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4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垦利”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大力倾斜,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垦利”建设的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2346”总体工作思路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平安垦利,,创建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呈现“六高六低”的良好格局:侦查破案和攻坚能力提高,刑事发案率降低;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破案率同比提高17%,命案侦破率100%,;治安管理和防范能力提高,治安案件和可防性案件发案降低,入室抢劫、盗窃案件分别下降了37%和15%,扰乱社会秩序案件下降了40%;治安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提高,治安灾害事故各项指标降低,全县交通、火灾的事故起数、死亡数、受伤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5.5%、14.8%、12%、19.5%和61%、11%、9%、73%,预防和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能力提高,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率降低,同比下降10%;队伍执法和服务水平提高,民警违法违纪率降低,人民群众对民警执法和服务满意率分别达到91.5%和95.5%,君羊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提高,涉及政法部门的投诉和举报降低,群众投诉反映政法干警问题的数量同比下降75%。
【基层综治组织建设】2004年,切实加强了基层综合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乡镇综治办和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各乡镇及单位综治机构健全,乡镇配备了专抓综治工作的副书记,有一名专职副主任。建立13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10处国家安全信息网络,全部落实了办公地点、配备了微机,并与市、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联网,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时效。二是抓好调解组织建设。构筑起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经过培训,全县1098名专(兼)职调解员全部上岗,基础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大大提高。三是抓好信访组织建设。各乡镇配备了副科级专职信访员,2名兼职信访员,村村建立信访工作调处小组,配备信访信息员,县直部门和各企业全部设立了信访机构,落实,,一岗双责,,和领导接访。全县信访案件结案率均达到98%以上,上级要结果案件结案率达100%。四是抓好群防组织建设。城区组建了70人的交巡警大队,24小时治安巡逻,居民小区配备了86名楼长轮流巡逻,机关事业单位配备2〜3名内保人员,企业建立700多人的保安服务队伍,城区“两抢”案件下降32%,盗窃案件下降11.5%。每个乡镇以派出所为主力,组建10人以上专职巡逻队,有条件的村成立专(兼)职联防队,全县农村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1%。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04年,构筑起以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以乡镇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调解中心和司法所为骨干,以村级调委会和专职调解员为基础,以生产小组义务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为补充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232名调解员全部经过培训上岗,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建立健全协调会议、领导包案、跟综督办等制度,工作中,通过乡镇排查、司法排查、信访排查等多种渠道,对本辖区内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摸排,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单子,建立台帐,落实责任,限期调处。积极开展评选“优秀人民调解员”活动,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期,营造人人关心调解工作,支持调解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坚持完善“四排查、四调处”工作方法的基础上,突出抓了“四个规范”:一是规范领导责任制,实施“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负责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发生的问题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建立县级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县法院实行院长接访制度,充分发挥庭前调解功能,及时有效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二是规范职能部门责任制,使各职能部门自觉承担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责任,职能部门内部发生的问题由部门负责处理,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三是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调处,每10天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向上一级综治部门报告,遇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每天排查一次,一级对一级负责,尽快解决。四是规范组织结构,狠抓县、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完善了13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完善、提高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整合化解社会矛盾的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实行“四个规范”,有力地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完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年内,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7起,调处153起,调处成功率达91.6%。
