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选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村级公章、合同、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村级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我县农村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全面实行村级公章、合同、工作程序集中监督管理(以下简称“三监管”)制度。为确保“三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幵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立完善村级管理制度,提高村级事务管理水平,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为目标,本着“强化监督、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规范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和谐、健康发展的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环境。
二、监管内容及要求(一)村级公章监管村级公章监管是“三监管”工作的核心,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本乡镇所有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公章和村财务章统一进行监督管理。实行“一村一箱一锁”的办法,由各村公章管理人员负责保管钥匙、办理各种用章事项。要划分好用章业务类别,明确每类业务的审批人、审查人和审批程序。要严格监督公章的使用,所有用章事项均需村公章管理人员和乡镇公章监管人员同时在场、并出示相应的审批手续时,方可办理,并做好公章使用登记;原则上不允许将公章带出“三监管”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办理的,要严格监督,坚决杜绝空白盖章行为。
(二)村级合同监管村级签订的一切合同,签订前须经各乡镇司法所审查,签订后由“三监管”办公室统一监管。签订的各类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且程序完备。重要承包合同,事先必须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征得同意,应严格控制合同期限,原则上合同期不超过三年。要加强对村级合同的日常管理,确保合同条款落实。
(三)村级工作程序监管各乡镇根据有关法规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需要监管的村级工作事项及具体办理程序。监管事项一般应包括生产性费用减免,救济救灾物资、民政优抚发放,发展党员、确定后备干部,集体土地承包,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承包,宅基地的划分使用,国家、油田占地及青苗赔偿费,村级财务等。每项工作的具体办理程序要严格规范,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的,必须召开相应层次的会议,做到步骤不能少,环节不能减,程序不能乱,确保村民在村级事务中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乡镇“三监管”办公室要做好村级事务有关原始资料(如: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表决的档案资料及乡镇有关负责人的签批意见等)的备案管理,防止发生责任不清问题。
三、监管措施(一)明确管理体制。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三监管”工作负总责,负责做好宏观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纪委是所在乡镇“三监管”工作的具体责任者,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三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和特殊性、重要性业务的用章审批,对重要合同、程序进行监督把关,指导幵展“三监管”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选拔2至3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和原则性强的机关干部具体负责“三监管”办公室的工作,并搞好岗前培训和组织谈话。同时为各村配备一名监管员,负责监督、指导村章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权限,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公章、订立合同造成村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乡村两级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实行村级公章、合同、工作程序“三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靠上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管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三监管”工作顺利实施。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密切协作,搞好配合。组织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村级工作程序,并做好监督和指导;农业局要加强对乡镇“三监管”办公室农业经济方面的业务指导;司法部门要做好对合同的监督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三监管”办公室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方面的业务指导,形成“三监管”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村级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红光办事处参照以上意见执行。
(2005年4月11日)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2005〜2007年畜牧、水产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畜牧、水产两大优势主导产业的发展,实现建成全省畜牧、水产大县强县的目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按照扶优扶强、重点投放的原则,突出品种、品质、品牌和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对《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垦发〔2003〕13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垦发[2003〕14号)文件奖励扶持政策部分进行适当调整。现就2005-2007年畜牧、水产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畜牧业(一)奶牛生产对新建存栏奶牛达到50头以上、100头以上、200头以上、300头以上,且实现草畜配套的规模化标准饲养场(区),分别奖励场(区)建设补助费4万元、8万元、16万元、25万元。附录(二)肉牛生产1、实施龙头连基地带农户战略,采取直接补贴的办法,促进全县肉牛生产。凡本县区域内发展规模肉牛饲养,与本县龙头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向其提供合格商品牛源的,每头直接补贴养殖户100元。
2、对新建存栏生产肉牛50头以上的标准化饲养场 (区),奖励现金2万元。
(三)龙头企业建设年内新上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享受垦利县招商引资政策,其固定资产投资部分享受县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四)建立畜牧业科研基金、风险基金县财政每年从畜牧业专项扶持资金中安排15万元,用于畜牧业信息资源考察、推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工作,并安排10万元风险基金。
二、水产业(一)水产品加工企业及设施渔业本县单位和个人年内新建水产品加工企业或标准化设施渔业,除享受民营企业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并建成投产的水产品加工企业或设施渔业,县政府给予20万元的奖励,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0万元,追加1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数额以建设单位的正式发票和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二)海参养殖年内采取石头或水泥板护坡,新开发连片海参养殖达到50亩以上并投放海参苗的本县单位和个人,每亩奖励1000元。
(三)上农下渔利用对“上农下渔”池塘,每成片有效利用面积达到150亩以上,且达到养殖技术标准要求的,奖励区内养殖户1万元。
(四)网箱生产本县单位和个人从事名优水产品海水池塘网箱养殖达至U150亩以上,投放4mx4mx2m网箱150个以上的,给予6万元奖励,达到300亩以上,投放4mx4mx2m网箱300个以上的给予12万元的奖励。
(五)建立渔业科研基金、风险基金县财政从年度渔业专项扶持资金中安排15万元,用于渔业信息资源考察、推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及技术引进等,并安排10万元新品种引进试验推广风险基金。
以上奖项均为年度新增项目,属一次性奖励,均不重复奖励。每年年终由县政府督查局、财政局、畜牧局、水产局一并组织考核、验收、认定。
三、垦发〔2003〕13号、14号文件制定的奖励政策从2005年开始停止执行。其它发展意见及贷款担保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继续执行。
(2005年6月8日)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意见为进一步明确工程监督管理职责,达到“工程保质、干部保廉”的目的,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重要意义“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在制定工程建设方案的同时,要制定工程监督管理方案。近年来,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明显增加,规范的有形市场初步形成,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但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还不规范,在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等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给党和政府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是为了从工程建设的决策、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产生,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干部廉洁。
二、“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为工程实施所履行的各种程序和制定的各类方案的总称。
(二)工程监督管理方案工程监督管理方案,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国家规范建设工程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过程采取的必要监督管理措施。凡是财政性资金支付或由我县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招标人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制定工程监督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执行集体决策的措施。明确集体决策的范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制定(包括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内容)、招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与拨付、审计等重大问题必须进行集体决策。
2.执行建设项目责任制的措施。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包括: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查),明确具体责任。
3.执行依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措施,执行工程合同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制度,明确甲乙双方履行有关义务和责任。
4.执行公开选择中介机构制度的措施。在方案审定部门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釆用公开选择代理建设工程项目。
5.执行公开招标制度的措施。严格按照国家七部委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执行。
6.执行项目建设控制制度的措施。执行在招标文件确定范围内组织施工的措施;执行控制项目“甩项”、工程项目分包、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规定的措施。
7.执行工程审计制度的措施。执行项目决算、竣工审计制度的措施。
8.执行政务公幵制度的措施。对外公开,主要包括工程招标信息、中标结果、工程竣工后的工程内容(包括建筑面积、结构、内外装饰及内部设施等)和投资总额同工程预算的对比;对内公开,主要是党组(党委)集体决策的可以公开的所有工程建设事项。
9.执行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制度的措施。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不准领导干部插手、干扰、影响工程等有关规定要求的措施。
同时要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其他各类规定。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个性特点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
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督管理方案,由建设单位审定,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500万元以下的工程监督管理方案,应在招标曰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审定;500万元以上工程监督管理方案,应在招标日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报县纪委、监察局审定。方案审定后,要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报经审定监督管理方案部门同意。建设项目确实存在工期长等特殊情况的,可结合工程进程分阶段报送。为了便于管理,达到更进一步公幵、公正、透明,除特殊情况外,各项工程一律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和招标办的监督下实施招投标,对于不报工程监督管理方案的,主管部门和招标监管部门不予开标。
三、明确监督责任,搞好检查落实(一)部门各负其责,履行监督职责
1.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依法对有关部门、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500万元以上建设单位的工程监督管理方案进行审定和监督;受理并调查处理有关投诉、举报。
