按1:6放大,对养牛户发放贷款,全年累计支持养牛、养羊户69户,发放贷款969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加强税源调查,先后开展了农业三税税源、企业所得税税源普查工作,绘制完成了垦利县首张农业税源分布图。
【财政监督】2003年,采取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分析监督等多种有效手段,对7个乡镇的支农资金、民政抚恤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岀违纪资金155.8万元,挽回损失51.5万元;对用水附加、用电附加进行检查,收缴入库150万元,集中用于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和城市道路亮化工程。从5月22日起,历时1个月的时间,就2()个执收单位的收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交财政、有无坐收坐支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处坐支数16.1万元,上交不及时数39.4万元,转移收费职能的72.8万元,应交未交财政专户61.9万元。与监察局、物价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清理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对全县70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了检查,就检查结果给被检查单位下发了《关于收缴其他财政性资金的通知》,收缴其他财政性资金189.4万元。对县直欠缴土地出让金的12个单位204财政•税务进行了调查,收缴土地出让金12.4万元。
【农村税费改革】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在农业税夏征之前,针对农业税收政策的变化和基层农税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于2003年3月底,组织举办全县财政系统财税知识培训班,对乡镇财税人员就农业税收、农村税费改革等知识进行系统培训。
4月,开展了“农业税收宣传月”活动,为保证宣传的广度、深度,印发宣传单12万份,出动宣传车100多车次,各乡镇利用广播、电视、集市分发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农民群众纳税意识进一步提高。
建立和规范农业税收征管基础档案。对农业税计税土地、常年产量等计税基础资料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同时,将农业税收征管基础档案纳入计算机管理。为加快实现农业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目标,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税源普查,进行农业税收征管软件的安装使用工作,推行微机管理,推广使用农业税收征管软件,实现了农业税征收的纳税通知书和完税证电子打印,杜绝了手工开票。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全面暂停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对原有农业特产税政策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取消除海水养殖(含滩涂养殖)以外品目的收购环节的农业特产税;除海水养殖(含滩涂养殖)以外品目生产环节的农业特产改成农业税;保留海水养殖(含滩涂养殖)品目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对于保留海水养殖品目农业特产税的征收使用税率为:生产环节8%、收购环节5%。对于改征农业税的品目执行在农村税费改革中规定的农业税税率6%,并征收40%的附加。
(郝秀芹、周伟)国家税务【概况】2003年,垦利县国家税务局有干部职工94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0人,中专文化程度44人。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稽查局、计划征收局、信息中心和发票管理所,辖1个城区管理分局、2个农村管理分局(胜坨管理分局、永安管理分局)。负责全县569家企业和1320户个体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国税收入】2003年,国税局加强对收税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收入分析调度与预测,加大清欠力度,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狠抓个体私营税收管理。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全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15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566万元,增长34.86%,完成年度计划的124.04%。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157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982万元,增长33.72%,完成年计划的122.57%;省级收入完成7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00万元,增长16.28%,完成年计划的112.71%;县级收入完成50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484万元,增长41.85%,完成市局分配计划的130.83%,完成县政府分配计划目标的100.12%。取得首季“开门红”、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上半年税收收入任务、提前75天超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的好成绩,税收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大关。
【税收管理】全面推行“一窗式”管理。2003年8月1日,顺利推行“一窗式”管理,共在3个办事处服务厅设立6个“申报纳税”窗口,全部为“一窗二人”式,解决管票与管税脱节、金税工程采集数据与申报征收数据不衔接的问题,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共检查企业268户,其中有问题的37户,查补税款109.83万元,对6户企业取消了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加强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共检查企业81户,查出有问题的13户,补缴所得税1.42万元。
