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政法委工作
【综述】2001年,全县政法战线认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达到了不乱、不响、不访、不丢丑的目标,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政治领域斗争取得新胜利。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把处“法”工作放在首位,严格落实责任制,严密各项防范控制、教育转化和打击措施,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得到教育转化,少数顽固分子被依法严惩,全县无一名“法轮功”人员自杀、自伤、自残,四级“两会”、上海APEC等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全县没有发生大的问题。严打整治斗争成效显著。中央部署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坚持以“打黑除恶”为龙头,分线作战,打治结合,取得显著战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结合村级“学教”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帐式”管理制度,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加强城区防范体系建设,推动了“三防”措施的落实。服务经济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政法各部门紧紧围绕“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打击、管理、服务职能,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了招商引资软环境。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认真查摆和解决存在的不严格执法、不文明执法等突出问题,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1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综治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为目标,以“严打”整治斗争为主线,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县没有发生一名“法轮功”练习者去省进京聚集滋事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大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呈现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广饶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严打”整治斗争】自4月份中央部署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坚持以“打黑除恶”为龙头,分线作战,打治结合,取得显著战果。公安机关重拳出击,相继破获特大微机主机被盗案、侵占华泰集团美国废纸系列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01年,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3名,追回逃犯28名,打掉犯罪团伙15个、成员50人;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81起98人,审查批捕73起9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1起137人,提起公诉82件101人;审判机关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9起,判处犯罪分子115人,同比分别上升14%和25%。坚持“严打”与整治紧密结合,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区块和突出治安问题,9个治安混乱村和3个重点区块得到有效整治。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229支,子弹21000多发,烟花爆竹66.2万头,火药材料7900余公斤,雷管200余枚,打击处理违法人员72人,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涉枪案件和爆炸事故。组织公安、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以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为重点,对城南综合批发市场等重点市场、广饶镇糖果白酒及大王镇、稻庄镇橡胶制品等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共端掉造假窝点6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7起,案值118万余元;以查处骗税、偷税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涉税犯罪活动,共查处偷漏税案件56起,查补税款290多万元。
【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治理哪里
的原则,先后适时开展了城区综合整治、后进村集中整治、混乱区块整治、建筑市场治理整顿、公共娱乐场所集中整治、文化市场专项治理、油区治安集中整治、暂住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涉法信访积案集中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共查纠交通违章6200多人次,暂扣无牌无证车辆973台次、驾驶证560个,清除城区内乱贴、乱挂、乱写、乱画广告3200多张,纠正在市场内乱摆乱设摊点1250多个,查处各类市场违章违法案件72起,重点解决了乱停乱放、乱贴乱划、乱摆乱放等影响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改善了城区招商引资软环境。检查工程项目112个,面积29万平方米,涉及违法金额2.05万元,发放安全整改通知书35份、质量隐患通知书62份。登记流动人口6615人,登记暂住人口3131人,发证3039人,发证率97%;登记出租房屋736户3044间,登记率100%;签订治安责任书811份。对全县23家音像制品经营场所、31家“网吧”和城乡所有图书、报刊零售点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共取缔非法零售、出租音像制品店2家,无证经营“网吧”4家,查缴盗版光盘153盘、非法出版物1320册。对13起信访积案认真梳理排队,分门别类,因案施法,加快了处结进度,成功调处12起,取得良好的效果。
【“法轮功”处理工作】坚持将处“法”斗争作为维护稳定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查控、教育转化和打击措施,保持了全县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专门成立县610办公室,为正科级常设机构,归口县委政法委管理。县610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处“法”工作调度会,重要敏感时期每天一调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并深入各有关乡镇、单位进行面对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三包”责任制,同时将处“法”工作列入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各自应负的责任,构建起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责任体系。对10名不放心人员,每人落实4名监控人员,确保24小时不脱管、不失控。对转化较好的,落实秘密监控人,实行一天两签到或两见面制度。重要敏感时期在全县重要交通路口设立堵截点,对过往车辆和人员全天候值勤检查,不放过任何一名可疑人员,先后查获外来“法轮功”串联人员5名。坚持教育挽救大多数、严厉打击极少数的方针,区别对象,因人施法,攻心为上,采取集中办班、教育引导、亲情感化、现身说法、精力转移等方法,充分发挥县教育转化中心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顶风而上、公然与党和人民对抗的,毫不手软,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先后依法对5名顽固不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轮功”顽固分子予以劳动教养,缴获“法轮功”非法宣传品485件。