2.发改部门的职责。对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法律手续完备情况进行立项前的审查,对立项审批后的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计划要求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对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财政部门的职责。对政府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审查建设单位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对政府釆购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审计部门的职责。负责对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5.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协调审定各建设单位监督管理方案的制定和附录实施工作。同时,履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在工程建设中,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
(二)突出重点,搞好监督检查1.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成监督小组实施监督;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分别由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按照职责分工,组成由有关人员参加的工程监督小组负责全过程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发改、财政、审计、城建、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同时,也要不定时的对500万元以下项目进行抽查,对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有关规定处理。
2.突出重点,强化重点环节监督。监督小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中介机构代理行为、招标文件制定、专家评标行为、拟中标人考察、建设合同签订、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工程分包、违法转包,变更和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的监督。
3.广开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实行“建设工程廉政监督卡”等多项切实可行的监督制度。由工程监督小组向工程投标人、施工队伍、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与工程有关联的社会群众发放,委托其对工程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作出写实性评价,记入建设工程廉政监督档案。
四、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拒不执行建设单位所制定的“一项工程两个方案”的,按违反纪律处理。
对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存在介绍队伍、干扰正常招投标、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插手工程建设的人员,不论是否谋取利益,一经查实,一律按《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处理。对涉及建设工程的信访举报,一律调查查实,对违反工程监督管理方案规定的人员,一律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行业管理规范的,一律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对违纪违法的,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作出处理。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牵头对“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实施。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2005年10月17日)《垦利县志》《垦利年鉴X渤海垦区革命史》《垦区一山东战略区的稳固后方》四部书发行会上的领导讲话山东省史志办公室副主任马福震同志的讲话(2005年9月1日)各位领导、各位史志同仁、同志们:在这天高云淡、秋风送爽的丰收季节里,我们高兴地来到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母亲河的入海口,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垦利县,与大家共同庆贺收获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新编《垦利县志》、《垦利年鉴》、《渤海垦区革命史》、《垦区一山东战略区的稳固后方》等四书出版发行。值此盛会之际,我谨代表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对以上史志成果的出版问世,表示热烈的祝贺;对热心支持史志事业的垦利县委、县政府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身二任、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在史志战线上的垦利县党史史志办公室的同仁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钦佩!垦利县的同志们用丰硕的成果向社会各界展现了史志工作者的风采,证明了史志工作“资政、存史、教化”的巨大作用,提供了史志事业在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实际事例,为全省史志战线树立了良好的榜样。特别值得提出的是:东营市史志工作近年来一直走在全省的最前列,无论是读志用志,还是编修续志;整体工作都是一流水平,为全省读志用志,编修续志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而《垦利县志》则是东营市第一部出版面世的续修县区志,因此,毫无疑问垦利县的史志工作理所当然是第一流的,这与垦利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是与垦利县正确的执行“一纳入五到位”的史志工作方针分不开。事实证明垦利县的党政领导是开明的领导,是有文化的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多年来一向重视史志工作,现在又在“依法治国”的思想指导下,推动全国各地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各省、市、自治区都在酝酿地方志立法工作。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目前也在进行此项工作,《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已于7月通过人大常委会的预案,大约9月将审议表决。希望各地也要相继拿出执行这个工作条例的办法,以便使全省地方志工作健康有序,依法进行。
志书编纂出版之后,史志机构的工作重点也要相应的转移到读志用志,让志书充分发挥社会效益,这也是一项艰巨性不亚于编写志稿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东营市已有很多的好办法、好经验,借此机会,我谈几点个人看法:一、推动全社会读志用志,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发展,不是经济建设单一的发展,而是经济、政治、文化三大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项文化事业也取得明显进步,但相对于经济发展来说,仍然是有些滞后,其中若干社会事业象卫生、教育,特别是人的道德素质教育都有欠帐,表现在重视不够、投入不多、工作力度不大,单纯追求GDP。因此,要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推动全社会读志用志,利用本乡本土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国情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教育是非常合适的,可以十分有效的配合当地其他领域的文化建设同步进行,相得益彰,从而实现各地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努力开发本土历史文化资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历史文化是先进文化的源泉,这次出版的“山东革命文化丛书”,其前边就是先编纂出版了一套“齐鲁历史文化丛书”,十辑100本。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先进的文化是民族复兴的灵魂和精神力量。垦利作为在抗曰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山东战略区的大后方,是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特别是山东解放区及其后的淮海、渡江战役的“乌克兰”即“粮仓”,我们渤海子弟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许多英雄部队的兵员基地,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形成深厚的革命文化底蕴。我们垦利史志工作者有条件、有义务以革命文化丛书、志书等丰富的文化资源为支撑,做大作强文化产业,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垦利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土地,有黄河口,有油田景观,有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我们应当结合这些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开掘、创新出现实需要的产品,把发展旅游业与深厚的本土历史文化资源底蕴结合起来,使游客在陶醉于生态旅游风光的同时,受到垦区革命文化、黄河历史文化的陶冶。为旅游业、休闲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文化支持,打出文化牌,走出特色路。
同志们,在拓宽史志工作领域,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发展史志事业方面,东营市和垦利县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卓有成效地实践。希望大家继续加强读志用志工作,在即将在济南召幵的全国读志用志经验交流会的推动下,创造出新的经验和做法,为全省各地的史志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借鉴的榜样,希望垦利县党史史志办公室的同志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东营市史志办的指导下,再接再厉,再创辉煌!最后,祝各位身心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附录中共垦利县委书记陈泽浦同志的讲话(2005年9月1日)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在庆祝中国人民抗曰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垦利县志》(1986—2002)、《垦利年鉴》 (2005卷)、《渤海垦区革命史》、《垦区——山东战略区的稳固后方》四部书正式出版发行,这是我县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我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四部书的出版发行表示热烈祝贺!向专程前来参加发行座谈会的省、市领导,胜利油田、兄弟县区领导,以及在垦利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向关心支持四部书编写、编辑工作的专家、学者以及在编纂出版工作中辛勤劳动、默默奉献的党史史志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慰问!垦区是一个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胜利做出突出贡献的革命老区;垦区历史是一部光荣的革命史,同时又是一部历经坎坷而迅速崛起的发展史。1941年8月,中共清河区委及清河行署领导机关,随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旅挥师北进,开辟了以八大组为中心的垦区抗曰根据地,垦区军民粉碎了日伪军一次次“扫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创建了清河区的“大粮仓”,成为清河区军民坚持抗战的可靠后方。解放战争时期,垦区人民发扬革命老区的优良传统,踊跃参军支前,积极参加大生产。全国解放前夕,垦区159名优秀干部南下浙江、四川,到新解放区开展工作,为推翻国民党政权、解放全中国做出了重要贡献,创下了不朽业绩。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七年来,垦利人民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革命老区精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扎实苦干,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渤海垦区革命史》、《垦区——山东战略区的稳固后方》的出版,为我们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为进行历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教育,弘扬艰苦创业精神,提供了两部生动教材;对当前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激发全县人民加快发展的创业热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垦利县志》(1986-2002)实事求是地记录了垦利县17年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客观记述了垦利人民取得的辉煌业绩;《垦利年鉴》(2005)是继去年首卷发行后的第二卷,详细介绍了我县2004年各行各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这两部书是垦利最为系统、最具权威的县情大全,对我们全面了解垦利、认识垦利、宣传垦利,具有重要价值;对我们总结历史经验,创新发展理念,把握发展方向,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作用。四部书图文并茂、特色鲜明,内容全面系统、准确翔实。四部书的编纂出版,是垦区文化建设取得的又一项丰硕成果,是指导我们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快建设发展的百科全书。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党史、史志工作,十分关注四部书的编纂过程,尤其是县志续修工作。《垦利县志》续修于2003年正式启动,历时两年多。编撰过程中,省、市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公室的领导、兄弟县区史志同仁及专家、学者们给予了大力的指导、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2004年县志评审会上,省、市及兄弟县区的专家领导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达数百条,为提高《垦利县志》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县委、县政府把续修县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加强调度,全力支持。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投入修志会战,提供资料150余万字。全县广大史志工作者,特别是党史史志办的同志们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深入调查,认真核实,精益求精,几易其稿,圆满完成了这部160多万字的传世之作。可以说,《垦利县志》续修凝聚了各位专家、学者、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史志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在历届县委、县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上,经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当前垦利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开始进入新一轮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今年以来,全县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一带、二业、三线”和两大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城市化和旅游兴县五大战略,集中力量推进牵动全局的58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强劲发展态势。