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2003年,调整充实了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广饶县200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普法网络。共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70余期,培训普法骨干4000余人次。县委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4期,全县举办科级干部法制讲座15期。5月份,重点加强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等与抗击“非典”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次,28个县直部门参加了宣传,共出动人员347人次,宣传车96辆次,制作宣传展版23块,悬挂条幅230余幅,印发各类宣传册1.5万余册、宣传材料3万余份,张贴宣传画5000多张,征订发放普法补充教材1.6万册。在全县18所县属学校举行了16场法制报告会,8万余名青少年学生受到教育。重点抓好了“法德结合、治镇理家”活动在全县农村的深化工作。组织讲师团对农村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年底组织全县1700余名股级以上干部进行了2003年度普法考试。
【法律援助工作】2003年3月,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妇联联合成立了广饶县妇女法律援助联络站;10月,与县老龄委联合成立了广饶县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站。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法律援助“四统一”原则,指派县内法律服务机构(公证处、广胜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承办或自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34件,其中民事案件24件,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4件,仲裁案件1件,非诉讼代理1件,公证3件,代书37件,解答咨询1609人次,免除律师服务费5万元。
【“12348”法律服务专线】2003年,县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专线积极为群众解难释疑,化解纷争,认真做好来电来访答复工作。全年共接涉法咨询电话2057个,当场解答1890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67件,委托律师、公证和基层“两所”办理312件,减少纠纷135广饶年鉴103件,避免民转刑10件,挽回经济损失115万余元。
【公证工作】2003年,广饶县公证处加强公证质量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努力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以方便当事人为工作原则,坚持走出门办证上门服务,并加大回访力度,及时调处公证事项履行中出现的纠纷,促进公证事项的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新开辟和巩固了房地产交易合同公证、交通事故处理协议公证等业务,全年共办证1816件,收费额比2002年增长20%,公证事项涉及标的额2.9亿元,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950万元;签定常年法律服务点9家,诉讼代理10起,非诉讼调解8起,为当事人和顾问单位挽回损失130万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办理法律援助公证450件,为当事人减免公证费20000余元。
【律师工作】2003年,广胜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12人,工作人员2人。设立了市残疾人维权岗和个体私营企业服务站。全年共为华泰集团、石化集团、凯银集团、电业公司等35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刑事辩护20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122件,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2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8件,解答法律咨询12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00件,为国家和个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90万元。
【人民调解工作】2003年,县委、县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各乡镇全部建立健全了调委会组织,并达到了“五个一”(一处办公场所、一部法律咨询电话、一套规章制度、一支专门调解队伍、一批义务调解员)的要求。全县建立乡镇调委会10个,调委会成员613人,村级调委会553个,调委会成员1708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26个,调解小组2905个,“三员” (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近3万人。2003年,各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疑难矛盾纠纷1216起,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2起2人,防止民转刑案件3起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8人。
【安置帮教工作】2003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0名,针对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教措施,实行档案化管理,定期回访、定期检查,有效地预防了重新犯罪。
(李光辉)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