全面加强基础管理,按照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理顺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各项征管制度,建立了符合信息化要求的征管业务流程。认真开展“征管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对征管“七率”的考核,推行全局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实行月月考核,在市局征管质量考核中,登记率、申报率、当期申报应征税款入库率均达到100%,考核分数在全市排名第一。狠抓税务登记管理,共从工商部门获得个体业户信息1584条,比对筛选出385户未办国税205垦利年鉴登记的业户,全部进行了处理,纳入正常管理。在全局开展征管基础检查活动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并本着“真实、全面、准确”的原则,查找当前在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认真整改,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通过开展检查活动,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44户,办证244户;责成原未亮证经营的纳税户400户亮证经营;对不符合规定的60余份文书进行了修改,修改CTAIS中税务登记表信息子段录入不规范的841处,修改未录入主管税务人员的768条,处理滞纳金2103条;录入2003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近1000余份。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的票种、发票种类、领用数量、开票限额等方面进行检査和整改,对纳税人缴销的发票及时进行审核,共对全县263户纳税人依据发票开具额进行定额上调,月均增加税额7100余元;对15户纳税人普通发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罚款6700余元。同时,从10月1日开始,在全县开展普通发票即开即兑奖励和违章行为举报奖励活动,提高发票管理水平,促进税收征管,全年共发放即开即奖商业发票63000多份,比去年同期增长71.4%,兑付奖金2000余元。
【税种税率】垦利县国税局税种税率一览表税种税率增值税17%、13%和零税率消税率 卷烟 50元以上为45%50元以下为30%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 粮食白酒 25% 薯类白酒 15% 黄酒 每吨240元 啤酒 每吨220元 其他酒 10% 酒精 5% 化妆品 30% 护肤护发品 8%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0% 鞭炮、焰火 15% 汽油 0.2元/升 柴油 0.1元/升 汽车轮胎 10% 摩托车 10% 小轿车: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 8%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至2200毫升的(含2200毫升) 5%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 3% 越野车: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的(含2400毫升) 5%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 3% 小客车(面包车)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上的(含2000毫升) 5%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下的 3%206财政•税务税种 税率企业所得税 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 年应缴纳所得税额3~1。万元,按27%征收;3万元以下的按18%征收涉外企业所得税 30%、另外收3%的地方企业所得税【税务稽查】2003年,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氛围,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大力开展税务稽查,共检查企业39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460.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4.3%,处罚面达100%,处罚率51%;加强金税工程协查,全年共收到受托协查信息16起,涉及发票42份,补税2.38万元,加收滞纳金0.05万元;发出委托协查7起,涉及发票30份,进行进项税转岀处理的20.12万元,加收滞纳金5.71万元。
【税法宣传】2003年,年初,制定《垦利县国税局税收宣传〈税务信息〉考核办法》,层层落实任务。年末,强化督查,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日常的动态宣传、形象宣传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违法案例的曝光宣传和“税收宣传月”活动。在全国第1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中,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邀请省、市摄影家协会的记者和东营市及油田的部分省书协、美协会员,举办“税官”专题摄影活动和“税收与小康”书画活动,《东营日报》利用一个版面进行了宣传报道,拉开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为让公民及时了解新的税法知识,在全县开展“《征管法》走进千万家”活动、“送税法进校园”、“税收宣传网上行”和“税收信息传万家”等活动,受益公民达1万余人次,将税收宣传月活动引向深入;与宣传部联合举办垦利县国税杯“税收与小康”演讲比赛,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局的领导和县直各部门、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演讲会,参加人数达300余人。从全县选拔岀来的,22名同志参加了预赛和决赛,参赛选手结合行业特点和个人认识,从多个角度诠释了诚信纳税和共建小康社会的关系,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将税收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在日常宣传中,全年共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稿件74篇。其中:中央级17篇,省级11篇,市级46篇;共被市级以上信息单位采用信息稿件34条。其中:中央级2条,省级6条,市级26条;被市局评为“税收宣传月活动先进集体”。