上半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4.94亿元,同比增长30.4%,是“九五”末2000年全年的1.93倍;1至117月份,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70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1%和60.8%,分别是2000年全年的2倍和6.96倍。近期,我们结合实际,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出台了加快全县工业、农业和旅游业发展的三个意见,在全县半年工作总结大会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确定了“十一五”奋斗目标和今明两年的工作目标。到年底,确保全县生产总值增长30%以上,超过60亿元,比年初计划提高9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0%以上,力争达到2.7亿元,比年初计划提高25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0%以上,力争突破60亿元,比年初计划提高42.9个百分点。明年,全县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0%以上,力争突破8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0%以上,力争达到3.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力争突破80亿元。“十一五”期间,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长25%以上,工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把垦利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生活富裕的新经济区。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前人读史、用志的好传统,以四部书的出版发行为契机,带头读史、用志,了解历史,审视现在,谋划未来,更好地指导垦利的建设和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四部书的发行工作,书店、图书馆、档案局和中小学校等部门、单位要积极订购、收藏。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为发行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发行工作圆满完成,充分发挥四部书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希望党史史志部门再接再厉,扎实工作,编写出更多更好的精品力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党史史志工作,在全县营造关心、支持党史史志工作的浓厚氛围。在此,也衷心地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垦利的党史史志工作,指导、支持垦利的建设发展,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最后,祝各位领导、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谢谢大家!县委文件选目垦发[2005]1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2005年1月23日印发)垦发[2005]2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第一批次单位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005年1月23日印发)垦发[2005]3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县级领导班子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005年1月23日印发)垦发[2005]4号《中共垦利县委2005年工作要点》(2005年3月15日印发)附录垦发[2005]5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村及选派部分县直部门单位联系帮扶村的意见》(2005年3月15日印发)垦发[2005]6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200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05年4月13日印发)垦发[2005]7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党史史志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关于中国人民抗曰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的请示》的通知(2005年5月9日印发)垦发[2005]8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2005—2007年畜牧、水产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的意见》(2005年6月8日印发)垦发[2005]9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和谐垦利”的意见》(2005年6月11曰印发)垦发[2005]10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垦利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2005年6月14日印发)垦发[2005]11号中共垦利县委常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整改意见》(2005年6月21日印发)垦发[2005]12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2005年7月8日印发)垦发[2005]13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2005年8月18曰印发)垦发[2005]14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项工程两个方案”制度的意见》(2005年10月17日印发)垦发[2005]15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第三批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2005年12月9日印发)垦委[2005]1号《关于刘燕同志任职的请示》2005年1月14曰印发垦委[2005]2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垦利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请示》(2005年1月23日印发)垦委[2005]3号《关于公布2004年第四季度各乡镇(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和统计范围内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排列顺序的通知》(2005年1月24曰印发)垦委[2005]4号《关于公布2004年度各乡镇(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和统计范围内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考核排列顺序的通知》(2005年1月24日印发)垦委[2005]5号《关于协调胜利石油管理局油地工作处结对帮扶西宋乡的请示》(2005年2月16曰印发)垦委[2005]6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垦利经济发展特别贡献者的决定》(2005年2月18日印发)垦委[2005]7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04年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及2005年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2005年2月17曰印发)垦委[2005]8号《关于调整十届县委常委工作分工的通知》(2005年2月17日印发)垦委[2005]9号《关于陈泽浦同志因公出国的政审报告》(2005年3月1日印发)垦委[2005]10号《关于成立垦利县城市建设总指挥部的通知》(2005年3月3日印发)垦委[2005]11号《关于印发垦利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考核排序办法的通知》(2005年3月7日印发)垦委[2005]12号《关于印发垦利县2005年度乡镇(开发区)工业经济考核办法的通知》(2005年3月7日印发)垦委[2005]13号中共垦利县《关于2004年度县委督查考核序列各部门主要工作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2005年4月2日印发)垦委[2005]14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胜利坨转出黄牌警告的报告》(2005年3月18日印发)垦委[2005]15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季油区秩序重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2005年3月25日印发)垦委[2005]16号《关于印发《中共垦利县委督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72005年3月22日印发)垦委[2005]17号《关于陈卫奎等同志任职的请示》(2005年3月30日印发)垦委[2005]18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2005年4月2日印发)垦委[2005]19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执行情况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落后单位予以奖惩的通报》(2005年4月5日印发)垦委[2005]20号《关于高加夫、迟法波同志任免职的请示》(2005年4月7日印发)垦委[2005]21号《关于陈泽浦同志因公出国的政审报告》(2005年4月11日印发)垦委[2005]22号《关于垦利镇党委书记拟任人选征求县委全委会成员意见情况的报告》(2005年4月13曰印发)垦委[2005]23号《关于垦利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报告》(2005年4月19日印发)垦委[2005]24号《关于公布各乡镇及开发区2005年第一季度工业经济考核情况排列顺序的通知》(2005年4月21日印发)垦委[2005]25号《关于公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5年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排列顺序的通知》(2005年4月21日印发)垦委[2005]26号《关于调整充实县委工业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的通知》(2005年4月22日印发)垦委[2005]27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开展向王培杰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05年5月9日印发)垦委[2005]28号《关于成立垦利县黄河垦区革命纪念馆资料征集领导小组的通知》(2005年5月11日印发)垦委[2005]29号《关于王秀华同志出国考察政审的报告》(2005年5月24日印发)垦委[2005]30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年6月6日印发)垦委[2005]31号中共垦利县《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2005年6月30日印发)垦委[2005]32号《关于公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5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排列顺序的通知》(2005年7月16日印发)垦委[2005]33号《关于公布各乡镇及开发区2005年上半年工业经济考核情况排列顺序的通知》(2005年7月16日印发)垦委[2005]34号《关于刘树民同志任职的请示》(2005年7月27日印发)垦委[2005]35号《关于请石军书记为渤海垦区革命纪念馆题词的请示》(2005年9月13日印发)垦委[2005]36号《关于薄启晨同志任职的请示》(2005年9月15日印发)垦委[2005]37号《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秋冬农业综合开发会战的实施意见》(2005年9月30日印发)垦委[2005]38号《关于王秀华同志出国考察政审的请示》(2005年9月30日印发)垦委[2005]号《关于任大华同志出国旅游政审的报告》(2005年10月17日印发)垦委[2005]40号《关于公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5年1-9月份经济运行情况排序的通知》(2005年11月9日印发)垦委[2005]41号《关于公布各乡镇及县开发区2005年1-9月份工业经济考核情况排序的通知》(2005年11月9日印发)垦委[2005]42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印发《垦利县干部监督信息交流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11月16日印发)垦委[2005]43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调整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的通知》(2005年11月16日印发)垦委[2005]44号《关于申请建设党史教育基地扶持资金的报告》(2005年11月23日印发)垦委[2005]45号《关于张葆春同志兼任垦利县慈善总会会长的请示》(2005年12月30日印发)垦办发[2005]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的安排意见》(2005年1月10日印发)垦办发[2005]2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县小康文明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05年3月18日印发)垦办发[2005]3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县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05年3月18日印发)垦办发[2005]4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附录于2004年县级领导包案情况及2005年县级领导包案安排的通知》(2005年3月22日印发)垦办发[2005]5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县调研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2005年4月2日印发)垦办发[2005]6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村级公章、合同、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的意见》(2005年4月11日印发)垦办发[2005]7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县政协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办理运行程序》的通知(2005年4月22日印发)垦办发[2005]8号《关于2005年“五一”期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的通知》(2005年4月29日印发)垦办发[2005]9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综合信息中心县监察局关于深化网上政务公幵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5月8日印发)垦办发[2005]10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县信访工作三项程序的通知》(2005年6月8日印发)垦办发[2005]11