【平安垦利建设】2004年,深入开展“平安垦利”建设活动。一是抓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图板、标语、知识竞赛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建设“平安垦利”的重大意义,先后出动300多辆次宣传车,张贴1200条标语,悬挂横幅80条,制做12块大型宣传牌,在100家农户开展了公共安全感调查,表彰了100名农村优秀调解员,烘托创建氛围,在干部职工中组织了1次知识竞赛,2场演讲比赛,1次征文活动,1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1次政法干警业务考试,建设了“平安垦利一条街”,在县电台、县电视台开辟专题栏目、在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发表反映垦利县平安建设的稿件320篇,由于展开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措施到位、力度到位、形式有效、从而为“平安垦利”建设健康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抓载体。发动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具体有效的平安创建工作。各乡镇扎实推进“平安乡镇”建设,指导各村民委员会建设“平安村庄”;县直部门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建设、金融、土地等部门深入开展“平安系统”建设;各中小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组织广大师生扎实开展唱响一支“平安校园歌”、创编一句“平安校园警句”,参加一次“平安校园训练营”、一次“平安校园论坛”、一次“平安校园征文”、一次“平安校园知识竞赛’,平安建设“六个一”,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社区在各居民小区深入开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指导县属各大企业扎实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团县委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了建设“平安垦利、青年先行”活
全县“平安垦利”建设工作会议
动,县妇联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小公民道德建设”、“文明进农家”、创建“平安家庭”、“优秀妇女维权岗”、“零家庭暴力”活动;工会开展了“资助贫困大学生”、“特困职工救助”、“平安企业”活动。各级各部门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创建“平安一条街”、“平安一个院”以及建设 “平安垦利”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三是抓创新。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大力倡导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一切形式的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不拘一格,勇于创新。县公安局大胆创新工作运行机制,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完成了110、119、122“三台合一”和城区交警合一,处警速度明显加快,巡逻密度明显加大,防控力度明显加强;县妇联与社区联合开展了“创文明平安社区妇女先行”活动,贴近群众生活,走进千家万户,深受居民欢迎;县公安局与社区联合,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形势分析预报”,定期向广大居民通报社会治安动态趋势及防范知识,等等,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抓典型。把培养推广典型作为推动建设“平安垦利”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措施来抓。自活动开展以来,已在全县总结推广了郝家镇村级调解组织建设“五个一”经验,胜坨镇以“一送、二建、三学、四定、五达到”为主要内容的“12345”工作法,西宋乡十八户村联防联治,胜坨镇海中村“村包队、人包井”维护油区治安办法,郝家镇“村务大事村民公决”和黄河口镇“村级工作阳光操作制度”。这些典型的涌现,对推动“平安垦利”建设工作上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是抓督导。县建设“平安垦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成两组,拿出70%的精力,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明查暗访,小问题现场解决,大问题及时汇报。对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部门上报的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平安垦利”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审查把关,对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的,坚决返回重新制定,重新提报。县建设“平安垦利”领导小组已召开调度会5次,分别对乡镇、县直部门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平安建设进行专门调度。县平安办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地区、城乡、行业、单位的差别,将全县乡镇、村居、单位分为好、中、差三个类型,因地制宜,因情施治、加强指导、注重实效。
【严打整治】2004年,针对不同时期刑事犯罪的特点,坚持把破大案、打流窜、挖团伙、追逃犯作为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开展“严打”集中行动和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盗窃、抢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广泛开展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有效遏制经济犯罪的发生。在全县范围内相继开展了“春季严打”、“夏季严打”集中专项行动,1~10月,刑事案件立案223起,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共侦破案件113起,同比提高9个百分点,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40名,打掉持枪、敲诈勒索、破坏通讯设备、盗车等犯罪团伙18个,成员64名,涉案物品价值200余万元,实现了社会治安形势的根本好转。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51件98人,批捕38件76人,受理起诉52件97人,起诉45件86人,审判机关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9件,判处犯罪分子79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
在开展“严打”斗争的同时,紧紧围绕农村、油区、城区和沿海“四条线”,把治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地方作为重点,采取列单子、建台帐、组织工作队进驻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一是在油区,集中开展油区治安专项整治活动。2004年,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1个月的油区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共清理窃气点110处,气包75个,收缴输气管线27000米,端掉非法收油点1处,取缔非法废旧物资收购站点1家,没收私收油田物资1.5吨,逮捕盗油分子2名,维护了油区稳定。在此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有效化解的原则,22起工农矛盾得到妥善处理。二是在城区,集中开展建筑装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成立城区建筑装卸市场管理办公室,组建建筑装卸市场专项整治队伍,建筑装卸费由各建筑施工单位预缴,装卸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对不服从管理的10余处建筑工地进行了整顿,对4处建筑工地进行重点治理。目前,城区建筑装卸市场管理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在农村,集中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贩卖儿童专项整治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解救被贩卖儿童7人,有力地打击震慑了犯罪。四是在沿海,集中开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环境保护法》集中宣传,积极开展海域边界纠纷处理,重新利用纬导、水漂等方法划定边界。海监大队与边防、渔政等部门联合组织了3次治安大检查,共查出海洋污染事件3起,海域秩序得到了有效治理。
