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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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垦利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1887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17
页码: 205-221
摘要: 2005年,县委、县政府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重心下移、夯实基层,扎实推进平安垦利建设,构建起了维护稳定四大工作体系,即以综治办为龙头,以公安机关为骨干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预警和防范打击体系;以信访局为主,综治、司法及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体系;以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为龙头,十个专项工作组为主的各种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处理工作体系;以安监局为主体,有关部门、企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检查、防范、监管、落实体系。
关键词: 行政管理 政法工作

内容

2005年,县委、县政府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重心下移、夯实基层,扎实推进平安垦利建设,构建起了维护稳定四大工作体系,即以综治办为龙头,以公安机关为骨干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预警和防范打击体系;以信访局为主,综治、司法及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体系;以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为龙头,十个专项工作组为主的各种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处理工作体系;以安监局为主体,有关部门、企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检查、防范、监管、落实体系。2005年,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1%,破案率64.8%,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5%,越级上访下降36.5%,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3.14%,死亡率下降33.3%,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恶性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5%以上,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优异成绩: 代表全市迎接了全省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检查、全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检查验收、省 “四五”普法验收,各项工作得到了省检查团的高度评价,为垦利县赢得了“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 荣誉称号。县委政法委也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政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春季油区专项治理先进单位”、“全市防范控制邪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教育转化先进单位”、“全市政法调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县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源头预防】 规范村级工作。在农村先后探索推行了会计委派制、村务大事村民公决和村级工作“阳光操作”等制度,提高了村级工作的透明度。2005年,针对村干部用权、用章不规范和缺乏监督的问题,在全县农村推行了村级公章、经济合同、工作程序“三监管”制度。主要是在乡镇成立 “三监管”办公室,对村级用章行为和程序严格把关;村集体签订经济合同,乡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进行监督。通过实行“三监管”,村级事务从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发生。全县农村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1%。
  突出双向教育。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信访条例》,一方面,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另一方面,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工作行为,防止因工作不细致、作风不民主激化干群矛盾、引发信访问题。在县化解矛盾便民服务中心、各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设立了司法窗口,县广播电台开办了“法律直播室” 栏目,律师和公证、司法所人员轮流值班,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较好地解决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法不懂法”的问题。
  实行稳定形势动态分析评估。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针对重点时期、重点领域,及时召开稳定形势分析会议,全面掌握刑事、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等可能引发稳定问题的苗头和隐患,制定措施,积极预防,超前应对,争取主动。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05年,抓好司法、综治、信访三线排查网络,实行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平常10天一排查,敏感期每天一排查。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工作网络,形成了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机制。
  建立县级工作平台。建立了集排查、受理、分流、调解、督办于一体的县化解矛盾便民服务中心,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中心主任。实行县级领导公开接访,每月12日、25日为接访日。以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在公安、经贸、城建、农业、土地、民政等34个县直部门建立了规范化接访室,实行行政负责人公开接访,发挥了部门职能,提高了工作成效。
  搞好乡镇资源整合。为每个乡镇配备了副科级专职综治办副主任。建立了由综治办牵头,集综治、司法、信访、民政、经管、土管等于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整合了资源,推行标准化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增强了乡镇一级抓稳定工作的力量。
  夯实村级工作基础。在全县农村推行了以“建立一支纠纷信息排查队伍、一支义务调解队伍、一支专职调解队伍、一处调解室,开通一部村级法律服务电话”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工作“五个一”制度,9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村级。实施了“三个一”工程,即为每个村配备一名专职综治办主任,选配一名法律顾问,为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村级综治办主任专门负责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综治信访工作,工作政绩与报酬挂钩,从根本上解决了村级稳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法律顾问、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引导村干部依法办事,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提高了村级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2005年,全县333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专职综治办主任和法律顾问,培训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446名。垦利县村村选配法律顾问的做法,作为典型分别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和省《法治通讯》上予以推广。
  至2005年底,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2起,处结276起,调处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2起,防止非正常死亡案件15起,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18起;全县信访形势呈现来访总量、集体访、越级访持续下降的良好局面。