号《关于2005年度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6月15日印发)垦办发[2005]12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直部门单位实行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2005年7月2日印发)垦办发[2005]13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整合乡镇政法综治工作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8月10日印发)垦办发[2005]14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县创建全省科普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2005年8月18日印发)垦办发[2005]15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县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8月19日印发)垦办发[2005]16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县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2005年8月19日印发)垦办发[2005]17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5年11月7日印发)垦办发[2005]18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包重点单位制度的意见》(2005年11月13日印发)垦办发[2005]19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配车标准严肃购车纪律的通知》(2005年11月30日印发)垦办发[2005]20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意见》(2005年12月30日印发)垦办字[2005]1号关于印发《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2004年工作总结及2005年工作思路》的通知(2005年1月4日印发)垦办字[2005]2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县档案馆明确为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的通知》(2005年1月14曰印发)垦办字[2005]3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县人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2005年1月20日印发)垦办字[2005]4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县政协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2005年1月20曰印发)垦办字[2005]5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县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2005年1月20日印发)垦办字[2005]6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共青团垦利县委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2005年1月20日印发)垦办字[2005]7号中共垦利县委关于印发《垦利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2005年1月20日印发)垦办字[2005]8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报》(2005年1月31日印发)垦办字[2005]9号《关于解决县委办公楼综合楼维护费就餐补助费等费用的请示》(2005年2月4日印发)垦办字[2005]10号《关于解决全县经济工作会议费用的请示》(2005年2月4日印发)垦办字[2005]11号《关于解决对乡镇奖励所需费用的请示》(2005年2月18曰印发)垦办字[2005]12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005年2月6日印发)垦办字[2005]13号《关于推荐崔登新同志为正科级干部的请示》(2005年2月23曰印发)垦办字[2005]14号《关于推荐张永法同志为副科级干部的请示》(2005年2月23日印发)垦办字[2005]15号《关于推荐胥全永同志为副科级干部的请示》(2005年2月23日印发)垦办字[2005]16号《关于明确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人员编制的请示》(2005年2月28曰印发)垦办字[2005]17号《关于县委综合信息中心更名升格的请示》(2005年2月28曰印发)垦办字[2005]18号《关于解决购置公务用车费用的请示》(2005年3月5日印发垦办字[2005]19号《关于袁林等同志任职的请示》(2005年3月7日印发)垦办字[2005]20号《关于县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副科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2005年3月7日印发)垦办字[2005]21号《关于解决县委、县政府2004年度三个文明表彰奖励新闻发布会所需费用的请示》(2005年3月14日印发)垦办字[2005]22号《县委办公室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实施方案》(2005年3月26日印发)垦办字[2005]23号《关于建设“垦利信用网”所需经费的请示》(2005年4月8日印发)垦办字[2005]24号《关于县委办公室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报告》(2005年4月21曰印发)垦办字[2005]25号《关于李在忠等同志因公出国的请示》(2005年4月27日印发)垦办字[2005]26号县委办公室《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实施方案》(2005年5月13日印发)垦办字[2005]27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当曰要情的紧急通知》(2005年5月30日印发)垦办字[2005]28号关于转发市委办公室《关于选派部分干部支援新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05年6月10曰印发垦办字[2005]29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005年6月2日印发)垦办字[2005]30号《关于县台办所需开办经费的请示》(2005年6月14日印发)垦办字[2005]31号《关于为县台办配备公务用车的请示》(2005年6月14日印发)垦办字[2005]32号《关于搞好200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2005年6月17日印发)垦办字[2005]33号《关于启用“中国共产党垦利县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等印章的通知》(2005年7月2日印发)垦办字[2005]34号关于印发《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200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2005年7月11日印发)垦办字[2005]35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东办字〔2005〕27号文件的通知》(2005年7月15日印发)垦办字[2005]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出招商工作纪律的通知》(2005年8月6日印发)垦办字[2005]37号《关于推荐孟凡智同志为后备干部的请示》(2005年8月10日印发)垦办字[2005]38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幵展《渤海垦区革命史》、《垦利县志》(1986-2002)等四部书学习活动的通知(2005年9月10日印发)垦办字[2005]39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2005年9月20日印发)垦办字[2005]40号《关于调李军、周晓林同志到县委办公室工作的请示》(2005年10月13日印发)垦办字[2005]41号《关于推荐许建国同志为副科级干部的请示》(2005年10月14日印发)垦办字[2005]42号中共垦利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2005年11月4日印发)垦办字[2005]43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垦利人在四方》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2005年11月7日印发)垦办字[2005]44号《关于县委机要局配备屏蔽室附录所需费用的请示》(2005年11月17日印发)垦办字[2005]45号《关于杨吉田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报告》(2005年11月18日印发)垦办字[2005]46号《关于永安镇南义合育苗厂匿名信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报告》(2005年11月18日印发)垦办字[2005]47号《关于孟召宗等部分农村老干部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2005年11月18日印发)垦办字[2005]48号《关于胜坨镇郑王村张秀德来访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2005年11月18日印发)垦办字[2005]49号《关于县委综合信息中心更名为县信息产业局(信息化办公室)的请示》(2005年12月5曰印发)垦办字[2005]50号《关于垦利镇民丰村王爱英等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2005年12月6日印发)垦办字[2005]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2005年12月8日印发)垦办字[2005]52号《关于做好200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2005年12月9日印发)垦办字[2005]53号《关于垦利镇民丰村王爱英等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2005年12月13日印发)垦办字[2005]54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涉台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12月21日印发)(县委办公室)县纪委文件选目垦纪发[2005]1号关于印发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垦纪发[2005]2号中共垦利县纪委垦利县监察局《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垦纪发[2005]3号《关于经纬商贸城物资交流大会“色情表演、赌博时间”有关责任情况的通报》垦纪发[2005]4号《关于幵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垦纪发[2005]5号《关于县纪委常委分工的通知》垦纪发[2005]6号《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转段的申请》垦纪发[2005]7号《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协作组工作调整分工的通知》垦纪发[2005]8号《关于印发同志在中共垦利县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的通知》垦纪发{2005]9号《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实施方案》垦纪发[2005]10号《关于印发《乡案县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垦纪发[2005]11号《关于印发《党员纪检监察干部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的通知》垦纪发[2005]12号《县纪委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垦纪发[2005]13号《关于参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法规达标活动的通知》垦纪发[2005]14号《关于拨付办案经费的请示》垦纪发[2005]15号《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实施意见》垦纪发[2005]16号《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的实施意见》垦纪发[2005]17号《关于在全县城乡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垦纪发[2005]18号《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通知》垦纪发[2005]1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争创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组织和争当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活动的意见》垦纪发[2005]20号关于转发省纪委《转发中央纪委〈关于制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垦纪发[2005]21号《关于对拟选拔任用干部、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暂行规定》垦纪发[2005]22号《关于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意见》垦纪发[2005]23号《关于更换办案用车的请示》垦纪发[2005]24号《关于严格征兵纪律的通知》垦纪发[2005]25号《关于推荐张立成同志任职的报告》垦纪发[2005]26号《关于印发《关于查办案件工作实行“一案三查”制度暨典型案件实行四个一办法》的通知》垦纪发[2005]27号《科级领导干部廉情公示暂行规定》(试行)垦纪发[2005]28号《关于关于依法罢免刘福美市县人大代表职务事项建议的通知》垦纪发[2005]29号《关于依法罢免刘福美市县人大代表事项建议的通知》(县纪委办公室)县人大文件选目垦人发[2005]1号《关于办理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意见》(1月14日)垦人发[2005]2号垦利县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2月28日)垦人发[2005]3号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纪要(3月1日)垦人发[2005]4号《关于表彰全县2004年度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3月9日)垦人发[2005]5号《关于批准垦利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3月29曰)垦人发[2005]6号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纪要(4月5日)垦人发[2005]7号垦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转发《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县乡代表述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4月5日)垦人发[2005]8号《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报告》(4月22日)垦人发[2005]9号《垦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04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4月25日)垦人发[2005]10号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纪要(4月30日)垦人发[2005]11号垦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会《关于批准垦利县2004年县级财政决算及预算外收支决算的决议》(5月30日)垦人发[2005]12号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纪要垦人发[2005]13号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纪要(7月5曰)垦人发[2005]14号《关于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7月5日)垦人发[2005]15号《关于县十一届常委会21次会议纪要》(7月29日)垦人发[2005]16号《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联系代表的安排意见》(8月12曰)垦人发[20。