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饶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20001450 |
颗粒名称: | 重大赔案 |
分类号: | F840.47 |
页数: | 2 |
摘要: | 广饶县大码头乡央三村王某在公司投保了《康宁定期保险》,首期保险费5600元,保额为10万元。王某因患尿毒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0一医院住院治疗,并作了肾移植手术,公司赔付10万元,并免交后期的保险费,王某已康复出院。广饶县第一中学学生贾某在公司投保《国寿学生平安保险》,共交纳保险费30元。贾某因患急性红白血病,公司预付赔款2万元、赔款2.3万元,合计赔款4.3万元。 |
关键词: | 理赔服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