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县招商局制定了突出奖励工业加工类项目、境外招商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奖励政策。对引进的工业加工类项目,奖励政策较以前标准提高了0.5个百分点;对引进的无偿资金,按照引进资金的途径、区域和类别的不同,分别提高了5~10个百分点;对乡镇受益的境外投资项目、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外来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等,奖励办法进行了调整,改为由县财政予以奖励;对房地产开发、引进油田资金的项目,突破了市政策规定列入县招商引资范围。全年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及有关企业招商引资进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考核的办法,对重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调度,对企业招商引资任务单独调度。共召开大规模的调度会5次,现场调度会议2次,组织半年考核1次。
2003年,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对乡镇按比例超额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前3名的大王镇、稻庄镇、广饶镇各奖励领导班子现金5万元,并授予“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乡镇”称号;对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陈官乡、石村镇、花官乡、西刘桥乡、李鹊镇、丁庄镇、大码头乡等7个乡镇和清河办事处予以通报表扬;对经济部门按比例超额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前5名的县经济开发区、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国税局,非经济部门按比例超额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前5名的县政协办公室、县人事局、县计生局、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分别奖励领导班子现金2万元,并授予 “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县交通局、县档案局等72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县石油公司、县平安保险公司、县联通公司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检讨,取消班子成员参与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对完成县分配任务200%以上的山东驰中食品有限公司、东营市祥龙化工有限公司、华星集团、县石化集团、华泰集团授予 “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企业”称号;对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西水集团、永泰化工公司、圣源公司、华顺纺织公司、大海集团、渤海集团、金宇集团、华鹏包装有限公司、颜徐建筑公司、银桥金属颜料厂、鲁泰塑胶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对2003年有实际利用外资业绩的陈官乡、县经济开发区、大王镇、稻庄镇、石村镇授予“引进境外资金先进单位”称号。依据 《广饶县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引进县级财政受益招商引资项目的,由县财政出资奖励。对引进东营天元塑业有限公司等项目的引荐人,由县财政出资248310元进行了奖励,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嘉奖、记功。各乡镇、有关单位也对项目引荐人进行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