【政法队伍建设】2004年,把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结合起来,坚持把政治建警放在首要位置,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为期10个月的“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
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五大活动载体,即开展警容警风警貌大检查、举办“公正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政法队伍大练兵
动、召开政法队伍建设经验座谈会、进行业务考试。利用载体开展活动,有力地增强了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得到了进一步深化,政法干警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行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大增强。
【治安防范】2004年,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确定“县级巡防、镇级联防、村级群防、农户自防”的四级治安防范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县级巡防”主要是加强城区的治安巡逻力量,实现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巡逻,实现对点和面的控制。4月,在完善110、19122三支专职处警队伍的基础上,新组建70人的交通巡警大队,24小时治安巡逻,加强了治安面上的控制。在居民小区推行“一区一警”、“一楼一长”制度,配备楼长86名,依托警务室,3〜4人组成一个巡逻小组,轮流在小区内巡逻。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配齐2~3名内保人员,县属企业建立了1200多人的企业保安队伍,这些人员轮流值班巡逻,实现了对点上的控制。“镇级联防”主要是依托乡镇派出所组建10人以上的专职巡逻队,承担辖区内维护农村治安的重任,及时处理发生在农村和油区的治安案件。“村级群防”主要是在农村充分发挥“五支队伍”的作用,建立专(兼)职巡逻队伍,实行群防群治,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全县332个村民委员会有专(兼)职巡逻队员2678名。其中,专职巡逻队员340人,义务巡逻人员2338人。“农户自防”主要是动员5~10家农户自发组织起来,轮流看家护院、看门望锁。"四级联防”工作的开展,使全县可防性案件同比降低了21个百分点。
在全面加强“四级联防”工作的同时,坚持以110为龙头,基层警务站为依托,全力推进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起“三台合一”的电脑显示接报警系统,增加了地理信息系统;在城区主要路口和主干道路新建5处治安卡口,新上2处自动拍照电子监控系统;在公共复杂场所、金融部门、党政机关等重点区域和要害部位,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将城区原有的7处警务室全部改设为报警服务点,建设7处标准化治安岗亭;在进出垦利县的主干道设立3处三级警务工作站和堵截卡点;在居民区推广楼寓对讲电控门、居户防盗门和内置式防盗网,全面实施楼道亮化工程。逐步实现了“发现得了、控制得住、防范得牢”的目标,从源头上有效扼制了影响治安问题的发生。
(董振宇李宏存)
审判
【概况】2004年,垦利垦人民法院本着“管好队伍不出问题、办好案件尽到天职、凝心聚力留住人才、运转有序按步就班、符合实际树立形象”的原则,全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司法能力不断增强,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获得第一名;档案室被省档案局晋升为特级档案室,并授予“先进单位”;法警队受到省高院表彰;法院党支部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联合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在2004年的司法考试中,有8人通过,通过率高达50%,比全国高出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39个百分点,1人取得全省法院系统第1名。在综治普法、县委督察考核、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调研宣传、党建带团建等方面的工作中,法院均被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在全省法院院长培训班上,垦利县人民法院院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了典型发言。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和中国法院网联合举办的直击执行征文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各1篇,在全国各法院中获奖是最多的。
【立案工作】2004年,为规范庭前准备工作,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在全市率先实施了“立调分离”,在立案庭分设立案组和调解组,调解组专门进行庭前准备和调解,节约了诉讼成本,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通过《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关于立案、庭前调解工作的规定》等文件,从立案、排期到审理,使每一个案件的审判流程都能够顺畅、有序、高效运行。在审理好再审、重审案件的同时,通过案件评查等方式,加强了对审判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刑事审判】2004年,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努力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4件117人,审结64件117人。召开公判大会4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通过对20多名犯罪分子的公开宣判,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作用,与共青团、妇联、教育局等部门联手,对青少年被告人的审判,坚持寓教于审,搞好帮教。
【民商事审判】2004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72件,审结1363件,结案标的额6228.92万元,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经济发展。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在全市率先建立“立调分离”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庭前调解结案率达到40%。继续发挥好油区巡回法庭迅速、快捷的职能作用,共受理并审结“涉油”案件32件,标的额494.4万元,有力促进了油地关系的健康发展。
