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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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饶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20001544
颗粒名称: 优抚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摘要: 接收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334人,其中,城镇户口77名,转业士官60名。对政策内安置137名人员档案进行了严格审查、整理。同时,按照城镇低保标准,为退役士兵发放了待安置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10.75万元。对接收的6名军队转业干部,除1人自主择业外,其他全部安置到县公安局工作。充分发挥退伍军人劳务介绍所的作用,对30余名军地两用人才,全部介绍到东营开发区、邮政局、县公安局保安公司工作,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到了100%。及时发放《优待安置证》。
关键词: 广饶县 民政事务 优抚安置

内容

2003年,安置工作深入扎实。接收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334人,其中,城镇户口77名,转业士官60名。对政策内安置137名人员档案进行了严格审查、整理。至11月底,全县安置退伍军人有66人,其中提出自谋职业申请14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48万元;按照政策取消安置资格5名;其他47人按照《广饶县退役士兵考核安置暂行办法》进行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安置,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14人,占安置人数的21.2%。大部分安置到经济效益最好的石化集团、华泰集团、科达集团等。同时,按照城镇低保标准,为退役士兵发放了待安置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10.75万元。对接收的6名军队转业干部,除1人自主择业外,其他全部安置到县公安局工作。充分发挥退伍军人劳务介绍所的作用,对30余名军地两用人才,全部介绍到东营开发区、邮政局、县公安局保安公司工作,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到了100%。
  认真落实各项抚恤补助政策。全县509名“三属”和2146名复员军人、1017名伤残军人和1147名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全部享受了抚恤金、补助金。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平均每人每月达到125元以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平均每人每月达到70元。从2003年1月起,各级财政拨款102万元建立起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提高。同时,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节余经费全部拨付县民政局集中管理使用,设立了“优抚对象减员经费”专户,全额拨付,专款专用。对在乡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实报实销的基础上,对在乡三等革命伤残军人、烈属、老复员军人医疗费按照定额报销比例报销40万元。县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制定了《广饶县“三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为解决优抚对象日益突出的医疗难问题奠定了基础。5月份,协助市荣军医院在西刘桥乡开展了“防'非典’,健康献功臣义诊活动”,为65名“三老”对象进行了健康检查,并赠送了价值2000元的消毒液、药品。
  全面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政策。2003年,县、乡镇财政投入400多万元,确保农村义务兵家属和其他“三老”对象优待金的提高。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达到乡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并做到逐年提高,大王镇达到3650元,广饶镇达到3444元,稻庄镇达到3300元。其他在乡镇烈属、伤残、复员军人等“三老”对象的优待标准也大幅度提高,达到上年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孤老对象达到上年度人均收入的二分之一。对进西藏服役的30名现役军人家属,在乡镇搞好优待的同时,由县财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给予每户4000元的补助。二是为荣立三等功以上及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家属,增发优待金近6万余元。及时发放《优待安置证》。为2002年冬季应征入伍的351名义务兵发放了《优待安置证》,其中城镇义务兵91人。

知识出处

广饶年鉴

《广饶年鉴》

广饶县政府及单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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