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广泛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搭建起了县、乡镇(部门)、村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健全了税源监控管理体系,实现了税源的动态源泉控管,形成了“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地方税收综合治税管理新机制,收到了明显成效。在综合治税工作中,县地税局突出做好“细、实、严、深”四个环节工作法,将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各分管局长和科室,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协管人员管理、委托代征、税源控管、考核奖惩、税收保障等行为,明确信息采集、分析、落实、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向多行业、多税种、多部门延伸。2003年,共与267个单位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与482个税源控管单位和村委会签订了《地方税源控管协议书》,采集信息24000多条,其中涉税信息18000余条,涉税金额65亿元。向委托代征单位兑付奖励金额139万元。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共新增地方税收2240.7万元,占全部地税收入的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