【行政审判】2004年,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32件,审结33件(含旧存1件)。受理非诉执行案件131件,执结131件,标的额37.95万元。深入开展行政诉讼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行政诉讼宣传手册2000余册,接受群众
法院院长裴秀峰做客中国法院网
少年法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现场咨询120余人次,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执行工作】2004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32件,执结632件,执结标的额4099.4万元,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充分考虑执行的时机、地点、对象、条件等因素,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推行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多种方式,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状态。为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制约,制定实施了《关于执行实施权、裁决权分离的规定》,将执行权分为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在两权分离、权责清晰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机构的设置进行了划分,执行一庭具体负责案件的执行实施权,执二庭具体负责案件的裁决权、司法统计等工作。通过执行改革,为执行工作的高效运行打下
了基础。
【信访和再审工作】2004年,在安排专人按规定接访的基础上,本着“两个专门”和“三个亲自”的原则,对群众信访案件,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门研究,专门处理。坚持“定时、定点、定人”的“三固定”院长公开接访,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60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480人次。全年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10.12万元。为使审委会真正发挥出法院最高审判指导组织的作用,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审委会委员公开从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中考试选任制,四名业务骨干经考选被任用,为今后更好地指导审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共受理再审案件7件,全部审结。
【司法鉴定工作】垦利县法院技术鉴定中心承担着东营区、垦利县两地的司法鉴定工作,在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努力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科学、准确。制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08件。其中,法医学鉴定案件74件,对外委托和组织鉴定123件,交通事故酒精鉴定131件,鉴定结论准确无误。
检察
【概况】2004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和机关规范化建设,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2004年,自侦部门进一步提高侦查水平,规范办案活动,加强办案安全,继续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加快实施了由数量规模到质量效果的转变。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11人,立案侦查2件4人,移送审查起诉2件4人;共受理贪污贿赂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件7人,立案侦查7件7人,移送审查起诉6件6人,其中大案2件2人。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积极探索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模式。在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与垦利镇建立了镇级预防职务犯罪联动机制,率先在全市实现了乡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此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加大法律宣传的力度,通过到有关单位上法制课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讲教育,力争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
【刑事检察】2004年,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和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制度,依法快捕快诉,确保了不枉不纵。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4件127人,同比分别上升48.0%、60.8%;批准逮捕59件103人,同比分别上升37.2%、47.1%;其中,重特大案犯35人;不批准逮捕15件24人。共受理各类起诉案件80件133人,同比分别上升19.4%、25.4%;审查后提起公诉59件10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下降3.3%,人数上升2.8%;已判决57件10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下降6.6%,人数上升1.9%。
【民事行政检察】2004年,以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枉法裁判导致司法不公正的案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做到了不枉不纵。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件,立案审查12件,其中提请抗诉10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息诉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支持起诉到法院8件,诉前调解达成还款协议4件;向法院发检察建议3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继续走在了全市检察系统的前列。
【控告申诉检察】2004年,坚持惩教并重、打防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访制度,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努力减少重复来信和越级上访。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65件,受理申诉案件20件,检察长接访50次,参加“五长”联合接访12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监所检察】2004年,为确保看守所狱内安全,与公安局看守所的干警一道,切实加强了狱内管理,全年联合检查23次,自行检查262次,检察长检查13次,对在押的人犯集中教育9次43人,个别教育20人次,提出检察建议23份并全部被采用,确保了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的狱内安全。