并于11月10日在河北平谷将在逃“法轮功”练习者李连军抓获。到年底,全县274名“法轮功”练习者中已有243名得到转化。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学习外地经验、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实行矛盾纠纷 “台帐式”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以村调委会和“两委”定时定点集中办公为基础,以乡镇司法调解中心为重点,以“五长”联合接访和领导包案为保障的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定期排查影响稳定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逐一注明问题的性质、成因、现状以及分工整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般性矛盾纠纷实行“台帐式”管理,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微机化管理,统一汇总成册,建立台帐,以帐促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治及时、控制有力,形成“定期建帐,以帐管理,责任到人,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同时,将“台帐式”管理的范围向外拓展,做到“三个延伸”,即向公安刑侦业务的立案、破案工作延伸,向处“法”工作延伸,向政法队伍建设延伸,提高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75起,已成功调处725起,占93.5%,未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五长”联合接访案件21起,已处结2。起。
【基层基础工作】在城区,以“创安”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各单位专职保卫人员。对31个无专职保卫人员或保卫人员老化的单位,从县保安公司统一聘用保安队员,经公安机关统一培训后上岗,加强对办公区、宿舍区的巡逻保卫。坚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每季度一督查,并通过电视台、召开综治大会等形式公开曝光,借以督促城区各单位落实综治措施,杜绝防范空档,提高防范能力。在农村,充分发挥治保会为“龙头”的五支队伍的作用,实行“义务传牌”制度,全面加强对电力设施、蔬菜大棚、变压器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看护,全县“四无”单位、村分别达到95%和90%。对全县301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安置落户,逐人建立跟踪帮教、服务档案,帮助他们联系工作,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效地减少了重新犯罪。认真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组织政法部门定期深入各学校、企业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把重点放在对在校生的法制教育上,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年共组织进校讲法180多次,受教育人数8万多人。县教委构建起“一学二帮三共建”模式,全方位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全县8万名在校学生无一人犯罪。按照“不检查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验收不放过”的原则,对全县120多家宾馆、饭店、商场、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及近300家工业企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现火灾隐患610条,发放《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94份。持续不断地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在城区繁华街道及人群密集路段实行“严管街”、“严管路”和“滚动式”巡逻执勤,点上堵,面上控,线上查,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对东海海区185条从事渔业捕捞的船只和171条近海作业的船只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加强对渔民的安全教育,保证了海上秩序的稳定。为配合“四五”普法启动工作,10月15一21日,组织政法各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四五”普法宣传周活动,并确定1。月19日为全县“四五”普法宣传日,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四五”普法规划、依法治县规划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四五”普法的全面展开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撰稿,广泛宣传综治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和人民群众参与综治工作、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全年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政法综治宣传稿件430多件,其中国家级26件、省级65件,撰写调研文章37篇,对于推动全县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争创优秀综治办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为各项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集中辅导、集中讨论的“三集中”方式,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干警的头脑,牢固树立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发展服务,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的思想。深入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坚持抓班子、抓教育、抓管理、抓整顿、抓监督五管齐下的方针,认真落实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各项措施。自5月份以来,全县政法系统部署开展了以整顿思想、作风、纪律、组织为重点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点解决少数干警执法不严不公,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警容不整、形象不佳,业务素质低下、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采取自查互查、“开门评警”、执法大检查、业务考核、民主测评等有效形式,组织干警深刻查摆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召开“开门评警”座谈会37次,发放征求意见表30000余份,检查各类案件200多起,查摆梳理出了在不严格执法、不文明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能马上改的马上改,事关长远、一时不能解决的,按步骤、分阶段逐步解决。深入开展争创优秀综治办活动,将争创活动作为加强综治队伍建设,推动综治工作整体上水平的重大举措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坚持软硬件建设一齐上,综治办配备了微机,规范了档案资料;结合乡镇规模调整,进一步充实加强了乡镇综治办力量,工作人员全部达到2〜3人。大王、稻庄等5个乡镇加大投入,配备了微机,基本达到了优秀综治办的标准和要求。
(李忠亮王兴军)
社会治安