  【严打整治】2005年,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加强治安形势分析评估、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针对重点时期、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开展经常性严打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相继幵展了“春季严打“、严打“夏季攻势”、国庆期间严打集中行动、打击抢夺抢劫专项行动,相继破获了“4・10”故意伤害致死案、“3・29”特大诈骗案等一系列影响大、危害大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2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35名,打掉犯罪团伙18个,成员74名,所有命案全部告破。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端掉赌博窝点3处,卖淫窝点6处,抓获违法人员40人,没收赌具一宗;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收缴毒资近7880元,破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起,铲除罂粟3450株,始终保持了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在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的同时,坚持打治结合、标本兼治,注重从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的源头入手,为实现长期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开展了建筑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共处理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案件10起,依法查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人员26人。通过整治,确保了建筑装卸市场的规范有序。(二)加强对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整治。大力开展缉枪治爆活动和清理毒鼠强行动,查获单管猎枪2支、子弹15发;对重点部位和旅馆、洗浴理发、刻制印章、军事废旧收购等特殊行业进行重点管理,组织治安清查2次,检查出租房屋300余处、旅馆、洗浴理发店60余家、暂住流动人员800余人, 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减少了治安隐患。对医疗机构及学校周边商业经营摊点、黑网吧全部进行了清理取缔,加强了学校内部防范措施,消除了不安全因素。(三) 全面开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专项行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乡村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排查收购站点86家,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站点3家,对16家收购站点进行了依法规范。(四)集中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针对城区摩托车载客问题,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纠正各种交通违法6280起,处罚3283人次,暂扣车辆54辆,暂扣证件62个,确保了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安全。(五)集中开展油区治安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了3次油区治安集中整治活动,破获一批涉油案件,抓捕一批不法分子,彻底整治了非法“三小一点”和私拉乱接行为,油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在此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有效化解的原则,65起工农矛盾得到妥善处理。油区治安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和胜利石油管理局授予“油区治安先进县”称号。
  【治安防范】打造“电子监控”垦利。投资300万元建起了“三台合一”的电子接报警系统;新上2处自动拍照电子监控系统;在县直机关,推广红外线报警系统;县城小区全部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建设了智能化监控系统;城区党政机关、金融、通讯等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交通路口技防覆盖率达100%,宾馆、酒店、商场等公共复杂场所技防覆盖率达60%。2005年,城区盗窃案件同比下降35%。
  推进防控布局网格化。投资790万元,在县域边界主要路口和主干道路建设了5处治安卡口,封住“边”;实施警种整合,组建了交巡警大队,把城区分为四个巡区,把100名警力摆到街面、沉到一线,巡住“面”;在繁华路段、重点部位建设了7处警务室,守住 “点”;坚持社会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在城区实行了“一区一警、一楼一长”,保险公司每年从居民家庭财产保险和汽车盗抢保险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社区保安人员工资待遇和治安管理的日常开支,在农村,采取专职、义务、承包等多种形式进行治安巡逻,管住 “块”;成立了保安公司,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推行职业化保安服务,护住“院”,构建起了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全县治安形势明显好转。2004年,城区抓获各类违法人员96名,2005年1~10月,城区各类交通事故下降37%, 无治安问题的单位达到95%以上。全县企业内保人员650人,农村治保人员2678人,“零案村”达到316个,占全县农村的95%。
  【政法队伍建设】2005年,不断充实和加强平安建设的力量,先后为政法机关选调干警63名,其中本科学历以上的47名。为了提高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制定了处置预案,建立了630人的应急分队,在县公安局成立了20人的特警大队。大力加强政法机关规范化和政法队伍建设,重点围绕“七个方面”,提高“五种能力”,缩小“一个差距”。七个方面是,政法队伍要“擦亮眼睛、攥紧拳头、拉开架式、舒展笑容、保护身体、工作下沉、创立品牌”,擦亮眼睛,就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洞察力;攥紧拳头,就是提高破案能力,增强打击成效;拉开架式,就是建立预警机制,全面加强防范;舒展笑容,就是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保护身体,就是加强自身建设,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工作下沉,就是精力放在基层,警力沉到基层;创立品牌,就是打响队伍品牌,树立服务标兵。五种能力是,打击预防犯罪、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和加强队伍建设、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缩小“一个差距”,就是坚持敞开门接受监督,走出去征求意见,在执法、服务、形象等各方面找差距、抓整改、促提高,努力缩小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的差距。全县政法机关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县法院民二庭被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县交警大队连续12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县刑侦大队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刑侦大队”,垦利镇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一级公安派出所”,并被评为“全省优秀派出所”;先后有87人次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2005年,认真组织开展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活动,活动中,政法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督导,丰富载体。先后举办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学法、政法干警竞技比赛、书法比赛、征文比赛、“十佳警嫂”颁奖晚会和争做政法领导干部“六个表率”、争创“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基层政法单位”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
  【平安创建活动】2005年,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垦利建设活动。
  丰富创建载体。各乡镇扎实推进“平安乡镇”建设,指导各行政村建设“平安村庄”;县直部门扎实幵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建设、金融、土地等部门深入开展 “平安系统”建设;各中小学校扎实幵展“平安校园”建设,组织广大师生开展了唱响一支“平安校园歌”、创编一句“平安校园警句”、参加一次“平安校园训练营”、一次“平安校园论坛”、一次 “平安校园征文"、一次“平安校园知识竞赛”的“六个一”活动;县属各大企业开展了“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团县委、县妇联开展了“建设平安垦利青年、妇女先行”活动。各级各部门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创建“平安一条街”、“平安一个院”以及建设平安垦利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到目前,“平安乡镇”达标率达100%,“平安村庄”达标率达95%。
  创新活动形式。把平安建设方面的内容编排成文艺节目,先后创作了快板书、数来宝、小吕剧等,通过专场汇演、消夏晚会、文化下乡等形式,演平安戏、唱平安歌、说平安书,增强了活动的实效性。根据农村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编排的大型吕剧《老憨上任记》获全省法制文艺作品一等奖,《准绳》获全省法制文艺作品二等奖。结合新修订《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条例》内容和信访典型案例为题裁制作的大型吕剧进入后期制作阶段。
  搞好典型引路。把培养推广典型作为推动平安建设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措施来抓。先后总结推广了郝家镇村级调解组织建设 ,,五个一,,经验,胜坨镇以,,一送、二建、三学、四定、五达到”为主要内容的“12345”工作法,西宋乡十八户村联防联治,胜坨镇海中村 “镇包矿、村包队、人包井”维护油区治安办法,以及郝家镇“村务大事村民公决”和黄河口镇“村级工作阳光操作”、设立村级专职综治办主任等经验做法。
  保障投入。县委、县政府把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坚持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的原则,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基础设施。投入610万元完成了公安基层规范化建设,投入100多万元购进了刑侦勘查车,投入850多万元改善了政法部门基础设施,提高了装备水平。至2005年底,全县各级在平安建设方面的投入达到5500多万元。