【规范化建设】2003年,以强化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监督为主,继续叫响“规范化管理”这一国税品牌。执法管理。通过强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改革,在征收、管理、稽查相互之间和稽查内部之间建立起严格的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税收执法权的滥用;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自查活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对检查工作全面实行底稿制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担责”的办法,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还采取科室查分局、分局查科室的互查方法,实施全面复查。对检查岀的问题,及时进行整理、上报,研究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共检查出43个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实现了对国税干部税收执法行为全方位规范、全过程控制和全视角监督,有效防止税收执法中的随意性。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考核体系和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起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全局形成求真务实、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
制度管理。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将机构分设以来出台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丰富,共建立修订规章制度36项。其中,新建6项,修订30项,初步形成一个涵盖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税收执法、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目标考核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体系。同时,狠抓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方式,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落实质量显著提高。
推行能级管理。确定业务三级22人,二级57人,一级7人,见习级2人,并根据等级确定情况发放能级管理奖,有效地调动起全局国税干部学习和工作207垦利年鉴的积极性。
工作创新。撰写的《垦利县国税局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垦利县国税局基层税收分析监控系统测试报告》、《国地税登记信息比对系统开发应用》三篇经验报告,分别被市局转发交流,为全市国税工作加快发展起到指导意义。
【信息化建设】2003年,着力软件开发,实现管理创新。一是开发应用“国地税登记信息比对系统”,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实现对漏管户的及时监控、对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情况的有效监控,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弥补 CTAIS及工商比对系统在查询方面的不足。试运行过程中,通过数据比对,已成功筛选出可疑漏管户1190户,管理不同步的600户;开发试行“小规模及双定业户纳税监控系统”,从小规模及双定业户使用的普通发票为出发点,将交旧购新的发票按月份进行汇总后录入系统,对小规模业户的纳税申报与双定户的定额信息进行比较,拓宽税源管理范围;开发应用“税收票款比对软件”。每天将银行划款信息与税务机关CTAIS系统中的申报开票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克服人工对账费时、费力、误差大的弊端,确保汇总数据的准确性和上解税款的及时性,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以CTAIS系统为核心,深化各类征管软件的应用。推广应用“CTAIS分析辅助决策系统等软件和基层分析监控系统”、“国税工商比对信息系统”、“个体双定业户定额核定管理信息系统”、“纳税申报信息比对系统”、—208—“货物运输发票信息采集系统”、“纳税评估子系统”和“发票工本费预缴管理”等软件,巩固税源监控体系,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税工程应用。积极推行防伪税控装置,将全县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金税工程管理;加强金税工程管理,做好金税工程数据采集、比对工作,全年共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3053户次,采集存根联信息41573份、采集增值税抵扣联信息2700户次,采集抵扣联信息30598份。自实施以来,每个月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市、省和跨省采集率均为100%, 一直保持全国排名并列第一。
优化基础数据,提高数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制定的《CTAIS数据管理办法》和《CTAIS分析及辅助决策系统应用管理办法》,把好数据录入关,加强数据检查,实行电子数据应用部门归口管理,明确各科室、各岗位的职责,严把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三关,确保数据的准确、真实、完整,为建成全省上下贯通的三级监控网络奠定基础。优化信息系统安全,确保征管机制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信息系统一体化管理办法》、《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等信息化管理制度,强化网络安全、设备安全,机房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新征管机制的高效协调运行。优化网站功能,发挥“网上国税局”作用。通过“垦利国税局网站”,开设“税收宣传直通车”、税务公告、曝光台、诚信纳税光荣榜等形式多样的栏目,制作税法咨询、税负调整、办税指南、软件免费下载、市场行情等丰富的内容,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平台”的作用。
【电子报税】进一步巩固完善电子报税方式,着力提高集中征收核算的层次,全县电子报税的纳税人已达到1370户,占国税所管辖户数的100%。
【行风建设】2003年,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思想工作。认真开展十六大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先后与县妇联联合开展全县“庆三八’国税杯‘学习十六大精神演讲比赛,组织专题考试和演讲会,将十六大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推向高潮;切实抓好了教育培训。首先,举办春训活动,开展十六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召开总结大会,统一思想,理清思路,为顺利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举办会计知识培训班,全面提高全员的会计知识水平,在市局组织的竞赛中取得县区第一名的好成绩。.