【综述】2001年,广饶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满意”活动为主体,深化改革,强本固基,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公安保卫任务,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连续3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视察广饶时,对县公安局给予了高度评价。政治建警,塑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认真贯彻早抓、真抓、主动抓的指导思想,先后开展了“三项教育”、“三个代表”学习教育等一系列学教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细化量化岗位目标,在各科室和派出所推行了民警等级化管理,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岗位交流、双向选择、末位淘汰制度,加强了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连续5年无一民警违纪,保持了队伍的旺盛战斗力。深入开展“创满意”活动,在全市率先推行了警务公开,在业务科室和派出所全部建立了高标准、高起点的警务公开栏,实行了治安案件公开调处和交通事故责任公开认定,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极大地方便了外来办事群众,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髙度评价。先后有9个业务科室被省厅评为全省先进单位,6名民警荣立个人二、三等功。
改革强警.创造人民满意的治安环境。实现了110与120、122、119及各部门的配套联动,并不断向海上、农村延伸,建立了以指挥中心为龙头,巡警、交警、刑警、派出所为骨干,各警种密切配合、交织成网、覆盖城乡的快速反应网络,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评为“全省优秀110报警服务台”。以实现“刑侦队伍专业化、刑侦技术现代化、刑侦资料网络化、工作机制规范化”为目标,建立了覆盖社会面的刑侦队伍,推行了大案承包、破案有奖和案件主侦制,极大地调动了民警的破案积极性。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刑侦改革大显身手,全年共破获各类案件33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9人。刑警二中队在全国刑警中队等级化评定中被公安部评为优秀中队。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加强以责任区民警、治安联防队伍、治保队伍、治安调解员和治安信息员为主体的五级网络防范建设,实现了警力下沉、重心转移,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了及时化解。《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大众日报》先后以“小小治保会,四两拨千斤”为题作了报道。
科教兴警,实现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教育强警,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岗位练兵和知识培训。在全市率先建成了警官教育培训中心,已举办各类培训班26期,培训民警480人次。同时,每年有计划地选派民警赴公安大学、刑警学院及公安专科学校学习深造,80%以上的民警获得大专以上学历,60%以上的民警通过自学、函授取得了本科文凭,45岁以下的民警全部接受了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资格培训考核。积极开展警体文化活动,每年定期举行警体运动会、消夏文艺晩会、摄影作品展、射击比赛、广播体操比赛等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陶冶了情操,凝聚了警心。在多年实行民警生日送蛋糕、贺卡的基础上,成立了人民警察基金会,以帮助困难民警家庭和因公伤亡民警。加大科技投入,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和重要部位安装了电视监控,并与110指挥中心联网;在农村有电话的商店、代销店、公用话亭全部设置了报警点,实现了派出所、村(单位)、户三级报警网络;局机关建成了自动化办公局域网,开通了数字通信三级网.户口、车辆、犯罪信息全部接入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实现了信息共享。科学技术给公安工作注入了强大生机和活力,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严打整治斗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治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年为期”的严打目标,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针对全县治安实际,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适时组织了破积案会战、“百日破案会战”、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和“三打一保”百日会战,严厉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为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1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名,其中刑事拘留166人,取保候审19人,劳动教养11人,治安拘留25人,逮捕68人,移送起诉81人;打掉犯罪团伙8个29人,追缴赃款赃物价值200余万元。抓住“严打”重点,破获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暴力犯罪案件52起,破获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等多发性案件200余起;利用光盘比对、网上追逃等先进科技手段,与传统方法相结合,抓获各类逃犯47名,其中上网逃犯35名,消除了治安隐患,增强了严打整治的社会效果。
【打击经济犯罪】坚持“经侦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打防并举,在抓好企业内部安全防范的同时,及时充实壮大经侦队伍,积极开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行动。全年共计受理各类经济案件82起,其中立案32起,涉案金额达67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8万元。打击经济犯罪行动中,注重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积极与全国各地经侦部门联合协作办案,全年共协助外地公安机关调查案件10余起。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警企共建活动,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设立“公安办公室”5个,派驻民警积极配合企业解决内部治安问题,解决了企业发生案件报警难、处理案件不及时的难题,并及时掌握企业内部动态,维护了企业的稳定与发展。
【油区治安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全市油区严打整治工作总结调度会议精神,高举团结、务实、创新的旗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严格油区治安管理。市和油田关于油区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县公安局认真做好了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三个阶段的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油区治安管理办法,对重点区块和输油管线派出专人实行24小时死盯死守,确保了全县油区秩序的持续稳定。