  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分管书记、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平安垦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县委、县政府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坚持重点部署,重点调度,重点督导,重点考核。县委书记陈泽浦对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高度重视,亲历亲为,尤其对平安建设在体制机制等方面涉及到的关键问题和疑难信访案件,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县长王秀华对平安工作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政法机关警械装备、警力配备等方面给予了倾斜。全县共召开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会议和专题会议40余次,其中书记办公会10次,常委会议19次,大型调度会、现场会15次。不断加强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奖惩三个体系建设,将平安建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乡镇和单位,跟上督导、严格考核。对因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这样那样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部门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决"。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与稳定问题较多和平安建设工作不到位的3个乡镇、2个县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谈话;将3名工作不力的科级干部调整了工作岗位,4名转任非领导职务。全县上下形成了各级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了平安垦利军事建设向纵深发展。
  (张波)审判【概况】2005年,垦利县人民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办公室、司法技术鉴定中心、政工科、监察室、胜坨法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法警队,编制76人。共受理各类案件2202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9件,同比下降1.3%;结案2221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同比减少0.09%,收结案达到了动态平衡。该院被中国法院网评为 “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被省高院授予“司法公正树形象和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选调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工会委员会县法院再次获得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左二为垦利法院受奖人员)被市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组织”,在平安建设、信访工作和县委督察考核中被县委评为先进单位;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团中央联合再次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纪检组作为全市基层法院唯一的一家被市纪检部门表彰为 “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组织”。省高院院长尹忠显、市中院院长王少南、县委书记陈泽浦6次对法院工作批示。至年底,发表市级以上文章1154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0.35%,其中,国家级326篇,省级318篇,市级510篇。
  【立案、审监工作】2005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收案,印发《举证须知》、《申请执行须知》等下发给当事人,指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为使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将预收诉讼费的缓减免措施落到实处,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办理,共缓减免诉讼费20.53万元,有200余人受到司法救助,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把卷宗质量关,积极进行卷宗评查,保证了卷宗质量。对再审案件加大审理力度,审理案件3件,全部结案。
  【刑事审判】2005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8件123人,审结88件123人。工作中,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将宣传、教育、防范贯穿于审判工作之中,召开公判大会4次,旁听群众3000余人,极大地震慑了犯罪,生动地教育了群众;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认真贯彻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搞好帮教。创新的庭前教育模式,对挽救失足少年起到很好的效果,开庭前,邀请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被告人的老师参加座谈,帮助犯罪少年分析犯罪原因和犯罪根源,齐心协力,多管齐下,有效防止了未成年犯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民事审判】2005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53件,审结1272件,标的额11647.88万元;严格贯彻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原则,加大调解力度,调解结案率达63%,庭前调解工作受到省高院尹忠显院长的批示,民事审判工作逐步走上了调解多、上诉少、发改少、申诉少、公信力高的良性发展轨道。充分发挥油区巡回法庭职能作用,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釆取先予执行、诉前保全等方式,稳定了油地关系,恶性涉油侵权案件大大下降,油地经济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及时审结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县法院被东营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民一庭被东营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妇女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行政审判】2005年,坚持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在审理中,做到不偏不倚,居中裁判,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计受理行政案件46件,审结46件;非诉执行行政案件220件,执结220件,标的额231.32万元。
  【执行工作】2005年,坚持实行债权凭证、债权转股权、阳光执行、执行案件督办制等方法,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执行结案率。共受理执行案件592件,执结592件,标的额3476.75万元,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执结率最高,积存案件最少,在全市执行工作会议上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实行“换人执行制度”,每个执行员拿出部分自认为难以执行的案件,另行组织人员执行,改变了执行工作“一人包办难监督”的情况,起到很好的效果。自1。月中旬开始,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认真开展了集中清理未执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通过强化领导,强力攻坚,强化宣传,促成了大批难案、积案的执行。一个月的时间里,共依法传唤被执行人100余人次,拘留被执行人12人,拘留妨碍执行1人,使一批长期未结的案件执行到位,有力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
  【信访工作】2005年,完善了《信访工作实施意见》《信访工作制度》《关于创建规范化窗口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信访行为;继续推行院长公开接访制,确定每月5曰、10日、20曰为院长接访日,院领导定期为群众提供信访服务。由于措施得力,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县法院在全市涉法信访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法警、司法鉴定工作]2005年,严格法警管理,规范调警、用警制度,保证了值庭、押解、送达、执行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法警加强训练,严格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押解、看管人犯172人次,做到 “四严”,即手续严、监视严、看守严、押解严,全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至年底,共受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50件,其中,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95件,法医鉴定55件,鉴定结论均准确无误,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施行,法院不再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人民陪审员】2005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精神,本着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录取相结合的原则,严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了10名陪审员,组织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并依法提请县人大予以任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不但增强了审判力量,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而且在庭审中对法官裁判进行监督与支持。5月1曰后,人民陪审员上岗参与审理案件31件,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促进了司法公正。