5]17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8月23日)垦人发[2005]18号《垦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试行)(9月28日)垦人发[2005]19号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纪要(9月29日)垦人发[2005]20号垦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试点的意见》(11月9曰)垦人发[2005]21号《县十一届常委会23次会议纪要》(11月26日)垦人发[2005]22号《关于在市、县人代会前组织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安排意见》(12月16日)附录垦人发[2005]23号《关于批准调整县级财政预算的决定》(12月28曰》垦人发[2005]24号《关于建设生态县的决议》(12月28曰)垦人发[2005]25号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纪要(12月30日)垦人发[2005]26号《关于在市、县人代会前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1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文件选目垦政发(2005)1号《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垦政发(2005)3号《我县将四个工业项目纳入全省工业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垦政发(2005)4号《关于2005年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通知》垦政发(2005)5号《关于调整土地出让金收入支出安排的通知》垦政发(2005)6号《关于大力推动外派劳务合作的措施意见》垦政发(2005)7号下达第二预算文件垦政发(2005)8号《孙学田同志赴澳大利亚出国考察的请求》垦政发(2005)9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活动的通知》垦政发(2005)10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垦政发(2005)11号《2005年政务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垦政发〔2005〕12号《黄河防洪预案的通知》垦政发(2005)15号《6.1冰雹及龙卷风灾害情况的报告》垦政发(2005)19号《党员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垦政发(2005)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垦政发〔2005〕22号《关于对垦东建设分局业务范围及职责的报告》垦政发〔2005〕23号《关于胜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垦政发〔2005〕24号《关于拨付双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市级补助的请示》垦政发〔2005〕25号《关于申请市级民政资金的请示》垦政发〔2005〕26号《前李呈村水产批发市场验收请示》垦政发〔2005〕27号《关于胜坨畜牧业发展扶持的请示》垦政发〔2005〕28号《关于执行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垦政发〔2005〕29号《关于印发垦利2005年黄河防凌预案的通知》垦政发〔2005〕30号《关于解决红光淡水管线实施补助资金的请示》垦政发〔2005〕31号《关于发展远洋渔业补贴资金的请示》垦政发〔2005〕32号《渤海垦区革命纪念馆建设资金及管理的请示》垦政发〔2005〕33号《向县政府公布基准地价的请示》垦政发〔2005〕34号《关于肉牛扶持资金的请示》垦政发〔2005〕35号《关于2006年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通知》垦政发(2005)36号《关于赵德荣反映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调查报告》垦政发〔2005〕37号《关于公布城镇基准地价制定与更新成果的通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文件选目垦政协发(2005)1号政协第六届垦利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委员的决定的决定》垦政协发(2005)2号政协垦利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广怀等同志辞去工作职务的决定》垦政协发(2005)3号政协第六届垦利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贞华等同志的任职决定》垦政协发(2005)4号垦利县政协《关于2005年专题调查、视察及“四下乡”活动的安排意见》垦政协发(2005)5号《关于社会事业与民主法制委员会和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充实的意见》垦政协发(2005)6号《关于全县旅游文化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垦政协发(2005)7号《关于垦利县政协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报告》垦政协发(2005)8号《关于全县城市文化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垦政协发(2005)9号《关于全县社区服务情况情况的调查报告》垦政协发(2005)10号县政协对县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通报的反馈意见》垦政协发(2005)11号《关于对2003、2004年度提案“列入计划办理”答复意见实施情况的通报》垦政协发(2005)12号《关于对2005年政协重点提案视察情况的通报》垦政协发(2004)13号《关于全县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垦政协发(2005)14号《关于全县文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垦政协发(2005)15号《关于全县文化市场建设与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垦政协发(2005)16号《关于全县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县政协办公室)统计资料选辑2005年垦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年,是圆满完成“十五”计划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一带二业三线”的总体发展思路,突出以人为本,坚持创新,大力实施“五大战略”,国民经济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经济活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核算,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689447万元,比上年增长3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3916万元,增长8.6%;第二产业增加值520094万元,增长41.8%,其中工业增加值495908万元,增长44.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7.7%,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第三产业增加值95437万元,比上年增长20.3%。三次产业结构为10.7:75.4:13.9。人均生产总值32180元,比上年增长32.4%。
附录农林牧渔业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和根食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大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农业发展呈现好势头。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4706万元,比上年增长8.5%0其中,农业产值44041万元,增长0.2%;林业产值2890万元,增长38.5%;畜牧业产值37584万元,增长11.1%;渔业产值47164万元,增长10.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027万元,增长30.1%。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产品产量变化较大。全年棉花种植面积20158公顷,比上年减少12.3%;总产量19921吨,减少12.9%。粮食总产量67633吨,增长34.3%,其中,夏粮(小麦)23066吨,增长6.7%;秋粮44567吨,增长55.0%。油料总产量619吨,增长154.7%;蔬菜总产量64847吨,减少3.5%;水果总产量10911吨,增长25.5%。
林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年造林面积1041公顷,比上年减少65.3%。其中,经济林273公顷,减少21.3%,防护林768公顷,增长422.4%。林木覆盖率17.4%。
畜牧业平稳发展。据抽样调查,年末生猪存栏8.8万头,比上年减少26.1%;大牲畜存栏3.6万头,减少29.8%;羊存栏13.7万只,减少16.6%;家禽存养量193.8万只,减少48.1%。全年生猪出栏11.4万头,增长5.7%;牛出栏3万头,增长9.7%;羊出栏20.7万只,增长0.7%;家禽出栏428.2万只,增长12.0%。肉蛋奶总产量5.6万吨,增长11.8%。其中,猪肉9079吨,增长12.8%;牛羊肉5878吨,与上年持平;禽肉4885吨,减少11.2%;禽蛋23477吨,增长6.2%;奶类11766吨,增长53.5%。
渔业生产平稳增长。水产养殖面积30000公顷。其中,内陆养殖面积11000公顷,海水养殖面积19000公顷。水产品总产量86730吨,比上年增长9.1%。其中,内陆水产品24777吨,增长10.1%;海水产品61951吨,增长8.7%。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继续改善。年末农用机械总动力36.2万千瓦,比上年增长8.0%。其中,农用排灌机械8430台,6.1万千瓦;农用拖拉机13445台,16.7万千瓦;农用汽车708辆,3.6万千瓦。全年机耕、机播、机收作业面积分别达到32.3千公顷、29.7千公顷和15.3千公顷。农村用电量3273万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5.3%。
有效灌溉面积22.57千公顷,与上年持平。化肥施用量(折纯)13417吨,增长14.7%。年末,通汽车村325个,通电话村333个、43063户,自来水受益村325个。
工业和建筑业工业生产高速增长。7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475699万元,比上年增长55.4%。其中,国有企业7014万元,增长14.4%;集体企业6612万元,增长30.9%;外商及港澳台4433万元,增长72.2%;有限责任公司195513万元,增长65.9%;股份有限公司226159万元,增长40.0%;私营企业35968万元,增长184.6%。轻工业增加值25425万元,增长65.8%;重工业增加值450274万元,增长54.8%。
工业生产产销形势衔接良好,经济效益大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达到98.9%,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706779万元,比上年增长69.8%;实现利润148474万元,增长67.3%;实现利税196165万元,增长69.1%。总资产贡献率24.3%,资本保值增值率154.2%,资产负债率58.5%,流动资产周转率3.9次,成本费用利润率9.6%,全员劳动生产率335946元/人。经济效益综合指数382.9%,比上年提高87.6个百分点。
主要产品产量有升有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纱产量1.37万吨,比上年增长75.6%;汽油4.49万吨,减少49.0%;柴油7.44万吨,减少27.9%;电力电缆20.3万千米,增长92.9%;液化石油气4.8万吨,增长10.7%;供电量50730万千瓦小时,增长12.6%;自来水生产量586万吨,增长29.6%。子午线轮胎外胎20.2万条,水泥74.5万吨。
建筑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县三级及以上(新资质)19家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103916万元,比上年增长16.8%;竣工产值94632万元,增长17.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1万平方米,增长0.3%;竣工面积53万平方米,增长12.1%。
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12146万元,比上年增长72.4%,其中,规模以上(投资额50万元以上)城镇固定资产投资427748万元,增长63.0%;规模以上农村固定资产投资161448万元,增长113.3%;房地产开发投资20950万元,增长110.6%。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投资大。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224个。其中,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工38个,完成投资284348万元,占总投资46.5%。
交通、邮电交通运输业继续增长。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新增927公里,达到1960公里。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92万人,比上年增长5.7%,周转量2931万人公里,增长5.0%;货运量724万吨,增长65.6%,周转量88132万吨公里,增长65.9%。
邮电通信业继续发展。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299万元,比上年增长28.1%;完成电信业务总量2959万元(不包括联通和移动),增长13.3%。全县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到66810门,其中市话19610门,农话47200门。年末本地电话用户58319户,比上年增长13.8%。其中,市话15545户(包括小灵通),减少31.8%;农话42774户,增长16.7%。电话普及率达到27.2部/百人,比上年增加3.1部/百人。
贸易、外经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年末,全县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3647户,比上年减少15.6%,注册资金17142万元,从业人员14012人,分别增长29.1%和2.4%;私营企业800家,比去年增长4.0%,注册资金133783万元,从业人员13433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2.5%和10.7%。
消费品市场活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731万元,比上年增长15.6%。其中,县城区零售额34766万元,增长15.7%;县以下零售额31965万元,增长15.4%。按行业分,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32551万元,增长13.9%;餐饮业零售额28457万元,增长18.1%;其他零售额5723万元,增长13.0%。按经济类型分,国有经济零售额6376万元,增长3.3%;集体经济零售额2276万元,增长9.9%;个体、私营经济零售额50058万元,增长19.4%;其他经济零售额8021万元,增长6.0%。
外经外贸有新发展。实际利用外资1120万美元,实现进出口总值804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97.6%。其中,出口6628万美元,进口1412万美元。
