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对新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对新、改、扩项目坚持“三不批”原则,引导和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 “三同时”制度,促进了结构性污染的转变,遏制了新上污染项目,把住了新污染源产生关。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8个,拒批重污染项目11个,拒批污染转嫁型项目3个,所有新上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新上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大污染物总量控制力度。将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全县环境容量和企业排污现状有机结合起来,将污染物总量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乡镇、企业,对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实施了治理工程,遏制了全县总体环境质量恶劣的现状。三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全县45家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进行了监测,按照污染物排放量 “逐年递减”的原则,向41家企业核发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明确下达了有关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四是编制了《东营市小流域治理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 《东营市织女河流域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为织女河流域污染综合防治提供了依据。五是排污收费测算工作全面完成。对全县所有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测算,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奠定了基础。六是通过开展达标排放“回头看”活动,对2000年以来工业企业污染源的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核实企业达标验收后设施的运行效果、处理能力,并在一些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了“再提高工程”。对已建成治理设施的企业排出重点监管名单,增加检查频次,促其正常运行,发挥治污效用;对治理技术不过关、治污能力不足的5家企业督促其深化治理,更新完善治理设施;对无治理能力的2家企业采取限产措施;对7家确无治理价值的“土小”污染企业实施了彻底关停。七是加大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24小时接受举报,对举报内容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认真调查、依法处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七是“非典”防治期间,承担了加强“防非”期间外来交通垃圾处置监管和医疗垃圾及污水的监管工作。八是开展了环境管理体系、绿色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