  【综合治理】2005年,设立了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经常性地组织法官到学校进行法律宣传;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医院,积极以案讲法,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普法教育2万余人次。作为全县的唯一代表机关,县法院接受了省对平安建设、“四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省、市、县领导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大案要案】 银行雇员轻信中奖短信挪用10。多万被判刑被告人胡爱英因轻信中奖短信,挪用银行资金100多万元,2005年6月8曰,垦利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爱英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胡爱英系东营政通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04年5月23曰,其被公司派遣到中国工商银行垦利县支行二矿储蓄所从事柜面工作。2005年3月23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陈志强、温进福(二军事少年模拟法庭人均另案处理),经预谋后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并向有关号段发送了中奖信息,其中被告人胡爱英的手机号码也在号段之内。被告人胡爱英在收到中奖短信后,于3月23日至3月25日之间多次与陈志强联系。在陈志强、温进福谎称被告人胡爱英中的是一辆宝马轿车并编造理由索要现金的情况下,被告人胡爱英为得到高额奖金,分13次将中国工商银行垦利支行二矿储蓄所的资金汇到该二人给出的账号上,共计挪用资金124.2644万元。垦利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胡爱英作为受国有企业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银行资金124.2644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予惩处。2005年6月8日,垦利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爱英有期徒刑四年。
  王庆三、王庆星组织百余人冲击国家机关被判刑2005年2月4日,被告人王庆三、王庆星不服交通事故处理,组织百余人冲击垦利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委,各被判刑5年。该案是垦利县法院审理的首起冲击国家机关的犯罪。
  2004年9月9曰上午8时许,因东营区胜园街道办事处西现河村村民王志刚交通事故一事,被告人王庆三组织二十余人,以垦利县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不公和肇事司机未积极支付医疗费为由,用上写“警心不公,还我公道”的一条横幅,堵住垦利县交警大队大门,不准车辆、人员进出,直至晚7时许离开。同年9月10曰8时许,被告人王庆三又组织二十余人到县交警队堵住大门,不让车辆、人员进出,直至中午才离去。同年9月13曰上午8时许直至9月14曰上午,被告人王庆三、王庆星又因同一事由,组织近100人到垦利县交警大队,堵住交警队大门,占据交警大队接待室和大队长办公室,将“灵堂” 设在办公楼大厅内并烧纸,指责、谩骂、殴打干警,围困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某近30小时,致使垦利县交警大队工作陷入瘫痪。期间,还用上写“草菅人命,天理不公”的一条横幅拦截垦利县城中兴路达20余小时,造成交通堵塞。并于同年9月13日下午组织部分人员冲击垦利县委,将大门堵住,不让人员和车辆进出,并冲入县委办公楼进行扰乱办公活动,致使县委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垦利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庆三、王庆星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庆三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王庆星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公司会计侵占、挪用资金近千万被判刑被告人于竹林在担任胜利油田胜大实业总公司(原胜利油田胜大集团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中心内部银行会计期间,十余次侵占、挪用银行资金近千万元,犯挪用资金罪、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刑7年。该案是垦利县法院受理的最大挪用资金案件。
  2003年3月~2004年10月间,被告人于竹林在担任胜利油田胜大实业总公司(原胜利油田胜大集团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中心内部银行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138883.64元占为己有。2004年8月〜11月间,被告人于竹林两次擅自挪用资金共计4127748.65元,借给东营恒旭木业有限公司和东营市东旭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营利活动。2004年7月5日〜2004年12月间,四次擅自挪用资金共计2500000元,借给陈广龙进行营利活动。2004年9月9日〜2004年10月间,被告人于竹林在担任胜利油田胜大实业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中心内部银行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四次擅自挪用资金共计400000元,借给李勇进行营利活动。以上案款,被告人于竹林已全部归还。2005年11月25日,垦利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被告人于竹林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陈新利)检察【概况】2005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大局,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2005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进一步明确办案重点,提高侦查水平,规范办案活动,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切实担负起了查办职务犯罪的重任,共立查贪污贿赂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大案3件3人)。其中,贪污案件4件4人,受贿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已侦查终结6件6人,全部移送审查起诉。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1.44万元。共受理初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5件7人,立案侦查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
  【刑事检察】2005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密切与其他政法部门配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多发性犯罪,以及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始终保持了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批捕案件67件120人,同比分别下降2.9%、1.6%;经审查批准逮捕59件96人(其中重特大案犯32人),同比分别上升9.2%、人数同比下降2%;不捕8件24人,同比案件数下降46.7%,人数持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3件114人,同比案件数上升2.8%,人数下降3.4%;提起公诉68件103人,同比分别上升28.3%、0.9%;已判决66件95人,同比分别上升20%、人数同比下降8.65%。
  【民事行政检察】2005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以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枉法裁判导致司法不公的案件为重点,积极开展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做到了不枉不纵。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15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
  【控告申诉检察】2005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以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来信来访53起,受理申诉案件8件,检察长接访40次,参加“五长”联合接访10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监所检察】2005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为确保狱内安全,与公安局看守所干警密切合作切实加强了狱内管理,2005年,给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4件,针对外执犯给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7件,并全部被采用。同时,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多次,切实确保了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的狱内安全。
  【诉讼监督】2005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问题为重点,加强了刑军事事立案监督,共监督立案14件15人,追捕漏犯3人,均作出了有罪判决。
  【检察技术】2005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共受理各种技术案件132件,为严格依法办案和提高案件审查的准确率提供了科学依据。2005年垦利县检察院所办案件均做到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为“平安垦利”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预防犯罪】2005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了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自侦部门先后到县委党校、县地税局、国税局、工商银行、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上法制课6场次,受教育人数600余人次;与县工商银行开展了系统预防活动;开展了个案预防4起,提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了调研预防,撰写调研报告8份,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全市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活动中获第一名。
