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饶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20001178 |
颗粒名称: | 消协工作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1 |
摘要: | 至2003年底,全县消费者团体会员发展到680个,家庭会员4600个。积极加快“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原有676个消费投诉站、消费联络站和消费指导站的基础上,在全县20户经营规模较大、消费群体较集中的民营企业中新增设了消费维权投诉站。同时,与山东广胜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了“广饶县消费者协会会员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12315”的作用,严查损害消费者利益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申诉350件,立案查处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万余元。积极开展了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和诚聘“消费者志愿者”活动,共有88名消费者被诚聘为志愿者。 |
关键词: | 广饶县 工商行政管理 消协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