【公安"110”工作】按照“内抓规范,外促联动,辐射延伸”的思路,在严格内部规范,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行等级化岗位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把11。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配套联动。在全县15个乡镇形成了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为龙头,乡镇派出所和警务责任区为依托,各报警点为基础的覆盖整个社会面的110运行格局,从而初步建成了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以公安机关为骨干,社会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配套联动的社会化报警服务体系。同时,认真开展11。报警服务工作,使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各部门都 “动”起来,形成强有力的拳头,整体作战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忠实履行“四有四必”承诺,热情服务,为群众排扰解难办实事,使11。真正成为“打击犯罪的战斗队,维护治安的先锋队,服务群众的工作队,抢险救灾的突击队,精神文明的宣传队”。2001年,110共接处警18300余起,通过110及时破获刑事案件625起,查处治安案件2100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251名,救助伤员达1530人,参加抢险救灾450余次。
【保安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信誉至上、优质服务、信守合同的宗旨,贯彻“从严管理、科学管理”的方针,整个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社会服务面不断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强。所属165名保安队员认真负责,遵守厂纪,做到视厂如家、尽心尽职、落实制度、严密防范,使客户满意率达到100%。2001年,保安服务公司为大型聚会、参观活动担负警卫任务29次,抓获各类不法分子110余人,查扣外流公共财产125件次,查出不安全苗头210余次,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实现了管好队伍不出问题,努力工作让领导放心、让客户满意的目标,树立了保安队员的良好形象。
【户籍管理工作】发扬“牢记宗旨,严格执法,锐意改革,唯旗是夺”的东营公安精神,积极搞好户口管理工作。为了配合招商引资,给外来投资客商提供优质服务,县公安局出台了户口管理服务承诺,外来客商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农转非、暂住登记、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者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并推出了 “户政流动服务车”活动。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考察工作,顺利通过了市公安局的检查验收,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在积极开展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县公安局与吉林天成公司合作,将暂住人口、租赁房屋、工作对象管理信息输入计算机管理,提高了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为严格控制社会面,对全县范围内的暂住、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及工作对象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治安管理工作】围绕“农村抓整治、城区抓防范、油区抓巩固”的工作思路,强化治安管理,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一是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共收缴非法枪支236支、子弹21000余发。二是开展整顿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共立案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160起,处理违法人员273人,收缴淫秽光盘618盘。三是开展铲除罂粟统一行动,查获违法人员15人,铲除罂粟1168株。四是设立了挂靠治安部门的警卫科,强化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共完成首长来广视察、大型文体活动等警卫、保卫任务59次。五是开展保安服务业清理整顿工作,强化了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六是依法查处治安案件,严厉打击违法人员。全年共立案查处治安案件374起,处理违法人员543人,其中拘留258人,调解各类纠纷936起。
【监所管理工作】遵循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的方针,狠抓监所的安全和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使整个监所的管理水平、狱容狱貌、监所秩序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坚持每周进行狱情分析,对每个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做到了心中有数, 能有针对性地做好在押人员的改造工作。针对不时出现的老犯欺负新犯、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等不良风气,每季度利用一周时间进行专项治理。通过集体上课教育、逐监室摸底排查、个别谈话等形式,对随时出现的牢头狱霸苗头、重点人犯及时进行教育处理,保证了狱内的正常秩序。同时,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出入大门及时上锁、办案人员一律凭证出入、二人以上提审、严格会见、在押人员物品双向检查等制度,有力地避免了各类问题的发生,保持了监所连续17年无事故的佳绩。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活动,治理交通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实现了“事故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全年辖区共发生交通事故1254起,死亡99人,伤1079人,直接经济损失3446392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1%、8.6%、2.7%和10.3%,为全县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2001年,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以治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改型、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和驾驶员集中教育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查处私自改型车辆322台,收缴假牌假证79件,采取强制措施办理牌证3961件,机动车上牌率达到了95%以上。同时,在全县35个沿路村庄开展了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大王镇刘堡村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首批先进交通安全村;交警大队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第一名,被省公安厅授予创建“平安大道”先进单位称号,广饶县被公安部和建设部评定为城市交通管理C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成为“畅通工程”全国首批县级高等级城市。
【消防管理工作】以江泽民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全县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全年共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19份、《复查通知书》88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处罚40人次,责令停产停业10家、警告单位13家,罚没款4万余元。调查统计火灾198起,查处火灾20余起,审核建筑工程图纸66份,提出审核意见300余条。积极推进城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设市政消火栓10个,达到应建总数的100%。刻苦训练,加强灭火执勤,成功扑救火灾165起,参加抢险救援50余次,投入救火力量1499人次,保护建筑面积5621平方米,保护价值2032万元。2001年,县消防大队在全省练兵比武中获得前十名的好成绩,被省消防总队授予“全省十佳消防大队”和“先进消防大队”荣誉称号。