【诉讼监督】2004年,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以防止漏罪、漏犯为重点,加强侦查监督;以解决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以纠正超期羁押、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为重点,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纠正各类违法案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全年共对14起刑事立案案件进行了监督,追捕漏犯20人,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1起,均作出了有罪判决。
【检察技术】2004年,共受理各类技术案件112件112人。其中,文证审查案件67件67人,物证录像案件13件13人,办理保险理赔案件32件32人,。为严格依法办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预防犯罪】2004年,认真贯彻上级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关精神,坚持打防并举,预防在先,从源头上防止犯罪的发生,做到既惩治于既然,又防患于未然。
结合办案,认真研究发案规律和对策,积极开展检察建议活动,帮助发案单位健全制度。针对具体案情,综合运用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同步预防等多种方式,拓宽广度,加深力度,从源头上抑制腐败。加大调研和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研究当前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为查办职务犯罪奠定了理论基础。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月和举报宣传周活动,深入到厂矿、乡镇、集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上法制课7次,并与市人民检察院在垦利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集中活动,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奠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到垦利县视察镇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定了基础。做好个案的追踪回访工作。案件办结后,通过对发案单位进行回访,查缺补漏,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检查,一案一回访,有效地遏制了重新犯罪。
【招商引资】2004年,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服务承诺制度,派员到投诉中心值班,对侵害外来投资者权益的案件优先受理,努力创造了亲商、安商的优良法治环境。坚持“办案不忘招商”,将招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按照“千分制”的标准严格奖惩,极大地调动起了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共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926万元,完成任务1703万元的113.09%。
【调研信息宣传】2004年,共组织报送调研文章72篇,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12篇。其中,国家级3篇。共组织报送宣传稿件118篇,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17篇。其中,国家级4篇。印发了《黄河口检察》4期,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检察工作简报》8期。召开了四次质量较高的检察理论研讨会。
【科技强检】2004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办案用车14部,微机32台,固定电话30部,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办案设备,建成院局域网,做好了与省院、市院三级联网的准备工作。监控设施、证据固定设施、多媒体示证系统等先进办案设备投入使用,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技术调度楼已顺利竣工,大大改善和提高了办公办案的现代化、自动化水平。
【规范化建设】2004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将行政管理规范化作为规范化建设的杠杆:,求真务实,不走过场,创立了一条有自身特色的新路子。车辆管理规范化。所有车辆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前提下,由各科室局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配。实行双休日值班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夜间值班车辆的驾驶员不能饮酒,不能关手机,做到随叫随到。会议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检察长会议制度、院务会议制度等多种会设制度,对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研究事项、参加人员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做到务虚与务实相结合,达到提高会议质量,少开会多干事的目的。文件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健全了文件的登记和传阅制度,规范了公文格式,对上级安排的工作真正做到了政令畅通。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化。由于职务犯罪侦查指挥技术调度楼的动工建设,办公场所临时设在县政府招待所。在人员分散、办公场所狭窄、办公条件较差的情况下,丝毫没有放松对自身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了与安全保卫、上下班签到、卫生管理等机关事务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不间断、多层次地做好了监督,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王文娟)
公安
【概况】2004年,垦利县公安局共有干警244人,内设15个职能部门,下设10个派出所和3个边防派出所。2004年,全县公安机关以“平安垦利”建设作为工作主线,以执法为民和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创新发展,先后开展了“倡树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干事创业”、“公正执法树形象”、“学习任长霞”、“机关规范化管理及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同时,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大练兵” 活动,从体能、基本技战术、应用技能、法律知识、理论知识等方面对干警进行了全方位强化训练,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了显著提高。先后有3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4个单位受集体嘉奖,26个单位被上级公安机关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4个单位荣获 “创人民满意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有1人被公安部等八部委授予全国油区治安整治先进个人,1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55人被上级嘉奖,22人被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治安行政管理]2004年,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了油区治安专项整治、打击制贩假证、打击“黄赌毒”等专项行动。