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2003年,县民政部门坚持依法行263广饶年鉴政、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推进了各项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救助制度建设逐步走向统一、规范、完善,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会福利社会化步伐明显加快,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抚恤、补助、救济标准继续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保障。
【低保与社会救助】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03年2月,县民政部门对全县农村困难居民进行了重新调查,全县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31户、2992人,根据新标准,年需保障金149.6万元,保障粮463870公斤。全部按时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5月,重新对全县城镇困难居民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现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38户,1667人,月需保障金79043元。二是救灾救济工作。2003年全县受灾面积达32000公顷,成灾面积达17690公顷,成灾人口达183770人,损坏房屋270间,损失粮食30吨,减产粮食14700吨,经济损失达5620多万元,县民政部门共发放救灾款60万元。三是社会救助工作。2003年1月,在全县开展了一次扶贫救助捐款活动,共收到捐款601725元,加上105000元的救灾款,共救助农村社会困难户1504户,城镇困难职工147户,重大病灾户42户和贫困学生100名,为全县敬老院的1200名五保老人和特困户购买了军用棉被1500床,发放面粉1500袋,食用油1500桶。5月,在全县开展了抗 “非典”捐款活动,共收到捐款63.426万元。10月,为东明县灾区和广饶县灾民、困难群众捐款78.958万元,棉衣1619件,棉被1312床。四是五保供养工作。全县有五保供养老人1242人,占农业总人口的0.29%。全县10处敬老院共收养五保老人1233人, 入院率达99.3%,分散供养9人。集中供养的生活水平在1200~3500元之间,分散供养的生活水平都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从3月份始,对全县10处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共建设房屋304间,建筑面积8690平方米,总投资512万元。10月,顺利通过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市民政局分别于3月、5月在西刘桥乡、李鹊镇召开现场会,向全市推广了西刘桥乡、大码头乡、李鹊镇、石村镇等乡镇敬老院建设的经验。
【双拥工作】2003年春节期间,全县县直51个地方共建单位与6个军队共建单位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双拥共建活动,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10场次,为驻军驻警赠送慰问品折款8万元。为优抚对象赠送慰问信30000张,挂光荣牌7000张,实物折款26.5万元。“八一”期间,全县组成6个慰问团(组)到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泰安、青州等地进行了走访慰问,赠送慰问金、慰问品共计21万元。协调县财政拨款3.3万元,对66名对越作战人员中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结合全省开展的“千家企业拥军行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双拥工作的通知》,增加了华泰集团、西水集团等15个企业与驻军单位结对帮扶,拓宽了双拥工作活动领域,建立了双拥共建公约和走访慰问制度,注重为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已初步形成了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为“龙头”,以县法院“涉军案件法庭”为主体,以10个乡镇、广北、县直武装部军人军属咨询站为纽带“三位一体”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体系。至年底,共接待来人来访228人次,协调处理军人军属法律涉法案件8起,受到了军人军属的好评。广饶县被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县”。
【优抚安置】2003年,安置工作深入扎实。接收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334人,其中,城镇户口77名,转业士官60名。对政策内安置137名人员档案进行了严格审查、整理。
264社会生活至11月底,全县安置退伍军人有66人,其中提出自谋职业申请14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48万元;按照政策取消安置资格5名;其他47人按照《广饶县退役士兵考核安置暂行办法》进行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安置,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14人,占安置人数的21.2%。大部分安置到经济效益最好的石化集团、华泰集团、科达集团等。同时,按照城镇低保标准,为退役士兵发放了待安置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10.75万元。对接收的6名军队转业干部,除1人自主择业外,其他全部安置到县公安局工作。充分发挥退伍军人劳务介绍所的作用,对30余名军地两用人才,全部介绍到东营开发区、邮政局、县公安局保安公司工作,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到了100%。
认真落实各项抚恤补助政策。全县509名“三属”和2146名复员军人、1017名伤残军人和1147名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全部享受了抚恤金、补助金。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平均每人每月达到125元以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平均每人每月达到70元。从2003年1月起,各级财政拨款102万元建立起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提高。同时,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节余经费全部拨付县民政局集中管理使用,设立了“优抚对象减员经费”专户,全额拨付,专款专用。对在乡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实报实销的基础上,对在乡三等革命伤残军人、烈属、老复员军人医疗费按照定额报销比例报销40万元。县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制定了《广饶县“三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为解决优抚对象日益突出的医疗难问题奠定了基础。5月份,协助市荣军医院在西刘桥乡开展了“防'非典’,健康献功臣义诊活动”,为65名“三老”对象进行了健康检查,并赠送了价值2000元的消毒液、药品。
全面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政策。2003年,县、乡镇财政投入400多万元,确保农村义务兵家属和其他“三老”对象优待金的提高。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达到乡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并做到逐年提高,大王镇达到3650元,广饶镇达到3444元,稻庄镇达到3300元。其他在乡镇烈属、伤残、复员军人等“三老”对象的优待标准也大幅度提高,达到上年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孤老对象达到上年度人均收入的二分之一。对进西藏服役的30名现役军人家属,在乡镇搞好优待的同时,由县财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给予每户4000元的补助。二是为荣立三等功以上及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家属,增发优待金近6万余元。及时发放《优待安置证》。为2002年冬季应征入伍的351名义务兵发放了《优待安置证》,其中城镇义务兵91人。
【基层政权建设与社会事务】2003年,按照 《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指导乡镇对延期换届的个别村进行了换届选举,针对个别乡镇重点难点村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选举程序,及时解答选民提出的疑难问题,保证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加大对农村村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要求各乡镇每月以表格形式将村务公开,增加其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村级工作制度。配合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广饶县村级工作程序》,将群众关心的宅基地审批、土地调整、村务公开、发展党员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化,使村“两委”做到“有章理事”、“照章办事”、“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村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民间组织管理日益规范,行业性社会团体快速发展。一是开展了民间组织管理年检工作。3~6月,对全县17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和16个社会团体进行了年检。通过审核,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和3个社会团体被评为优秀,注销社会团体1个,其余均为合格。二是着力抓好行业性社团的培育发展工作。把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作为民265广饶年鉴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培育发展的重点放在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的行业中介组织、社会公益和服务性的民间组织上来,进一步探索行业协会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成立了广饶县福利企业协会、广饶县企业家协会、广饶县企业联合会、广饶县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协会、广饶县棉花协会等行业性协会。三是对社会团体实行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各社团将活动情况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以便于及时掌握情况。通过规范促发展,使各社团真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社会福利事业】2003年,全县有福利企业34处,从业人员达2000人,安置“四残人员”917名,拥有固定资产3.5亿元,流动资金7.2亿元。完成年产值9.5亿元,实现利润6000万元,减免税金1000万元。为了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3月,成立了广饶县社会福利企业协会,拥有会员103人,并为残疾职工办理了上岗证,建立健全了福利企业档案,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3年,全年销售电脑福利彩票600多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多万元,东营市拨付广饶县彩票公益金115万元。6月份,在商贸城和广北农场增设了两个彩票销售站,全县共有彩票投注站32处。
【婚姻登记工作】 至2003年底,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423对,合格率达100%,离婚登记54对,补办结婚证43件,收养登记43件;对婚姻档案进行建档立档,做到了专人管理,资料齐全;对婚姻登记管理系统全面升级,实现了婚姻登记数据信息的实时传输、查询和统计分析;1月份成立了婚姻介绍所,并与县电台合作开办“友情传递”栏目,加强了对婚姻介绍工作的宣传,促进了婚姻介绍工作的开展。
(邱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