再次,以“星期六课堂”为阵地,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同时,通过集体分组讨论学、带着问题重点学、科室辅导解疑学、记分监督鼓励学等形式,开展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征管软件应用等业务知识学习,实行“两月一考”和开展争创“十佳业务能手”活动,并对业务能手进行表彰奖励,建立“学习型机关”,在全局形成争当业务能手、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片,开展财政•税务“廉政分局”和“纳税人满意征管员”等争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远离“四条高压线”,算好“四笔账”,使广大干部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监督,在内部,进一步规范廉政制度制约体系,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制。外部,聘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等有关部门的特邀监察员,从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采取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发放廉政监督卡、效能监督卡、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公开接受监督。全年共向全县党政机关、乡镇、纳税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发放征求意见信800封,收回673封,回收率84%,满意率均在99%以上;召开一次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征求建议和意见。
丰富载体。与县文明办联合在国税系统内部开展“诚信服务”竞赛活动,提高纳税服务层次和水平。更新全体国税干部的服务理念,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由浅层服务向深层次服务的转变、由窗口服务向全员服务的转变;做好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先后开展“网上服务”、落实“执法服务”、实施“承诺服务”、采取“贴近式”服务、推行“个性化”服务,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与县纠风办联合开展“行风建设”竞赛活动,在全局先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巾帼文明示范岗、岗位明星”、“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县政治思想先进单位”等争创活动,提高行风建设水平,精神文明建设又上新台阶,在全县百家企业评议执法部门活动中,被评为第一名;党总支被评为“先进党总支”,妇委会被市总工会评为“先进女职工集体”。
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全年共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款项3369.74万元。其中:为21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347万元,批准免抵税额177.6万元;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34户下岗职工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为15户福利企业办理退税2336万元;对达不到起征点的997户个体户免征税款43万元;政策性减免增值税466万元;在努力创造招商引资软环境的同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共引进到位外来固定资产金额2229万元,完成招商任务的232.19%。
(任广城、周玉泰)地方税务【概况】2003年,垦利县地方税务局有正式干部职工83人,本科学历12人,专科学历59人,中专学历12人。在2003年9月之前,设办公室、税收管理股、征收管理股、计划会计股、监察室5个股室,2个直属机构(稽查局、征收分局);派出机构有6个基层分局(永安、黄河口、垦利镇、高盖、胜坨、郝家分局),9月之后,垦利县地方税务局按照市局的安排进行人事机构改革,机关由股室改为科室,机关设8个科室(办公室、监察室、法规征管科、税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科、人事政工科、综合治税办公室);两个直属机构(稽查局、征收分局);6个基层分局(永安、黄河口、垦利镇、高盖、胜坨、郝家分局)。担负着全县4374户各类纳税业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垦利县地税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两个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地税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市级规范化行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市地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建局10年多来共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4亿多万元,增长了11倍,占地方当期财政收入的60%以上,2003年,地税收入突破亿元大关,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税收收入】2003年,按照县政府和市局下达的税收任务指标,坚持早、严、勤、紧的方针,强化征管,堵漏增收,大力组织收入,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指标。2003年共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0090.78万元,完成年初任务的107.78%,比上年增收2033万元,增长25.23%。其中,中央级完成1531.62万元,比上年增长12.88%,省级完成1091.10万元,比上年增长23.12%,县级以下完成7468.05万元,完成政府调整(7212万元)任务的103.5%,比上年增收1653.33209垦利年鉴万元,增长28.44%。建局以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组织税收收入创历史最高水平。
【税收管理】2003年,不断探求管理理念,推行管理创新,在队伍建设方面实行了“三分两定一追究”岗位目标管理机制,“三分”即分岗位、分人员、分职责;“两定”即定管理目标、定考核标准;“一追究”即对达不到目标管理要求的实行责任追究,将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激活了内部活力。
在税收管理上,推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区制度,划分税收执法责任区域,明确各分局及各职能科室执法责任,全面推行了“三类三级一规范”税收执法管理模式,建立起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协作有效、衔接紧密、运转协调、监控严密的税收执法运行机制。自行设计并启用《垦利县地税局税收执法责任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直观地、系统地、全面地反映责任区的税收征管质效。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环境和税收服务,解决了税收执法主体混乱,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过程中违规、过错行为追究措施不健全,“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全面推行发票改革,实行“一机双奖”制,“一机”即对从事服务、娱乐、建筑等行业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双奖”即实行发票即开即奖和发票违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发票改革起到了以票管税的作用。