会同油田有关部门对治安混乱的区域进行了不间断治理,共拆除非法接线卡子90个,气包75个,窃气点120余处,收缴非法气管线6万余米,取缔土炼油窝点12处、非法原油收购点2处、烧釉瓷窝点6处,查处涉油案件10起,处理涉油违法人员60余人,回收原油200余吨,为油田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为油田创造了安全的生产环境;对墙面上乱喷乱贴的400余条不法信息进行了清除,对其中120余条假证广告进行了刷洗、覆盖处理,封停办证号码51个,抓获制贩假证违法分子2名;端掉赌博窝点5处、卖淫窝点9处,抓获参赌和卖淫嫖娼人员54人,没收赌具一大宗。严格民用爆炸物品和枪支管理。对生产烟花爆竹的传统区域进行了6次“拉网式”清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整治、不留死角,共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业户1家,收缴非法烟花25509发、爆竹133318头,其他原材料2公斤,处理违法人员8人;对全县公务用枪进行了重新摸底、登记,并进行了严格检查,督促涉枪单位落实枪支管理规定。全年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240起,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人员345人。其中,行政拘留142人,治安罚款66人,治安警告66人,其他处理59人。
【严打整治】2004年,以“警情不消失,严打不停止”为指导思想,先后组织开展了侦破命案、春季
副市长 夜间视察严打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严打、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夏季“百日破案会战"、秋季和冬季严打等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始终对刑事犯罪保持了高压态势。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62名,打掉犯罪团伙22个,成员85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200余万元。
【边防保卫工作】2004年,组织开展以“双让”教育为主题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提升边防官兵的政治素质。深入开展打走私、反偷渡活动,加强出海船舶的管理工作,一年来共检审出海船舶432条,出海渔民808人,检查出海船舶217条,人员1396人,查出违规出海船舶21条,出海渔民28人。
【刑侦工作]2004年,在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坚持以打开路的工作思路,强化侦查破案工作,打团伙、追逃犯,查破案件、深挖犯罪,全面提升了刑事办案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禁毒、协外等专项工作,铲除非法种植罂粟3450株。全年共立刑事案件284起,破246起。其中,重大案件立100起,破91起,特大案件立2起,破1起。总破各类刑事案件351起。
【户籍管理】2004年,以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为契机,开展了门楼牌编制安装工作,先后完成了215家城区单位和3万余农户的门楼牌编制任务,对城区215家单位的门楼牌进行了安装。同时,认真开展户口核对,对存在的差错及时予以纠正,共清理出存在差错的户口749人,纠正727人,核对出身份证号码重号205人,纠正205人,清理出无户口人员65人,对符合条件的53人及时办理了落户手续。
【公安交通】2004年,以“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以实施畅通工程为重点,强化源头管理,对城区交通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对路口进行了渠化,主要干道全部施划了交通标线、设置了交通安全标志。大力实施“户籍化”管理,对110台客运车辆、34台运送学生的车辆、84名驾驶员进行了登记,逐一拍照建档,对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适时跟踪。对无牌无照、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违法现象进行严查严纠,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427起,暂扣证件359件次。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得到全面优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都达到95%以上,畅通工程
消防大队管兵为地方进行消防培训顺利通过省厅验收,由三等城市管理水平升至二等城市管理水平,实现了历史新高。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73起,伤399人, 死亡27人,经济损失42.40万元。
【消防管理】2004年,先后组织开展春季防火安全大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夏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和冬季百日安全大检查等治理活动,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及高危生产企业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共检查单位112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7份、《复查意见书》87份,整改火灾隐患210条,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四大平安体系”创建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意识,改善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全年共发生火灾8起,经济损失12万元。【看守管理】2004年,健全看守所和行政拘留所值班、会见等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认真组织开展 “双加强、双保障”和严打牢头狱霸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投资30余万元对看守所的监控设施全部进行更新改造、升级换代,实现了管理、监控的信息化和自动化。全年,协同驻所检察科、武警先后组织联合预演8次,进行安全大检查25次,清监32次,召开狱情分析会12次,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教育18次,杜绝了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同时发挥严打“第二战场”的作用,通过感化教育,挖出犯罪线索82条。
【110报警服务】2004年,按照“科技含量高、建设标准高”的要求,多方筹措资金,抢时间、赶进度,投资400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了“110、119、122”三台合一报警服务系统,实现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案件求助三方报警、一方接警的目标,有效整合了警力资源。以“三台合一,,报警服务系统的投入使用为契机,规范接处警程序,大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严格履行“四有四必”承诺,做到处警迅速、服务到位,全年共接处警5315起,求助群众297起,110成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一道桥梁。