(纪燕磊王忠亮)
检察
【综述】2001年,县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及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加强诉讼监督,为保障和促进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九五”检察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授予“三
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东营市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反贪污贿赂检察工作】县检察院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要求,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立足广饶县实际,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31人,经初查后立案的为11件11人,其中贪污案件4件4人,受贿案件4件4人,行贿案件2件2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面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源少、案件涉及面广、犯罪嫌疑人逃跑串供现象突出等新情况,及时调整了办案机制,变坐门等案为主动出击,加强同纪委、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找案源、摸线索;变各自为战为整体配合,确立了一个以办案科室为主,其它办案科室紧密配合的大反贪格局,做到了快速出击,以快制胜,收到了良好效果,在对贿赂案件的查处上实现了大的突破。共立查贿赂案件6件6人,占立案数的54.5%,促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以案释法,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全年上法制课12场次,受教育干部达1500多人次;提出检察建议20余份;与县工商银行联合举行了“预防经济犯罪法制宣传月”活动,有效降低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率。
【刑事检察】2001年,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各级社会治安工作会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81件9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3件90人,占受案数的90.1%。受理公安移送起诉案件102件125人,其中放火案3件3人,故意伤害案18件18人,抢劫案12件22人,盗窃案13件20人,强奸案5件5人,奸淫幼女案3件3人,破坏电力设备案2件5人,敲诈勒索案2件2人,过失致人死亡案、猥亵妇女案、拐卖妇女案、寻衅滋事案、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破坏生产经营案、职务侵占案、盗窃古墓葬案各1件1人,交通肇事案35件3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4件105人,报送市院审查3件3人,占受案数的85.3%。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及时批捕起诉,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率达100%。在批捕的各类案件中,重特大案件46起52人,分别占批捕总数的63%和57.8%;提起公诉的各类案件中,重特大案件49件55人,分别占公诉案件总数的59.8%和54.5%,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法纪检察】法纪检察工作积极履行法纪检察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经过初查立案1件1人。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探索渎侦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路子,努力开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新局面。坚持贯彻“一要坚持,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做到不枉、不纵,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同时坚持打防并举,做好各项预防犯罪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上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有效地遏制了“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民事行政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突出了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及时纠正。2001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起,其中立案3件,提请抗讼2件。全年共有7件经县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再审,有5件得到改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确保办案质量,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敢抗、会抗、抗准,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同时对于裁判正确的案件,给来访者摆事实、讲道理,耐心说服教育,注重搞好服判息诉工作。
【监所检察】着重加强对人犯超期羁押、保外就医、假释等的监督。全年共对看守所执行刑罚活动进行专项调查5次,提出纠正违法建议4次,对外执犯进行全面考察92人次,保证了县看守所无超期羁押,外执犯无重新犯罪。严格执行人证查验制度,全年收押的262名人犯个个做到验证见人、人证相符,法律手续齐全、合法。通过上法制课、与人犯谈心等多种形式,做好人犯服法教育工作,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了监所安全。
【诉讼监督】2001年,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大了诉讼监督力度,使公安、审判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了不枉、不纵。在立案监督工作中,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对遗罪漏犯,及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全年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6件17人,同比增长60%和70%,公安机关全部立案。在侦查监督工作中,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既注重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又注重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年共追捕7人,追诉3人,追诉漏罪4条;退回补充侦查6件10人,对侦查工作提出检察意见20次;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全年共不批捕8件8人,同比增长167%和100%,不起诉1件1人。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注重对量刑畸重畸轻、不严格执行诉讼程序等问题的监督,全年共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检察意见15次。