财政、金融和保险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全年完成境内财政总收入63496万元,比上年增长19.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7818万元,增长39.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1188万元,增长30.1%。
存贷款增加较多。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26680元,比年初增加100930万元。其中储蓄存款402859万元,增加5428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40219万元,增加137847万元。
保险事业继续发展。全年保费收入9690万元,比上年增长20.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162万元,增长0.06%;人寿险保费收入6528万元,增长33.7%。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2496万元,比上年增长45.2%。其中,财产险赔款2043万元,增长41.7%;人寿险赔款及给付453万元,下降62.9%。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年末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256人,其中高级436人,中级2014人,初级3933人。
全年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636.8万元。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8项,有6项科技成果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组织申报专利技术164项。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县有普通中学9所,招生5973人,在校生27020人,专任教师1956人;职业中学1所,招生1。34人,在校生2572人,专任教师182人;小学33所,招生2114人,在校生14052人,专任教师805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幼儿园73所,在园幼儿4889人,教职工114人。
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认真贯彻文艺“双百”方针,组织参加“四下乡”活动,全年下乡演出共计205场次。为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组织了全县两次大合唱比赛,共27支代表队3000多人次参加。自主创办的 《红柳》杂志已出版8期,印刷发行1万余份。现有公共图附录书馆1个,图书馆藏书量达8万册,今年新购图书3000多册;文化馆1个;档案馆1个。
广播电视事业有新进展。广播电台平均日播音19小时,电视台平均周播出122小时,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100%。年末有线电视用户20450户。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卫生事业机构13个,床位481张,卫生技术人员867人,其中执业医师318人,执业助理医师171人,注册护士235人。农村卫生室200个,乡村医生203人,有333个村实行了合作医疗。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运动丰富多彩。竞技体育水平迅速提高,第十届全运会上我县运动员李燕在自行车女子25公里记分赛中为我县获得全运会首枚金牌。
人口与人民生活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据公安部门统计,全年出生人口2355人,出生率死亡人口1354人,死亡率6.3%,人口自然增长率4.7%)。年末总人口21485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9316人;60岁以上人口33705人。
居民生活继续改善。据抽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00元,比上年增长15.7%;人均消费支出7147元,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477元,比上年增长14.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18元,增长11.5%。年末每百户农民拥有彩电101台,电风扇199台,摩托车89辆,电冰箱33台。
职工工资水平继续提高。年末在岗职工人数20176人,比上年增长11.9%;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6868元,增长15.3%。
价格总水平温和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100.8%,比上年上涨0.8%;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100.6%, 上涨0.6%。
(注:1、公报所列数据除全县生产总值为初步统计数据外,其它均为年报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县统计局)2005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受县级以上表彰情况受中央及国家部委表彰1、垦利县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计生委、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授予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被中宣部、国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授予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被国家海洋局授予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县;被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授予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2、县法院民二庭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3、县公安局垦利镇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
4、县计生协会被国家计生协会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
5、县国税局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办税服务厅被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
6、县地税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
7、县供电公司分别被中国水利电力技师管理协会电力分会、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电力分会评为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服务明星。
8、县气象局被国家气象局授予气象部门局务公开先进单位。
9、县河务局宁海控导工程、一号闸工程被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授予“示范工程”。
10、县《保密工作》通联站被国家保密局《保密工作》编辑部评为先进单位。
11、胜坨镇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12、万达集团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授予全国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中国乡镇企业导报社授予“首届中国最具有生命力民营企业”;被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授予中国机械工业销售收入前100名企业;被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授予第二届中国优秀民营企业。
13、胜通集团开发的“关键油田化学品开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授予科技进步一等奖。
受省委、省政府和省直部门表彰1、垦利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县;被省政府授予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省委保密委授予全省保密工作先进县;被省科技厅授予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县;被省国土资源厅授予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
2、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被省政府授予省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先进单位。
3、县地税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模范公务员集体。
4、万达集团被省政府授予省技术创新工作先进集体、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
5、县纪委被省纪委授予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6、县委组织部被省委组织部授予组工通讯信息工作鼓励奖,部档案室被省档案局授予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二级档案室。
7、县委宣传部被大众日报社表彰为大众日报新闻先进单位。
8、县人大办公室被山东省人大研究室授予2005年度《山东人大工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人民权利报》社授予2005年度《人民权利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人大办公厅授予“山东人大信息”网站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9、县政协编辑出版的《垦利儿女文化艺术篇》被省政协、山东社会科学院授予全省政协优秀文史书刊二等奖。
1。、县妇联被省妇联授予妇女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幸福进家活动先进单位。
11、县委老干部局被省委老干部局授予全省老干部工作“亲情服务年”活动先进集体。
12、县档案局被省档案局授予全省档案宣传先进单位;县档案馆被省档案局授予山东省特级档案馆。
13、县党史史志办被省委党史研究室授予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渤海垦区革命史》被省党史研究室授予优秀成果一等奖;《垦利年鉴》(2005)被省政府办公厅授予综合二等奖、框架设计二等奖、条目编写二等奖、印刷装帧二等奖。
14、县法院被省法院授予司法公正树形象规范化管理年先进单位、全省法院选调生工作先进单位、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国法院网授予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法警大队被省法院通报表扬;档案室被山东省档案馆授予2005年度全省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司法鉴定中心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
15、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被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命名为全省先进经侦总队;垦利镇派出所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优秀公安派出所、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工作单位;永安派出所、黄河口派出所被省公安厅命名为二级派出所。
16、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附录基层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综治委、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公证处被省司法庁授予全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单位。
17、县国土资源局被山东省测绘行业协会授予山东省测绘行业先进单位;被省国土资源厅授予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省厅县级优秀办文窗口、垦利县城镇基准地价制定与更新优秀成果;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授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
18、县油区办被省爱卫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档案室被省档案局授予省二级档案室。
19、县环保局被省环保局授予“十五”期间环保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20、县民政局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山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县专用大豆生产者协会被省民政厅授予省十佳(百强)农村经济协会。
21、县统计局被省人事厅、省统计局授予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
22、县经贸局被省中小企业办公室授予全省中小企业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被省企业办公室授予全省企业教育培训先进单位。
23、县安监局被省安委会授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4、县科技局被省知识产权局授予全省专利系统先进集体。
25、县就业办被省就业办授予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县农保处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授予全省农村养老保险档案年检优秀单位。
26、县交通局档案室被省档案局授予省一级档案室。
27、县物价局业务股被省物价局授予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集体;检查所被省物价局授予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先进集体、省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认证中心被省物价局授予先进价格鉴证机构、省级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档案室被省档案局授予省二级档案室。
28、县财政局被省计算机技术大赛组委会授予山东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优秀奖;局团支部被团省委授予山东省百优团支部。
29、县工商局财务装备科、永安工商所被省工商局授予全省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县消费者协会被省消费者协会授予全省消协系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30、县国税局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国税局评为文明建设先进局。
31、县地税局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被省妇联命名为省级巾帼文明岗;被省地税局授予全省首批六好基层单位;局档案室被省档案局授予省一级档案室;高盖分局被团省委命名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32、县农业局被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授予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
33、县海洋与渔业局档案室被省档案局授予省一级档案室;执法船被省海洋与渔业厅授予先进执法船称号;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垦利代办处被省海港监督局授予渔船船东互保协会表扬集体。
