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按照 《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指导乡镇对延期换届的个别村进行了换届选举,针对个别乡镇重点难点村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选举程序,及时解答选民提出的疑难问题,保证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加大对农村村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要求各乡镇每月以表格形式将村务公开,增加其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村级工作制度。配合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广饶县村级工作程序》,将群众关心的宅基地审批、土地调整、村务公开、发展党员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化,使村“两委”做到“有章理事”、“照章办事”、“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村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民间组织管理日益规范,行业性社会团体快速发展。一是开展了民间组织管理年检工作。3~6月,对全县17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和16个社会团体进行了年检。通过审核,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和3个社会团体被评为优秀,注销社会团体1个,其余均为合格。二是着力抓好行业性社团的培育发展工作。把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作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培育发展的重点放在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的行业中介组织、社会公益和服务性的民间组织上来,进一步探索行业协会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成立了广饶县福利企业协会、广饶县企业家协会、广饶县企业联合会、广饶县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协会、广饶县棉花协会等行业性协会。三是对社会团体实行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各社团将活动情况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以便于及时掌握情况。通过规范促发展,使各社团真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