【控申、举报工作】县检察院控申举报中心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8件次,其中来信80件,来访28次,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其中来信比去年同期上升42%,来访比去年同期下降35%。来信来访中属举报类77件,占信访总量的72%,举报类中贪污、贿赂线索74件,法纪案件线索3件;属控告类31件,其中立案监督10件,其他21件。举报中心初查42件,移送反贪局32件,移送法纪科3件,移送其他机关21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2件,移送民行科2件。全年无积压信访件。工作中,坚持文明接访制度,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做到不推不拖,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凡是署名举报的都把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同时,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坚持集体访、告急访检察长随时接待处理制度,有效避免了越级访案件的发生。为了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搞好举报宣传工作,全年共开展举报宣传活动4次,出动宣传车46台次,散发各类宣传单1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68人次,从而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检察技术工作】检察技术工作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的大局,积极为办案科室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全年接受县检察院刑检部门委托办理法医检验鉴定14件,办理法医文证审核28件,提供技术协助8件。接受自侦部门委托,办理法医检验鉴定3件,办理现场勘验15件,提供技术协助8件。接受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委托,办理法医文证审核1件,为办案提供了可靠的证据和侦查方向。接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法医检验鉴定26件,现场勘验物证照像21件;接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委托,办理刑事案件尸体法医检验12件,活体检验38件。
【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下大力气抓好集中教育整顿,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并以高检院组织的检察人员素质考试为动力,以考促学,提高了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在作风建设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组学习日、干警学习日、上下班秩序等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了在“车”、“枪”、“酒”等易发生问题环节的制度落实。并加强内外部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察长与各科室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定期对干警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八小时以外”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同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向社会公布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杜绝和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全年被市级以上媒体用稿达204篇,其中国家级用稿30篇,省级用稿117篇,市级用稿57篇。信息、宣传工作名列全市检察系统首位。
(刘曙光魏兰兰)
审判
【综述】2001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突出审判工作重点,以确保司法公正为主线,狠抓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2469件,依法执结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各类案件1953个,结案标的额达2.1亿元,审判工作创县法院历史最好水平。
【刑事审判】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在中央部署开展的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县法院坚持“从重从快”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依法惩处抢劫、强奸、放火、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拐卖妇女犯罪、破坏生产经营犯罪以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2.6万元。2001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5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121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7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缓刑)的88人,免予刑事处罚的6人。通过依法惩罚犯罪,推动了全县“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保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被市委授予“严打斗争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民事审判】从增进人民内部安定团结出发,依法审理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1673件,标的额达2319.13万元。在工作中,对离婚、抚养、赡养以及家庭财产分割等案件,认真执行《婚姻法》和其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制裁家庭暴力行为,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对于经济上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显示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维护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和社会正义。为支持军队建设,县法院依法成立了“涉军法庭”,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审理好各类涉军案件,做
好法律拥军工作,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
【经济审判】经济审判进一步加大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力度,制订了为招商引资、企业改革、农村工作、民营经济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对于诉诸于法院的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企业和农村承包合同等纠纷案件,尤其是涉及招商引资的纠纷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制裁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犯。2001年,全院共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639件,标的额达1.5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案件审理中,县法院把审理破产案件作为重点来抓,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清算评估,并加强与金融部门和破产企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实事求是地处理遗留问题。2001年,共受理破产案件1。件,审结3件,配合有关部门安置破产企业职工605人。为了盘活破产企业闲置的资产,采取公开拍卖、租赁等方式妥善处理,其中竞买成交3起。
