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员、机制、制度、督查“四到位”的要求,加强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建设,同时将司法调解中心建设与乡镇领导公开集中接访、农村干部定时定点集中办公等有机结合起来,定期排查影响稳定的问题,梳理分类,确认问题的性质、成因、现状以及解决措施、处结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台帐,统一汇总成册,实行“台帐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治及时、控制有力,形成“定期建帐,以帐促治,责任到人,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了以村调委会为基础,以乡镇司法调解中心为重点,以“五长”联合接访和领导包案为保障的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积极做好与周边县区、单位之间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的定期排查调处工作,与博兴县委政法委、现河采油厂综治办共同建立“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对影响双方稳定的民间矛盾纠纷、信访苗头、社会治安隐患、安全生产隐患、群体性事件等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并加强双方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反馈,特别是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报,由双方的公安部门随时进行交流,保持信息畅通。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72起,成功调处454起,调处成功率达96%。