  【机关规范化建设】2005年,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完善制度,健全体系,促进执法规范上水平。先后对检察委员会、人民监督员等各项制度进行了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控申接访工作,很好地坚持了检察长接访和县委组织的“五长” 联合接访制度,对控申工作的相关法律文书等进行了进一步完备,做到了接访记录完整,登记内容齐全,卷宗规范整齐,没有出现一起越级上访案件。注重安全,规范办案流程,实行办案流程控制,各业务部门、每个办案环节都制定了操作规程。尤其在自侦工作中,对案件线索管理、初查到结案等重要环节分别予以规范,形成了运转有效的自侦案件管理机制。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垦利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执法保障、礼仪规范以及考核六个方面做了更为详尽、更为具体的规定,使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有了实实在在的依托。坚持立足实际,狠抓了“三个体系”建设。根据上级院的要求,紧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垦利县人民检察院“三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各科室局的岗位目标职责、文化育检的格言警句全部上墙,每个干警的岗位职责都已上桌。挂牌积极开展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上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成为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
  (崔振亮)公安【概况】2005年,垦利县公安局有干警235人,内设15个职能部门,下设10个派出所和3个边防派出所。紧紧围绕“平安垦利”建设任务目标,牢牢把握维护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要求,以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为主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机制、强化职能、改进方法、改善执法,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大调查,大走访”、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及派出所“双述双评”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同时,深化“大练兵”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民警的体能以及技战术、纪律素养,提高民警应用技能、法律知识、理论知识,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了显著提高。年内,先后有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7人荣立个人三等功,44人被上级嘉奖,20人被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2个单位立集体三等功,4个单位受集体嘉奖,16个单位被上级公安机关授予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1个单位获“优秀妇女维权岗”荣誉称号。
  【治安行政管理】2005年,坚持经常性的治安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密各项治安行政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治安管理工作的综合效能,年内,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了油区治安专项整治、建筑装卸市场集中整治、打击制贩假证、打击“黄赌毒”等专项行动。捣毁小化工厂7处,关闭窃气点100余处,收缴气管线2万余米,取缔非破获一特大制贩假证案件法温油点11处、收油点15处,查处盗窃油、气案件12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60余人,为油田挽回经济损失8。余万元;端掉卖淫嫖娼和赌博窝点21处,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30余人;打掉一制贩假证团伙,抓获团伙成员2名,缴获制造假证的设备一套,各类印章1000多枚,证件100余种、5000余份,有效遏制了“黄赌毒”、制假贩假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垦利县的蔓延;查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案件70余起,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人员84人,调解纠纷150余起,切实保障了全县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对废旧物品收购业、旧货交易市场等进行专项整治,有效堵塞了销赃渠道;做好收枪治爆工作,查处涉枪涉爆案件4起,收缴各类非法枪支22支,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人,消除治安隐患。改善旅馆业管理模式,完善全县旅馆业旅客信息系统,解决了系统的升级和网络传输问题。至年底,全县50余家旅馆已有29家安装了信息系统,实现了实名、实时、实数登记的实时监控,住宿人员信息登记率达95%以上。建立起了上网实名制安全监控第三级平台,对各网吧执行上网实名制情况、网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色情、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进行及时过滤阻断。
  【严打整治】2005年,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严打方针不动摇,在持续不断的组织幵展季节性严打的同时,有针对性的组织以打击盗抢机动车、“两抢一盗”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斗争,采取专项打击与曰常侦查破案相结合的办法,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严重刑事案件和疑难案件的攻坚力度,不断加强刑侦基础业务和专门手段的建设,提高了侦查破案和打击犯罪的实效,严重刑事案件发案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1起,总破各类刑事案件401起(包括隐积案),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80名,打掉犯罪团伙19个,成员83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335万元。
  【边防保卫工作】2005年,深入公安边防部队“三访四见”活动,组织民警深入群众,搜集渔情信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规范船舶及渔船民的管理,打破各类垄断;对易被偷渡分子利用的重点区域、场所、部位进行严密管控,军事严格落实沿海港口、码头、停泊点的边防治安管理措施,加大对外地船只检查力度,坚决取缔“三无”船只,防止给偷渡分子以可乘之机。
  【刑侦工作】2005年,围绕“命案必破"、"快侦快破”的工作要求,对发生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在人、财、物等方面实施重点倾斜,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相继破获了“3.29”特大诈骗案、特大制贩假证案、系列盗窃抢劫案、“6.27”持枪杀人案、“8.30”抢劫杀人案等一系列影响大、危害大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一批穷凶极恶的犯罪团伙被打掉,一批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有效遏制了重大刑事案件发案势头。
  针对街面“两抢”、盗窃机动车、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持以案件侦查为切入点,以情报信息为支撑,强化研判工作,特别是按照“总体部署、分层实施、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强化交警、巡警、刑警的联动机制,积极采取“堵、巡、侦、查”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大了对“两抢”等多发性犯罪的打防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按照“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吸毒人员滋生”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开展“秋风一号”涉毒歌舞娱乐场所集中整治专项斗争,严打涉毒违法犯罪。共破获涉毒违法犯罪案件2起,依法处理涉毒人员10余人。
  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的总目标,加大对经济领域犯罪的打击查处力度。完善“预警、防控、协作”三大机制建设,提升了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效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8起,追缴赃款赃物价值70余万元,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8名,挽回经济损失131万余元。
  大力完善追逃工作机制,对逃犯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确定的重点追捕对象,实行追逃责任制,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充足的保障,综合运用守候、悬赏缉拿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追缉力度。同时,依托科技手段,充分发挥网络共享资源的作用,不断完善网上“破案追逃” 工作机制。全年共追回逃犯47名,抓获藏匿垦利县的逃犯16名。
  【户籍管理】2005年,以“二代证”换发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特别是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推行“以房管人”为主要内容的实有人口管理新模式,推动了人口管理的社会化;实行网上户口迁移,为群众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对全县租赁房屋和暂住人口进行统一清理整顿,共清理出租房屋1600户,3903间,补办租赁房屋手续520余份。全年,共办理各类户口迁移2000余人,制作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3406份,受理二代证信息65086条,制成品证29380份。