【行政审判】2001年,县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2件。其中,维持11件,撤销1件,履行法定职责1件,驳回起诉6件,撤诉17件,作其他处理的16件。农村“三提五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难点,县法院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维护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党中央的有关政策,依法执结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9件。其中,在7个乡(镇)的48个村庄,依法执结提留案件137件,标的额达44.73万元。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和执行非诉行政案件,维护和支持了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保护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全县依法行政的进程。【执行工作】认真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工作中,县法院坚持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改进执行方式,慎用强制措施。针对暴力抗拒执行事件增多的情况,采取由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公告督促等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与有关部门配合,严肃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同时,健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及时纠正执行错误,进一步规范了执行秩序。2001年,共依法执结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1624件,执行标的总金额3479.78万元,分别是上年的4.8倍和2.6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综合治理】为推动全县“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县法院先后在城区召开了5次规模较大的公开审判大会,依法对24案、30名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针对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县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聘请工、青、妇部门的干部为特邀陪审员,寓教于审,做好转化和挽救工作,所判处的少年犯无一重新犯罪。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28个;到行政执法部门、企业、学校等以案讲法,举办法律培训班1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对有典型意义的赡养、土地承包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案件,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就地开庭审理,既促进了法制宣传,又方便了群众诉讼,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5条,提高了其依法管理的水平。
【告诉、申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对以“大立案”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继续落实立审、审执、审监分立制度。立案庭负责全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龙头”作用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庭负责对刑事、民事等案件的评查和再审工作,使立案、审判与监督之间形
成了良好的制约机制,确保了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都严格依法进行。工作中,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依法用简易程序和调解方式结案,既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对案件出现新的证据,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以及通过评查发现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起再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46件,审结各类案件4422件(含旧存)。所审结案件一次开庭结案率达85%,适用简易程序或调解方式结案的分别占75%和35%,案件平均审限比2000年缩短11天;上诉后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仅占0.3%,同比降低了0.5个百分点。审判监督庭共审理各类再审案件10件。其中,依法改判7件,维持2件,移送1件。
【法官队伍建设】2001年,继开展“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后,县法院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使全院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有明显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意识有明显提高,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为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县法院坚持以岗位培训为主,努力加强干警对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2001年,100余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20名干警参加了山东大学、北京大学在东营市举办的研究生进修班,15名干警参加了市、县委党校举办的法律本科班。为适应入世需要,县法院聘请了高校法学专家对干警进行培训,学习WT。规则,进一步拓宽了干警的视野,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上党课等形式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正确对待手中权力、珍惜法官荣誉的教育活动,利用重大典型案例,紧密联系法院实际,教育法官廉洁自律。制定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解决了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增强了法官自觉修身奉法的意识。
(李中令马海双)司法行政
【综述】广饶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普法教育股、基层工作股、法制宣传调研股,辖广饶县公证处、10处乡镇司法所,负责管理山东广胜律师事务所及4处法律服务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职人员80人。2001年,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坚持政治建警、业务强警.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在业务工作中,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法学教育、人民调解、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专线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都名列全市前茅。