【社会综合治税】2003年,为了强化税收征管,改变由税务机关单一治税模式,借助外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启动内力,创新管理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地方税源监控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县政府以垦政发[2003]14号文件下发了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及地方税源控管工作的意见》,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县、乡、村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全县共成立各级综合治税专职机构8个,配备相关人员557人。按照 “科技加管理”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科技兴税”战略。把信息化建设与税收管理及综合治税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在内部管理上的人机结合,税源管理上的全程监控,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依托信息化技术向纵深发展。在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无线联网的前提下,又新购置了63台计算机,实现了人手一台计算机。自行设计并开发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信息的采集、传递、督办、落实、反馈、统计、对比、查询等功能,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监、管、查体系,实现了社会涉税信息效果的最大化。启用了《东营电子控税信息系统》软件,它是一个集监控税收征管、分析税源变化、量化征管指标于一体的信息应用软件,其特点是形象、直观、可操作。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政府出台了《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务督查,每年分两次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形成了以“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新征管格局,多年来“税源不清、控管不力”的局面得到了明显改变,堵漏增收效果显著。2003年,全县各级社会综合治税网络机构提供各类涉税信息22189条,征收地方税款1047.8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62.16万元,增长18.31%。2003年度,被东营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度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 “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
【公车改革】2003年,对7个基层分局车辆进行了改革。辞退临时工司机12名,将现有的车辆估价公开拍卖,根据各分局管辖的面积、户数等因素核定用车费用,上封顶,结余留用。通过车辆改革,费用开支比改革前压减幅度42%。公车改革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税务稽查】稽查局从大局出发,创新思维,大胆工作,一是更新观念,逐步淡化稽查数量,引入稽查质量指标,推动税务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转变。二是建立了分类稽查制度,2003年,先后对金融保险业、建筑安装业、减免税企业等实行了专项检查,提高了稽查的工作效率。三是建立税务稽查预警制和税务案件公示制,全年共计稽查纳税业户56户,入库税款268万元,罚款85万元;受理查处举报案件12起,入库税款28万元,罚款16.2万。
【税收宣传】为了让基层有更多的时间抓税收征管工作,2003年,宣传工作做了大的调整,由原来给各分局分配上稿任务改为210财政•税务由县局机关统一组织,一个窗口对外,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由各分局向县局提供素材,明确了各单位宣传信息工作的任务目标和重点,2003年共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税务》、《大众日报》、《地方税务》、《东营日报》等新闻媒体用稿339篇(件),其中国家级54篇,省级219篇,市级66篇,在《东营日报》刊发了头版头条,实现了全市税务系统《东营日报》重量级上稿零的突破,被县委宣传部授予“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取得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第一名的好成绩,被授予“宣传工作优秀单位”。2003年税收宣传月以吕剧团编排税收大戏,在全县有关乡镇、工矿区进行了巡回演出为重点,起到了寓教于乐的宣传效果。
【行风建设】2003年,垦利县地税局在税收工作中坚持一手抓收入,一手抓廉政,廉政工作常抓不懈。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目标,层层签订了《家庭助廉公约》,加强了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实行与单位、干部职工评优树先和工资奖金挂钩的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每季一考核。全方位推行政务公开。将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税务登记证办证、办税程序、办税时限、办税结果、税收执法的种类、标准及依据等事项进行公开,实行“阳光税务”;结合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了宗旨教育、艰苦奋斗教育、警示教育三个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了党风廉政建设录像片,积极引导地税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宗旨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结合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学习先进找差距,解放思想促发展活动”主题教育,在全体税务干部中组织开展了查摆和大讨论,解决了干部职工“权如何使,法如何执,人如何做”的认识问题。在全县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中,地税局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