  【公安交通管理】2005年,结合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紧紧围绕“六个加强”,区别不同特点,以整治乱停乱放、闯灯越线、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摩的”闯禁、“双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以及打击盗抢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深入扎实的开展“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公路行车秩序,确保安全畅通”专项行动,釆取设置固定检查点和流动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顿,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力推行户籍化管理,不断完善对15座以上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前提下,对全县516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状况进行了集中排查,实现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年内,共处结道路交通事故1715起,结案率95.1%, 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36起,侦破30起,破案率83.3%,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7人,其中治安拘留16人,追究刑事责任31人,有力地打击了交通肇事者的嚣张气焰。
  【消防管理】2005年,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工作为载体,持续不断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不安全隐患的同时,加强了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商场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消防责任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全县防火、自救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年内,共检查单位220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1份、《立即整改通知书》17份、《复查意见书》65份,填写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220份,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1份,整改火灾隐患102条。全年,共发生火灾13起,经济损失9万余元。
  【看守管理】2005年,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在看守所和行政拘留所推行巡视、监控二岗合一的勤务模式,对牢头、狱霸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实现了无一起集体绝食事件、无一起在押人员被殴打致伤致残事故、无一起在押人员自伤自残事件发生的目标。年内,协同驻所检察科、武警中队先后组织联合预演8次,进行安全大检查24次,清监36次,召开狱情分析会12次,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教育16次,成功预防事故4起,遏制事故2起。同时,发挥严打“第二战场”的作用,通过感化教育,挖出犯罪线索60余条,巩固和扩大了严打成果;投资200余万元完成了看守所整体改建工程,配备了专用囚车,对监室、提审室、内外值班室、岗哨楼、围墙以及其他附属用房进行统一翻建,对监所监控、对讲、报警、应急照明、电教、巡视、围墙电网周边控制系统等12个系统及监室设施进行了更新,设立管教室、卫生室、谈话教育室,增加监室电动门,提高了监管工作的安全指数和科技含量。
  【110报警服务】2005年,以“三台合一”报警服务系统为载体,从技术操作、服务规范、法律知识等各方面组织严格的人员培训,在规范程序、提高接处警速度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共接处有效警5455起,其中救助群众400余起。“110”真正成为公安机关的形象工程和民心工程。
  【机关规范化建设]2005年,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总抓手,以基层所队建设工作为中心,紧紧抓住情报信息、规范执法、科技强警、警力下沉等主要内容,推动公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的理念,全县情报信息网络逐步完善;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健全完善制度和机制为保证,将执法质量考评与案件审核、专项检查、个案评判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执法监督措施有机结合,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涵盖整个公安执法工作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体系;大力开展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改造工作。有8个派出所完成了建筑外观形象改造工作。各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治安管理、服务辖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不断走向规范。年内,垦利镇派出所和永安派出所、黄河口派出所先后荣膺全国一级派出所、全省二级派出所,垦利县基层所队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紧紧围绕队伍正规化建设这条主线,坚持政治建警、文化育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工作方针,围绕“争创全省优秀公安局”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队伍管理的规范化。
  【典型侦破案例】“3.29”特大诈骗案2005年3月,县工商银行水电厂分理处业务代办员胡某受 “重奖短信”蛊惑,于23日~25曰3天时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先后挪用企业资金13次,共计1242644元,以客户异地存款的方式汇给对方,支付所谓的公证费、个人所得税、海关税等费用,造成企业大额资金损失。
  3月29日20时许,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并迅速确定了案件侦破的大致方向,把福建省作为重点排查范围,与福建警方取得联系,请求协助侦察。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专案组民警克服异地侦破、案情复杂等困难,先后两次南下赴闽,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通过细致的摸排,不断缩小侦控范围,最终于5月9日晚分别将犯罪嫌疑人陈志强(男,28岁,福建省安溪县魁斗镇大岭村)、温进福(男,24岁,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中标村) 抓获归案,追回部分赃款。
  特大制贩假证案4月上旬,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制贩假证人员在郝家工业园区附近活动频繁。接报后,县公安局迅速做军事出部署:以治安大队为主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在核实群众举报信息的基础上,运用高科技的侦察手段,并安排多名特情耳目,展开先期秘密侦察工作。经过20余天的艰苦侦察,准确掌握了制贩假证人员的行动规律,办案人员掌握了案件侦破工作的主动性,制贩假证人员的一举一动都在办案人员的监控之中。5月16日晚,得到可靠消息:制贩假证人员全部在吴杨老村其出租房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行动,兵分两路,冒雨赶往目的地,实施抓捕行动:一路人员前往犯罪嫌疑人住所抓捕制贩假证人员;另一路人员到制假窝点进行捜查。人赃并获,一举端掉该制贩假证窝点,抓获制贩假证犯罪嫌疑人两名,缴获制造假证的设备一套 (包括电脑、扫描仪、烘干机、切纸机、切卡机、压模机各一台,打印机两部),各类印章1000多枚,证件100余种、5000余份。犯罪嫌疑人康某(男,25岁,湖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自2004年来到东营开始制作假证,曾经两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均因证据不足逃过法律的制裁。2005年3月初,康与胡某 (男,22岁,湖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勾结在一起,由康某及其妻 (在逃)负责对外联系,胡某负责制作证件。
  “6.27”持枪杀人案6月27日凌晨,滨州市张岩奎被人用猎枪杀死在董集乡南范村东公路边。案发后,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一方面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察,走访现场附近村庄,寻找案件目击者;另一方面,以被害人为中心,围绕死者身份、交际范围等展开调查,查找案件线索。根据掌握的信息,办案干警多次赶赴滨州、潍坊、烟台等地,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深入细致地摸排,把几个地市的娱乐场所作为摸排重点,进行严密布控。专案组民警耐心细致的摸排和调查推动案件侦破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案件线索逐渐明晰。
  8月14日晚23时许,根据可靠线索,专案组民警在董集派出所的协助下,在东营区聊城路云顶国际KTV301房间迪厅内将犯罪嫌疑人张德洲(男,22岁,胜坨镇郑王村)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张德州对伙同他人持枪绑架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30”抢劫杀人案9月1日凌晨5时许,县公安局接到一女子报案称:其丈夫郭场开出租车,自8月30日离家一直未归,手机关机,失去联系。接报后,县公安局迅速做出反应,多方查找线索: 首先找到报案人对出租车特征、牌号以及当事人体貌特征等相关情况作了进一步了解;并到垦利商场出租车停靠点附近走访,了解郭场近两天的动向;后又调取郭场于8月30日以后的手机通话信息。与此同时,迅速向东营市其他县区及青州、滨州等地发出协查通报,请求协助查找该车以及司机下落。
  9月2曰下午,失踪车辆出现在广饶县石村镇一洗车点。当地警方随即采取行动对该车当时的司机进行盘查。经勘查发现,车内有大量血迹,该车司机不能自圆其说,遂被带回继续审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也迅速赶往广饶。在严肃的审讯和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岁,利津县北宋镇后刘村)供述了其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害车主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刘炜炜伙同张杰(男,广饶县石村镇,在逃)于8月29曰窜至垦利预谋抢劫出租车;30日下午1时许,二人在垦利商场出租车停靠点骗租受害人郭场的黑色桑塔纳2000型出租车,行至董集乡罗郭村西黄河大坝附近,持刀将郭场杀死后抛至黄河内,开车逃离。