有2人被市局荣记个人三等功,有4人被市局评为“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干警”;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基层工作股等3个单位被评为“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县普法办公室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三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普法宣传工作】2001年是“四五”普法启动年,按照“总结好、规划好、启动好”的总体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三五”期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总结。研究制度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广饶县依法治县第三个五年规划》。11月21日,召开了全县第十三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总结了“三五”普法工作,对57个单位和80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安排部署了“四五”普法工作任务。10月份,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四五”普法启动集中宣传活动,其中城区悬挂过街横幅20条,在县商贸城设宣传点20个,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全县订阅发放《山东省“四五”全民普法读本》和《山东省“四五,,普法法律选编》共计13000余册,为搞好全民学法奠定了基础。普法办会同民政部门编印了《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到三峡库区移民手中,加强了对落户移民的法制教育。深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8”干警先后5次深入到乡镇驻地、集市宣传法律知识。
【法学教育工作】 组织了全县42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专业双学历大专班的教学管理和考试工作,为298名九八级学员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为122名九九级学员办理了注册登记,组织全县2000余名股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普法考试。
【公证工作】2001年,公证处加强公证质量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辟新证源,巩固老证源,坚持办证上门服务,加大回访力度,及时调处公证事项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努力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年新开辟和巩固了交通事故处理协议公证、房屋拆迁协议公证、义务教育合同公证等业务。全年共办理公证20661件,比上一年增长19%;涉外公证41件,涉及标的额1.9亿元,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850万元,签订常年法律服务点9家,诉讼代理10起,非诉讼调解8起,为当事人和顾问单位挽回损失130万元;全年办理法律援助公证4件,为当事人减免公证费1万余元。
【律师工作】2001年3月,广胜律师事务所完成改制任务,改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一年来,广胜律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职责,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依法维护了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2家,办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165起,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37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代理3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93件,解答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95万元。
【人民调解工作】2001年,全县共建立健全、调整充实调委会593处,一类调委会达90%以上,共有人民调解员1965名。各级、各类调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推广“大调解”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积极探索新时期维护农村安定团结的新路子。全年各调委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56件,调处1239件,调处成功121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件5人。全县10处乡镇全部建立健全了司法调解中心,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42人,全年共受理九类矛盾纠纷496件,调处成功487件,防止群众性械斗2件2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47人。
【安置帮教工作】2001年,全县共接收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62人,经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部按政策进行了妥善安置。
【“148”法律服务专线】2001年,全县“1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涉法咨询电话2756个,其中当场解答2370个,接待群众来访464人次,提供上门服务51次,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64件,委托律师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341件,减少信访56件,避免民转刑案件12件,减少纠纷1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2001年,法律援助工作按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援助“四统一”原则,为因经济困难等无力支付案件代理费的弱势群体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全年共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3件,其中公证法律援助4件,民事法律援助9件,解答各类涉法咨询2600人次。8月份,组织县法律服务机构与县残联开展了“千名残疾公民爱心法律顾问”活动,使钟士昌等10名贫弱残者有了自己的律师,增进了全社会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和重视。注重理论研讨工作,县法律服务机构撰写的论文《浅谈法律援助与社会保障》在省司法厅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法律援助理论研讨会上被评为三等奖。
【法律服务工作】2001年8月,对通过山东省司法厅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的47名人员发放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和东营市司法局的安排和部署,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改革,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注销了原广饶县广饶法律服务所、广饶县丁庄法律服务所、广饶县大王第一法律服务所、广饶县大王第二法律服务所。2001年5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核准,成立了广饶正诚法律服务所、广饶众鑫法律服务所、广饶广信法律服务所、广饶信诚法律服务所。全年4处法律服务所共为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0家,代理各类案件130件,代写法律文书160份,解答法律咨询1780人次,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340万元。
(李伟景伟宏何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