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章立制入手,先后制定完善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和公示、评议、信访工作“首问领力、”责任制度,规范了一孩生育注册、二孩《生育证》审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程序,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计生系统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修订完善了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信访工作等各项工作规范。从严格执法入手,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I,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与县法院联合成立了计划生育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室,加大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并对计生系统“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七个不准'规定和减轻农民负担”情况先后多次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各种超标准收费、提前收费、搭车收费、多收费少服务和强行摊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优生优育药品等现象从根本上得以杜绝。从强化监督人手,建立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县和乡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代表和部分育龄群众做计生行政监督员,对各级计生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在全县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群众评议制度,将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全面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增强了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认真负责,及时查处,杜绝了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县计生系统法制建设和行风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在全县36个部门的基层满意县直部门评选和行风评议中,县计划生育局均列第二名,被县委授予“基层满意的县直部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