  破坏电力设备案针对垦利县盗割高压裸铝线案件突出的现象,县公安局深入组织开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9月7日凌晨,刑警大队及黄河口边防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在黄河农场一分场将正在盗割高压裸铝线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0岁,垦利县供销社)抓获,当场缴获电线5捆、摩托车1辆及断线钳、绳子等其他作案工具一大宗;并根据现场突审情况,在垦利镇复兴村一洗头房内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女,36岁,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三岔河镇)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李某、王某 (男,利津县人,在逃)自2004年冬天起,窜至黄河口镇、西宋乡、永安镇、垦利镇、胜坨镇、县开发区等地,驾驶摩托车交叉结伙盗割高压裸铝线作案27次,共盗割高压线100余控7500余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
  非法传销案10月中旬起,县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报警称: 在县城万光花园、新安村等地有数十名男女青年混合居住,行踪诡秘。局党委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给予了高度重视,抽调专门人员到相关村庄、居民区进行秘密侦查,发现:共有100余名男女青年分散居住在全县12个暂住处,从事非法传销。经过半个多月的仔细侦查,11月7日起,县公安局从经侦大队、刑警大队、垦利镇派出所、城区派出所抽调民警,出动车辆20余台次,警力100余人次,县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击,将10余处非法传销窝点一举查获,并对参与非法传销人员依法做出处理。经查:100余名非法传销分子大多来自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年龄大都在20到30岁之间。于10月中旬从蓬莱转移至垦利县,推销一种名为“海之惠”的化妆品;他们分散居住、集中“授课”,层层发展下线,并从中提取高额回扣,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亓延恒)司法行政【概况】2005年,垦利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稳定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水平,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5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刑释解教先进集体,公证处被省司法厅评选为“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的先进集体,法律援助中心被命名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垦利县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评选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
  【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平安垦利”集中宣传活动、“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活动,与县信访局联合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与县油区办联合开展了以 “讲法律、讲道理、讲大局、讲感情、讲长远”为主要内容的油区治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二)在全县开展“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送法律、创遵纪守法零案村”等活动。全县 “零案村”达到90%以上。胜坨镇尚庄村、黄河口镇小高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3个行政村被市司法局推荐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小康文明村活动的开展,进行“法律下乡”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指导建立普法、调解工作制度,促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四)认真做好全市“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整理普法档案200卷,录制了普法专题片。9月8日,顺利通过了全市的检查验收。
  10月13曰,代表东营市通过了全省的检查验收。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成效。(一)发挥新闻媒体优势,提高普法工作的影响力。为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服务,县司法局在县广播电台开办了“法律直播室”栏目,由律师、公证人员轮流在广播电台值班,用三部热线电话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宣讲法律知识,插播司法动态。市电视台法制经纬栏目以垦利县法律直播室栏目为体裁拍摄了专题片,在市电视台进行了播放。(二)设立“司法窗口”,普法、服务、处理矛盾于一体。在县信访接待站、各乡镇司法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 “司法窗口”,安排律师、公证员及乡镇司法所人员常年在接待站和服务大庁值班,并将常用的法律法规书籍、专业法单行本、法律知识宣传材料摆放在站(厅)内,由法律人员现场解答,既方便了群众,又利于矛盾问题的解决。尤其是在信访接待站设立“司法窗口”,把司法行政的普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职能整合在一起,施力于信访工作,社会效果十分明显。就此,县委政研室专门进行了调研,县委副书记作了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市委《信息调研》和省厅《司法信息》也进行刊载。(三) 开展选配“村级法律顾问”和为村民小组培养“法律明白人”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为解决村干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难、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在全县村村选配法律顾问,为每个生产军事小组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114名法律工作者分别担任了全县334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普遍到村活动2次以上,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指导各乡镇培训“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700余名。全县村村选配法律顾问的作法分别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和省《法治通讯》上予以推广。
  【基层基础工作】2005年,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预防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一)结合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建设,加大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使司法所在人员、制度、办公设施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全市司法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中,垦利县有6个司法所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占司法所总数的85%以上。有2个司法所、2名司法所所长分别被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 “十佳”司法所、“十佳”司法所长。(二)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使全县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完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5次,共排查出信访苗头、矛盾纠纷161起,调处161起,调处成功率达96%。(三)对62名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帮教档案,落实了帮教措施。
  【法律援助工作】2005年,围绕 ,,一个工作重点,二个基础建设,三个配合服务”开展工作,效果显著。“一个工作重点”: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工作重点。只要符合条件的案件尽力受理,至年底,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5件,是前两年的总和,并办理了许多比较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二个基础建设”:在西片以胜坨镇为主,东片以永安镇为主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建设局成立法律援助分中心。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作站”、“分中心”工作程序、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胜坨工作站受理并接受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5件,县残联分中心已受理、介绍法律援助案件5件。“三个配合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定期到信访站参与接访工作。同时,接受县委、县政法委及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指派到乡村、单位等进行法律讲课20场次;配合县司法局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全年参与法律宣传20多次,接受安排为单位上法制讲课25场次,指派律师到县广播局进行法律直播53次,宣传、讲解法律20多部,当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配合农村进行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和做好法律咨询工作。至年底,在农村进行法律培训15场次,并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积极参加个体私协维权工作站的工作,与县个体私协紧密配合,为协会会员举办法律培训5场次,受教育人数500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启动的,,四个一工作程序“得到省个私协会的肯定。