34、县林业局被省林业局授予林木种苗花卉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第三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35、县文体局被省文化厅授予山东省地方小戏戏曲新创剧目汇演一等奖;被省老龄委、省文化厅、省曲艺家协会授予山东省“凯银杯”老年人曲艺大赛铜奖;被晋冀鲁豫津五省市曲艺家协会授予第十一届“山河杯”晋冀鲁豫津相声、小品大赛节目二等奖;被省曲艺家协会授予山东省沾化冬枣杯第二届小品大赛优秀组织奖。
36、县广播电视局被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电视台授予对省台发稿先进集体一等奖;被省人民广播电台授予2005年度市县通讯报道先进集体一等奖。
37、县卫生局被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授予全省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被省红十字会授予为印度洋海啸募捐工作先进集体;被省爱卫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38、县教育局被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授予山东省学校国防知识竞赛活动优秀集体奖;被省教育工会授予全省教育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39、县一中被省环保局、省教育厅授予省级绿色学校;被山东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组委会授予2005年山东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团体赛中等职业学校组三等奖。
40、县职教中心被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命名为先进辅导站。
41、县实验一小被省教育厅命名为省校本培训示范学校。
42、县公路局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43、县河务局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总工会授予优秀星职代会;被省黄河工会授予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集体;被省河务局授予十五期间工程管理先进集体、十五期间防汛先进集体。
44、县供电公司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公司团委被团省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
45、大汶流林场被《齐鲁晚报》、《中国国家地理》评为山东十大魅力景点;被省旅游信息中心、大众日报社、山东广播经济频道评为山东十佳水体风光旅游区。
46、垦利镇被山东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省统计局授予第一次经济普查省级先进集体;被省中小企业办公室授予全省民营经济先进单位;被省农业厅、省农民健身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农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档案室被省档案局授予省二级档案室。
47、胜坨镇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村镇;被省文化厅授予山东省首批文化先进乡镇;被省人事厅、建设厅授予山东省小城镇建设示范镇;被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授予山东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经管统计站被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授予全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胜坨镇星光老年服务中心被省民政厅授予省先进民办非企业单位。
48、郝家镇档案室被省档案局授予省二级档案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计生服务站被省计生委授予省级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被省计生协会、省计生委授予省级计生协会先进单位。
49、黄河口镇小高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50、董集乡被山东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先进单位。
51、西宋乡被省农业厅授予食用菌先进乡镇;乡成人学校被省教育厅授予扫盲工作先进学校。
52、县碧海缘酒厂被省消费者协会、省食品工业协会、省商会、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轻工协会、省粮食行业协会评为山东省第二届食品安全诚信单位。
53、万达集团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中小企业办公室授予全省诚信守法企业;被省设备管理协会授予省设备管理先进单位;被省企业信誉评价工作委员会认定为AAA级企业;被省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处授予全省能源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经贸委、省统计局授予山东省工业企业100强。
54、县碧海缘酒厂碧海缘系列白酒、万达集团万全牌聚酰亚胺薄膜、胜通集团中压玻璃钢复合管道、东辰集团艾瑞斯特牌新戊二醇、挪亚集团蛋黄派糕点、胜通天轮公司胎圈钢丝、力诺公司药用玻璃管分别被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山东名牌产品。
受市委、市政府表彰1、垦利县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双十”工程建设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先进县、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等奖;被市政府授予全市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全市防汛抗旱先进单位。
2、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分别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
3、县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4、县人事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稳控工作先进单位。
5、县计生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新时期育龄群众之家。附录6、县公安局被市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授予春季油区秩序重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7、县政府办公室被市政府授予全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依法行政知识竞赛组织奖。
8、县油区办被市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授予春季油区秩序重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中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授予全市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先进单位;被市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市村庄绿化工作先进单位。
9、县民政局、县残联分别被市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中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授予全市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先进单位。
10、县财政局被市政府授予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11、县就业办被市政府授予就业工作先进单位12、县红十字会被市政府授予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13、垦利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工业发展先进乡镇;被市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中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授予全市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先进单位;镇老龄办被市政府授予全市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
14、胜坨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工业发展先进乡镇;被市委授予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府授予村镇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授予春季油区秩序重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15、黄河口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16、郝家镇被市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授予春季油区秩序重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耿家村被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17、永安镇被市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中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授予全市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先进单位。
18、西宋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计生工作优质服务先进乡镇。
19、胜通集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东营市国际化经营先进单位。
20、万达集团、东辰集团分别被市政府授予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受市直部门表彰1、垦利县被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被市文明委授予全市创建小康文明村工作先进单位;垦利县人民政府网站被市信息化办公室表彰为东营市优秀县区政府网站。
2、县纪委被市纪委授予全市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纪检监察新闻工作先进单位、案件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歌曲征集活动组织奖;被市绿化委员会授予村庄绿化工作先进单位。
3、县委办公室被市委办公室、市人事局授予全市党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4、县人大办公室被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室授予宣传人大制度先进单位。
5、县委组织部被市委组织部授予全市组织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优秀课件观摩一等奖。
6、县委机要局被市委机要局授予全市党政机要部门先进单位。
7、县保密局被市保密局授予全市保密工作先进集体。
8、县总工会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第一名、全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9、团县委被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授予 “海关杯”东营市青年纪念五四运动八十六周年青年文明号与团的基础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被团市委授予全市“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主题演讲比赛优秀组织奖;被团市委、市综治办、市中院、市教育局评为为了明天——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三等奖。
10、县妇联被市妇联授予妇女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妇女维权岗。
11、县党史史志办公室被市政府办公室、市人事局授予全市史志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史志办授予2005年度史志工作综合奖、续修新志工作优秀奖、年鉴工作优秀奖。
12、县档案局被市档案局授予全市档案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档案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13、县法院民一庭被市妇联授予妇女维权工作先进单位;法警大队被市妇联荣记三等功;纪检组被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组织;民二庭被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授予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队。
14、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被团市委、市综治办、市检察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15、县公安局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刑警大队被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命案侦破”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公安刑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被市综治委授予公安刑侦工作先进单位;经侦大队被市公安局授予集体嘉奖;垦利镇派出所被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被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授予公安战线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董集派出所被市公安局授予集体嘉奖;永安派出所被市公安局授予全市优秀派出所。
16、县司法局被团市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基层股被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办公室被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
17、县政府办公室被市保密委、市保密局授予全市保密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调研室授予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组织奖。
18、县开发区管委会被市安委会授予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被市人事局、市统计局授予东营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招商局被市招商办授予企业招商工作先进单位;开发区妇联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
19、县社区管委会被市人事局、市统计局授予东营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永兴社区、振兴社区、开发区社区、新兴社区被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授予绿色社区;永兴社区、和平社区被市民政局授予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20、县人事局被市人事局、市统计局授予东营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被市爱卫会授予市级卫生先进单位。