【典型侦破案例】持枪敲诈案:2004年1月3日,县公安局接到永安镇庆春饭店老板报案称:其接到一恐吓电话并于同天收到一封恐吓信,声言一天内将5万元钱存到银行指定帐户上,否则后果自负。接报后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亲临现场指挥破案,参战民警于当日到犯罪分子所留帐户开户行进行调查,在金融部门的配合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下,运用科技手段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曹建亭并控制了其行踪。
1月6日晚至7曰晨,办案民警迅速行动,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曹建亭(男,24岁,垦利县永安镇九十六户村)、杨卫卫(男,28岁,垦利县永安镇前二十五村)、宋国飞(男,18岁,垦利县永安镇前二十五村)、张海宁(男,29岁,东营区牛庄镇魏家村)、曹洪斌(男,23岁,黑龙江省铁力市双丰镇)等5人抓获,缴获左轮手枪一支、猎枪一支、手枪子弹19发、猎枪子弹6发。经审讯,该曹建亭、杨卫卫、宋国飞、张海宁、曹洪斌伙同他人自2003年11月初纠结在一起,持一支左轮手枪、二支猎枪窜至东营区牛庄王营村、张东村、牛庄村、垦利县永安镇等地,采取朝屋内开枪、写恐吓信等手段,敲诈10起、抢劫1起、抢夺2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
“3・30”破坏通讯设备案:2004年3月,垦利县东部乡镇连续发生通讯电缆被破坏、盗割的案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成立了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上马攻坚。3月30日凌晨通过蹲点守候,一举将犯罪嫌疑人韩立波(男,24岁,利津县陈庄镇)、孙建明(男,19岁,临胸县寺头镇宅科村)抓获,另2名犯罪嫌疑人在逃。经初审:2004年3月初至今,该团伙多次窜至垦利县黄河口镇、西宋乡、永安镇、董集乡、胜坨镇等地作案8起,盗割通讯电缆50余空,涉案价值20余万元。
淄博特大冒充警察入室抢劫案:2004年4月14日,淄博张店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到县公安局请求协助侦破一起特大冒充警察入室抢劫案。因案情重大,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协助淄博警方全力侦破此案。在我方人员的积极配合下,经缜密侦察,于4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朱贵方 (男,23岁,垦利县垦利镇邱围村人)、邱文宝(男,26岁,垦利县垦利镇邱围村人)、刘清华(男,30岁,垦利县城科贸街)抓获。经查:4月6日中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朱贵方冒充管道修理工敲开了张店区五里桥生活区刘淑琴家的门,刘清华、邱文宝又冒充警察进入刘家,并以有人举报其家中藏有枪支为由,对刘家进行搜查,在此期间,刘淑琴的丈夫申辉回到家中,3名犯罪嫌疑人用随身携带的手铐将申辉夫妇反铐,并对申辉进行殴打,逼问现金和存折的存放地点。在获取存折及密码后,由朱贵方到银行取钱,邱、刘二人用胶带纸封住申辉夫妇的嘴后在家等候。后3名犯罪嫌疑人将从银行取出的22万元人民币全部抢走。
“6・26”特大入室抢劫案:2004年6月26日,县公安局接到县河务局一职工报警称:上午10时许,5名青年人手持砍刀闯入其家中,用胶带封住其家属的嘴,捆绑起其家属的手脚后,实施了疯狂的洗劫,抢走现金、笔记本电脑、金银首饰一大宗,共计价值15万余元。接报后,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破案攻坚,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破案。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和受害人的描述,专案组很快掌握了犯罪分子的年龄段和体貌特征,根据犯罪分子年龄在20岁左右这一重要线索,对犯罪分子极易涉足的网吧、娱乐场所进行了布控。7月11日晚,专案组民警将在西城某网吧上网聊天的犯罪嫌疑人王新抓获。通过审讯,王新对“6・26”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他犯罪同伙。办案民警顺藤摸瓜,仅用10个小时,将郝涛(男,23岁,垦利镇中苟村人)、张强(男,22岁,胜采三矿工人)、董龙飞(男,15岁,滨州市滨城区莆城乡赵寺勿村人)、董滨(男,16岁,滨城区莆城乡小关村人)等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5人于5月份通过上网纠合在一起,并购买了砍刀等大量作案工具,先后窜至东营区、垦利县抢劫作案15起,涉案价值17万余元。该团伙对“6・26”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述了想于近日绑架垦利镇一女老板以勒索钱财的犯罪预谋。
命案必破:一是2004年1月11日,油田三矿职工陈品山在垦东“朱老大饺子城”被人捅破肺部致死。县公安局经过近30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将案件查清,将犯罪嫌疑人之一刘晓克抓获,10月19日该案主犯聂磊又在辽宁落网。二是5月24日县玻璃棉厂单宝霞在县人民医院家属院内被人杀害。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很快确定了作案人曹福春,之后通过多种途径,全力追捕,该曹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10月9日在黑龙江省鸡西市投案。三是6月21日丁文艺被人用车在公路上拖死。案发后,刑警大队会同交警大队快速出击,利用案发时间短的时机,紧抓线索不放,将作案后逃走的犯罪嫌疑人曹井红抓获。
(周荣智)
司法行政
【概况】2004年,垦利县司法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垦利” 为中心,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
司法人员到集市进行法律宣传规范、促公正,抓诚信、促发展,抓队伍、树形象,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建设“平安垦利”和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十送十创奔小康”活动先进单位,总结培植的创建零案村12345工作法表彰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被东营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
【普法工作】2004年,制定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由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到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制定“送法律,创遵纪守法零案村”年度工作计划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实施方案,促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制定《关于开展建设“平安垦利”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发放到各乡镇、办事处、县直部门、单位,把3月定为建设“平安垦利”法制宣传集中宣传月。3月5日,组织县直各部门、单位30余个在人民保险公司以北、集贸市场口以南,利河路两侧设立宣传站(点),集中宣传各专业法。活动中,县直25个部门单位在办公楼前、主要街道路口制挂了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3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各乡镇也结合各自的实际,在3月5日前后,利用各种形式在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段进行了宣传。6月,组织土地、教育、林业等部门及律师到永安镇、董集乡进村入户和大集进行法律宣传,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12月4曰,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曰”活动。