  【公证工作】(一)根据上级的部署,组织全体公证人员积极投身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通过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公证员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提高了质量意识和执业风险意识。(二)搞好政治学习的同时,不间断业务学习。11月,有1名公证员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涉外公证业务培训,3名公证员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公证法》培训,业务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三)加大公证宣传力度,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出击,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大力开发农村市场,努力拓展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领域。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手,大力宣传婚前财产,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作用,印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到交警队、城建、金融等部门开拓公证业务。(四) 加强公证处的基础设施建设,更换了办公车辆,改善了办证条件。至年底,办结各类公证事项396件,接待来访200余人次,办证数量和业务收费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没出现一份错、假证,很好地发挥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为”平安垦利“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律师工作】2005年,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律师诚信执业、服务为民的观念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服务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平安垦利”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律师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利顺律师事务所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依法办案、文明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至年底,利顺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顾问点22家,其中为国家机关担任法律顾问6家。代理经济、民事案件39件,代理行政案件3件,刑事辩护案件12件,代写法律文书1566份,办理非诉讼法律案件23件,解答法律咨询3259人次,索回赔欠款377万,业务收费15.92万。
  【“148”法律服务专线】2005年,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全部开通了尾数为“148”的法律咨询热线,进一步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县司法局随着领导班子的调整,也随之调整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领导小组,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了管理力度。接到法律咨询电话189个,接待来访约300人次,当场解答法律咨询410次,其余的分流到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充分发挥便民、利民、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司法行政】2005年,县司法局有在职在编人员24名。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编制人员12名。2005年,是全县司法行政快速发展的一年,有几项业务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头。办公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新配备车辆2辆,购买电脑4台,空调4台,为乡镇司法所配备了7辆摩托车。“四五”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检查验收中确定为优秀,并代表全市参加了全省的检查验收。垦利县被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评选为“2001~2005年度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县司法局被省综合治理办公室、省司法厅表彰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基层工作先进单位”,县公证处被省司法厅表彰为 “全省公证系统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单位”,法律援助中心被团市委、市司法局命名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机关规范化建设】2005年,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和机关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对单位的考勤、卫生、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印章管理、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使其更加严谨、合理,便于操作。同时,制定了政治业务学习考试制度,月初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通过星期六集体学习和平时自学相合,月底由单位主要领导出题、监考、阅卷,组织全体干警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每月在单位公开栏内公幵,并记入量化管理考核中。
  根据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实际,对规章制度进行归纳梳理和修订完善,重点建立完善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及服务承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指导律师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主任、副主任及每名工作人员的职责、工作标准,规定了具体的检查考核办法,严格奖惩。
  加强对执法服务活动全程监督,严格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负责对案件、公证申请的统一收受理、统一指派,统一收费,并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由局机关财务人员担任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的会计,制定财务开支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重大开支事项由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律师所、法律服务所财务报表每月向局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财务检查活动,真正把各法律服务单位的服务过程全部纳入监督视野,形成完整规范的监督体系。
  建立量化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司法局在到外地和有关县直部门参观学习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了司法局量化管理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包括工作纪律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工作作风及效能考核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奖励制度、业务考核制度六个方面,共100分。每项制度都有专人负责督导、检查,奖分和扣分,每月通报,半年和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排出名次,奖惩兑现。该细则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凭印象定优劣,凭选票当先进的问题,充分调动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005年,县法律援助中心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专职律师3军事人,法律服务工作者1人,法律专业人员2人。2005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信访接待站、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妇联、县老干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分中心,在各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44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定期到分中心、站、点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程”,与220名残疾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至年底,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余件,占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60%以上。

知识出处

垦利年鉴2006

《垦利年鉴2006》

本书记载了垦利县辖区内2005年各行各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共设25个栏目:特载、大事记、垦利概况、黄河口、政党政务、群众团体、军事、政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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