21、县国土资源局被市绿化委授予村庄绿化工作先进单位;被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授予东营大桥建设先进单位。
22、县科技局被市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被市人事局、市科技局授予市科技系统先进集体。
23、县经贸局被市经贸委授予2005年东营洽谈会优秀组织奖、万村千乡工作先进集体、商贸流通财会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春运工作先进单位。
24、县外经贸局被市外经贸局授予全市对外贸易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外派劳务工作先进单位。
25、县安监局被市安委会授予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总工会、市安监局授予全市“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26、县审计局被市审计局授予全市审计系统综合业务评比第一名。
27、县民政局被市国防委员会授予国防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民政局授予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福利彩票销售先进单位;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28、县建设局被市建委授予全市建设系统先进质量监督站、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城建统计先进单位、“三五依法行政”“四五普法” 先进单位;被团市委、市建委授予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29、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市安委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被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报工作先进单位;县劳保处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授予全市社保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模范职工小家;县医保处被市医保处授予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县就业办被市附录总工会授予就业再就业先进单位;职业介绍所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工会职业介绍工作先进单位。
30、县残联被市残联授予第四届残运会优秀组织奖。
31、县水务局双河灌溉所被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授予防汛抗旱工作先进集体。
32、县畜牧局被市畜牧局授予全市畜牧系统先进集体、牲畜口蹄疫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畜牧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先进集体。
33、县海洋与渔业局被市海洋与渔业局授予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先进单位、渔民科技培训先进单位、渔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先进单位、海珍品养殖先进单位、渔业龙头企业建设先进单位、远洋捕捞先进单位、海域使用管理先进单位。
34、县林业局被市委办公室、市人事局授予全市党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授予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35、县计生局被市人事局、市计生委授予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县计生协会被市计生委、市计生协会授予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先进集体。
36、县卫生局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女职工建功立业示范岗、全市工会先进集体。
37、县广播电视局被市广播电视局授予全市农村有线电视普及和数字化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安全优质播出管理先进单位、广播电视有线电视安全播出“满堂红”单位。
38、县文体局被市文体局授予文艺演出先进单位、文艺创作先进单位、体育竞训工作先进单位、元宵节民间艺术展演创新奖、全民健身月活动优秀组织奖、市第六届永安保险杯庆“六一”少年儿童现场绘画比赛组织奖;被市文体局、银座购物广场授予市“银座杯”歌手大奖赛组织奖;被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团市委授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被市文体局、市新闻出版局授予 “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
39、县教育局被市老教协会授予老年工作先进单位;被市综治委授予平安东营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教育局授予教育宣传先进单位、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集体。
40、县一中被市文体局、市教育局授予第十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赛东营初赛优秀组织奖。
41、县实验中学被市环保局、市教育局授予市级绿色学校;被市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组委会办公室授予市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先进集体;被市教育局授予市校本培训示范学校、中小学生面向未来读书成材活动试验学校。
42、县财政局被市爱卫会授予全市卫生先进单位;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被市财政局授予市财政系统第八届计算机应用技术比赛第一名;会计股被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授予市会计工作先进单位,被市财政局授予《会计法》宣传先进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办公室被市总工会、市文明委授予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被市财政局授予市财政系统调研先进单位、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市财政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经济建设股被市财政局授予市财政系统工业产品结构调整项目资金管理先进单位、市财政系统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先进单位、市财政系统国债项目管理先进单位;国资办被市财政局授予国有、集体企业决算一等奖、外资企业决算一等奖;预算股被市财政局授予教科文财务管理先进单位、法规税政工作先进单位、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农税股被市财政局授予农业税收决算编报优秀奖、契税征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农发周转金回收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先进单位;采购办被市财政局授予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财监办被市财政局授予财政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先进单位。
43、县地税局被市地税局授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优秀单位、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地税局、市检察院、市电视台授予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电视大赛一等奖;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审计局、市内部审计师协会授予内部审计先进单位;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垦利县地税局征管责任区软件应用”被市信息化办公室授予信息化应用优秀项目;永安分局、郝家分局被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垦利镇分局被市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小家;胜坨分局被市总工会授予十佳藏书单位;纳税服务中心被市总工会授予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垦利镇分局、高盖分局、胜坨分局被市妇联、市地税局授予巾帼文明岗;地税纳税服务中心、人事政工科被市地税局授予全市地税系统五好科室;地税直属征收分局、高盖分局被市地税局授予全市地税系统八好分局;地税服务中心被市地税局授予纳税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地税稽查局法规征管科、胜坨分局、永安分局被市地税局授予全市地税系统先进单位。
44、县工商局被市工商局授予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单位;井下工商所、永安工商所、胜坨工商所被市工商局授予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工商所。
45、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完成特殊责献任务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46、县公路局被市文体局授予全民健身先进单位;被市公路局评为全市公路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评比组织人事工作第一名、纪检工作第一名、养路费征收工作第一名、综合治理工作第一名、产业开发工作第一名、职工教育工作第一名、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评比第二名。
47、县供电公司党委被市供电公司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委;县供电公司被市纪委授予全市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被市供电公司授予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东营农电系统第二届"长安杯"安全知识竞赛二等奖;公司公安办被市供电公司授予输电线路三级护线工作先进单位;财务部被市财政局授予全市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公司团委被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被市供电公司团委授予东营电力“五四”红旗团委;公司政工党支部被市供电公司授予先进党支部。
48、县气象局被市气象局授予综合目标管理优秀达标单位。
49、县盐务局被市盐务局授予食盐专营先进单位。
50、县药监局被市药监局授予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办案比武“三等奖”、食品药品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法制办授予全市行政处罚案卷优秀单位。
51、县网通公司被市安委会授予市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综合部被市公安局授予市经济文化保卫系统先进集体。
52、大汶流林场被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授予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53、垦利镇被市综治委授予“平安东营”建设先进乡镇;被东营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授予东营大桥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海洋与渔业局授予渔业生产先进乡镇;被市信息化办公室授予东营市乡镇政府上网推进奖;镇兽医站被市畜牧局授予牲畜口蹄疫防治工作先进单位;镇民政办被市人事局、市残联授予全市残联先进单位;镇妇联被市妇联授予先进乡镇(街办)妇联、全市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镇计生办被市计生委、市计生协会授予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镇一中被团市委、市教育局授予全市学校共青团工作“红旗单位”,被市委宣传部授予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镇安监办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大河村、苍州村被市民政局授予村务公开模范村;西冯村被市妇联授予家庭零暴力村庄;新安村妇代会被市妇联授予先进妇代会;寿山村巾帼文明队被市妇联授予市优秀巾帼文明队;高盖村被市海洋与渔业局授予渔业生产先进村;新安村、寿山村被市爱卫会授予市级卫生村。
54、胜坨镇被市人事局、市统计局授予东营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被市司法局授予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被东营日报社授予新闻报道、报纸发行先进单位;被市保密局授予保密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文体局授予全市全民健身月活动先进单位;被市红十字会授予为印度洋海啸灾难募捐工作先进集体;镇妇联被市妇联授予先进乡镇(街办)妇联。
55、永安镇被市人事局、市统计局授予东营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被市海洋与渔业局授予渔业生产先进乡镇;被市信息化办公室授予东营市乡镇政府上网推进奖;镇防雹增雨办公室被市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授予全市人工防雹降雨工作先进作业队;镇安监办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惠鲁村被市海洋与渔业局授予渔业生产先进村;六村被市民政局授予全市村务公幵示范村;牛圈村被市生态领导小组授予全市生态文明村。
56、郝家镇被市民政局授予村务公开先进单位。附录57、黄河口镇被东营日报社授予2005年度报纸发行先进集体;镇妇联被市妇联授予妇女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安监办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卫生院被市文明委、市药监局授予文明诚信药店;耿家村、五七村、辛庄场村被市文明委授予市级小康文明村,被市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授予市级生态文明村。
58、董集乡被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被市综治委授予平安东营建设先进单位;经管统计站被市统计局、人事局授予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安监办被市安委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东户村被市人事局、市计生委授予新时期育龄群众之家;大户村被市司法局、民政局授予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董集中学被市教育局授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59、西宋乡成人学校被市教育局授予成人教育先进单位;蜜桃协会被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人事局授予先进协会。
60、万达集团被市安委会授予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单位;被市总工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经贸委授予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万达轮胎有限公司被市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小家。
61、胜通集团被市统计局授予固定资产价格调查工作先进单位。
62、东辰集团被市安委会授予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