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县财政局联合举办了《政府采购法》知识竞赛;与县人事局、县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国税怀”《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6月25曰,组织各部门单位的200余名普法骨干在垦利宾馆中心考场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各单位设分考场组织其他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考试。
结合“平安垦利”、“小康文明村”活动的开展,4月21〜23日,组织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乡镇司法所人员到全县确定的18个创建“小康文明”重点调度村进行“送法下乡”,在村两委大院门口挂法律援助工作点的牌子,并将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序等内容制成展板,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便于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帮助指导村委建立普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村民学法用法档案,促进农村的法制化、民主化建设进程。
为迎接省市的普法验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组织整理普法档案80多卷,推广依法治理典型20多个,组织全县普法典型材料20余份,并用简报的形式在全县推广。
【公证工作】2004年,进一步加大公证改革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办证责任制和错证追究制,定期对公证质量进行评查和自查。在全市组织的公证卷宗检查中,公证卷宗合格率达100%。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和合同(协议)公证全部实行了要素式公证书格式,保证了公证质量。连续为县里的几个大型项目拆迁进行各种公证,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年内公证处办理经济、民事合同公证560件,涉及金额3200万元,接待来访1400余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
【律师管理】2004年,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整改验收五个阶段,使律师诚信执业、服务为民的观念得到强化,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平安垦利”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积极组织开展信用律师所创建活动,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依法办案、文明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顾问点11家。其中,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6家。代理经济、民事案件22件,刑事辩护案件1件,代写法律文书2684份,办理非诉讼法律案件7件,解答法律咨询5504人次,索回赔欠款12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65万元,业务收费9.43万元。
【法律援助】自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各种现代化办公设施配备齐全,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规范,高效运转。2004年,在全县确定的18个创建“小康文明”重点调度村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在村两委大院门口挂上了法律援助工作点的牌子,并将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序等内容制成展板,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便于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同时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按时参加“五长”联合接访和县级领导接访,积极参加信访案件的处理,为党委、政府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当好参谋助手。一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申请46件。其中,民事案件40起,刑事案件6起,全部处理结案。
【基层基础工作】2004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举办司法调解员培训班一是健全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认真做好开发区、社区管委会的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在较大的非公有制组织中建立民调组织,深入乡镇、村庄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组织“四统一”(调解员证、调委会标牌、调解徽标、调委会印章)和“四落实”(组织、工作、制度、报酬)比例,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7件,调处成功率达96%以上。二是加强调解员的培训。由县局负责对各乡镇、管委会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乡镇司法所、开发区调委会、社区调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了调解质量。三是完善调解制度。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建立完善学习、排查、调处、回访、反馈、备案等工作制度,实行村(居)每周、乡镇每半月、县每月进行一次矛盾排查制度,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会战,使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早预防、早发现、早调处、不激化。四是落实帮教措施。对2004年返乡的69名刑释解教人员逐一建立了帮教档案,安排帮教责任人,帮教责任人不定期到帮教对象家中走访,司法所人员至少每半月到帮教对象家中座谈一次,一个月向县局汇报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及思想状况,做到了接好茬,看的住,管起来,预防了重新犯罪的发生。五是认真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争创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及时向各乡镇、红光办人民调解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农村优秀人民调解员的通知,从优秀人民调解员资格审核、典型材料的把关、奖品证书的购置、领导讲话的起草、会场的布置等各个环节,精心筹备,周密安排。12月3日,召开了全县农村百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表彰大会,得到了市司法局、县领导的肯定。
【“148”法律服务】2004年,县司法局调整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领导小组,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接到法律咨询电话136个,接待来访230人次,当场解答法律咨询290次,分流到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76个,充分发挥了便民、利民、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